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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爱上校花时-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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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的人走在…在一起。她告诉我说她是过来人,男人都是爱面子的,我们走在一起以后会出现很多问题,很多事她看得多了。她夸我人又长得漂亮,找一个很好条件的人很容易…”此时我仅有的感觉是自己的心被别人掏了一下﹐有种说不出的难受和痛感。

我抚摩了一下叶可儿的额头﹐激动的说:“可儿,对…对不起。”我多么希望她只是在说别人的事﹐可是我和她却无情的成为主角﹐从今年的春季开始了粉碎爱情的心痛。叶可儿继续说:“林哲,你妈,她…她觉得我们在学校里谈恋爱是出与好玩,也谈不上有什么很深的感情。她说只要我们分开了,不见面了,用不了多久就可以忘记彼此。”这时她抬起头﹐用手轻轻抚摸了一下我浅蓝色镜片下那双疲惫和伤感的眼睛﹐然后说:“林哲,我能感觉你妈很关心你,处处替你着想。出与对一个母亲的尊重,我还是答应了,虽然我是…我是那么…那么不愿意。”说着她又开始哭了起来。我紧紧的拥抱着她,不停的说:“可儿,你真傻,你真傻 …”我越说越激动,感觉眼睛开始湿润了,眼泪沿着我的脸流了下来,滴落在了叶可儿白色的休闲风衣上﹐流淌在了我心里……

(LZ:人们常说男孩子不能掉眼泪,可是我为爱情曾掉过眼泪,我偷偷的把眼泪藏在了记忆里,很久之后,当记忆里的眼泪早已风干时,我听到了一首歌原来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

如果你不想直接亲口说什么事,你可以用某部小说中的情节做为开场白,这是KL教我的。多年以后我想当我坐在台下欣赏茶花女的歌剧时,我也会记得曾在生活中一起上演过它里面的一个小小情节。)

正文 第四十九章 青春纪念的话语(大结局)

我和叶可儿又在一起了,回归的爱情让我们更加珍惜彼此。我打了电话给爸妈,告诉他们不要担心,告诉他们我不希望他们以一种世俗的观点武断的去左右我的爱情。我会用心好好把握我的爱情方向﹐因为每个人都不能预测爱情的方向,所以我不能那样轻易的就放弃自己的爱情。

三天后我又重新起程南下了,候车室里不再是我孤零零的一个人,有了叶可儿的陪伴。我告诉她我会努力工作,以后去深圳工作,要和她手牵着手在她熟悉的街头漫步,要去她给我提及的那些美丽和好玩的地方,要和她手牵着手沿着海岸线走,欣赏美丽的海上日出和日落……。当我这样说时,我看到了她那张精致而美丽的脸上灿烂的笑容。在我上火车的那一刻,叶可儿微笑着在站台上向我挥手,她白色的上衣,浅蓝色的牛仔裤,总是出现在最美丽的画面中……

我又开始给叶可儿写信了,在广州实习的日子我会给她不时的发EMAIL,而我总会收到叶可儿充满深情的回信,让我感到很幸福。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圣诞,这是我从认识叶可儿以来第一次和她分隔两地过圣诞节,电话里我们一起倒数着迎接圣诞的来临,在同一星空下,不同的城市看着绽放与夜空同样美丽的烟花。

元旦后我回学校参加大学里仅剩的几门科目的考试,是叶可儿去接我的,短暂相聚的两三天我们很开心。可是接着我就要回广州了﹐继续我实习的日子。不久叶可儿放寒假了﹐她也会不时的来广州看我﹐让我从心底感到很开心。快过年了﹐年假很短﹐从沿海返乡过年的人很多,车票也难买,我最终选择了待在广州。这是我第一次在外面过年,爸妈打来很多电话叮嘱我出门在外要好好照顾自己﹐虽然在外却感到来自家人的无限温暖。公司年假时我去了深圳,叶可儿开心的给我介绍她所熟悉的地方,给我讲述着这个年轻城市的年轻历史。看着她一脸的高兴和兴奋,我知道她很喜欢她的家乡的深圳﹐而我也会最终选择在这工作,和她生活在这﹐和她开心的度过每一天。

