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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仔细分析过自己的同僚,认为这个计划可行。
于是他便真的做了!
杀人时是在教廷的大殿中,那天大殿中的光束很明亮。
蓝衣祭祀决定在今天与他一手提拔起来的刘亦晨摊牌。却不曾想在这满是教廷同僚的大殿之中,刘亦晨痛哭流涕的跪下承认似要悔改,却在来到他身边时亮出了那把幽兰的匕首。
完全措不及防的蓝衣老人被桶了一个透心凉,在人们瞠目结舌之下。刘亦晨擦了擦脸颊上泛滥的眼泪,一脚将他的恩人踹倒在地面上,并开口道:“以后跟着我走,保你们吃香的喝辣的。他在位时你们能拿几个油水,我翻三倍!”
这番话打动了武墨国教廷分支大殿中的传教士们,因为这里的教廷中人无非是混吃等死。谁不想活的更舒服些?
于是刘亦晨成功鱼跃龙门,并开始更加肆无忌惮的搜刮民脂民膏,并凭借军权穿行皇宫,糟蹋公主,贿赂上司,一时间似乎走到了人生巅峰!
然而,这段好日子并不长久,教廷能够在西域这混乱的国度屹立不倒,靠不仅仅是尖端武力,必然还存在一些精明干练的人。
东窗事发,刘亦晨因其上下打点的还算到位提前收到了消息,不得不再次变成了一条丧家之犬。
刘亦晨很有丧家之犬的经验,穿梭在黑夜之中,冲进了沙漠,他知道最危险的地方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在沙漠中,他选择了别出心裁的方法,在沙漠中挖出了一个小坑,将自己的躯体埋在其中,只剩下了脑袋。
如果是普通人如此做简直就是作死,但刘亦晨毕竟不是普通人,他完全可以随时破土而出,并且他准备了大量的食物和清水,只要身体在沙子中还算暖和,他在这里过个十天半月似乎不成问题。
夜晚的沙漠酷似隆冬,带着土黄色斗笠将自己埋在沙漠中的他睡了一觉,被寒风打醒,然后伸出了手,甩了甩沙子,揉了揉眼睛,祈祷着老天能够再一次眷顾自己。
沙漠很大,远远看去根本不会发现带着土黄色斗笠的刘亦晨,怕这种逃命方法也是他独一份,不说另辟蹊径,但的确让人意想不到。
正一边想着如果能够幸运的活下来,还是要回盛唐的刘亦晨不时听到了马匹之声,他艰难的扭过脖子看向东方,看到了月光下金光璀璨的三百黄金骑士以及上千的苦行者。
刘亦晨琢磨着,这肯定不是来抓自己的,抓自己可费不了这么大的阵仗,却也将头压底。
刘亦晨厮混教廷也有些时日,自然知道黄金骑士意味着什么,只是看到那口水晶棺材后他不由得想到这是哪位大人物死了?
天下间的事情对于武墨国来说便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此时的刘亦晨还并不知道赤脚和尚那惊天的一战。
在他看着华美棺材出神时,远处金戈铁鸣之声忽然作响,无数同样身着黄金铠甲的铁骑自大漠的四面八方冲出。
刘亦晨吃惊的长大了嘴巴,在不可思议的神色下,见证了教廷政权交替下必然会出现的血腥战斗。
裁决大祭司披着血红色的披风一路所向披靡,不出半个时辰,掌教老人带去盛唐的仪仗队尽数惨死。
被割了舌头,长了记性的裁决祭祀没有任何犹豫,当下命令挖出深坑,将一千三百余具尸首全部丢进了坑中,随即他轻轻一指点下,坑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这场火烧的很旺盛,足足烧了一天一夜。
裁决大祭司当然不会留守,自然是回教廷复命,而留守的黄金骑士看了一眼黑漆漆的坑洞,便用沙埋平。
当刘亦晨在远方看着沙漠中荒无人烟后,他的双眸开始放亮,但还是又耐心的等了一个白天,在夜晚时他脱沙而出,如同一条闻到血腥味的恶狼一般,用双手刨起了沙土。
这时他的想法极为简单,便是去挖金子。
而他也的确挖到了金子,在一群烧的连骨灰都没剩下的坑里找到了金黄。
刘亦晨觉得自己发财了,回了盛唐,有金子便有出路,他赤红了双眼不停的向下继续刨着。
黄金被烧成液体后必然深入地底,所以他觉得下面一定还有很多,那可是三百多黄金骑士的盔甲!
