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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过了,天渐渐凉快下来,何小兵的耳边又多了一种声音,蛐蛐叫。他和王大伟每年都要斗蛐蛐,两人有时分头、有时一起去抓蛐蛐,隔三差五就要掐一掐,输了的人经常背着另一个人,深夜打着手电去铁路边、河边乃至墓地里——听说这里的蛐蛐是吃死人肉长大的,骁勇善战,看见别的蛐蛐,就恨不得给吃了——去抓壮丁,然后喂它们辣椒、大蒜、洋葱,把它们培养成性情暴烈的蛐蛐,将挽回颜面的希望寄托在这些新兵的身上。这个季节,秋高气爽,气候干燥,点火也容易,何小兵他们经常在河边生一堆火,弄点儿吃的来烤,有的是他们从家里偷来的肉,有的是从河边地里顺的别人种的老玉米,还有刚刚打下来的鸟——王大伟他爸有把气枪,王大伟经常偷出来打鸟,没鸟的时候,就打别人家的鸽子。烤鸟的时候,他们也不拔毛,而是和一堆泥,抹在鸟上,直到把鸟包得严严实实俨然一个土豆,然后扔进火堆里。等待的时候,他们也不甘寂寞,挽起裤子蹚进河里摸蛤蜊,看看能不能给烧烤添一道海鲜,但多数时候摸不到,却经常摸出一只高跟鞋或一块不知何种动物哪个部位的骨头什么的。有一回何小兵弄湿了裤子,便脱下,找根儿木棍挑着烤,烤着烤着干别的去了,回来的时候发现裤子没了,问谁给藏起来了,都说没有,这时候发现火烧得特别旺,原来裤子被烤着了,掉进火里。一想家里的钥匙还在裤子兜里呢,便赶紧从火堆里扒拉钥匙。钥匙扒拉出来了,铝的已经变形,铜的没变,但颜色变黑了。一想回家又要挨何建国骂了,何小兵很沮丧,但沮丧很快就被即将烤熟的鸟冲淡了。一个泥蛋被从火里掏出来,一敲,碎了,鸟毛也被碎泥粘下来,中间是一个金黄的小裸体,冒着热气。因为裤子充当了燃料,何小兵获得先尝一口的权利,掰下一个翅膀,放进嘴里咂了咂,说:“一点儿不好吃,什么味儿都没有!”这时候细心的王大伟从兜里掏出一个皱巴巴的信封,骄傲地说:“呵呵,我带盐和孜然了。”然后学着新疆人的模样,把调料正反面撒在鸟上,嘴里念念有词:“香香的,辣辣的,不好吃不要钱了啊!”不到十秒钟,一只整鸟被瓜分成若干段,在众人的嘴里咀嚼着。吃完鸟,一人一泡尿,把火浇灭,各回各家,火堆旁剩下一堆鸟骨头。
冬天,河水冻上了,冻冰了有冻冰的玩儿法。抽陀螺,比谁的厉害:有的以小取胜,就一块钱钢镚儿那么大,抽一鞭子能飞出三十米;有的以大取胜,比盘子还大,两个人不停地抽才能让它转起来;也有的以转的时间长取胜,抽一下去撒尿,尿完回来,还在转着;还有的以造型独特或样式取胜,用彩笔在陀螺上面画几道,转起来就能呈现出一种美丽的图案。这季节也可以滑冰,即使没有冰鞋和冰车,捡两块三角铁,踩在脚下,用铁钎子扎着冰面也能滑;没有三角铁,用竹子片儿也行,只要能滑起来,踩什么都可以。有时候在放学的路上因为积水恰好有一段狭长的冰,何小兵他们也不肯放过在上面滑一滑的机会,排队去滑,先是在没冰的地方助跑,快跑到冰面的时候,突然身体后仰,躺在地上,这时正好身后的书包和冰面接触,人就躺在书包上滑行,看谁滑得远,他们管这种玩法儿叫“老头儿钻被窝”。
