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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凌霄闻到锅中传来的香味,嘴里就忍不住流出口水,太香了,比师弟做饭还香,光闻着就这么香,不知道吃起来是什么滋味,司凌霄现在是满心期待,希望马上可以吃到美食。
7香喷喷的饭菜 。。。
丁香将色泽金黄鲜亮的栗香野猪肉盛到青花白底的瓷盘中,端到隔间的饭桌上,司凌霄的眼神却紧紧追随着盘中肉,恨不能马上就过过嘴瘾,一饱口福。
丁香转身回来,将锅洗净,又做了一道清淡营养的西红柿鸡蛋汤。起锅下油,放入葱姜末炒香,倒入西红柿块炒熟,加入适量水煮沸,丁香把打好的蛋液一勺勺倒入锅里,蛋液在煮沸的汤中打个旋儿马上就浮上来,红的鲜艳,黄的水嫩,再撒上点鲜绿的葱末,汤就可以出锅了。
这个汤虽简单却营养美容,丁香这美厨做的,肯定比大叔做的要好吃数倍。
司凌霄看丁香做饭风风火火,手法快又麻利,猜测家里是不是开食肆的,不由问道:“丁香姑娘,你家做过饭庄酒馆生意吧,看你做饭很熟练。”
正在低头盛汤的丁香怔了一下,闷闷地低声回道:“算是吧,我爸呃家父是开饭庄的,只是”
丁香想说的是,只是我可能再也见不到爸爸了。一听这种问话,她心情立即低沉下来,没了初始那种满心喜悦的情绪。
司凌霄以为自己言中了丁香的痛处,他想到昨夜丁香压抑的哭声,误会了丁香话里的意思,还以为丁香的父母都过世了。
后来,司凌霄很长时间没再问起丁香以前的境况,就这么稀里糊涂让个来历不明的女子住下了。
司凌霄还以为自己不小心勾起了姑娘的伤心事,连忙插话道:“丁香姑娘,咱们吃饭,看这菜色,就知道你的厨艺不俗,我可是迫不及待想品尝了。”
丁香见他误会了,也没在解释什么,把汤放到饭桌上。
他的头探向盛汤的大碗里,讨好说道:“这红果鸡蛋汤也很香啊,这红果酸酸的,我还觉得炒着不好吃,原来还能做成汤喝,你做的这汤看着就很有食欲。”他吃的是清炒红果,啥也不放,就一股子酸味,能好吃么。
“红果,这东西叫红果吗,名字还真是贴切。”丁香疑惑地指着一旁完好的西红柿说。
“是啊,你叫它什么,看你会做菜,应该很了解红果。”司凌霄了解,这菜名各地的叫法不一样,那也是很正常的事。有种野菜,乡亲们有的叫青青菜,有的还叫青芽菜,这一点不稀奇。
“我们叫西红柿,小个的叫圣女果,红果也挺好听,入乡随俗,以后我也叫它红果好了。”丁香怕自己蹦出个菜名,别人再听不懂,那就不太好了,还不如自己慢慢学着,改着,早早融入这个时代中,不让自己看起来特异独行。
煮粥的锅里也飘出香味,灶里的火也渐渐变小,熄灭。
鲜香闻不尽,菜色入君眼。司凌霄望着桌上的美味食物,乐得裂开嘴角,胡子也一动一动的,本以为捡回个麻烦,没成想,这姑娘却是个做饭手艺极好的美厨娘。
饭菜上桌后,司凌霄说:“丁香姑娘,吃饭吧。”
丁香听大叔叫她丁香姑娘,心里觉得别扭、不得劲,就说:“大叔,你叫我丁香就好了,不用那么客气,说起来,还是得谢谢你收留我呢。”
司凌霄讷讷地说:“呃,我知道了,以后就叫你丁香。”
