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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本以为天底下配得上王怜花说这出这五个字的就只有沈浪一人而已。
“很好。”两个字一出,孙驼子的泪终于流下。
王怜花笑了,环视四周,道,“能守住清苦这么多年,只为了你对我的承诺,天底下也只有你了。”
“若没有公子当初的救命之恩,还会有如今的孙驼子吗?”孙驼子的声音更加颤抖。
王怜花笑笑,“你且起来。就算是我救过你的命,现在你也还清了。我来,只是要告诉你,你可以回家了。这十多年,你总算平安渡过了,也该回去看看你的家人了。”
孙驼子一惊,“那书”
王怜花轻笑,“你既然可以回家了,就说明那书,已经不需要你费心了。”
“公子的意思是”
“书,我本意是要托付给李寻欢的。既然现在的李园已经变成兴云庄,林姑娘变成了龙夫人,那这书,自然就不可能再交给林诗音保管了。她自顾已然不暇,就算有再多的高手辅助,她依然保护不了这本书。何况,此书对林诗音而言,只是灾难,却毫无用处。我当日送书给李寻欢的期望,在她十年前隐瞒李寻欢,并嫁给龙啸云的时候,就已经是泡影了。只是,我一直未回来海内,不知道这些变故。现在,龙啸云已然疯狂,这本书如若再放在林诗音的手里,难保将来不会惹得江湖腥风血雨,不得安宁!当日我交给李寻欢,就因此书太邪,怕落入奸邪之人之手。现在,我必须把这本书拿回来,以免铸成大祸!”
这些,孙驼子岂能不知?但他依然默默的守在这里,无非就是完成一个承诺。只要书还在兴云庄一天,他就必须守在兴云庄一天。这是比他的生命还要重的使命。其他的,他管不了,什么也做不了。
现在,王怜花回来了。他拿走了这本书。想来他也是落寞的。惊才绝艳的王怜花,竟也有一身才学无人可传的窘迫。看来,这《怜花宝鉴》,势必是要失传了。不知是江湖的幸,还是不幸。但对整个人类来说,那必然是一大憾事。
别的不说,但就这“生死人,肉白骨”的绝世医术,真的就要从此绝迹了么?!
孙驼子觉得很可惜。
正因为连他都觉得可惜,他能想到,王怜花此刻,心底一定是痛苦的。想他原本淡然的心,重返痛苦,孙驼子也不免觉的有些心酸和无奈。
这世道,人心大坏啊。
“公子说的是。公子想必已经见过龙夫人,要回此书了?”
王怜花微笑,“是。的确见过林姑娘。但我没有直接要回这本书,而是换了它。”
“换了它?”孙驼子不解了。
“的确是换了它。”王怜花依旧淡笑,“林姑娘也是个个性傲气之人,我自然不能直言要回此书,恐会伤了她仅存的骄傲。我只是换了本书。留下的,是本同样珍贵的医书。这算是对她的报答。我相信林姑娘这十多年来一直遵守对我的另一部分承诺,妥善保管着这本书。尽管没有交给李寻欢,却也从未任何人看过,包括她自己。现在,就算是我换了这本书,她也必然不知。”
孙驼子奇道,“公子又怎知龙夫人不,林姑娘,从未看过此书呢?”
王怜花大笑,“若是她看过此书,林诗音还会是如今的林诗音么?”
孙驼子不说话了。林诗音再淡然,也是个江湖中人。
无论任何江湖中人,只要翻开了《怜花宝鉴》的第一页,都再也无法放手。这是人与生俱来的欲望。就算林诗音无意于武功一章,那么,医书呢?易容呢?星相呢?
