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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驻军十万,俄拿契名义上是帮助西朔防范合苏和附近部族,实则是将呼和洵当成附庸和傀儡,果然,两年后,俄那契大公伊万将自己的王姐古塔丽嫁与呼和洵为阏氏,古塔丽比呼和洵年长十岁,貌若无盐,即使呼和洵不爱龙阳,也无法与其琴瑟合鸣,但迫于形势压力,呼和洵只能接受这桩政治婚姻。
又过了五年,明华历同兴十三年,俄那契大公步步紧逼,以呼和洵古塔丽一直没有子嗣为由,欲将自己的小儿子过继给呼和洵为世子,呼和洵则抓住古塔丽与侍卫通奸的把柄,坚拒伊万的这个提议,同时坚称自己曾有一子,一直流落在外,如今正在积极寻找。
呼和洵杜撰出来的子虚乌有的世子,到底在哪里呢?
第三卷 花朝幼童初长成 小荷尖尖菊纤纤
春光
十一年后,明华同兴十三年清明,春天来得格外早,活泼而喧闹,坤忘山西麓王峰上的积雪渐渐融化,雪水涌入溪涧,在山岩间飞溅,在密林中腾跃,时而喧嚣时而咆哮,一路欢歌着奔向低谷,低谷中碧意盎然,云雀呢喃,阳光穿透绿蒙蒙的雨雾,悄悄地染上了一层金翠,映照在谷中默立的三个人身上,衬得他们格外俊逸秀美。
“英秀,今年是你娘亲故去十一周年”站于左侧的男人轻声说着,他身着雪锦便袍,身形高挑,“你阿爸为她修了柳神庙,按照族里的规矩,你要在庙里祈祝一年。”
那雪袍人转过身来,垂眸望着身旁挺拔的少年,——啊,原来他就是明华朝的明帝,青鸾陛下,经过了十年岁月的洗礼,他的姿态更飘逸,他的面容更端秀,就像最珍奇的一幅名画,岁月非但无损他的美,反而平添了一股神韵,足以震慑人心。
“陛下,我阿妈一直在我心里,从不曾离开过我。”那少年仰起头,金翠的阳光映入他的眼眸,哗地照亮了那一双琥珀金瞳,灿光熠熠,少年倔强地抿紧唇角:“他若不是连死了三个男嗣也断不会想起我娘。”
明霄心头剧痛,他怜爱地捋捋少年披泻在肩背上的乌发,发上凝着一层雾气,就像密密缀着无数晶莹的明珠,明霄望着少年,有点恍惚,——英秀今年满十四岁了,身处这崇山峻岭间,好似多年前的景生,身量也是细挑高瘦,面容就像他的名字一般英秀绝伦。
“英儿,不可妄断人心,也许你阿爸是真心悔过了,谁能知道呢?”站于右侧的男人忽然抬眸,望向深谷上方被巨树割裂开的碧蓝的苍穹,他绮丽的凤目中微光不闪,竟无一丝波动,“英儿,给你阿爸一个机会,也给自己一个机会。”
这甜润声音的主人正是卫鸾生!与十年前相比,他的身姿更显轻纤,仿佛随时都会化风而去,瓷白均净的脸上神色平和,再无一丝怨怒不甘,只略带着点厌倦,好像不堪俗世烦扰一般。
明霄若有所思地转眸看看小元,又侧身拍抚着英秀的肩膀,“就一年时光,明年今日,我必来此接你,鸾生叔叔也会经常来探望你。”
英秀低下头,脚尖儿胡乱踢着地上的碎石:“这一年时光会落下许多功课本来本来我学得比鱼儿深她常常请我讲解王太傅也夸奖一年后”
明霄听了立刻嗬嗬笑了,连小元也难得地抿抿嘴唇。
“呵呵,英秀,你不仅聪明还很用功,比虫虫鱼儿他们省心多了,有鸾生叔叔辅导你,你还担心什么?”明霄唇角含笑,劝说着:“等明年回来,说不定你乡试已过,会试已毕,要上仁泰殿参加殿试了。”