其实司凌霄还想说一句:姑娘,你也别叫我大叔了,其实我真没那么老。司凌霄没有和丁香解释的原因,是怕他自己现在解释了,丁香误会他有什么企图。还不如误会下去算了,师弟回来后,家里也不再是两人单独相处,能解除不少尴尬。
桌上的汤菜粥都散发着诱人的香味,,引人垂涎欲滴。
美味触手可及,司凌霄心头涌上馋劲,再也忍不住,伸出手夹住一块金灿香软的野猪肉。不怪他先吃肉,实在是因为他从没见过做的如此好看的肉菜。
四国的饮食到现如今,也就才懂得酸甜苦咸几味,和煮炒煎炸这些基本做法,在富贵人家和饭庄,会有厨子变着花样做饭菜,那是因为人家有条件。
一般的庄户人家,吃饭做菜的样式极少,也很少有机会去饭庄吃饭,再说那个厨子不藏私,这可是手艺,也不会轻易把自己做菜的法子透露出去,所以农家菜吃来吃去就那几种,没什么新鲜的,哪像中华美食那样源远流长,享誉于世界各地。
司凌霄也是肉食动物,首当其冲夹了块野猪肉吃到嘴中品尝,香而不腻,肉软味浓,滑溜溜的口感、醇香的滋味刺激着他的味蕾,让他忍不住一而再、再而三夹肉,就着馒头大口吃,吃的俩腮帮子鼓鼓的,欲罢不能。
司凌霄还从没吃过如此好吃的饭菜,怪不得丁香姑娘说自个做饭不好吃,和这饭菜一比,昨个吃的那些都得扔了喂狗,若是丁香姑娘以前都吃这种美食,昨天那些菜她没当场吐出来就不错了。
丁香看大叔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心里笑开了花,但还是一脸笑眯眯地劝说:“大叔,早上吃太多肉不好,你也喝点汤和粥。”
丁香平时学跟着师傅厨艺,大学读地也是和食品相关的营养学,平时她很注重养生和营养搭配。
司凌霄脸红又脸热,幸亏大胡子给遮住了他满脸的羞愧。他赶忙喝了口粥,粥入口鲜香滑腻,喝了后唇齿留香。
“好喝,好喝,丁香,你也快吃,这可都是你自个做的,肯定合你胃口,多吃点。”他只顾自己满足口腹之欲,这做主人的都忘了招呼丁客人吃饭。
“大叔,你多吃点吧,我饭量小,吃的少,吃完这些,中午再做别的,只要有食材,我就能做出来。”
丁香也不是说客套话,她都决定在此住下,不会连吃饭也客气。丁香和师傅学厨,天南地北的菜见多了,会吃也会做,有的虽不精通,可也比一般人做的好吃。
再说,丁香早就养成了自己的习惯:早饭吃好,午饭吃饱,晚饭吃少。现代不都讲究这个,丁香也不列外。
司凌霄吃的又香又快,没一会儿,肉盘中已是空空如也,就连汤汁儿都所剩无几。
司凌霄见丁香吃饱了,端起盛蛋花汤的大碗,稀里哗啦全部喝下肚去,丁香在一旁看得目瞪口呆,她还没见过如此豪放的吃饭方式。
丁香怕浪费食物,熬的粥仅够两人喝的,大叔吃的多,饭量又大,到了最后,锅里的、碗里的、盘里的全部都被吃光光。
丁香看向大叔的肚皮,看有没有鼓起来,她实在是佩服大叔的饭量,大叔出了吃菜,还吃了仨馒头。今早丁香特意看了颜色不怎么样的馒头,可能是没去麦皮,是黄灰色的。
“大叔,你吃饱没有?”丁香想了解一下饭票大叔的饭量,下次可以再多做点。
“吃饱了,你做饭很好吃,师弟回来之前,做饭的事就交给你了,估计我做的那些,你也吃不下。”他边说边收拾碗筷。
司凌霄看到丁香怀疑的眼神,直瞅自个的肚子,越发惭愧,就快点把饭碗收拾好,准备去洗碗。平时,他和师弟就是如此分工,一个做饭,一个刷锅洗碗。
丁香刚想动手帮忙,就被司凌霄制止了。
