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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凌飞墨惊呼。
“文、会、计、辞、职、回、老、家、了!”王秘书又用杂志拍了拍凌飞墨的头,然后立马起身,笑着走向门外,还不忘调侃总经理,“凌总,脸皮厚点,快去追你的媳妇儿吧!”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四章
漳兰的变化很大!
文小明走在宽敞干净的街道上,觉得眼前的一切事物熟悉又陌生。老城区的格局似乎没有变动,但却多出许多干净明亮的高楼,替代了曾经那一排排破旧邋遢的平房。曾经摆在路边的小摊都搬到新城区新建的大市场,听母亲说,市场里什么东西都能买的到,每逢周末人流爆满。
再往前走,是漳兰一中,此时正值下午放学,年轻的学子穿着整洁,背着五颜六色的书包,说说笑笑地走出学校大门。
文小明静静凝望母校的校门,校园里的老教学楼全部被拆了,取而代之是几幢银灰色、现代感十足的教学楼,校园里种满了花花草草,广播里播放着学生自制的电台节目,当轻快阳光的音乐溢满整个校园时,文小明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六年了,他没想到漳兰的变化如此之大。
“冰糖葫芦,酸甜可口——”一个苍老熟悉的声音从不远处传来。
文小明望着校门口那个小角落里,驼背老人竟然还在校门口卖冰糖葫芦,文小明以前上学时,那个老人就在那里卖冰糖葫芦。
以前自己做小买卖补贴家用的时候,他想过拜老人为师,自己摘山楂、熬糖浆、做出一串串美丽晶莹的甜味小食,解馋又能赚钱。
文小明清楚记得,当时他鼓起勇气提出拜师的想法时,驼背老人板着脸一言不发,给他递了一串冰糖葫芦,然后往后腿了几米远,孤独地吆喝叫卖:“冰糖葫芦,酸甜可口——”
老人的背似乎更弯了,声音愈发沙哑干涩,文小明不受控制,慢慢走到老人面前。
“要一串儿吗?”老人咧着灰色干枯的嘴,把尾音拖的很长,笑问眼前清秀干净的男子,“开胃生津咧——”
“两串。”文小明伸出两个指头。
老人用自制的油面纸把两串儿红艳艳的果子包起来,递给文小明。文小明付完钱,提着冰糖葫芦离开了。
“喂,年轻人,你多给钱了。一串儿五毛。”
文小明挥挥手,示意他不在意,高声喊:“爷爷,我以后还会来买你的冰糖葫芦。”
文小明花了一天的时间才逛完县城,回到母亲租的小房里,弟妹已经放学了,正在饭桌上埋头写作业,看到哥哥回来了后,开心地把他围起来,争先恐后地向文小明分享他们在学校的趣闻。
“哥,我这学期被选了学习委员。”小妹口气炫耀,抱着大哥的胳膊猛蹭。
“切,有什么了不起呢,秋季运动会,我代表我们班跑100米、400米、3000米,对了还有跳高和接力赛呢!”
小妹白了小弟一眼,“你只会体育有什么用,哥,听萌萌说,小弟今天上课又睡觉被老师在走廊罚站……”
小弟着急了,举起结实的拳头抗议,“小妹,你光说我,你怎么不说自己咧,每天拿着贴满H4还是L4图纸的笔记本偷笑傻乐儿,大花痴!”
