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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我一辈子?!-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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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卫生间出来,正巧碰到那个让我填写档案的小助理,她告诉我,凡阳找我。
  
  凡阳的工作间跟他的人一样,清清爽爽、清新怡人!约二十平米大小,装修的很简洁、窗明几净、一目了然,没有满地的稿纸,满桌的笔墨,不像是个艺术家的工作室,倒像是经理办公室。
  
  长形办公桌上一台电脑,旁边有个绘画台,台上纸笔整齐地摆放着,中间放着一副未完成的画稿。
  
  “坐吧!”凡阳指着一旁的黑色真皮沙发,招呼着。
  
  我吞吞吐吐的欲言又止,“有什么要问我?”他一副很随和的样子,跟方才的清冷摸样有很大不同,如果说方才是初冬,那么现在则是深春,给人一种很温暖很熟悉的感觉。
  
  “凡…”首席?大神?设计?
  
  “叫我凡阳!”他善解人意道。
凡大神是旧时
  “凡阳!你是我偶像,能跟你学习,是我的荣幸!做梦都没想到的大馅饼!”我双手交握地放在膝盖上,如同一个普通的fans面对热爱多年的偶像明星,有些紧张,有些激动,还有些小小的兴奋。
  
  “你是说,你很崇拜我?”他问,嘴角勾着笑意。
  
  显然我的恭维之语对他很受用,但他的语气中又透着说不出的怪异。
  


  闪的太快,没抓住。
  
  “嗯…那是相当崇拜!”我点头,“不只我,我们设计院的学生都非常崇拜你!”
  
  边说边仔细观察他的眼色。
  
  “可是…”果然,这个转折引起他的注意,他的眉毛挑了一下。
  
  “为什么是我?我是说,大神您不是从来不带新人和助理的么?”思绪一番我终还是忍不住问了。
  
  我这人一向心眼直,肚里藏不住话。
  
  我不懂,他为何放弃那么多专业设计师不选,而选我!
  
  难道大神真如外界所说,看中了我的美色?
  
  可大神看起来不像那种轻浮之人。
  
  不过,古往今来,为美人折腰的英雄大有人在!
  
  爱美人不爱江山的人多的是,大神只不过是利用自己的权利,妄想近水楼台先得月而已!
  
  可以理解…但不可谅解…
  
  我心目的大神,必是两袖清风、不食人间烟火…可以腹黑,但不能猥琐、奸佞…
  
  希望他不会让我失望才好…
  
  “怎么选你当助理需要理由么?”对于我的问题,他略微皱了一下眉,不是动怒,也没有任何不耐烦之意,只是静静地望了我几秒,轻笑着说:“若你非要个理由,那好!你看起来不错,挺讨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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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神,你真幽默…”我抽抽嘴角,干笑地说道。
  
  讨喜?我看起来像吉祥物?
  
  “呵呵…”大神笑了,很开怀的那种,若三月春风吹拂大地,恍惚间百花盛开,他身上有种清风拂柳般的气质。
  
  党宁愉悦时,也这般,浅浅一笑,上弯着嘴角,清雅若仙,温润若玉。
  
  那年,西子湖畔,我环住他的腰身,整个人若无尾熊般攀附在他身上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与,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
  
  笑的一脸甜腻!
  
  “香朵儿…”
  
  眼前两个影像交叠、涣散、涣散、交叠,直到耳边传来几声急切的呼唤,幻影散去,不知何时凡大神站在我眼前,手搭在我的肩上,我怔了一下,呆呆的看着他。
  
  “怎么了?”他看着我,眼眸中带着些许担忧。
  
  “没事…觉得你很面熟!我们以前见过吗?”我掩饰尴尬,转移话题地问。
  
  “你不记得我了?我曾在S高上过一年学,和你算是校友!”他挨着我坐下,身子后仰,轻倚在沙发背上,眉眼上挑,让眉宇间那股天生带有的傲气也跟着张扬起来。 
  
  话说,他也是个漂亮的孩子!
  
  “你说我们是高中校友?”可我咋没印象呢?按理说像大神这么优的男人我不可能一点印象也没有,记不清容貌,名儿总能记住吧!
  
  虽说我现在记忆力不好,但三年前我的记忆还是很精准的,尤其对帅哥,那是过目不忘……
  
  “你真的想不起我是谁?我们曾在一个考场考试…我就坐在你前面…”
  

()
  他在说这话时,音调高了两拍,神色明显失落了许多。
  
  鲁迅说过:我们要勇于直面惨淡的人生…
  
  那日,从党宁家里逃出,我像幽灵般在外游荡了一夜,不敢回家,也不想回家!五巴掌临幸的脸,肿得若发面馒头,好似毕加索的肖像画,分不清五官具体位置。
  
  我身体素质不扎实,吹了一宿的风,毫无悬念地发了高烧!
  
  小米拿着我的病假条帮我请了三天的病假。
  
  第四天,病好了,脸消了肿,我照常去上课,我不能对不起阿姨出卖肉体、出卖精神、出卖灵魂赚来的辛苦钱!虽不血汗,却很心酸?
  
  我打电话给阿姨,说事情解决了,我以后再也不会瞎闹,我答应她要好好学习,好好复习参加高考,争取以最优异的成绩考入最好的大学,然后拿奖学金,我不能在上了大学后还用小姨卖肉的钱。
  
  我以为此事到底会告一段落,我以为老天对我已经很不公平了!
  