就这样,从小学玩儿到初中,又从初中玩儿到高中。最近两年,何小兵像班里的很多学生一样,迷上听歌——他们对音乐的欣赏和理解程度只能用“听歌”这个词形容,如果说“热爱音乐”,那就像说一个只会煮面的人说会做饭。但何小兵和班里大多数人特别是女生听的歌不一样,他们听的是港台流行歌,而何小兵听的是摇滚乐,他觉得流行歌太软绵绵了,里面少了点儿什么东西,具体少什么也说不上来,反正总之是少了点儿,而摇滚乐里面就有这点儿东西,这一点无需多说,听摇滚的人都知道。何小兵把零花钱都用来买摇滚磁带和音乐杂志了,从高三下半年起,父母就不让他老往外跑了,他们认为,只要把何小兵关在家里,他就只有一件事情可做,那就是看书,而且他们每次从门缝偷窥何小兵在干什么的时候,都发现他在看书,于是心满意足了。但是他们不知道,何小兵那张被书挡着的脸上,正戴着耳机,听着Gun&Roses。他们听一次就会知道,这么噪的音乐在耳边响着,是不可能做好氧化还原反应方程式配平的。
究竟是摇滚乐的什么地方吸引了何小兵,他自己也说不清,一开始可能只因为玩儿摇滚的都比较酷,长发、墨镜、牛仔裤、皮靴、皮夹克,这些都是男孩子喜欢的。但光有这些也不行,比如迪克牛仔,也符合这种条件,他的歌就没吸引何小兵,只有那些不仅这样打扮,也不唱俗歌的人,何小兵才会买他们的专辑。当时,何小兵并不知道何谓摇滚文化,只是觉得,当身上不舒服的时候,听了这种躁动的音乐,立马就舒服了。比如当被老师数落了几句,心里正气愤的时候,戴上耳机,这种音乐响起,会顿时觉得挨说并不是个多大的事儿,对老师也藐视起来,不屑和他较量。特别是因为不明白人为什么非得上学而苦闷的时候,听听这种音乐,有助于削减苦闷。戴着耳机,看着那些比你学习好的同学,你会想:考他妈满分又管个屁用!
何小兵第一次从心里对摇滚乐有了触动,是高二那年的一个烈日炎炎的中午,在学校吃完午饭,无所事事,想睡会儿觉,便来到阅览室,并不是为了追求安静的睡觉环境——这里并不比教室安静多少,一些低年级的女生在这里看《读者》、《女友》、《知音》,边看边唧唧喳喳地交流,老师怎么管也管不住——而是图这里凉快。这是一栋解放前的老式建筑,房顶很高,夏天阴凉。何小兵从阅览架上随手拿了一本杂志,找了一个角落坐下,趴在桌上,展开杂志,盖在脑袋上,开始睡觉。有时候这样能睡着,直到被下午上课的预备铃喊醒,从桌上起来,发现流了一桌哈喇子,手被脑袋压麻。但是这会儿,何小兵就睡不着,他又不愿意听到那些嘀嘀咕咕的声音,便戴上了耳机,摇滚乐在何小兵的耳边躁动地响了起来,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了。听着听着,何小兵突然觉得心里的一扇门被推开了,以前他不曾留意到这还存在着一扇门,推开后,里面出现一些未曾经历过的神奇的景象,何小兵还想再多看一眼,但那些景象刚露个头儿,便消失了,门不知道怎么就关上了。而这一瞥,让何小兵心头一颤,他突然能感觉到自己的存在了,以前他总认为“自我”是一个虚无缥缈的东西,现在他能感受到“自我”的重量了。这一发现,让何小兵内心充满欢喜,他觉得生活不再单调乏味了——尽管他所经历的生活不外乎就是学校里的那点事儿,却足以让他窒息。何小兵突然觉得生活美好起来,正好这时一束阳光从屋顶敞开的天窗照进来,落在他的脸上,让他觉得,从此拥有了顽强度过学校这些灰色日子的理由,就像被判无期徒刑的犯人,也许只为了享受每天在窗口短暂经过的一缕阳光,便因此有了在监狱里坚持下去的决心。
那时候,何小兵觉得学校就是一座折磨人的迷宫,到处都是老师的办公室,物理的、化学的、语文的、英语的,政治的,他最怕从这些办公室门口走过,这些屋子都有一排排明亮的窗户,擦得一尘不染,能洞悉到窗外的一切。何小兵好几次从这里经过时,门都开了,某位老师站在门口说:“你过来一下。”接下来就没有好事儿了,何小兵不是被问到为什么没交作业,就是要求把家长叫过来一趟。