“呃”小元眉头微蹙,抿着的唇角却渐渐上挑,“陛下真会拉差,我本闲云野鹤,如今却被你拉来做师傅。”说到此,小元心头一跳,刚起的笑意就凝固在脸上了,他猛地想起另一个徒弟,——谢杏尘!也不知这十年来他的情况如何了?自同兴二年八月,小元就再未见过杏儿一家,只设法为他们一家在东安买了处宅子,又留下一大笔钱款,但愿他们能安然无恙。
英秀听了大喜过望,明华以致大夏,还从未有过少年状元!他眼巴巴地抬眸望着小元,“叔叔,你就应了这事儿吧!英儿一定用功进取。”
小元猛地对上他金辉灿灿的眼瞳,脑中嗡地一下旋起气流,“好,叔叔答应你。”承诺出口,小元才骤然惊醒。
“这下好了,有鸾生殿下为你保驾护航,我们英儿一定能顺利过关。”明霄心里松口气,温和地看着小元,“哥,走吧,都找了十年了,就是天宝还活着,肯定也不在这山里了。”
——呃!小元倏地扭头,眸光闪闪地瞪着明霄,明霄气定神闲地回望着他,不急不徐地说道:“我也就私下里叫叫,反正你确实比我年长。也当得起这声称呼。”
“呵呵”小元勾唇笑了,这小半个时辰他笑得比一年还多,“你也知道我不是你哥哥,你爹听到了会敲碎你的头,还有”小元转身离开巨岩绝壁,“还有我姑母(卫无暇),十年前这事刚出来的时候,姑母差点杀上吴山大兴宫,她虽然不忿当年你爹辜负了她,却更加无法忍受你爹欺负我娘。”
明霄拉上英秀跟着小元向谷外走去,想起那时父王狼狈的状况,也不禁苦笑,继而怅然说道:“可我却希望这是真的,我当哥哥,很失败,想知道做人家弟弟是何滋味。”
英秀不明所以,听到此言,忽地咧嘴笑了,“我喜欢当哥哥,虫儿鱼儿还有阿醒,都归我管!”他稚气的声音里略带骄傲,英秀挺直依然单薄的小胸脯,“鱼儿答应给我写信,也不知她是否会遵守诺言?”小小的少年,此时已经有了烦恼。
“放心吧,鱼儿说到做到,她最疼英儿,总是跟在你身后到处乱跑。”明霄温存地笑了,想起东安宫中的这几个孩子,他的心情一下子变得很好。
“阿醒,是”小元随口问着,耳边奏响了溪流美妙的乐章,鼻端萦绕着草木碧透的芳香。
“他是中书令秦书研和文教部尚书唐怡的独子,叫秦醒,快十一岁了。”明霄眼前闪过阿醒灵动的眉眼,“也是个小人精,和虫虫形影不离,搞起破坏来天下无敌。”
英秀深深点头,快走两步拉着小元紫藕色的袍袖,“叔叔,那两个家伙是我最大的心病,暂时离开东安也不失为一件好事。但愿我明年回去,他们俩能有长进。”
小元噗地笑了,英秀老气横秋的模样与他深刻俊美的五官极不相配,“青鸾,你的两个蛋,一个叫英儿惦记,一个令他烦恼,真是难办。”
明霄听了立刻挑眉斜睨着小元,“——蛋?你别名鸾生是吧?”
“呃”小元一顿,喉咙里发出咕嘟一声,英秀使劲抿紧嘴唇,不敢露出一丝笑纹,明亮的琥珀眼中却闪出欢笑。大蜀西南各族都将明帝陛下看作青凤临世,英秀已经懂事了,自然知道明霄能够生育子嗣,心里从未鄙夷只觉景仰,甚至还带着点羡慕。
“叔叔,世上为何只有女子能够生育呢?这么凶险的事应该由男子来做。一个男子若是真心喜欢一个女子,又怎么舍得令她涉险。”英秀浓黑入鬓的眉慢慢拧紧,声音越发显得郑重。
“咦”明霄和小元不由自主地对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中看到了惊异和沉痛,英秀的娘亲就在他眼前殉难,为了救护他的阿爸,这件惨事对他来说刻骨铭心!
