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火烧了。然后提着包袱回头往杭州城去。正所谓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现在所有的人都盯在宜嫔身上,所以绝对不会想到容皇后慕容宛儿会自毁容貌躲进卢凌王府。不过现在就算她自己说自己是慕容宛儿,恐怕也不会有人相信,因为连她自己都不相信镜子中如此丑陋的人儿竟然会是自己。连午夜梦回,她都会被梦中自己的容貌吓醒。现在的她只要能保护腹中胎儿的周全,她便无怨无求了。现在她终于明白了作为一个母亲对儿女的爱为何能超越一切,因为儿女便是母亲的命,母亲的一切
董小宛顶着那丑陋的面容来到卢凌王府找工作,理所当然地便被人踢了出局。董小宛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样貌歧视从古代便开始流传下来了。不过所幸董小宛并不是要靠这卢凌王府的工作来过生活,她兜里还是有不少银两的,所以一路贿赂下来,也便在厨房里谋了个厨娘的职位。只不过她这个厨娘也不用做菜,只要洗洗菜就行了。而且厨房里的管事也是收了董小宛的贿赂,也不至于难为她。所以董小宛除了洗菜之外,其他时间她都是闲闲的没事干。虽然她很闲,但是她也知道现在是非常时期,所以也不会离开厨房到处乱逛。所以她便只好和厨房里的那群大婶丫头们一起闲嗑牙,当然是别人嗑,她在听。而且也能收集一些对她有用的消息。
譬如哪天哪天有刺客来袭,伤了哪个院子的丫头,砍了某个侍卫。又如北厢房的某个恰北北贵客打了哪个丫头,撵了哪个小厮。还有王爷又请了哪一派的高手到北厢房布局,想要捉拿刺客!还有就是这些天死了多少个刺客和侍卫,诸如此类的东西。
最近几天,虽然仍是有听到刺客来袭,可是却没在听到北厢房的贵客打人、骂人的消息。而且结合前天王爷和王妃去相国寺上香一说,董小宛猜想卢凌王必是趁机将宜嫔给转移了。但董小宛也不以为意,反正这些事情现在对于她这个小小的洗菜厨娘来讲是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天是温若寒的头七,所以董小宛趁着闲暇之时,便出去买些香烛纸钱之类的,想要在晚上偷偷地祭奠一下他。
容貌尽毁 (3)
董小宛在香烛店刚刚买好了东西,便见到欧阳哲炫和宁平之在店前走过,吓得她连忙又赶紧转身过去再挑了些元宝,待他们走过之后,她才拭了拭额头上的冷汗。忽然又想自己是多此一举,因为现在自己的容貌连自己都不认得,更何况是别人。只是她从见到欧阳哲炫的那一刻起,已死的心又开始疯狂地跳动。她不明白他为什么又要出来找她,不是已经对她恩断义绝了么?为何现在又要来撩拨她的心?董小宛恨恨地捶了两下自己的心,让它安静一点,然后便急急地赶回卢凌王府。
到了夜里三更的时候,董小宛便偷偷拿着脸盆,提着香烛、祭品到院子里祭奠温若寒。为何要偷偷摸摸?那是因为王府里不准下人私自祭奠死人,不过董小宛住的是院子是柴房里辟出来的一间房子,所以院子里就只住着她一个人,因此倒也不大害怕会被人发现。只是烧的元宝纸钱的灰还是要处理干净的,否则被发现可是要被赶出府去的。所以她才拿了个脸盆出来。
董小宛才刚点着香烛,便听到北厢院那边又高喊抓刺客。董小宛摇了摇头,没有理会,继续摆出祭品,可是心里却道:现在的刺客还真是没水平,人都被转移走了,还一个个地自投罗网,也不懂得先收集情报。所以说这个时代的笨贼还真是多。
就在董小宛在心里咕哝的时候,在她身后“砰”地一声,摔了个东西进来。董小宛转头一看,只见一个黑衣人倒在了院子之中。
不是吧!居然跑到柴房里来了?她没这么倒霉吧!救他么?当然是不救!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个刺客是奔着她来的(呃,至少有一半机会是奔着自己来的!),难道想人家马上将自己捉去么?
