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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哲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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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把小乘部派佛教阶段定在公元前4世纪至公元后2世纪左右是因为此时是各部派形成的主要时期)。

    关于佛教分裂或分派的记述,有大量史料。这些史料又主要分为南传与北传两在类。南传史料的代表性典籍是《岛史》(Dīpavam-sa)

    、《大史》(Mahāvamsa)及《论事》(Kathāvathu)等;北传史料的代表性典籍是《异部宗轮论》(Samayabhedoparacanacakra-s′āstra)

    、《部执异论》(《异部宗轮论》的异译本、《异部宗精释》(Nikāyadabheda-vibhangavyāna)等。

    1。佛教最初的分裂。

    释迦牟尼在世时,佛教教义并未形成文字经典。释迦牟尼传教主要靠“说法”

    ,弟子们学习主要靠“听闻”。众弟子长时间的记忆必定有差别。这种差别在释迦牟尼去世后就自然会引起争论。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佛教教团组织了所谓“结集”

    (San。

    gīti)。

    通常认为佛教主要的结集有四次。

    第一次结集是在释迦牟尼逝世的当年,在王舍城附近举行,会上诵出了经、律二藏。第三次和第四次结集分别在阿育王时的华氏城和迦腻色迦王时的迦湿弥罗(一说是于公元前1世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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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印度哲学

    斯里兰卡的阿卢寺)举行,结集的内容是批驳“外道”和使古佛经最后定型。根据南传史料的记述,佛教最初的分裂是在第二次结集之后,即释迦牟尼逝世百年后。在这次结集之前,居住在印度吠舍离的许多比丘出现了放松戒律,违反教规的现象(对原有教规作出一些新的解释)

    ,这突出地表现在他们认为可向人收取钱币一事上。这些现象为当时一个来自西印度的比丘耶舍(Yas′as)

    所发现,他极力劝告违戒的比丘改过,但没有成功。后经他组织,在吠舍离召开了由印度各地佛教僧团参加的第二次结集(七百人结集)

    ,结集在少数有地位的上座长老的主持下通过了宣布吠舍离比丘的行为是犯戒的决议①吠舍离的比丘对这次结集的决议不服从,另外又举行了一次“大结集”。此后,佛教便发生了分裂。认为收受钱币等“十事”是犯戒的教徒形成上座部,坚持认为“十事”是合法的教徒则形成大众部。北传史料关于佛教分裂的记述与南传史料有很大不同。根据《异部宗轮论》和《大毗婆娑论》,佛教最初的分裂是在释迦牟尼逝世百年后,由于教徒对一个名叫“大天”

    (Mahādeva)的比丘所述“五事”的看法不同而产生。所谓“五事”是指大天认为初期佛教修行的最高果位——阿罗汉所有的五种局限性,即:阿罗汉仍有一般人所有的生理机能,如情欲、大小便等;仍有“无知”

    ,如对自己的修行果位不明;在接受佛教真理(如四谛等)方面仍有“犹豫”

    ;仍然需要别人来指点自己进入修行果位;仍有

    ①除了宣布收受钱币是犯戒的之外,还宣布了其它九件琐事(主要是关于吃饭、饮酒、使用器具等方面的事情)是犯戒的。加上收受钱币一事,总称“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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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哲学33

    痛苦等的感觉,并发出呻吟①。

    大天的这种观点为佛教僧团内少数有地位的长老所反对,认为这不符合佛教教义,但多数教徒则支持大天的观点,认为这种观点符合佛教教义。

    这样,反对大天观点的佛教徒形成上座部,支持大天观点的佛教徒形成大众部。

    佛教的分裂根据上述不同资料的记述,有着不同的直接原因。现在很难判定哪种记述较可靠。如果探寻其深层次的原因,则应当说,这种分裂与佛教在更广泛的区域内的传播有关:教徒所居住的不同地域的经济和政治发展情况有差别,对教徒活动的要求或制约(影响)就会不同,加上众多教徒长时间对佛教原始教义记忆产生的差别,就使佛教发生分裂成为必然。

    佛教的分裂过程经历了相当长的时期。从最初分裂的上座与大众两大部派中后来又逐步分裂出更多的独立部派。

    2。诸部派的形成。

    关于佛教进一步分派和最终形成部派的数目,南传史料与北传史料的说法亦有差别。根据南传史料(《岛史》)的记载,部派佛教有十八部。分派情形为:释迦牟尼逝世一百至二百年期间,从大众部和上座部两大主要部派分出十六个部派。大众部系统分出五部:牛家部(鸡胤部)

    、一说部、制多山部、多闻部和说假部。

    上座部系统分出十一部:化地部、犊子部、说一切有部、法藏部、饮光部、说转部,经量部、法上部、贤胄部、六城部、正量部。根据北传史料(《异部宗

    ①关于“五事”

    ,原文为:“余所诱无知,犹豫他令人,道因声故起。”

    (参见《异部宗轮论》和《大毗婆娑论》卷第九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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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印度哲学

    轮论》)的记载,部派佛教有二十部。分派情形为:释迦牟尼逝世二百年后,先从大众部开始分裂出诸部派。释迦牟尼逝世三百年后,上座部亦开始分裂。大众部系统分出八部:一说部、说出世部、鸡胤部(灰山住部)

