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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被密道里的机关暗器给害死。
死,有重于泰山和轻于鸿毛之分,若是不听劝告死在好奇心下,还落得尸骨无存,死得是比鸿毛还轻,她坚决不犯那种错误。
“老李,看来你很闲哦,本老可是还没吃饭。”任老冲着背地抽嘴角看笑话的老掌柜笑咪咪的打招呼。
就知道是这样。
悄悄的毁谤一句,老李扭身即跑,口里嘟嚷:“长老,我真恨不得你百年千年都别从这经过,每次一来就使唤人下厨,我这命咋这么苦。”
说着话,丢下二人,跑去后院。
“谁叫你厨艺好。”任老贼贼一笑,挥手将地道口合拢,捉着旁观看戏的小人,慢条斯理的去后面。
被强制拖着的墨泪,额间冷汗狂飘,她算见识到老头的另一面了,蹭吃的还如此理直气壮,堪称奇葩,用那话说,人真的不能相貌,谁能想到大名鼎鼎的人物总是如此不按牌理出牌。
这也证明着人越老越没谱,花老头是个没谱的,当初遇着的那个管三长老也是个难缠的角儿,姓任的也是个让人摸不透的主儿,一个二个三个的都是老成精的货。
运气是不是太好了,竟招得一个个的“青眯”?
她表示,有点无福消受。
老掌柜的后院是个小小的四合院,收拾得倒整整有条,一顿饭下来,墨泪也终于明白任老家伙为何一来张口就提吃的,老李老掌柜的手艺可不是吹的,整出的东西五味俱全,堪比大师级的水准。
尤其是一道虾,那是她至今为此所尝过的最好吃的一次,吃得她恨不得连舌头都吞下去,若非眼下时间来不及,她必定会死缠烂打的求拜师。
三人用餐愉快,餐后一边品尝着水果一边说话儿,悠闲似神仙,至于前面的店,根本就没去管,反正也用不着操心,有位紫尊坐镇,任何细小动作都逃不过他的感知。
等日头快落山,太阳光不再那么刺眼,街上又人来往,再次变热闹,墨泪才戴上纱帽,独自去散步。
两老嘴里啥也没说,背地里躲在店门前,悄悄的目送。
“要不要使人跟着?”待看着遮去面容的少年入人群中,老李轻轻的问,他是知道的那个小娃对于学院的重要性的,更何况如今还是由药剂院执院长老亲自送出来,受重视的程度又更上了一个台阶。
“不必。这孩子最近心情很差,随他出来走走也许更好些。”任老收回视线,他与小娃朝夕相处,多少能察觉到一些变化。
“他没准是去找凌家麻烦呢。”老李低低一笑,笑得高深莫测:“大家可是在盼着风云的行动啊,我这把老骨头的耳朵都听出老蛮来了,唉-”
“凌家,那种不成气候的东西哪用着费心思,本老只对他背后的那只大鱼感兴趣。”任老悠悠的退回店内:“小家伙若去闹一闹倒更好,反正他手中握着两样厉害的东西,没几人敢以身犯险去招惹他,安全的很。”
虽说小浑球儿实力好像不咋的,手中的两样毒剂是非一般的厉害,若没解药,谁敢跑去尝试?
