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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有个居处。”
唐怡暗惊,不知明霄指的是哪处府宅,明霄现在来夏阳公干住的是卫太后在此的一座私宅,而南楚在夏阳也有寓宅。
衡锦不置可否地点点头,看着依然紧紧抓着虫儿的天宝,此时,天宝已经咬住了虫儿的小脚丫,像含着蜜糖般将虫虫儿的大脚趾含在口中吸 吮着,虫虫儿本来睡得迷迷糊糊,梦里被人啃得痒酥酥的,受不住,猛地睁开杏眸,咧着小嘴就要哭。
“萧公子古道热肠,衡锦佩服。”衡锦艰难地张嘴,他从不知自己还会对旁人心存感佩,这种想法遥远而陌生。
明霄的注意力完全被床上的两个小娃娃吸引住,此时猛地听到衡锦的谢意,只微笑着随口说道,“有缘千里来相会,你看天宝和虫儿多么友爱。”
——友爱?本来被天宝啃得睡不好觉,咧嘴要哭的虫儿睁眼一看天宝,慢慢展开一个笑,口水和嬉笑一起涌出唇角,他啊啊呀呀地抓住自己的另一只小脚,学着天宝的样子放进口中,津津有味地啃吮着,天宝见了嗬嗬地乐,松开虫儿的脚丫,一把搂住他的脖颈,将脸埋在虫儿的颈窝里,闷闷的笑声从俩人纠结的发间传了出来,虫儿的发乌黑亮直,天宝的发浓密卷曲,像最黑的夜。虫儿被他笑得浑身痒痒,再加上自己啃脚丫的痒,简直痒不可耐,也松了口咯咯笑了,一边转过身与天宝脸贴着脸。
“呵呵呵当真友爱”衡锦意味十足地笑了,这个小虫儿比日丹可秀美得多,与天宝倒是绝配,只看日后天宝要不要他了。
“双喜,你送衡先生和天宝回寓宅。”明霄听到衡锦的笑声,不知怎的忽觉心里发冷。
唐怡松口气,知道明霄并不打算将这神秘的父子俩带回他现居的老宅,“我给天宝准备了一些清热祛毒的药,暑天吃了正好,都是现成的丸药,酸酸甜甜的,孩子也会喜欢。”
唐怡又向衡锦交代一些需要注意的护理事项,明霄则叮嘱着双喜,大人们都不再关注床上的两个小娃。天宝的小手摩挲着虫儿细嫩的脸颊,一边呢哝地叫:“弟弟阿弟阿弟”
虫儿杏眸弯弯,不停点着头,不知是不是在答应天宝,在他小小小小的记忆中,只有姐姐曾经这样叫他,天宝抓着虫虫的手腕,一下子看到虫虫手腕上戴着的五色长命缕,不禁着迷地伸出手指摸弄,虫儿看看长命缕再看看天宝,有点犹豫不决,
“呀呀啊宝宝宝”
“呜啊阿弟弟弟呀”两个小娃用自己小小国度的语言进行着交流,然后虫儿就揪住长命缕的活结扯着,只三两下就把长命缕解下来了。
“咦?虫儿是要将长命缕送给天宝吗?”明霄走回床榻,一下子看到虫虫一手抓着长命缕,一手抓着天宝的手腕,拼命地往一起凑着,虫虫听到问话,立刻仰脸儿看着爹爹,笑了,将胖胳膊伸向明霄,“爹爹宝阿宝”
父子俩心有灵犀一点通,明霄接住虫儿手中的长命缕,“好,爹爹替你给天宝戴上,保他一世平安。”
—— 一世平安!保你一世平安!衡锦背对他们而站,明霄和孩子们的对话却一字不漏地传进他的耳中,院子里隐约的蝉鸣渐渐扩大,终于像洪水般将他淹没,——有谁能保谁一世平安呢?他确信自己听到过类似的许诺,他也确信自己曾经这样对谁许诺过,可那个曾经如此盟誓的人并未护他周全,他的胸前留着狰狞的伤疤,在他被人刺杀时,那个曾许诺保他平安的人又在何方?如果他对自己真的如此重要,为何自己竟会忘记了他?