时间总是在没有意识下飞快而过,叶可儿上学去了,我又在早八点半和晚五点半的生活中,在每天对叶可儿的想念中,度过了一天又一天。广州这座城市似乎没有季节之分,在不知不觉里过完了春季,进入了烈炎的夏季。我回长沙完成了毕业论文答辩,这个夏天我们要毕业了。呆子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他还将在熟悉的校园里呆上几年。虫子在长沙找了一份工作,他打算等李美毕业后一起去沿海。香帅一直都没找工作,他还是想帮家里去做生意。而我在公司已经通过了实习成了正式职员,叶可儿毕业后﹐我会去深圳,在那勾画我们未来的生活。

四年的大学生活过得很快,回想起来就像一场色彩斑斓的电影,藏着多种情感,流转着各种心情。这个夏天我们就要离校了,大学生活将远去﹐流下的是多彩的回忆。我们坐在厢江大堤上,在夏日满天星斗的夜空下,喝着一罐灌啤酒,反复唱着《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的那首歌。离校那天,在床板上留下了纪念的话语:

香帅:

本人处处留情,故称为香帅。可是却没能留住自己的感情,从此改名为臭虫。

虫子:

本人名重,被称虫子,幸好还长得三分帅,不是条大青虫。最得意的事是在大学里抱得“美”人归。

呆子:

本人爱读书,为人老实,换来了呆子这个外号,还要在本校的研究生院读几年。认为最不公平的是就不不该叫我呆子。

我则留下了这几句话:

本人长得帅气,都说我喜欢拈花惹草,故被称为情圣。大学没惹过草却拈过校花,本人发誓一辈子都爱她。

在实现爱情和梦想时总觉得时间很短,

不希望青春的爱情草草收场,我带着勇气一直在努力……

希望在实现梦想的日子里留下坚实的脚步,我带着自信一直在努力……

我的生活在继续,我的故事也在继续,希望在金色的阳光下,在湛蓝的天空下,永远留下的是我和叶可儿灿烂的微笑;我们刻下的爱情光圈,在永恒的白天和黑夜绽放光彩……

我故事送给那些为了爱情和梦想而奋斗的人……

LZ:我喜欢听那首truly,madly,deeply,

每个夜晚我都会听这首歌,这首KL喜欢的歌,这首在我实现爱情的日子里感动的歌……

在那个烈炎的夏天我们毕业了,留藏着无数美好的记忆。在每个阳光的日子里,我总会记起一些事,又会想起一些人。希望在同一片天空下,我们永远都带着勇气在努力,为了生活,为了爱情和梦想,带着自信在努力……

我的这篇小说全部载完了,谢谢每一位支持我的朋友。我会写一些外篇和续章,如果感兴趣,请继续支持,谢谢!

正文 第五十章 续篇(1)…为美女而狂

在2005年炎热的夏天我毕业了﹐我开始为了生活而工作。当真正脱离校园完全进入社会后﹐才明白原来在大学读书的日子是那么轻松和惬意。不必考虑很多事情﹐只要一心读书就可以了。不必为自己的衣食住行考虑﹐寝室就是温暖的“家”﹐而每月总会在银行卡里收到爸妈寄来的生活费。而现在毕业了就戴上了自食其力的帽子,什么都要自己为自己考虑了。

一整天都呆在办公室里﹐还得不时的盯着计算机﹐有时觉得头昏脑胀。办公室里总是开着中央空调﹐亮着灯和拉着百页窗﹐一个安静的工作世界﹐却总是让人感到平静与祥和中有一股无形的压力。透过百页窗的缝隙﹐阳光从缝隙射了进来﹐让我格外想念阳光下在校园里踢球的日子﹐可是那都离我渐渐远去了﹐剩下的是美好的回忆。我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度过了每一天﹐又在对叶可儿的想念中度过了每一天。每当想起她的微笑就让我充满了活力﹐我要为了我和她的未来而好好努力﹐好好工作。