“是F4,小弟,你英语字母白学了……”
“哼,白学就白学了,反正哥说这学期会帮我补习!”小弟的口气得意。
“讨厌,哥,你管管小弟,他又欺负我了……”
文小明哭笑不得地看两个弟妹在他面前吵吵闹闹,有点无奈,却又觉得心中涨涨的,那种饱满充实的感觉,文小明知道,叫做幸福——
母亲从厨房里钻出来,“快把作业本收拾起来,吃饭啦,今天有你们爱吃的红烧肉。”
文家三个弟妹都嗜甜,因此母亲往五花肉里面搁了很多糖。兄妹三人将一盘肉吃的干干净净,连肉汁儿也用来拌饭。
饭后,小弟小妹预习明天学习的功课,他们这学期刚升到初中,学习的科目又多又杂。
文小明走进厨房帮母亲洗碗。
“妈,明天我们去看房子吧。我想买套房子。”
文大娘立刻抬头,诧异地看着儿子。
文小明笑说:“今天我在城里打听了,有便宜的二手房要转让,我让中介带我看了,一室二厅,七十平米,六万,虽然有些小有些旧,但买下来就是咱们自已的房子,咱们的小家。”
工作三年,文小明平时省吃俭用,工资只留零头供自己花外,大部分钱全部攒起来或寄回家。尤其他在凌飞墨公司工作的那半年,拿到的工资和额外的奖金,比他前任公司一年的收入还多。
文大娘用围裙擦了擦手,摸了摸儿子的肩膀,“傻孩子,这些年你受苦了。你的钱攒起来,娶媳妇儿用。”
文小明身体一征,像是没反应过来文大娘的话,低着头用抹布擦碗。
文小娘轻叹一声气,担忧地望着儿子,轻声说:“小明,我听文村长说了,他今年去省城看病时,看到过你。他说,他看到你和那个姓凌的在一起。”
文小明的呼吸有些困难,他不知道如何向母亲解释。
“明娃儿,阿娘不想提起过去的那些事。现在只希望你下辈子有个比阿娘还爱你的人,会陪着你走完一生。那样,阿娘以后入土了,才能心安地闭眼。”
文小明鼻头一酸,突然扑进文大娘怀中,失声痛哭:“阿娘,对不起……”
“傻孩子,你心里想着什么,我能不知道吗?”文大娘用粗糙的手心,温柔地摸着文小明的背,慢慢哽咽,“我是你娘啊,你小时候已经受过太多苦了,现在咱家日子好了些,阿娘却觉得你比以前还苦,因为你不开心、你不快乐,明娃儿,阿娘看在眼中,疼在心里。”
文小明抬起头,指尖划过文大娘花白的发丝,眼中含着泪花,“我已经和他没有一丝关系了,我回家只想好好伺候您,照顾小弟小妹。”
文大娘叹了声气,“傻孩子,阿娘不逼你,只要你想通了、幸福了,阿娘就知足。”
母子二人没再聊起令人伤感的话题,小人物的生活就是如此简单明了,柴米油盐,酸甜苦辣,活在当下才重要。
文小明在繁华之地生活了三年,除了存折里的10万块,离开龙城时竟然发现自己什么也都带不走。文小明知道,龙城不属于他,因为那里不是他的家。
第二天,文小明没再犹豫,用6万买下了那套二手房,等他们家搬进去,竟然发现对门的邻居是管航。管航虽然退休了,但臭脾气依然没改多少。他是敢想敢做的人,趁着身体还能抗几年压力,便成立了一个小报社,做的报纸只在漳兰本地发行,收入不错,每期报纸的广告费都能过五位数儿。但管航的日子依然过的紧巴,老人要给两个聋哑孙子攒去北京治病的医药费。
文大娘这些年换过很多苦活儿,最近两年才稳定,她在新市场里租了一个摊位卖玩具,赚的钱刚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销。
买完房,简单的装修后,文小明存折里还有3万块钱,虽然文大娘一再强调让他存起来娶媳妇儿用,但文小明明白这些钱不花只会越存越贬值,还不如用来做些小本生意。更关键的是,文小明知道自己会让母亲失望,他对女人没有感觉,如果随便娶个姑娘,耽误姑娘的一生,他会后悔。