林诗音也不是完人。她也有弱点。她最大的弱点,就是她的儿子。为了她的儿子,她当然什么都愿意做。别说是擅自偷看王怜花留下的书,就算是赔上了性命,她也是毫无怨言的。因为,她是一个母亲。
可以想象,如果她看过《怜花宝鉴》,龙小云,恐怕就不是如今的病秧子模样而毫无起色了。如果她看过《怜花宝鉴》,那书中散发出的股股欲望之火,难保不会逐步的燃烧了她,焚毁了她,涅槃了她。——和她心中的渴望与邪念一起,幻化成强大的力量。
那么,林诗音,必将走向另一条路。至少,她不会终日困顿在孤寂的小楼里,形影相吊,孤苦认命。
她不是冰人。她有爱,有情,也有恨。这都是人最可怕的弱点。这些弱点,都足以被《怜花宝鉴》所煽动,然后爆发。就算是得道高僧都无法战胜心底的欲望,何况是一个从未熄灭过强烈感情的女人呢?!
所以,孙驼子明白了他的话。
但是,他这次,却不打算听从王怜花的话。就算到现在为止,他对王怜花的承诺已经兑现,他恢复了自由,但他终究也是个懂情懂义的人。现在他已经被新的枷锁给锁住了。这个枷锁,依旧是感情。
他知道这个园子里所发生的一切故事。几乎是亲眼见证。他当然也知道后院那个客人留在这卑贱的地方,和他自己的目的也是一样,都为了对面那个深宅大院的里某个重要的存在。他更知道,只要那个客人一日还需要这个落脚点,他这店,就必须一日为他开下去。
故事总会结束。他总是可以回家的。他并不着急,一个人都已经蛰伏了十余年,还会在意再多呆上一两年吗?家人也该习惯于没有他的日子了吧?
现在,最觉得他自己重要的,最需要他的,恐怕就是后院里的这位客人了。
所以,他必须留下。
有些人,总是默默的为别人付出着。虽然终身籍籍无名,却终是伟大的。
一个人伟大与否,从来不是自封的。
孙驼子微笑道,“既然如此,那我总算是有脸再见公子了。我,是也该回家了。只是,公子呢?眼看年关将近,公子下一步将会去哪里?”
王怜花的笑容慢慢隐去。他站起身,轻叹了一口气,“又是新的一年”
王怜花寂寞。从小就寂寞。他一直以为自己能够靠外在的繁华来补偿心底的寂寞,然而,却好像总是会越来越孤单,越来越寂寞。以前的他还能在繁华的洛阳热热闹闹的大肆铺张过节,不管是真心还是假意,他的怀抱里,总是拥抱着温软的身体。现在呢?
厌倦了虚假的繁华,抛去了雄霸天下的野心,消除了对物质金钱的空虚欲望,这十多年来世人眼里的逍遥生活,始终填补不了夜深人静时的孤单,和在这样的节日里众人狂欢自独伤的落寞。
他,寻寻觅觅,近三十年,几乎得到了天下,却从未得到过专属于自己的甜蜜和温暖。
这是比友情和亲情更可遇而不可求的稀世珍宝。
他,这辈子还能拥有这平凡人皆唾手可得的幸福吗?
如果像沈浪一样,拥有了温柔情人的温暖甜蜜的怀抱,拥有了那么可爱聪明健康的孩子,他也会和天下所有的人一样,期待这些多得让人头疼的节日吧?!