来公司也有那么久了﹐感到高兴的是我们部门年轻人占多数﹐大家都很随和﹐同事关系相处起来还比较容易。只是有几个三十多岁结了婚的所谓资深人员不容易让人接近﹐总是给人一种高高在上的感觉。我们部门经理是一个四十几岁的中年人﹐他姓严﹐还好他看起来并不是很严肃﹐为人似乎还很亲和。不过在公司呆了很久的人都说他的亲和是装出来的﹐实际是个沉府很深的人。时常从一些人的口中听到不少关于他的八卦和花边新闻。

而部门里的人私底下谈得最多的是其它部门的美女。这可能是由于我们部门缺女孩子﹐而且特别是漂亮的女孩子。唯一的两个 “美女”就是我们经常口中叫的 “ 刘姐”和 “ Lily”。刘姐实际上年纪不大﹐还不到三十岁﹐可是已经结婚大几年了。虽然是属于写字楼里那种标准美女型﹐但在部门一大群单生男人面前已经没有任何吸引力。Lily虽然是单身﹐人长的说不上非常漂亮﹐但总的感觉还不错﹐清清纯纯的。还不到二十五岁﹐理应是单身男孩中炽手可热的人。可是谁都不敢对她献殷勤,因为她是总裁的侄女﹐进公司也是“空降兵”。

部门内这些单身的人中,做外贸业务的John 和Lemen对公司的mm情况似乎最热忠。他们老说自己压力大﹐过年都不敢回去。因为没找到合适的女朋友﹐老爸和老妈准会唠叨个不停﹐说不准还会逼着自己去相亲。所以他们几乎不放弃一切可能的机会去发现和找到适合自己的女孩子。每当他们提起自己这个 “心病”时﹐刘姐这些过来人总会说;“ 小子﹐急什么﹐还年轻呢﹗哪天给你介绍个认识认识。”似乎这句话从来都没兑现过﹐但却能让他们很高兴。也许他们是做业务的原因﹐一张嘴倒真的很会调侃。

而最近最能勾起部门内大帮子人兴趣的就是一个个从经理办公室进进出出应聘业务助理的人。大家都在期望这个新人是个女的﹐最好还是他们所期望的美女。我在想是不是因为期望的人太多了﹐或许真有神灵听到了大家的祈祷。这个新人还真是个女孩子﹐最重要的是很年轻,长像也很不错,在我们这栋写字楼里应该可以挂个头名了。当经理把她带进办公室时﹐我敢说有几个人的眼睛都在发直。经理给我们介绍女孩叫喻勤﹐将和我们一起工作。她穿着一套白色的淑女裙﹐看起来清纯又很斯文,而且样子显得十分温柔。也许是和叶可儿待在一起很久了的缘因,因为叶可儿是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而且经常对男孩子有着绝对的吸引和杀伤力,和这样的女孩子在一起时间长了,当其他漂亮的女孩子出现在眼前时,也觉得很平常。

我还记得帅香以前经常说她漂亮得不是人,肯定是妖精变的。为此我也没少担心过,因为总会出现些追她的人,虽然我知道他们不能给我造成危机感,但心里却有点不是滋味。所以现在当我看到喻勤时,我除了觉得她应是属于美女型的女孩外,我绝不会像那帮同事哥们一样,好象发现了外星生物一样,直直的盯着她看不停。喻勤似乎都被大家弄得有点不好意思了,脸开始泛红了,她把头低了低。我在想她是不是也认为到了一个外星球,那些人为什么盯着她不停的看,难道她不是地球人?

自从喻勤来了我们部门﹐部门里似乎热闹了很多﹐有很多人开始围着喻勤转﹐特别是John 和Lemen﹐有事没事就走过去和她说几句话。看起来似乎是出与对新同事的关心﹐实际上是想和她弄熟些﹐捷足先登。可能是女孩子和女孩子更容易熟些﹐Lily似乎成了和喻勤最熟的人。也许是Lily和她说了部门男孩子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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