果然,在他的辛勤劳作下,他挖出了很多价值连城的金沙,甚至这些金黄色的颗粒还冒着热气。
刘亦晨艰难的咽了一口吐沫,人生之大起大落,这几年他算是品尝了个够,心情自然也是跌宕起伏,只是这一次他决定不去玩权,只想着把这些金沙都运回盛唐,卖个好价钱,然后做一个潇洒公子哥。
怀揣着这种想法,他便更卖力了一些。
也不知过了多久,刘亦晨的身边已经累计了三座看起来不大却价值连城的金色小山。
他傻乎乎的笑了起来,完全没顾忌自己的双手已经鲜血横流,继续剥去一层泥土挖出金沙。
拨开这个动作今晚做了无数次,可这一次却有一道耀眼的光束将他晃得睁不开双眼,他顿时汗毛炸立,冷汗狂流,心中的惊恐让他全身颤抖,待眼部渐渐适应了这种光束后,刘亦晨紧张到极致的睁开了右眼。
于是他看到了一幅比月光更为明亮,比金子更为璀璨的骸骨。
这是一具光明骸骨!(未完待续)
第203章 漫天黄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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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雪骤停,天空清明。
盛京北城门外打顶天屹立的大修罗仿佛披上了白色的斗篷,而大修罗身前的赤脚和尚则仍旧保持着微笑,只是一片雪花挂在了他的嘴角,让他看起来更加憨态可掬。
雪停后,有许多百姓拿起了扫帚来到城门外扫雪,他们的脸上大多挂着笑容,一边扫一边天南地北的聊了起来,时不时的爆发出一番哄笑,只是手下的扫帚却一丝不苟,擦拭赤脚和尚身躯的孩子们更是一脸认真。
身着一身黑衣的张小刀站在北城墙上,凝视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脑海中全是赤脚和尚与掌教老人战斗的画面。
这天是他学习西域文化的第十三天,也是他即将离开盛京的最后一天。
他莫名其妙的来到了城墙上看着赤脚和尚的微笑,自己不知道为何而来,却陷入了回忆之中。
陪同张小刀一起登上城墙的还有王洛菡,见张小刀默默的坐下,她便没有打扰,而是看着百姓们将赤脚和尚打扫的一尘不染笑了起来,却不时看了看张小刀总是挂在腰间的那把杀猪刀的皮鞘。
张小刀一坐便坐了一天,醒来时见天边红霞映在了赤脚和尚的半边脸颊上,他似乎明白了自己来到这里的目的。
不是为了有所精进,只是为了寻找那股赤脚和尚无畏天地的精气神!
离开北城墙,张小刀在路上给王洛菡买了两串街边现做的冰糖葫芦,回到家中两人便开始整理行装。
张小刀一边整理着衣物一边问道:“最近,有没有感觉?”
王洛菡正叠着她这几天给张小刀做的新衣裳,闻言俏脸一红道:“偶尔,会有那么一点点想吐。”
张小刀傻呵呵的笑了出来,道:“要不要去看看大夫?”
王洛菡道:“不必了吧,我心里有数。放心啦。”
张小刀点了点头,问道:“对了,前几天忙的有些头晕,李婉儿那事儿你问了吗?”。
王洛菡停下了手中动作,道:“简单的提过一嘴,师娘点了点头,没有说什么。”
“点头是?”
“同意吧?”
