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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雁吓得往后一退,正踩到自个的大氅上,这一下没站稳就仰面摔了下去,眼看脑袋就要跟石头来个亲密接触了。突然又一个黑影一闪,雪雁被人抱了起来。
“谁?”
“谁?”
两个声音同时响起,别说雪雁,就是那个钻出来的黑影都吓了一跳。
待雪雁落了地,借着月光看清眼前的人,才松了口气:“五哥有劳了。”原来出来救她的。正是江五。再一看方才从黑影里钻出来的那人,雪雁脸上一僵,不知作何表情才好。
月光下,吴均瑜正咬牙切齿的看着抱着自己未婚妻的男人,心中一阵抽痛。他知道自己一走快两年是不好。可这也变的太快了吧?自己本来还想给未婚妻一个惊喜,没想到是未婚妻给他了一个“惊喜”。
江五其实只是扶住了雪雁,顷刻就放开了。问题是吴均瑜本来是想英雄救美的,就算救不到,上前扶起来也是好的。可谁知这献殷勤的机会被个不认识的男人抢了,他顿时就醋海生涛,恨不得拿把枪出来一枪毙了那人。可听雪雁叫那人“五哥”,知道是雪雁认识的,他也不好随意动手,怕是误会。
雪雁此时很是尴尬,江五没按计划,提早出来了。不不,若是按计划,来的人是吴均瑜的话,江五也不会现身。现在江五不但出现,还救了自己,再一看吴均瑜那小醋样,雪雁就知道吴均瑜铁定是吃醋了。
只是,江五虽没按命令行事,好歹也算是救了自己一命。要知道她向后踩到自己的大氅,这直挺挺的摔下去,若是脑袋着地,只怕是不死也得摔傻了。江五是习武之人,深知人的弱点,也是因为这个才出手救了她一把。按理说,她还真不好怪江五坏了自己的“好事”。
眼看着再不说话,吴均瑜就要发火了,雪雁赶紧对江五道:“这儿没什么事儿了,五哥去汤院外头守着,若是有人靠近,记得给我打个信号。”
江五看也不看吴均瑜,抱拳拱手道:“既然如此,江某便以鸟鸣声提示小姐,小姐若要江五带着回去,只管按原计划照做就好。”
雪雁点了点头,就见江五一个跃起,翻上了屋顶。吴均瑜站在对面,瞬间连吃醋都忘了,傻兮兮的张着嘴看着江五几个跳跃之后没了身影,半晌嘴都合不上。
从方才的对话,吴均瑜已经听出来,这两人大概是个什么关系了,江五叫雪雁“小姐”,想必是林家的下人。只是这林家的下人,功夫未免也太高了吧?难怪能抢在自己之前,突然出现救下雪雁。看来在自己走之后,林如海待雪雁还真不错,派了这么厉害的人来保护雪雁,自己真是白操心了。
雪雁目送江五离开,再扭头时,就看到吴均瑜张着嘴的傻样,忍不住噗呲一下笑了起来:“快闭嘴吧,虫都飞进去了。”
吴均瑜忙闭嘴低头,见雪雁眼睛闪亮亮的看着自己,心里一暖张开双臂腻歪歪的道:“过来,抱抱。”
电视剧里发生的吃醋场景,其实在生活里不大可能出现,那些什么听不懂人话的男女主角,一解释就大喊“我不听我不听我不听”的尿性,根本不可能发生在正常人的身上。更何况是雪雁和吴均瑜这两个聪明人,互相都信任着对方,这误会就更容易解开了。
雪雁笑眯眯的上前两步,毫不犹豫一下扎进吴均瑜的怀里。入怀时被吴均瑜身上的冰凉程度给刺了个激灵,立马埋怨了声:“冷死了。”
吴均瑜一把抱住雪雁,拿下巴蹭了蹭她,也埋怨了句:“傻姑娘,这么晚才来;冻死我了。”
雪雁知道吴均瑜只怕是在这里蹲着藏了很久了,不然身上也不会这么凉,马上抬头摸了摸他的脸,顿时吓了一跳:“要命了,你不会找个开着的汤池等我吗?人都快成冰棍了,一回来就给我找事儿。病了又得费事照顾你。”
吴均瑜苦笑了一声:“开着的汤池只有梅汤啊,那是女汤,万一有人来泡汤,我躲在里面岂不是成了登徒子了。我千辛万苦才回来的,你就不会说点甜言蜜语什么的?”