衡锦慢慢地转过身,看着明霄为天宝系上长命缕,他们夏人就是多愁善感,宁肯相信这些个不着边际的盟约,——若是爱他就以命相护,若是恨他就以命相拼,快意恩仇才是真!
“衡锦除了天宝,再无家小,也身无长物,今日萧公子与秦夫人的大恩,衡锦必当回报。”衡锦说得平实之极,甚至有些木讷,好像这是他第一次向人言谢一般。
明霄抬起头,唐怡也停下手中的动作,齐齐望向衡锦,不知为何,衡锦平板的声音仿佛具有魔力,那似乎绝不是一般的诺言!
四天后,热如烧红砖窑的夏阳终于迎来了一场豪雨,雨下得急而透,将一直笼罩在城郭上空的暑气一扫而尽。到了午后,大雨转为蒙蒙细雨,烟纱似的铺展在涞河之上,荡尽浊气的千行翠柳在雨雾微风中婀娜曼舞,更为河景平添了一股婉丽风致。
“萧公子,你今天当真好兴致,竟雨中泛舟。”衡锦站在画舫的轩廊之内,极目远望,望不尽迢迢烟水路。
“呵呵呵”明霄难得的朗笑出声,“今天喜降及时雨,天宝又顺利拆线,当然值得泛舟庆贺。”
这些天,衡锦带着天宝住在明霄在夏阳的寓宅之中,当初明霄眼盲之时曾居于此宅治病疗伤,府中仆佣齐全,屋舍园林精美,明霄每天都带着鱼儿和虫儿过来探访,真的将衡锦父子当贵客般招待,慢慢的,衡锦也放下了戒备,明霄身上有种特别温和动人的气质,常常令人感觉如沐春风,宾至如归。
“萧公子莫非家有良田千顷,因此对降雨格外关切?”衡锦忽地想起明霄曾和他讨论过抗旱之事,“其实只要不是特大旱情,只要挖沟起垄,在低洼处栽种即可,地里的水分自然会从高处流下。”
“——咦?”明霄从椅子上站起身,走到衡锦身边,“难道先生也懂农耕?你所说的保墒之法正是现在各州县推行之法。”明霄越发觉得此人神秘莫测,听其言谈看其举止似乎他都绝非普通市井平民,但偏偏衡锦的身上又带着股说不出的狂野之气,仿佛他那双前一刻抱娃娃的手后一刻就能致人死命。
“我们苗疆地处穷山恶水之间,土地稀缺,不想办法垦荒大家就只有等着饿死,只靠行猎和挖山薯山芋不能过活。”衡锦认定自己是土生土长的苗人,不然他怎么会对苗彝之地如此熟悉。
“先生是苗寨头领吗?”明霄看似随意地问着,心里却有点紧张,自从平定了卫恒残兵后,川蜀西南的少数族裔之地就是一片空白,竟如铁筒一般,针插不进,水泼不入,景生怀疑有些卫恒余孽潜入了苗疆。
“我?头领?”衡锦扬起浓眉,只一边嘴角上挑,异常英俊的脸上露出一抹讪笑,“我可不是什么头领,我早已离开故乡。”讪笑依然挂在脸上,衡锦琥珀色的眼眸中却闪出肃杀之光。
“啊,是了”明霄轻轻颌首,机敏地转过话锋,“衡先生如今在漠上生活,不知云州一切可好?”