“丁香,我去把碗筷洗了,你去试试衣服合不合身,不行我再拿去找花大婶换。”
丁香看大叔端着饭碗走了,只好回房试衣服。
丁香摸着两套罗裙,很是新鲜好奇,她看着布料是棉布,纹理细密;染色技术一般,颜色倒不是很正,还有两双精致的绣花鞋,绣鞋鞋头和边缘绣着花叶,绣工精美,丁香很喜欢这绣鞋。
丁香再次想:大叔看着外表粗犷,还挺细心,连鞋都给她买了,真是大好人。
这鞋是司凌霄特意买的,他想到丁香穿的那露脚凉鞋,知道肯定不能在这地方穿,就随意给丁香挑了两双。
丁香翻看了衣服,上身有罩衣、中衣和里衣三层,□是一条肥大的灯笼裤,还有一条能到脚脖的长裙。丁香觉得,很快就是炎热的夏天了,穿这衣服还不得捂死。
以前丁香穿古装照过艺术照,知道这中古装怎么个穿法。
不过,丁香想到自己昨晚没洗澡,刚才烧火做饭又弄了一身汗水和油烟味,此时一想起来,就觉得浑身跟爬了虫似的,难受的要命,就想得赶紧洗个澡。
丁香放下手中的衣服,提着碍手碍脚的长袍,就去找大叔。
“大叔,我想洗个澡,怎么办,在哪儿洗?”丁香跑到水井旁,想也不想,开口就问。
院中有口吃水水井,很方便,不用的时候,就用块木板盖起来。
司凌霄听到丁香这么直白、不隐晦的话,差点把手里的碗滑出手打碎。他又开始纳闷,这丁香姑娘是哪来的,这些世俗之事怎么也不懂,男女有别,她不知道吗,他俩什么关系,这私密之事张嘴就问,让旁人听了怎么想。不过自已是个男的,两人也刚认识,还真不好给她教说规矩。
司凌霄转过头,打量了丁香一眼,浑身上下确实很不像样,头发没个样,乱糟糟的,自己给她穿的外袍更不像样,弄上了不少锅灰。
司凌霄只好放下手上的碗,说道:“我去灶房烧上水,你等会再洗。”
司凌霄拿起木桶,打了一桶水,提着去灶房了。
丁香看大叔的胳膊上的肌肉很发达,打水一点也不费劲,她无事可干,就跟在司凌霄的屁股后转。
“大叔,一会我想出去,到处看看,行吗?”丁香觉得既然自己必须在古代生存,那就得了解这个世界的风俗人情、物品价格等,现在自己什么也不懂,两眼一抹黑,出了事也不知道怎么应对,还是自己主动出击的好。
8女配出现 。。。
司凌霄略作考虑后回话:“好吧,一会我带你四处了解一下,以后你自个出门也方便些;要是有人问起你的来历,就说你是师傅的远方侄女,来此投亲,师傅和师弟回来后,我自会向他们解释。”
丁香看好人大叔连借口都给她想好了,高兴过头的她差点要跳起来,给大叔一个热情的拥抱。
丁香忽然想到时代不同,男女授受不亲,就悻悻地缩回手,呵呵傻笑,瞬间,她那如牛奶般娇嫩的笑脸就灿烂舒展。
“大叔,谢谢你。”丁香欠身微微给大叔鞠了个鞠躬,表现自己的诚意。
司凌霄看到活泼快乐、展现笑颜的丁香,心里莫名地舒畅许多,看她这样,比起晚上躲起来偷偷哭泣好多了。
现在的司凌霄就是丁香的饭票加保姆,管她穿衣吃饭不说,还得伺候她,给她烧洗澡水。不过归他管着也是应该的,谁让他好心捡回个大麻烦,至于为什么是个大麻烦,后面他就会深刻了解到。
丁香舒服地坐在大叔给她准备好的浴桶中,一手拿起水瓢往自己身上浇水,一手擦上清香的皂荚,然后抚/摸着自己柔滑的身子清洗。
此时的丁香可谓是快乐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