雪雁听了这话噗的笑了出来,两人就这么傻愣愣的抱在一起傻笑,真的是想说话却又觉得说什么都不如抱一抱的好。【wWw。WRsHu。cOm】
抱到雪雁觉得吴均瑜的身子渐渐暖起来了,这才拉了吴均瑜进了兰汤的换衣间,悄声问他:“你怎么不进屋等?这里虽然也冷,可好歹没风。”
吴均瑜趁着屋里黑洞洞的,抱着雪雁亲了几下吃了几口豆腐,这才回道:“这里离着游廊近,我怕弄出声响容易被人发现。再说这里黑漆漆的,我也看不见你。快两年了,我想你想的都快疯了,看不到脸我浑身难受。”
雪雁心中感动,喜滋滋的,又跟吴均瑜腻歪了一下,这才互相说起近况来。
原来吴均瑜自打去了马来西亚,发现那里还没开发,跟原始丛林似的,就转回广州又去了北美。这回其实商队是路过了胶东的,但吴均瑜怕耽误行程就没回京城。先到了琉球一带,换了淡水补充了食材之后,在南美登陆,又沿岸一路补给一路北上,终于到了北美的西海岸。
美洲其实这时候也没开发多少,只有少数的欧洲人在这里驻扎。本地人还是印第安人居多,奴隶什么的,也都只有少数。
不过好久好在,这时候欧洲殖民地才刚兴起,吴均瑜以同去的安娜的丈夫弗兰克之名圈了不少的土地,又以转赠的名义,落到了吴均瑜的名下。
北美的木材多是榉木松木,吴均瑜从别的欧洲人手里买了不少奴隶,又委托安娜的丈夫弗兰克买奴隶时帮忙多带些允给他,之后就是画地建房建庄园建工厂。
一切都计划好了,吴均瑜留了招财在那儿,便自个先回来了。招财年纪小,学英语很快,跟着吴均瑜一路,已经从弗兰克那儿学了不少的英语,留在北美看守绝对没什么问题了。
吴均瑜回来时,是在胶东下船的,所以在广州的探子都没发现他。本来是没什么事儿,可当吴均瑜在胶东的地界打听京城情况时,就被有心人盯上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盯上吴均瑜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林如海“举荐”的,祝渊的人马之一,刘相荃。他被派了差事,奉命前往江南,路过胶东时,听到有人打听林家的情况,便留意了一下。派人查探之后,发现是祝渊的“情敌”吴均瑜,立刻就派人跟踪了吴均瑜。
吴均瑜是什么人?前世是犯罪心理学专家,现在又做了那么久的生意,很是会察言观色的。自然不出多久就发现了身边有很不自然的人出现,这一来二去的他就提高了警惕。
说来也巧,刘相荃发现了吴均瑜的行踪之后立刻命人回京报信,偏偏他就没给祝渊的部下报信,而是直接报给了祝渊。若换了祝渊的部下,也许对吴均瑜还没什么动作,因为他们已经坚信祝渊跟雪雁定了亲,即使吴均瑜回来了,这门亲事也是铁板上钉钉的事儿了。
可祝渊却不同,他了解雪雁,知道雪雁不会按古代女子的套路出牌,即使他们定了亲,只要吴均瑜回来了,雪雁一定会重回吴均瑜的身边。因为他很清楚,雪雁现在答应跟他也只是利益上互相利用的关系,吴均瑜却是雪雁真心挂念的人。所以祝渊一接到消息,立刻就命人追杀吴均瑜,希望能让吴均瑜死在外头,真的再也回不来了。
只可惜,吴均瑜早就有了警觉,不但甩掉了跟踪他的人,还变装混进了番商的队伍。这头发一剪,礼帽一戴,能认出来的几率就小了很多。再加上这时候可不像现代,还有什么照片之类的能对照。见过吴均瑜的人只有那么几个,其他人都是听来的描述或是看过画像。这画像能真的像到哪儿去?别说经常认错人,就是拿着画像对着本人,他们也不敢确认这个剪了头发的番商就是他们要找的人。