“那便当师娘同意,这事儿和小厮说,他得乐死。”
“我争取在你们回盛唐之前赶回来,还能喝上喜酒。”
张小刀笑了笑道:“到那时候。没准就是咱们摆桌了。”
王洛菡拍了拍如今仍旧平摊的小腹,攥了攥小拳头道:“争取生个儿子。”
张小刀咧开了嘴角,看了看桌上被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有些面生便问道:“你做的,我得试试啊。”
王洛菡挥手道:“不用,你的尺寸我还不知道!”
张小刀心想也是,小两口便口无遮拦的扯到了天南地北,直到行装全部整理好,那怅然若失的情绪自然的涌上心头。
两人却没有继续开口,而是自然的靠在了床榻上。不知在想些什么,直到第二天天亮。
一阵飓风吹来,掀起了遮天蔽日的黄沙。
刘亦晨的仍旧蹲在沙漠中那巨大的坑洞中,偶尔滑落的沙土浇在他的头上。他却浑然不觉。
直到黄沙掠过,天边终于光明大做,刘亦晨才回过了神,看着眼前的光明骸骨。心中震撼到了极点。
他先前并不知道光明骸骨有什么作用,更不知道这幅骸骨竟然是光明教廷掌教老人的骸骨。
他只是摸着那如同玉石一般的骨架,感觉到了纯粹的光明涌入了他的身躯之中。仅仅一夜的时间,他便觉得自己已经脱胎换骨,体内光明大作,再不似以前那般内视时只能看到一篇漆黑之中的可怜气海。
醒来后他便明白了自己到底有多幸运,得到了怎样的宝贝。
所以,他想着要不要回光明教廷,因为只有光明术法,才能不浪费老天的恩赐。
站起了疲惫的身躯,刘亦晨深吸了一口满是沙粒的空气,忽感有些糊住了嗓子,淬出了一口粘痰。
粘痰落在了无头的光明骸骨旁,刘亦晨抽出了腰间布条,将光明骸骨困在了自己的后背上,然后凝视着那一堆堆金沙面露痛苦的又坐了下来。
这一坐便坐到了天黑,因为他在思考可能会影响他这一生的决定。
夜晚的沙漠气温骤降,坑洞之中的味道让人呕吐,一丝月光打入了坑洞之中,照在了刘亦晨的脸上,他扬起了脸颊叹了一口气。
天边流云飞速掠过,他身后背着一具散发着光明的骸骨,在他的脚边是一堆堆价值连城的金沙。
他本可以选择带金沙回到盛唐,以他的手段买个假身份,从此过上公子哥的生活并不难。
但是他最终还是扬起了匕首,对着一轮明月在自己的左脸蛋上划了个叉!
鲜血横流,刘亦晨对自己的残忍却未结束,他咬着牙龈狠狠的削掉了自己的左耳。
血液顺着脖颈流进了他那残破的传教士长袍之中,他没有去止血,因为他知道他不会死。
而是抓了两把金沙放在了自己的口袋中,背着比月光还为明亮的光明骸骨来到了沙漠之上。
他望了望极西之处,知道那里的尽头便是光明教廷,洋溢出了一丝狠辣的微笑,并自言自语道:“刘亦晨,你还是那个灵隐县中的无知孩童吗?”。
他重重的踏出了第一步,脚下沙土被踏出了烟尘。
“刘亦晨,你还是那个自卑的少年吗?”。
再一步,他的右腿有些颤抖,源于裤管之中的血液温度。
“刘亦晨,你还是那个丧家之犬吗?”。
又一步,他的双目开始变得赤红!
“刘亦晨,你的眼界只仅仅局限在所谓的蓝衣祭祀上吗?”。
他体内的血液开始沸腾!
“刘亦晨,你应该去西方!那里有一个叫做光明教廷的地方!”
他用拳头狠狠的砸在了自己胸口,因为身躯震颤,他的左脸与左耳处血花迸发!
“刘亦晨,只有在那里,你才能让天下看到你的光明!”
话毕,他终于加快了脚步,完成了内心的抉择!
荒芜一人的大漠中,有少年背着一具无头骸骨,泼洒着一路血花,一步步向极西进发,他的目标是。
俯视众生!
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