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锦城四少-第8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在我爸看来,我哥这就是胡闹,就是拿结婚、离婚当儿戏;可我哥不以为然,我也不以为然。

我一直觉着,人生在世,指定得儿戏几回,这就是所谓的实践出真知。

如果没儿戏过,你怎么能知道什么叫儿戏?什么叫正经?

如果没儿戏过,你又怎么知道儿戏的后果?你又怎么能明白,很多时候,儿戏的后果,是你压根儿承受不了的。

儿戏自然有它的价值——比方作为典型的反面教材。且我觉得,我哥这辈子办的最儿戏的事儿,就是跟刘桑结婚;跟这件事儿相比较,其他的事儿,都显得不大儿戏了。

我哥这婚结的,离得更是忒迅速。

离了婚以后,我哥头一件事儿,就是去苏黎世,不消说,也知道我哥是找叶芳菲去。

这便是儿戏价值的所在——我哥要是不跟刘桑这么胡闹、儿戏一回,又怎么能知道,叶芳菲对我哥而言的价值?

不过特别遗憾的是,我哥去的有点儿晚,因为我哥去的时候,恰好看到了这么一副美好且温馨的场景——夕阳斜下,叶芳菲怀里抱着叶子安,脸上还带着笑,看着佟易安;而一边儿的佟易安,手里正捧着故事书,在给叶子安讲故事。

人心永远是这世界上,最让人捉摸不透的东西,有人说,它甚至比得过朝令夕改。

叶芳菲的心意变了没有,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叶芳菲现在不会再对我哥笑,就连出于礼貌的笑,也懒得给。叶芳菲的笑,只留给叶子安,或者还有佟易安。

一年零七个多月以前,叶芳菲在我哥怀里,即便自个儿疼得要死,割心割肉,她依然咬着下唇,然后说,“苏景默,明儿的酒,我给她代,每一口酒,因为这样儿就好像,那是我跟你的婚姻。”

我哥和刘桑婚宴的当天晚上,叶芳菲玩儿了命似的喝酒,每一口酒都毫不含糊。

芳菲最盛的时候,叶芳菲笑容明艳特别坚定地说,“晓儿,我要跟你哥死磕到底。”

后来这一树芳菲,终于谢了,就像叶芳菲富锦园别墅里的那些广玉兰,虽然偶尔仍有人打理,可自打叶芳菲走后,广玉兰凋谢地特别快——一夜芳菲开,一夜芳菲谢。

我哥凝望着叶芳菲一家三口,凉薄的固然是我哥,可真正绝的,是叶芳菲。

叶芳菲其实看见了我哥,因为这些事儿,都是后来她告诉我的。可叶芳菲愣是没理我哥,就那么把我哥晾着。

叶芳菲时候,佟易安对她很好,特别好,什么都依着她。

叶芳菲说,有时候她在想,兴许,就这么着也能过一辈子——她有了孩子,还有佟易安。

叶芳菲还说,只要叶子安好好儿的,她什么都不想要了,只要这孩子好好儿的。

叶芳菲说了很多,可没一句是和我哥有关的;叶芳菲再不会像当初那样儿说,有时候她在想,如果她死了,苏景默能不能也记她一辈子?

我哥在苏黎世待了俩月,在我哥一次次的“围追堵截”下,终于得着一次机会,跟叶芳菲当面儿聊聊。

叶芳菲如今不抽烟了,因为对孩子不好;叶芳菲左手心儿的疤虽然没有,可淡了许多;叶芳菲性子也变得多了,变得冷淡,一如当初的我哥苏景默。

叶芳菲怀里依旧抱着叶子安,一开口,就是不咸不淡的语气,“好久不见,苏少清闲不少。”