到了后来,凡是何小兵再经过办公室,恰好门打开时,何小兵都主动问:“老师,您要找我吧?”他听不了从老师嘴里蹦出的那句:“你过来一下。”这句话本身给何小兵带来的刺激,比后面要发生的事情还大。
何小兵感觉,自己像一个被关在笼子里的鸟,早晚都得憋死,但是那天中午他的心被摇滚乐电了一下的那一刻,感受到摇滚乐给他带来的希望,他相信,这个破鸟笼子是关不住自己的——关得了初一,关不了十五,即使过了十五,也并不妨碍他享受阳光空气雨露。
那天中午的那一瞬间,被何小兵牢牢记在心里,让他着迷。他渴望这一瞬间再次出现,希望踏入那个关着神奇景象的大门后,能尽量多待一会儿,而唯一的办法就是,继续听摇滚乐。于是他不知疲倦地购买各种摇滚专辑,省下的生活费都花在这事儿上。
这种美妙的时刻如期出现了,但每次的时间都很有限,所以,何小兵只有不停地听,才能更多地感受到这种奇妙时刻。
在语音教室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在讲台上的卡座里播放听力磁带,全班同学通过各自桌上的耳机收听,何小兵切断自己的信号线路,把自己桌上的卡座里放进摇滚磁带,戴着高保真耳机,看着讲台上不知道在说什么的老师——只见嘴巴一张一合——幻想着一幅激动人心的场景:背着吉他,一只脚撑着地,一只脚蹬在讲台上,接上音箱,摇头晃脑一阵狂弹,弹完,一脚踢翻讲台,用吉他砸碎黑板,头发一甩:放学!
听了一年摇滚后,一个北京的摇滚乐队来到何小兵所在的这座城市巡演,演出地点在人民剧场。80年代的时候,这座剧场曾做过电影院,全市人民都来这里看电影,90年代中后期中国电影完蛋了,没人看了,剧场只好出租给无论是高雅还是通俗只要肯来这里走穴的演出团体——通常来的都是不高雅的,高雅的来了也没人看。剧场很大,能装下四五百人,可是那天来看摇滚演出的人并不多,这个乐队出过一张专辑,在摇滚圈算有点儿名气,入座率尚且如此,小兵是逃了晚自习来看的。摇滚乐就是这样,对某些人很重要,而对另一些人则什么都不是,没它日子一样过得好好的。
乐队先唱了几首新歌,观众没什么反应,便又唱了几首专辑里的老歌,观众只是不冷不热地鼓鼓掌,吹两声口哨,现场没High起来,乐队也没兴趣往下演了,预计为应观众热烈要求可能会返台而排练的拿手曲目看来也白准备了。唱够了时间,主唱,一个染了一脑袋黄毛的家伙,搬起麦克风,依然用很亢奋的语调说:“今天的演出到此结束,我爱这座城市,我爱你们,再见!”说完放下麦克风,转身坐在地上,拿起一瓶矿泉水往身上浇,其他乐手也开始往下卸乐器。
观众都散了,一个中年胖子边退场边说:“那金毛浇的不是汽油吧?”
这时主唱的矿泉水快浇完了,他把剩下的底儿倒进嘴里。
胖子身后跟着一个像马仔的人,笑呵呵地说:“肯定不是,要是汽油他不敢喝!”
胖子说:“那不一定,这帮搞摇滚的也玩儿行为艺术,我就不待见他们不把自己当人那劲儿!”
何小兵突然觉得失望,不知道是对这场演出,还是对看演出的观众,抑或是这座城市。平心而论,演出并不差,反正何小兵听得挺投入——忘记是旷课来的,也许此时老师正因为他的座位是空的而在想着能让他老实点儿的办法——但就是没取得应有的效果,这里的摇滚文化还没成型。
乐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