“英儿至诚至真,有一颗赤子之心。”明霄赞赏地说着,垂眸看向英秀,却与小元的视线在半空相遇,“鸾生,咱俩折腾了这些年,到了今天,倒折腾出默契来了。”
“谁说不是呀,朋友不需了解,但敌人一定要搞得一清二楚。”小元意味深长地看着明霄,眼中并无敌意也无悲凉,只有一丝了然。明霄似笑非笑地点点头,“最好还是做世外隐者,既无朋友也无敌人,可惜,鸾生,你做不到,你的个性一向极端,不是恨得要死,就是爱得要死,此时改走中间路线,反而无味,不妥不妥”
明霄频频摇头,声音滑稽,眼中却含着一丝关切。小元心里一跳,慢慢转头,看着林叶间飞舞缠绵的金色阳光,“我们认识十七年了,到了今日才发现你确有优点,我也心服口服了,可惜茫茫大千,我竟然找不到可恨可爱的人了,连我爹也被我气得不知去向了,恐怕已不在人世”小元的叹息噎在胸中,片刻就消失无踪,喜怒哀乐于他已是多余之物,忽然玩心又起,小元的细媚凤目中漾起一丝轻笑,他倏地扭身贴近明霄,在他耳根吐气如兰地低哼:“青鸾,要不我就收了你做弟弟吧,当年在坤忘山时,我对你也颇有情意”
明霄也不躲闪,反而笑嘻嘻地歪过头去,耳珠蹭着小元的唇瓣,“咱们甩了景生?逍遥自在去?就是两个娃娃要带在身边,还有嬷嬷,侍仆,太师,太傅,哦,对了”明霄声音甜蜜地斜睨着小元,“还有御兽司里的那些个宝贝们,大花虎小毛儿,大凤鸟铃铛儿,一群岩羊大暖小暖小小暖”
明霄还待要说,小元已经一个健步跳开身,神情惊悚,脸色发白,“罢罢罢,你们拖家带口的太可怕,我可负担不起,就你那两只凤凰蛋已经快要了我的命。”
小元回头看着明霄,惶惑的模样倒不似假装,“青鸾呀,你还真能忍,景生那家伙疙瘩起来比谁都难搞,还有这些个琐琐碎碎的杂事,幸亏没有像你们这样成亲,简直会短命!找个伴儿逍遥一下还好,这么累累赘赘地过日子,我可受不了!”
小元的声音近乎控诉,这时就听一个脆亮的声音响了起来:“你要是真心喜欢那个人,自然就想和她成亲,长长久久地一起过日子,也不会觉得累赘厌烦。”
明霄和小元震惊地看向英秀,见那少年身如翠柏,眼如清泉,眼中隐有波光潋滟,“我阿妈到死也没能嫁给我阿爸,她死不瞑目。”
“英秀”明霄和小元几乎是同时呼喊,声音中却带着不同的意味,明霄若有所思地眨眨眼,小元若有所思地看看明霄,“咳咳,以后不知哪个姑娘这么幸运,英儿是有担当的好孩子。”明霄上前拉住英秀的手,走在春阳下,阳光明媚,却不及英秀眼眸中晶亮的光芒,他听了明霄的问话,只略垂下头,优美的唇角却微微弯起,露出一个温柔的笑,“陛下”
“哎呀,瞧那只金鹰!”小元不等英秀开口,就忽然发声高叫,截断了英秀没来得及说的后话,明霄挑眉虚瞪着他,小元不为所动地低声嘀咕,“一入宫门深似海,你真舍得让英儿受苦?”
“金鹰在哪儿,叔叔,金鹰在哪里呀?”英秀毕竟年少,全然不懂大人们之间的隐秘心思,他只仰起头徒劳地望着参天古树间的一方方碧空,“叔叔,我只看到些山雀儿。”
英秀失望地瞪大眼眸,每次回到西川故乡,他最喜欢山林间的野景野趣,那么生机盎然,朝气蓬勃,这是在东安禁宫中无法感受到的,“我答应了鱼儿要给她带几支金鹰翎子的。”英秀声音中的焦急已显而易见。
“咳咳英儿”小元斟酌地开口,声音是从未有过的柔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