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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了?】怀里的男人有些颤抖,抱着自己的双臂显露不安。让赫云敏感地注意到他的情绪变化。
【很喜欢你呢。】
赫云心里一震,笑得心满意足,他抱紧胸前的人,霸道地要他保证:【你是我一个人的!记住,你是我的,我的唯一。】
───唯一?
意外的一句话,寒雨好久都回不了神。
二十三
两人分开又开始各自忙碌,赫云对寒雨独自一人在家很是担心,担心他中饭、晚饭随便吃,不照顾自己。
【你别穷担心了,我又不是认识你之后才长这么大的。】寒雨当然不理会他的忧虑。他一个做农的,毕竟每天都在外面风吹雨打惯了,担心吃不吃饭的事也实在太小看他了。
看着寒雨精神很好什么都不在乎的样子,常让赫云想的出神,似乎在计划什么事情。
毕竟关系已经不同了,心理的关心与心疼比以前更多,他每天都是这样过来的吗?跟了自己生活以后一定要变得更好吶,果然是越亲近越是放不下啊!
眼看着就快放寒假、过年了,再忍个两星期就可以放假了,到时再好好补偿他,赫云想着。
***
天刚刚亮,顺延嫂就骑着自己的小电瓶车慢悠悠地朝小镇上驶去。她先在肉铺摊位上切了两三斤新鲜瘦肉,又到干货区买一些红枣、枸杞,最后才绕到蔬菜区买豆腐、香菇、茄子之类的东西,当一切都买齐了,顺延嫂舒了一口气,坐在路边的摊位上吃了一碗汤面。当她由手里的小钱包里掏出零钱付账的时候,嘴角的弧度无论如何都掩盖不了她脸上的小欣喜。
是的,她几天前接下了一个全职的煮饭工作。让她的心情一阵踏实感。
【嗯,是这样的,寒雨上次生病落下了病根,这个啊一劳累就发病,他啊又不懂的照顾自己,整天忙在地里回来又不吃饭,现在呢,我学校里也比较忙,我想,顺延嫂妳会做饭,做的也不错,有你帮他我能放心,你也能赚点外快是不是?】
顺延嫂听了赶紧点点头,那架势好像正在为自己争取工作似的顺势加了一句:
【嗯嗯,赫教授放心,煮饭什么的我都能干,要不我也顺便帮他把衣服洗洗,屋里也可以打扫……】
可能是一下说到赫云的心坎里了,他眼睛一亮,很满意地点点头,一下开了一个人家两倍的薪资给她。这让顺延嫂激动的说不出话来,她暗下决心,一定要好好照顾寒雨,说不定因此,赫云以后还会在城里给她谋个工作也不一定呢!
就是因为这样,顺延嫂终于有了工作。
今天必须采买,出门前,她熬了稀饭、捞出了淹黄瓜、打开了一罐面筋、切了两个咸蛋,另外还炒了一盘青菜,她分付顺延五点四十分一定要把这些饭菜端到寒雨家去,并且带上夏阳,非盯着寒雨吃饭不可。
顺延想的不多,倒是心里对寒雨终于有人照顾而感到高兴,但外表上却常常透着一股轻视,动不动就出言讽刺他几句。
【这可是爱的花瓜啊,不吃完怎么行!】【来来来,今天是爱心鸡汤,喝了喝了它,晚上才有体力~~那啥~~】
说起来家里那婆娘也现实。有钱赚了,洗衣、打扫、三餐都干劲十足,除了帮寒雨打点的很好,连带着他和夏阳也被照顾的温饱,顺延总是笑嘻嘻地说这一切都得感谢赫云啊!同样是喜欢一个人,对寒雨的喜欢,咋地超出了所有男人对娘们所能付出的极限还多呢?这还真不是女人所能比的待遇呢!寒雨咋地被疼成这副德性?这让顺延相当不解。
两碗饭,一碗汤,看着寒雨吃完,顺延才安心地倒一杯酒慢慢啜饮。
以前寒雨一个人的时候,套句顺延的打油诗是:長得像柣ㄑ?双手怯像媽。会扒会拔又会挖呀。谁人见了谁人夸……现在多了赫云,短短几个月连王子病都给宠出来了───家里有了『佣人』,农活儿也不准干。赫云在回城里之前,找了纯秀和几个健壮的男人,叮咛他们在果园里只准寒雨动嘴指挥工人劳动,不准他亲自动手。
当然寒雨出于对自身的面子问题,当场气得满脸通红。不过对于赫云的话,言听计从,日子过的有滋有味,白天在果园里,抱着小夏阳当监工;晚上躺在床上,抱着小夏阳看小说。从此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十指不沾阳春水,更不劳动了。