他不担心,一点都不担心。
深有同感的老李,不再多言。
两人又聊了会,任老又嘱咐几句,从密道返回。
老李一直等着,等到日落西山,等到所有人关了店铺也没等到那一抹人影,最后也只好随乡入流的关店打烊。
天刚擦黑,城里的灯接二连的亮起,远远的看去像星星点在夜幕中,城外,站在高处,也隐约可见远远的地方闪出点点亮光。
值此时刻,天地间一片昏昏沉沉。
南城门外二里远的那片荷塘也被昏色所笼,再也分不清叶与花,远看见到的是一片阴影,唯有花香阵阵入鼻,以此证明它的存在。
芙蓉城以芙蓉命名,最著名的是木芙蓉那是不可争的事实,而与它地位不相上下的即是别名也叫芙蓉的荷花。
确切的说,荷花在东与南部几乎是霸主,它即能入药又能食用,又好种植,在南部处处皆可见其身影,但凡庭院中有鱼塘的人家必种荷花。
芙蓉城最宽的一处荷花景色即在南城门外,宽一百二十多亩,原本是水田,后因地势较低,种稻子年年被淹,难得收成,之后干脆种莲藕。
它并非一人所有,共有十几户主人,大家共同协商,在外面加上一条堤,整合成一个大塘,内中的分界线并没有除,每当秋季收获时放尽池水,界线分明,大家各自挖取成果。
那么一整合,在加上所占地势很好,一面临河,一边是种芙蓉林,另一边连着稻田,荷花也成了一大景点,夏季常常有人去游玩,再后来,许多闲得无聊,钱多的没地方发的富人出资,沿河边搭建了水榭长廊,每年夏季更是游人如织,热闹非凡。
如今,正常荷花盛开之际,出游的人有些干脆不归城,宿在水榭里,享受凉爽的夏夜美景,长廊内灯笼成串,又混和着明珠光华,远远看去十分美丽。
留宿其内的人们,或倚栏闲坐,或呼朋引伴,或把酒言欢,杯筹交错,浅吟轻唱,丝竹悠悠,一派其乐融融。
临河一边欢声笑语不绝,另三面则笼于夜色中,只能听到风拂过时荷叶发出的“哗啦啦”和虫子的鸣叫声。
沉沉夜幕中,一道人影踏着昏色,沿与稻田相接的一边塘堤如幽灵般飞向有芙蓉林的那边,身形极快,往往一闪间即失去身形。
不消片刻,人影抵达与芙蓉林相接的堤,寻着一个地方停下,随之点点星光一闪,一支白烛被点燃。
夜色朦朦,烛光淡淡。
烛光照亮周围一小片地方,前方几尺远即荷叶朵朵,拥挤在一起,叶中冒出支支或开或含苞待放的荷花,或隐在叶下,或高出叶面,近的触手可及。
后面近六尺远是堤缘边,高大的芙蓉郁郁青青,枝条繁茂,许多已伸至堤上之方,微风一拂,枝动叶翻,叶涛阵阵。
举着白烛的人,黑衣如夜,头戴纱帽,似木桩仁立。
第二十九章
夜幕完全降临,四野茫茫,远远的墙头上的灯光似一条盘旋着的长龙,暑气正在缓慢裉去,空气里残留着丝丝大地被炙烧发热后散发着的土焰气息。
微风习习。
烛光摇曵。
良久良久,墨泪摘掉黑纱,跪坐于地,再取出三支点燃,吹灭先前的一支,将新燃起的腊烛滴烛泪于地竖成一排,一尺半高的三支白烛,光芒点点洒散,照得周围二丈余内的景物皆清晰可见。
望着闪动的烛光,酸意如潮,阵阵翻涌。
又是一年六月初五!
两年前的今天,她二十八年的生命嘎然而止,一缕幽魂飘来到这个时空,附于此身,从此无亲无家,成为一支无根飘萍。
两年,整整两年了。
这两年,绝口不提自己的生辰,试着遗忘曾经,埋葬过去,可惜事与愿回,愈想忘记却难以忘记,过往的一切总是如影相随,在寂寞时在入梦时一一浮现,清晰的就像才发生。
两年,两个三百六十五天。
每一天都是一种煎熬,每天都是一场梦,多少次期盼当再睁眼时能回到熟悉的地方,能回到那个有双亲气息的L市,多少次梦回故里,多少次梦醒时失望叹息。
月月失望,日日希望。
盼了两处,也失望了两年。
一别两年,九泉之下的爸爸妈妈可还好?
一别两年,卿卿可还好?