只是吴均瑜为了保险起见,也不敢与自己人相认,只能暗中巡视了一番铺子之后。偷偷让同队的番商进城打听了一番。得知林家女眷不日要去温泉庄子,他便提早动身在庄子里守着。
好在庄子里的老管家还是认得他的,听说东家是为了给小姐一个惊喜,便傻呵呵的帮吴均瑜藏了起来。还偷偷带进了温泉别馆里。
雪雁听了吴均瑜说的经过,心疼的要命,眼泪止不住的往下掉:“辛苦了,如果不是我,你也不会惹上这些事。”
吴均瑜听了这话笑呵呵的把雪雁搂进怀里,摸着她的头发道:“傻姑娘,是你辛苦了,我巡视了一圈,发现那些铺子作坊不但没有萧条,反而比我在时生意还好。如果没有你。我努力的这些年就都白费了。再说现在你和你干爹冒着这么大的危险跟祝渊那伙人周旋,一个不小心就是有生命危险的。那帮人可不是善茬,你一定要小心一点。”
雪雁一惊,忙从他怀里挣脱出来:“你知道了?”
吴均瑜呵呵笑了:“你当我真忍得住不进城吗?我一到京城附近就让人去打听了,然后秘密和林如海见了面。他把你们的计划告诉了我。还让我多加忍耐。未来岳父的请求,我当然没法拒绝,只能躲出城来。现在敢窝在这里,也是跟你干爹先打了招呼的,不然日后被他知道我偷偷藏在有女眷在的地方,只怕对我印象就差了。”
雪雁迟疑了下,吞吞吐吐问道:“那……那定亲的事你也知道了?”
吴均瑜倒是不知道这茬。听了雪雁断断续续把再定亲的事儿说了一遍,不由苦笑了:“你们用不用做的那么认真啊,这定亲的事要是传出去对你也不好,对你干爹更不好,他难道不知道这个?”
雪雁赶忙解释道:“定亲时写的是雪雁这个名字,并不是我本名。祝渊他不知道我的本名。所以见那婚书上写的是雪雁就信以为真了。到时就算他想往外传,人家也只会笑他自不量力。”
吴均瑜皱着眉想了一会,怎么都觉得有点担忧。雪雁听见他半天不说话,屋里又没点灯她看不到吴均瑜的表情,担心吴均瑜生气了。忙一把抓住吴均瑜的袖子劝道:“你放心,我做事有分寸,他那里我已经塞了三个通房了。他现在已经被那三个通房迷的昏头转向。上回他部下逼他和我成婚,他还主动说要推辞呢。”
吴均瑜还能再说什么?雪雁又不是真的只有十*岁,前世加现在的年龄加起来都有四十多岁了。她一向又是个有主见的人,认定了一件事就会努力做到,不到最后绝不回头。吴均瑜再担心,也只能在一旁支持她。作为一个心理学家,吴均瑜太了解这样性格的人该怎么对待了。
“你的事自己决定就好,只是这件事完了,你准备怎么办?”吴均瑜决定丢开眼前的问题,先问清雪雁的计划。
雪雁被这么一问,一时愣住了。她心里明白,吴均瑜是想问她愿不愿意跟他走。可是说实话,她真的还没做好离开的准备。
“就不能等等吗?我是想着,婚礼能在这儿举行是最好的。毕竟干爹对我真的挺好,我想着能从家里出嫁,让他安心。在这里过一段日子,再以行商不便为借口,说是搬去广州。这样一步步慢慢来,行不行?”雪雁也知道,自己要是不给吴均瑜一个答案,今晚上只怕是回不去了。
谁知吴均瑜听了这话,居然闷着声笑的浑身直颤:“傻姑娘,你该不会以为,我会让你马上就什么都不要跟着我走了吧?当然要明媒正娶确立了夫妻关系,才好带你离开啊。不然你在世人眼中,岂不是成了私奔?到时不但你名声坏了,你干爹也没法做人了。到时我们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