  可是我却忘了没有最惨的,只有更惨的!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有人便有八卦!不要小看流言蜚语的杀伤力,它足可以毁灭一个人从内而外高筑的铜墙铁壁。
  
  继我是党宁女友的风潮后,我再一次被舆论推向了封口浪尖上,我成为了学校里的绯闻明星。
  
  无论走哪都会聚集一小波的‘追星族’,当然有追星就会有议论。
  
  “她就是高三五班的香朵儿,党宁王子的前女友,被训导主任当场抓住两人在教学楼里做那事!”女生A幸灾乐祸道。
  
  “嗯!据可靠消息说,那晚是她主动献身勾引党宁的,衣服都敞开退到腰际了…真不要脸…” 
  
  “哼…我看她是见离毕业不远了,为了确保长期霸占咱们的党宁王子,打算铤而走险,想来个生米煮成熟饭!结果,呵呵…被党宁看出她的狼子野心和诡诈心机,被言辞拒绝了不说,还被主任抓了个现场,真是贱人有贱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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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啧啧,她还真是前卫呀!只听过女追男隔成纱,什么时候流行女上男了?” 
  
  “你说,当初党宁怎么会看上她的?我猜肯定是她主动勾引的!真贱…”
  
  谁说流言止于智者?谁说舆论是偏袒弱者的?
  
  他们不知道,妒忌可以让一个连蚂蚁都不敢踩死的人成为丧尽疯狂的杀人狂。
  
  她们在辱骂我的时候,忘了我是连跳几级比她们小三岁的天才!  
  
  虽然表面上我不在意老师和同学们那嫌恶的眼光、不堪的话语,可实际上自从党宁走后,我就经常做恶梦!不仅如此,我还常常觉得心悸、胸闷、中上腹不适、气短、出汗、消瘦、失眠…
  
  我将自己的症状输入百度,得出结果是——抑郁症!
  
  何谓抑郁症?说白了就是精神病的一种!
  
  表现形式为情绪低落,兴趣减低,悲观,思维迟缓,缺乏主动性,自责自罪,饮食、睡眠差,担心自己患有各种疾病,感到全身多处不适,并且有自杀的念头。
  
  青少年抑郁症,会导致学生产生学习困难,注意力涣散,记忆力下降,成绩全面下降或突然下降,厌学、恐学、逃学或拒学。
  
  而我的症状完全符合!
  
  我可以面对大家骂我是骚狐狸、贱货,却不敢面对同学们笑我是神经病,不敢面对的情况下,只有逃了!
  
  我是鸵鸟,能让我幸福的只有沙子!这也是治愈抑郁症的一种方法,逃离让自己感觉窒息的环境。
  
  于是我拿着小姨给我的生活费,逃离了学校!
  
  我想我是勇敢的,现在想起来,也为自己当初的决定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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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是真的很大胆,从容不迫地面对同学们的指责,不还嘴,不辩驳,不否认,不生气,然后在大家都认为我毫不受伤害的时候又勇敢地选择逃离!
  
  最后在大家以为我放弃高考的时候,又翩然地飘入考场,两耳不闻窗外事地考试时,我想很多同学在骂我的时候应该也会对我有一咪咪的崇拜吧!
  
  尤其是看到我的高考成绩时,毕竟我进了她们梦寐以求却求不到的学校。
  
  很久之后,唐小逸问我:当初有没有想过死?
  
  我想了想,点头!
  
  确实想过,可只是想想!
  
  因为我没有想到适合我的死法!
  
  跳楼!要死,当然要选高一点的楼,如果命好,瘫痪在床,那是生不如死啊;如果倒霉,那不用说,肯定是死定的,但也会有些恐怖。第一,从高楼上摔下来,声音应该很大,可能吓到人的;第二,可能伤及无辜。第三,死得有些难看,你想,那是高楼,万一是头先落地,那是头破血流,脑浆四溅,呀!好恶心!这个死法也不可取。
  
  事实上我差点就伤及无辜了!那天我爬上S城,看见一个女孩早已站在高楼上往下看,神情无比惆怅了忧郁,于是我三两下地跑过去,冲她喊道:等等,咱两一起,黄泉路上也好做个伴!
  
  结果人家确实为情所困,却没有想要死,只是想站在这个高楼缅怀这个城市,而我差点成了杀人凶手,若非她及时抱住栏杆,我想我和她已经到阎王殿里报道了,或许穿越时空到了古代也说不定了呢?
  
  跳海?我不会游泳,一跳下海肯定没命的,但海这么大,万一大家找不到我呢,唉,又不可取了。
  
  车祸!那更不行,车祸死很难看的,再说,又很疼,不可取。
  
  睡死?和以上的死法比起来,倒是很好。但是,我不"猪"的,我可以很早起床的,不可能睡死。还是不可取。
  
  病死?真痛苦,不可取。
  
  老死(自然死):挺好的,但我岂不是要等很久,唉,我任命了。总比以上的死法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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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烦,连死都想不到好的死法。正当别人在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时,我却在为自己找死法,真是另类。我干脆不死了,我不想再做另类了,毕竟我是21世纪的人,不能那么落后,毕竟死也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的。
  
  既然死不了,那只好回去!于是在出逃二十天后,我回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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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去后小米抱着瑶瑶守了我一宿,她说的对:我连死都不怕,又何必怕生呢?
  
  她一个才十八岁就有女儿的人都不怕生,我怕什么?
  
  逃避某些人某些事不一定要选择结束自己的人生,还可以换个环境重新开始!
  
  中国这么大,总会找到属于我们重新开始地方过一段新的生活。
  
  死是懦弱的表现,死不会让人记住你,反而只是遗忘,既然同是遗忘,为何一定要死呢?
  
  我觉得她说的非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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