人,果然是越长大,越孤单。
第七章
龙小云觉得自己母亲今天的心情格外的好,笑容格外的多,眼睛也格外的明亮。从跟李陵去赏梅之后便是如此。
母亲开心,他自然也跟着心情轻松了不少。这样如外头透明阳光一样的笑容,也和那暌违多日的阳光一样,很久没有见到过了。
母亲很少笑。记忆中少数的几次这么美丽的笑容,都和自己有关。第一次背诵了唐诗,她笑;第一次颠起脚尖提气上树梢的时候,她笑;第一次吟诵出稚嫩的诗句,她也笑。因为她笑得很少,所以他才会格外在乎,也记得格外清楚。为了得到她更多的笑容,他总是很努力的去做每一件事。无论是吟诗作对,熟读经典,还是闻鸡起舞,勤习武功。他的目标,只不过是要达到母亲要所求的四个字:内外兼修。
他一直觉得自己做的很优秀。不管是父亲的夸奖,还是各位武林前辈的赏识。不管走到哪里,不管做什么事,他从来都没有被骂过。他也会把这些“丰功伟绩”告诉母亲,然而,他却渐渐的发现,让母亲笑一笑,好像越来越难了。
有时候他会感到颓丧。所以,在母亲的面前,他永远都会不自觉的小心翼翼些,收起了在外头那种龙家少爷的派头,和“少年英杰”该有的气势。
母亲不仅很少笑,也很少说话。最喜欢的,就是一个人坐在梅林边的小亭里,默默的呆着。一呆,就是一个上午或一个下午。就算在父亲面前,她依旧是这样。不会有形于色的喜怒,也不会对父亲所骄傲的他那些成就而表现出任何的肯定或否定。
直到那个男人,那个名满天下的小李探花出现,他才知道,原来母亲十年来一直表现出的那个平静和波澜不惊,只不过是深海的表面。在她的内心,原来也是火焰一样的热情。她开始焦躁不安,她开始暗自垂泪,她开始和父亲争吵,她甚至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要救出那个被困的梅花盗的嫌疑人李寻欢!
那是怎样一份深藏的感情呵!这感情,足以让平静的深海掀起毁灭世界的狂澜,足以摧毁一个人十多年来脆弱的伪装。这感情,超越了与她相伴了十余年的丈夫,以及她丈夫辛辛苦苦积累下的声望与家业,甚至,超越了自己亲生儿子变得半死不活撕心裂肺的痛苦!
他原本就是个敏感而早熟的孩子,是在揣摩自己对任何事都好像很淡漠的母亲的心事过程中成长起来的孩子。他当然知道,那位毁了他自己人生的李大叔,那位让自己的父亲气恼的咬牙切齿却无可奈何的李大叔,那位让自己母亲彻夜不眠、痛苦垂泪却仍非要救出陷入囹圄的他的李大叔,必定和自己的父母有着极为特殊的关系。虽然父母都不说,虽然李寻欢也不说,他总是有办法知道的。江湖,本就是一个没有隐私的地方。只要肯打听,一定能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这是长辈们的恩怨,他原本没有插手的权利。可既然这恩怨已经波及到了自己,摧毁了自己原本幸福温暖而平静的家,他就不能漠然待之。
父亲,走了,没有留下只言片语。
母亲,日渐憔悴,乃至积劳成疾,昏睡不醒。
而自己,人不像人,鬼不像鬼,行尸走肉不过如此。
他原本是个喜欢热闹的孩子。可现在,他也学会了安于寂寞。
小小的年纪,并不妨碍他懂得一个道理:繁华,只属于得意的人。繁华之外,多的是昏暗的角落。这些角落,才属于失意的人。
现在,他已经从一个人人交口称赞的前途无量的英雄少年,成了江湖中的一个废人。
他纵然还没死,但在别人的眼里,他在兴云庄被世人抛弃的那天,已经死了。
他几乎可以想象,现在的人们,可以肆无忌惮的嘲笑他,谩骂他。因为,人们知道,他不仅没有了傍身的权势、财富和地位,更连用武功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他的武功,是被那位人人尊敬的李大叔给废除的。
一无所有的龙小云,卑微的就像是路上可以随意被碾死的蝼蚁。
但他还是活着。活的很坚强。他同样是个懂得隐忍心怀大志的孩子。只要他还活着,他就有将来拿回失去的一切,让全天下人瞠目结舌的本事。
征服天下,未必一定靠父辈的名望,未必一定是要靠绝世的武功。
只要他还活着,一切都会有可能。他一定会走出阴暗,重返繁华;一定会重新赢得昔日的荣耀;一定会让现在嘲笑他的鼠目寸光的人们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