我哥不说话,我哥本来就不是个擅长耍嘴皮子的,因为我哥一向是个行动主义者——少说、多做。

叶芳菲不乐意跟我哥多磨叽,看我哥一直不说话,就想走。

叶芳菲曾经说,反正甭管苏景默想干什么,我都乐意陪着他;可现如今,我哥就是想看看她,叶芳菲都不乐意。《小说下载|WrsHu。CoM》

人只有一副心肺,掏空了就没了,没有谁理所当然会一辈子随时准备好一副心肺往外送,有的,那就不是人了;比方牛就有好几个胃,可就连牛,都不会乐意随时奉献自个儿的百叶。

叶芳菲起身就走,我哥自然是拦下了,可还没等我哥去碰叶芳菲,叶芳菲就条件反射似的后退了一步。

这样儿的生分,就好像天性使然,而不是刻意为之;可就是这样儿,才更让人心寒。

叶芳菲哄了哄怀里的叶子安,叶子安偏在这会儿闹起来,叶芳菲哄了一会儿,叶子安却闹得更欢实。

叶芳菲实在没辙,只能给佟易安打电话,“你闺女闹得厉害,怎么办?”

佟易安说了两句后,叶芳菲挂了电话,带着叶子安走了。这回我哥没再拦,就跟当初我连手都抬起来,可愣是下不去手打我哥一样儿——因为我们都没那立场。

锦城四少 第一百一十八章 大结局倒计时(三)

我哥待在苏黎世的这俩月里,叶芳菲一只啊对我哥很冷淡,且这种冷淡,偏不是刻意的,礼貌还是有的,只不过那份儿生疏,是自然流露出来的,特别真诚,也就越发让人难受。

为了去苏黎世,我哥连工作都暂时辞了,就为的这事儿,临走前,我爸给我哥劈头盖脸一顿训,且差不点儿跟小时候似的,直接就上手了。

好在我爸年纪大了,力不从心,主要是老年人,一般脾气都和善些。

我记得从前在哪本儿书里看到过,说苏黎世是这世上最静谧的城市,那样儿宁静悠远,尤其流连与苏黎世的河畔,你会觉着,时间都是静止的,很是安宁祥和。

我觉着,苏黎世这城市就挺适合叶芳菲,她这辈子,估计就得在那儿生根发芽了,至于说我哥对苏黎世,能不能有对故土一样深沉的情感,暂时还不好说。

叶芳菲曾经懒懒地告诉我,在她抱着叶子安在河畔散步时候,后边儿总有人跟着,一开始,她以为是觊觎自个儿或者是叶子安那姑娘的,后来才发现,跟着的那人儿,不是别人,就是我哥。

其实叶芳菲感觉挺准,我哥可不就是觊觎她呢嘛,要不然,犯得着大老远上苏黎世去?

不过有些时候,就是那么一步之遥。

开始时候,就差一步,我们看着那一步之遥,会告诉自个儿,没事儿,就差一步,指定能赶上;可赶得越来越吃力,到最后,我们只能感叹——始终是一步之遥。

叶芳菲跟我哥之间,就隔着这么一步;在锦城,是一步之遥——叶芳菲始终追着我哥,后来累了,就走了;到了苏黎世,还是一步之遥——这回换我哥跟着叶芳菲。

叶芳菲散步也好、逛街也罢,我哥也总是不远不近地跟着,可中间毕竟还隔着一段儿呢,久而久之,一步之遥,就这么隔了一辈子。

…………………………………

由于我哥跟叶芳菲的事儿,折腾了俩多月没有进展,所以我们且不说他们,来说说我跟顾云清的事儿。

我俩刚结婚后的那一年多里,因为各种事儿,主要是我没心思,蜜月就这么给省下了,说是后延,可延了一年多,愣是没机会付诸实践。

终于,在一年多以后的今天,我俩把蜜月的事儿,再次提上议事日程。

既然是度蜜月,自然不能带着顾惜那姑娘;可那倒霉孩子,非得赖着我俩,对此,我深感为人父母的责任与艰辛。

几经波折下,那姑娘终于老实,儿我也在和那姑娘斗智斗勇的过程中,经过长久的深思熟虑,自创了一套教育孩子的方法——恐吓法。

当然主要是为了给顾惜打造一颗坚强的心脏以及异于常人的胆识,这恐吓法不但有效,且日后直接导致一系列的后果——比方说,这姑娘经常把苏守望那小子吓得哇哇直哭。

回回顾惜把苏守望吓哭,我都免不了要训她两句,可私底下,我还是会委婉地鼓励她再接再厉,至于恐吓对象,要往多元化的趋势迈进,不能只恐吓苏守望一个。当然这主要还是因为那小子忒胆小儿,一蟑螂都能给吓哭了。

回过头来,再说我跟顾云清的蜜月,顾云清问我想去哪儿,我想也没想,就说,“马德里。”

然后顾云清脸色就有点儿变了,不是特别明显,可还是变了。

因为两年多以前,陆子言就去了马德里,顾云清看我直接脱口而出这地儿,自然在头脑中已经展开了丰富的联想。

我过去搂他腰,然后挂上笑脸儿,“那您说哪儿好?”