董小宛正想要叫抓刺客,忽然又想起自己正在偷偷祭奠,若是被发现,那可是要被赶出去的。她又见到那黑衣刺客躺在地上一动不动,应该有好一会不会醒来。所以还是先将祭奠的东西收起来之后再喊捉刺客好了。所以董小宛匆匆忙忙将东西收拾起来,正要藏进房里,待她走过那黑衣刺客的身边时,忽然觉得他的身形很眼熟。
梦中人 (1)
正所谓女人的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她董小宛也不例外。所以为了看清楚这个刺客到底是不是她认识的人,于是她便大着胆子来到黑衣刺客的身边,小心翼翼地掀开猛在黑衣刺客脸上的黑布。登时,她便被吓得连退三步,差点跌坐在地上。
是他!他居然会跑到卢凌王府当刺客!难道他不知道卢凌王正等着他这个大严皇帝落网,好挟天子以令诸侯么?看他平时一副精明样,却是如此之蠢!想要救人,吩咐底下的人出动就行了,何必要亲自出马!她还没见过像他那么笨的笨蛋,居然来自投罗网。
董小宛气归气,但也知道要尽快将他藏起来,否则待会便会有人来搜查的了!于是董小宛便死拖着将他拖进房里,放到了床上,然后连忙将身上的衣服脱掉,只剩下亵裤和肚兜,并将房里的油灯吹灭,跟着也躺了上床。
董小宛躺在床上才一会儿,便听到侍卫们一脚踢开房门的声音。董小宛假装揉了揉迷朦的睡眼,转过脸去,说道:“侍卫大哥,找奴家可是有事?”
众侍卫一见到董小宛的脸立刻便打了个寒战。侍卫头领结结巴巴地说道:“没没事!”然后回头对其他侍卫说道,“这里也没什么好搜的!走吧!”
“是!”众人一致应了一声,便出了院子。
董小宛远远地还能听到侍卫们说:“真丑!那娘们可真是吓了我一大跳!”
“对啊!对啊!我还没见过这么丑的夜叉!真不知道王府怎么会让这么丑的女人进来!”
董小宛见他们都走远了,连忙去将院门关上,连房门也上了栓,然后才掀开被子,见到欧阳哲炫的身上有好几道刀口,而且还流着黑血。董小宛见状,恨恨地啐了一口欧阳哲炫,骂道:“没见过你这么笨的笨蛋,就算是要救人,也得查清楚这个人是不是你要救之人,还有她到底在不在府里才去救啊!居然鲁莽地一头栽进来,要不是遇到我,你不是被抓,就是被毒死了!”董小宛一面说着,一面往欧阳哲炫的口里塞万灵丹解毒,然后拿了把剪刀将欧阳哲炫的衣服给剪开脱了下来,然后细心地拿针将他的伤口缝合了,再敷上金创药帮他把伤口都给包扎了。
董小宛包扎完伤口,看了看地上扔着的黑衣,心里知道着衣服不烧掉是不行的,否则被人发现了,那便有口也说不清了,于是董小宛便又将欧阳哲炫身上的黑裤子一并脱下来,到院子里烧了,想着明天要去哪里弄一套衣服来给他穿。
烧完衣服之后,董小宛又去打了点水来帮欧阳哲炫擦了擦脸,以及他身上的血迹。
忽然,欧阳哲炫猛然抓住董小宛的手,口里还大叫着:“宛儿!宛儿!不要走!”