    、多闻部、说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上座部系统分出十部:说一切有部、犊子部、法上部、贤胃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化地部、法藏部、饮光部、经量部。

    3。小乘部派佛教的主要教理。

    小乘各部派为数众多,但在印度佛教史上的影响大小却有差别。现在佛教史料并非对各派的学说都有详细记述。因此,逐一理清各派的学说是很困难的。以下仅按上座、大众两大系统将几个有影响的部派的学说作简要叙述。

    上座部系统作为佛教的正统派,无论是在进一步分裂之前,还是在分裂之后①,都极为重视对佛教典籍进行整理和解释,除了修定和完善了经藏和律藏之外,还进一步制作了论藏,即被称为“阿毗达磨”的一批论著。根据南传史料,上座部的论藏有所谓“七论”

    ,即《法集》(Dhamasan。

    gani)

    、《分别》(Vibhan。

    ga)

    、《界论》(Dhātukathā)

    、《人施设》(PugAgalapan~n~ati)

    、《论事》(Kathāvathu)

    、《双》(Yamaka)

    、《发趣》(Pathāna)

    ②。

    上座部在理论上把对人或人生现象的。。

    ①进一步分裂前的上座部,或分裂后仍坚持上座部最初观点的部派,可称为根本上座部。以下叙述中所谓上座部学说主要指根本上座部或南传上座部的观点。

    ②根据吕澂先生的分析,南传史料的“七论”中,除《论事》外,其余六论与汉译《舍利弗毗昙》的内容相似。参见吕澂:《印度佛学源流略讲》,上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1—4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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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哲学53

    分析与对一般宇宙现象的分析紧密结合起来,从蕴、处、界①三方面来说明认识的主体或功能、认识的客体及认识自身。

    提出了一整套关于世界各种事物和现象——“法”的构成及性质的理论。关于“法”的实在与否问题,是各部派所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上座部对此的看法是:法在时间上可以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三种。这三种法并非都是实有的,只有现在法实有,过去和未来法均无实体。早期佛教遗留下来的无我论与轮回解脱学说之间的矛盾,已被上座部所注意到。上座部虽然在名义上不承认有我,也不同意后来从此派分离出去的犊子部的“补特伽罗”的说法(后详)

    ,但却提出一种“有分心”的概念,用以解决佛教理论体系中的这一矛盾。他们在对“法”分类时,把“心”列为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作了极为细致的分析,认为心的一种重要状态是所谓“有分心”

    ,这一有分心伴随着人的整个生死过程,起着轮回主体的作用。

    此外,上座部对各部派关注的其它问题②,亦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如认为不存在“中阴”

    、阿罗汉不退、四谛可以顿得现观等等。

    根据北传史料,最早从上座部分离出去的是说一切有部,而坚持原上座部观点的则是雪山部(不在通常所说的二十部数内)。根据南传史料,最先从上座部演化出化地部,而说一切有部和法藏部则又是化地部演化的产物,化地部和法藏部

    ①“盖”即五蕴;“处”指十二处(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色、声、香、味、触、法六境)

    ;“界”指十八界(六根、六境加上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六识)。

    ②诃梨跋摩在《成实论》中曾把各部派所关注的重要问题概括为十个(参见该《论》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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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3印度哲学

    大致坚持着原上座部的观点。

    显然,无论是从南传史料看,还是从北传史料看,上座部系统较早的重要分裂都与说一切有部的形成有关。说一切有部也确实是部派佛教中影响较大的一派。有部最初的一个代表人物是迦多衍尼子(Kātyāyanīputra,约公元前1世纪)

    ,后来又有所谓“四大论师”

    ,即:世友、法救、妙音、觉天。此派主要的论著是迦多衍尼子所作的《发智论》和被称为“六足论”

    ①的六部著作,即:《集异门足论》(舍利子著)

    、《法蕴足论》(大目乾连著)

    、《施设论》(大迦多衍那著)

    、《识身足论》(提婆设摩著)

    、《界身足论》(世友著)

    、《品类足论》(世友著)。此外,记述有部观点的重要佛典还有对《发智论》作的注释性论著《大毗婆沙论》②和世亲的《俱舍论》。有部对一切事物或现象亦作了认真观察,认为“法”可以分为五大类,即:色法、心法、心所法、心不相应行法、无为法。五种法中前四种是有生灭变化的,因此亦称为“有为法”

    ,最后一种“无为法”是超时空的,无生灭变化的。

    五法之下具体又包括许多内容③。关于这些法的实在与否问题,有部的看法是:无论是有为法还是无为法,均有实体,主张所谓“法体恒有”。有部与上座部同样认为“法”在时间上可以分为过去、现在和未来,但是却反对上座部关于过去法和未来法无,仅现在法有的观点,而主张过去、现在、未来这三世法都是实有的。关于有我与无我

    ①所谓“六足论”是相对于《发智论》而言的,《发智论》被称为“身论”。

    ②根据《大唐西域记》(卷第三)的记载,此《论》为印度贵霜王朝时迦腻色迦王和胁尊者集五百比丘于迦湿弥罗国所作。

    ③根据《品类足论》,色法有十五种,心法六种,心所法二十七种(去掉重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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