顾云清抱着我,占足便宜,悠然道,“马德里就挺好。”

于是乎,地点就这么定下了,再然后,我俩就飞往马德里,一刻都不带耽搁的。

马德里的烤海鲷不错,马德里的奶油肉馅饼也不错,当然马德里的街头更好。

天蓝如绸,薄云铺在空中,街头随处可见喷泉,泉水的喷绘下,马德里的街头美得好像一副油画。

欧式的建筑,有些巴洛克式的风格,庄严巍峨,直耸入云层。

漫步在这样儿的街头,我不禁肃然起敬,俩眼睛不停地瞅身边儿变换的风景。

瞅着瞅着,就瞅见了故事的高潮——陆子言,还有他身旁 的姑娘。

那姑娘看着很年轻,至少比我这已经当妈的年轻,那姑娘模样儿尚可,没什么特别吸引人的,重点就在于嘴角那一笑。

浅浅一弯,梨涡初现,熟悉得就像是我每天在镜子里看见的一般。

顾云清这会儿给我买东西区了,所以不在身边儿,现在就我一人儿,我正犹豫着,是该打招呼还是应该无视,结果,陆子言带着那姑娘,几乎是跟我擦肩而过。

相逢不识,这倒是在我意料之外的事儿。

我自嘲地笑,兴许,是我一直太把自个儿当回事儿,老拿自个儿当太阳,可其实,我连地球都算不上——地球起码还有一月亮围着转呢。

中午,我和顾云清吃的海鲜烩饭,跟大杂烩差不多,不过味道还值得赞赏的。

我和顾云清在马德里待了俩礼拜,我一直预感,还能再见着陆子言。

可惜,我这回的预感依旧不准,因为上一回在街头,已经是我这辈子,最后一次见到陆子言。

可见,我这人儿的预感是多么不靠谱儿,可我成天还妄想靠预感过日子,实在是忒不着调儿。

马德里这趟,没什么再值得一提的事儿,除了顾云清贼心不死,每晚上仍旧在为了第二胎的事儿而努力。有时候,我忍无可忍,甚至想把这位无赖的爷从房里轰出去,遗憾的是,我没这能耐。

在马德里的最后一晚,我正想理理思路,好好回想一下儿,一遍为之后的写作提供素材时,顾云清又来招惹我。

我很是无语,因为顾云清实在忒热情,我本意

后来我就恼了,我正在为日后的理想而奋斗的关键时刻,他却来打扰我的事业。我如此一位积极求进的好青年,自然是不能屈从。

顾云清总是乐此不疲地调戏我,后来我抵着他,跟他说计划生育的好处,最后我得出结论,“爷,只生一个好。”

“嗯。”顾云清在我胸前咬了一口。

“下去!”我瞪他。

“好。”顾云清嘴上答得痛快,可压根儿把我的话当耳旁风。

“你丫就是一无赖。”

“那是。”顾云清锲而不舍。

后来,我就屈服了。

………………………………

我和顾云清回去以后,日子又回到从前那样儿——他早出晚归,我在家里埋头搞创作,我的第一篇长篇小说暂定名叫《锦城那些事儿》,还差二十几万字就截稿了。我连卖点都想好了,就叫——揭秘那些不为人知的事儿。

我发现我特别有写小说的天赋,且致力于把它发展成为我的事业,我立志要成为锦城财政局里小说写得最好的前科长。

我跟顾云清过得还是比较欢乐的,顾惜那姑娘,大部分时间是我在带,偶尔我妈放假没课的时候,会送去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