衡锦微一沉吟,随即便抬手撑着窗棂,“没什么好不好的,还是老样子吧。”
这句模棱两可的话一下子令明霄哑口无言,明霄心里暗叹,没想到衡先生竟是个打太极的高手,云山雾罩地叫人摸不着头脑。
“萧公子世居夏阳吗?你那宅子当真美仑美奂。”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此时轮到衡锦旁敲侧击,其实衡锦对明霄的来龙去脉并无兴趣,他对自己的过往都没有猜想,既然是死而复生,就重新活过吧,他坚信在这世上除了要杀死他而后快的,再没有人还惦记着他。
“嗯”明霄抿唇微笑,“我家世居临州,夏阳只是旅居之地。”
衡锦也笑了,笑得意味深长,心里暗想:——怪不得前几天谈起南楚伐蜀时萧公子情绪激动,原来他是南楚豪族。
就在这时,一艘小型画舫从他们船前行过,画舫二楼的船窗内依稀站着一个雪藕色的身影,雨雾迷蒙,衡锦只不经意的扫了一眼,并未看清那人的相貌,心里却隐隐然浮起一丝不安。
“鸾生(卫元嘉)——!”身旁的明霄忽然低叫,双眸盯视着与自己的坐船渐渐错身而过的画舫,骤然发现对面那抹雪藕色的身影也将身子探出了窗扇,好似正拼力遥望着自己。
明霄微眯双眼,倏地转身,不欲再看,“衡先生,我们去看看天宝他们吧。”
明霄说着就转身离开轩廊,走进里舱,衡锦不明所以地顿了一下,随即也跟着走了进去,才掀起珠帘,就听到舱内传出孩子们啊啊呀呀的笑闹,不知怎的,这种稚嫩而又明亮的童声令烟雨迷茫的天地也一下子变得浩广。
“衡先生,你独自抚养天宝实属不易,但得其陪伴,又实在是大幸。”明霄骤见卫鸾生,心情郁闷,此时听到孩子们的欢笑,心境一下子豁然开朗。
衡锦听得愣住,垂下眼眸,正好看到天宝扭头朝他笑,笑容灿烂得如同阴霾天际下的一线天光。这几天他才发现天宝其实是个很爱笑的娃娃,“他是天赐之宝。”
衡锦说得极其平淡,明霄却听出了他话里由衷的赞叹,不禁走上前蹲下身,揽住坐在地毯上的天宝,“小宝病好了,开心了吧?”
“嗯”天宝努力地点点头,小手一指坐在他旁边的虫儿,“阿弟弟弟喜欢”天宝的夏语(汉语)是和衡锦学的,说得模模糊糊,但虫儿好像听懂了一般,立刻扑上前将天宝扑倒在地毯上,一口咬住天宝露在小布衫儿外的胖胳膊,鱼儿在旁边看见,都替他疼得皱紧了小眉头,“虫儿坏欺负宝宝宝”
鱼儿虽与虫儿是孪生姐弟,但囡囡说话早,此时小嘴儿一张已经能说得似模似样了,小姑娘胖腿胖手并用飞快地爬过去,抓住虫虫就往一边拉扯,“宝宝宝疼”小鱼鱼代天宝痛苦,天宝明明被虫虫当了磨牙板,却仍然一声不吭任由他咬,只将个小眉头皱得紧紧,显露出一丝忍耐。
虫儿被姊姊拉开,怒目回头瞪着鱼儿,天宝却咧嘴笑了,一手抓住小鱼,一手揪住小虫,“阿妹阿弟乖”
“姊姊坏坏姊姊”虫虫被虎口夺食,不依不饶地嘟着小嘴叫,胖头一歪倒进天宝的怀里,伸出小小的手指摩挲着天宝胳膊上被自己咬出的齿痕,红红的,像一个小月牙。
衡锦看着天宝心满意足的模样,心里忽然腾起一丝异样,也许,在天宝的本家里,他也有弟弟和妹妹,而此时他却只能拉住虫儿鱼儿当宝。衡锦的手死死地撑着桌角,他从未试图打听过天宝的身世,知道得越少越好,天宝要对付的是北朔三王爷,并不是寻常人贩子,如果自己为他寻到家人,可能反而将他送上了死路,一同陪葬的还有他的父母族人,呼和洵绝不会轻易放过天宝。此时再将天宝丢下一走了之,衡锦已然做不到了。
“小娃娃最脆弱也最强大。”衡锦在喉咙里咕哝了一声,他是一个以天地为家的野人,如今却被天宝稚嫩的小手牢牢地扯住了。
*
小元(卫鸾生)站在轩窗下,整个身子都快探出船窗,一刹那,他又猛地缩回身,将自己隐藏在窗扇后,好像躲避捕猎的野兽,心脏不受控制地狂跳着,胸腔里好像腾起了烈焰,熊熊燃烧。
“鸾生,你怎么了?”一个沉郁的男声忽地在他身后响起。
“啊”小元愣怔地回头,看着卫无殇,“我我看见”他拼命要将嗓音放得平稳,却沮丧地发现他的声音抖得像片落叶。
卫无殇慢慢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