想到逝去的双亲,想到卿卿,眼眶一热,泪,潸然滑落。
曾经,她是幸运的,出生在荷花生辰的那天,又是不幸的,十年后,妈妈在生日那天撒手尘埃,五年后,爸爸也选在那天追随妈妈去地下相聚,由此,她的生辰日也成了爸妈的祭日。
自妈妈去世后,她再也不过六月初六那天的生日,爸爸会改在前一天给煮长寿面,再之后当爸爸也撒手西归,卿卿却接替了爸妈的嘱托,每年的六月初五陪她过生。
曾经失去妈妈时,还有爸爸,当最后能依靠的大树也倒塌,她的世界也轰然坍塌,那段日子,她没有活下去的勇气,也没有活下去的希望,是卿卿一家人给了她希望,是卿卿日夜陪护在旁。
卿卿是执着的,十二年如一日,陪着她走过了最艰难的一段岁月,陪着她哭,陪着她笑,从那后年年在六月初五陪着她庆生,第二天再陪着她去祭拜双亲。
曾经,除了至爱的爸妈,她最爱卿卿,原以为,与卿卿会一直那么下去,成为一辈子的知己,一辈子的依靠。
可天不隧人愿,一场分手造成生死两别。
如今,又是一年六月初五,可还有谁来陪她纵酒一场?明日初六,又有谁陪她祭父母?
没有!
在这个地方,没有卿卿,只有自己陪自己。
人生百年苦短,又还有什么比孤单一人更苦?
自己,从来都拥有不了幸福呵!
泪,如激涌流。
默默仰头,咽下酸楚,取出今日才买的杯子,排开二只,取酒,开封,倒满。
望着两杯满满的酒,心中的酸意又涌上了上来。
此时此夜,为谁庆贺生辰,是为曾经的她,还是如今的她?
曾经二十八年的年华才已结束,如今此身,前十四年不属于她,她白捡来的人生到明天便是十六,也是真正的成年。
闭眼,再睁开,取一杯浇洒出,自己取一盏仰头灌下。
今日今夜,不为其他,只为祭曾经逝去的生命,只为怀念,怀念曾经的亲人,怀念曾经的温暖,怀念曾经不弃不离相陪相伴的卿卿!
犹记得那日卿卿说要为她提前过生,犹记得当时她听到了卿卿的呼喊声,那时那刻,卿卿应该已赶至,她是无悔的,曾经有爸妈疼爱,之后还一个卿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能由卿卿的送别。
她死亦无悔,对卿卿却是何等不公,竟要她承受亲眼看着她生命终结,还要累及她因为自己的死而痛苦。
一切皆有命,为何这命运如些不公?
添酒,一杯浇洒,一杯自饮,空了再满,一遍一遍的重复。
酒,又苦又辣
可又怎能及她心中的酸楚?
人间最苦是离别。
离别最苦是生死永隔。
曾经与爸爸妈妈是天人永隔,如今,却又远隔了时空,在这遥远的地方,思念能否跨越时空的阻隔,传达到故乡?
曾经与卿卿月月相见,而今人隔两地,音讯茫茫,她知卿卿,卿卿却不知她之生死,思念若有灵,能否飞越重重间隔,飞到卿卿的梦里,告诉她,阿泪安好可好?
泪眼婆娑中,依稀见一个身材火辣的红衣女子如风般飞来,笑若春花,挥手高喊:“阿泪阿泪,我们今天去老地方,那儿又来了个小美男!”
那红,如夏日天空的火云,那般耀眼。
那张脸,笑意吟吟,暖如阳光。
“卿卿”墨泪笑了,往前跑去。
呼-
跪着的身子一下浮至空中。
却在一晃间,火红的身影化为虚无,印于眼帘的只有一片碧绿的荷叶。
幻像!
一切都是幻像。
望着空空如也的前方,墨泪的眼泪流得更汹湧。
泪,晶亮如珍珠,那泪珠沿着脸颊滑落,一部分滴在衣襟上转眼被浸干,有些溅空,滴洒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