文小明在母校旁边开了一家书店,捎带卖文具,虽然学校附近开书店竞争激烈,但文小明性格温和、说话斯文,看着挺有书卷气,因此很多学生都会去他那里买书。第一个月书店结账,收入大大超过文小明的最初预想。
日子不温不火,一开始脱离高压力快节奏的城市生活,他还有些不适应,但很快,他就喜欢上了这种平淡却充实的生活。
欧桀和纪绍辉给他打过几次电话。电话中,欧桀一个劲儿劝说他回龙城。但他都拒绝了。
“你在逃避什么呢?”欧桀问。
“我没有逃避,我现在在老家生活的挺快乐。”
“可是……”欧桀的口气听着有些颓丧,当他听到室友说在老家生活挺滋润时,他就再找出不反驳的理由。
“但是,那里,那里,好吧,我有空来看你!”欧桀语无伦次,最后郁闷地挂了电话。
一转眼,他已经回漳兰有三个月了,天气逐渐转冷,冬天,要来了。文大娘知道儿子身体虚,早早准备好文小明过冬的衣物。
庆幸的是,文小明的腿好像一直没有出过毛病,直到漳兰迎来第一场早冬的小雪,文小明才意识到腿部的老毛病好了许多。
文小明扫完店铺门口的雪,小喘着气,走进暖烘烘的店铺里。
上半年,他喝了四个月的中药,定期会在一个老中医那里针灸按摩,看来是那段时间的治疗起了效果。如果不是那个人帮他找到合适的医生,估计这种湿寒的天气,又会像受刑似的难以忍受。
看着窗外漫天飘舞的白雪,文小明思绪有点儿飘远。
纪绍辉在电话里提起过一次那个人的事。
“飞墨的身体恢复的很快,而且他现在牛气的不得了,钰龙街筹建城市标志的构想上了报纸,得到了市民的支持,他又顺利接了两个高级项目,行业新翘楚的势头越来越强。”
“还有那个中介网,因为挺有新意的,现在许多公司都在模仿他做类似的网站,但都没飞墨做的大,飞墨还投资了两家互联网公司,说以后就是在家知天下的信息时代,唉,果然是年轻人想法多,换成我都没信心进军新兴产业……”
“纪大哥,你的餐厅就办的很不错。”文小明想换个话题。
“别恭维我了。那是我请的厨师好、餐厅地段好。现在和飞墨一起参加饭局,再也听不到人说凌飞墨是纪绍辉的小弟,大家倒都调侃我像个跟班的,哈哈,龙城商圈里,无一人不知道他凌飞墨的大名。”
文小明不语,纪绍辉的笑声从电话里传出,“小文,以前我觉得我俩做情侣肯定十分合拍,我对你有意思是真的。”
“嗯……”文小明缓声回应。
“看着飞墨瞎折腾你,我觉得他挺蠢挺傻的,情商就比动物园的猴子高一点点儿,就和芝麻般大小的一点点儿。”
文小明被逗笑了,眼睛中却闪过一丝涩意。
“但现在,坦白说,我觉得我之前的想法错了。那家伙的情商和性格注定要折腾你才过瘾,但无法否认,他比我更喜欢你,比我更在意你。”
“我追你时,追不到手,并不会生气。你离开后,我好几次觉得你不接受我,是你太嫩了,没有眼光。但换成是他,你拒绝了飞墨,估计他早就把你连皮带骨,一点不留渣儿地吃干净了。”
文小明安静地倾听,他的手紧紧握住听筒,细细一看,竟然有些不受控制的颤抖。
“小文,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怎么了?”文小明缄口许久,才回答。
“如果那天晚上,他万一死了,你还会离开龙城吗?”这个问题问完,没过一秒,纪绍辉又急忙开口:“这个问题我不想知道答案,你在心里回答就好。”
纪绍辉又简单地和文小明聊了几句,然后挂了电话。
耳边又恢复了清静,但文小明没有轻松。
心里回荡着纪绍辉的问题,如果,凌飞墨真的死了,你会离开龙城吗?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七十五章
书店门外急匆匆地走进一个高中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