梦中人 (2)
董小宛被吓了一大跳,连忙想抽开手逃出门外,可是手却怎么也抽不开,急得她满头大汗!她正想着要如何脱身的时候,欧阳哲炫的手渐渐松开,口里还是喃喃地说着:“宛儿,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我不是故意要生你的气!我只是在吃醋,不是真的要生你气的!你不要不理我”
董小宛看了一眼欧阳哲炫,只见他双眼紧闭,双眉紧皱,口中喃喃自语,这时她才知道欧阳哲炫只是在做梦罢了。本来她以为他对她已经没有感情了,所以才会对她放人不管,可是现在她才知道,原来他也像她一样仍爱着对方。他只是还没学会怎样与她相处罢了!或者当初她不那么倔强,能心平气和地和他谈一谈,现在也便不会有那么多的苦痛与遗憾了。现在的她还能和他在一起么?不!不能!用脚趾头想也知道她这副模样该有多吓人,就算他不介意,可是太后会放过她么?满朝文武会让他立一个丑妃么?世人又该如何看待他这个皇帝?
于是她轻轻叹了口气,然后轻拍着他的额头说道:“没事了!没事了!我在这里!我没有走!你不要担心!”或许他和她日后就只能在梦中相见了吧!可是她还看不够他啊!她是真的想要和他一起白头偕老啊!天知道她有多么想陪在他身边。她真的爱他,这个事实她以为自己能忘记,但流下的眼泪,却没有骗到自己
第二天,董小宛找了偷偷地找了一套下人的衣裳,想要趁着欧阳哲炫还没有醒过来之前帮他换上,免得又闹出什么事情来。只是没想到待她拿着衣服进房的时候欧阳哲炫已经醒了过来了。董小宛愣了一下,然后装作不在意地压低声音说道:“公子你终于醒啦!”说了这句话,董小宛便又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于是便将衣服放在床头,然后镇静地说道,“这衣服公子你换上吧!”
丑妇是贤妻 (1)
欧阳哲炫在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环境,然后又发现自己一丝不挂地躺在床上,身上的伤口全都包扎过了,心里正在回想着他和宁平之遭遇埋伏之后发生的事情。他只回忆到自己逃进了一个不起眼的院落,之后的事情便一点印象都没有。正在他苦思之时,从门外进来一个粗布麻衣的妇人,从她微凸的肚子可以看出她是怀有身孕的,因为以她瘦弱的身形是不可能有小肚子的。从这位妇人进来的那一刻,欧阳哲炫就有一种见到董小宛的错觉,就在他差点脱口叫出“宛儿”二字之时,他看到了她的脸,登时抽了口气,好难看的胎记。可是为什么他却觉得这个妇人很美,一点也没有因为那难看的胎记而破坏她的气质。因为这个带着胎记的妇人,每一个动作都有她的气息。可是仍旧拿疑惑的眼光看着董小宛,不明白自己为何会有这样的感觉。
董小宛见到欧阳哲炫那火热而又充满疑惑的眼光,心头不自禁地更为慌神了。于是她找了个借口想要逃离欧阳哲炫的目光,说:“公子既然醒了,那奴家这便去拿些粥来给公子!”她说着便想逃出房间。
就在董小宛转身的那一刻,欧阳哲炫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感觉,因为这个背影他绝对不会认错。于是他欣喜若狂地喊道:“宛儿!”
董小宛忽然听到欧阳哲炫的呼唤,登时愣了一下,然后便当作没听到似的逃出门外。
欧阳哲炫见了,焦急地下床,想要去追,可是双脚刚踏到地上,便软了下去,整个人扑倒在地,可是他的口中仍是哀求地唤道:“宛儿!别走!求你别走!不要离开我”
董小宛听到欧阳哲炫扑倒在地的响动,又听到欧阳哲炫的祈求,想要说假装不知道也不行。她转了转眼珠,然后转过身去,假装出疏离的担忧,说道:“公子,你怎么下床了!快躺回去!”董小宛说着便将欧阳哲炫扶回床上躺着。
欧阳哲炫用赤裸裸地目光望着董小宛,连眼皮都不眨一下,手紧紧地握住董小宛的手,深情而祈求地望着董小宛急切地说道:“宛儿,你不会再离开我了,对不对?你不会再扔下我的,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