【头儿啊,行啊你!这个人长得好命也好啊!】
【就是嘛,那个什么来着?命好不如运好,运好不如读书好,读书好还不如长得好,长得好不如嫁得好。是吧?】
【唉呀老板你真是长得好看又嫁得好啊,我恨你我恨你……】
【去去去,瞎说什么呢你们,是不想干了是吧!】寒雨的心情很好,连骂起人来也满面春风。欣喜的模样让人感觉他根本就是被泡在蜜糖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肿么锁文了呢,求解啊,我在其它大大的文里看过更猛更那啥十倍以上的肉,吞得我是头昏眼花啊,咋地我才端了碗清汤出来就被锁了呢,我就这点专业功夫了,您锁了我这唯一专长不是逼着厨房里的大厨到外边儿去卖红茶吗,我存搞里可是煮好了四锅红烧蹄子了,这不都得倒了吗?唉呀,不管啦,求解,我跺脚踢鞋抓头发。。。。
☆、小小的私心
二十四
日子过得挺快的,吵吵嘴又合好。寒雨在赫云的宠爱下,也会缠着要他回桃花村了,但在听到好友卿浦昨日已从美国回来的消息,赫云只好说办完了最重要的一件事之后明天就可以回去。
说起『重要的事』,倾浦也执问过赫云,【你这衣服是给谁的?】看他不想多说的样子,卿浦只好亲自来到赫云的公寓拜访,为此,赫云还大力阻止了好一会儿。
而赫云越是神秘,倾浦就越是好奇。
若说是为他自己买的,尺寸似乎小了点,送女友也不对,因为这是一件男人的外套,因为还附带着一套娃儿穿的,就更让他好奇,认识赫云十多年,从来就没见他给谁买过衣服,就是自己的『孩子』也没听说他帮谁买过。
上星期的样子,已经一年都没音讯的人突然传了封信来,要他帮忙买件衣服回来:
───卿浦急件!你,去帮我买件Abercrombie&Fitch的羽绒外套,L尺寸。另外毛衣两件,颜色皆以浅色为主,还有三岁男孩的衣服看看有没有,也帮我带一件。
尽快,否则杀无赦!
不威胁还好一些,要是买的是欧洲大名牌的衣服,倾浦一定也懒得问;千篇一律不是『巴结』就是『输通』用。但赫云要的那个牌子是便宜货,美国年轻人很受欢迎的牌子,新潮、时髦、便宜,那件大人的长款夹克打完折也不过五十九美元,最主要是因为其质料纯净,穿起来绝对舒服,也保暖,所以很多二、三十岁甚至四十岁的人都很喜欢,也因为其没有在美国以外设场,所以外国人不知道这个牌子。
倾浦买完衣服还拍了照片寄给赫云,想探听买给谁,需不需要帮忙,他就是很想知道这衣服是买给谁的,所以死缠烂打骂咧咧,才下飞机就跑到赫云的公寓来了。
***
公寓夜晚还是热热闹闹的,孩子们不睡觉,满厅里跑,每隔几分钟都会有一声【哇~~哥哥打,哇~~】,这就是赫云住的公寓,人气特别旺盛。
偶尔也会传来两个大孩子打闹的嘻笑声,毕竟都是孩子呀,吵史银了!
一般这时候赫云是在房间整理数据什么的,给孩子们方便,久而久之赫云在不在家对大家都没什么影响了。
【啊!是倾浦叔叔!】清风开门的时候还满惊讶,没听哥哥说会有客人来。
两人打了招呼,清风又把云熙介绍给倾浦,跟一群孩子们打完招呼后倾浦把带来的糖果饼干洋竽片什么的放在餐桌上给孩子们,也很顺手的把那两个从美国提来的大纸袋也放在了餐桌旁,然后直接到赫云房里去找他。
【赫云,】男人应声抬头,【你还真来了,进来吧!】男人毫不客气地跟他问候。
两人相识在美国,同一所大学毕业后又在同一间计算机公司上班,十多年的友情,浑身上下祖宗八代彼此都一清二楚。当然,赫云身后那件破烂事倾浦也理所当然全知道。赫云回国后,两人就没联络,除非有什么需要才会写写信,就像这次一样。
倾浦无癞地瘫在小床上瞪着赫云,少在那儿装模作样,今天不探出个所以然来拎北就不回企了。
【嗯,是这样的,我的房东对我很好,一个大男人带着儿子种桃子。】
【……】倾浦一脸纳闷,【然后呢?】
【就这样。】
倾浦气得都快说不出话来了,『切』一声,埋怨了一下,转换了话题,提到了别后的生活,直到半小时后,两人才一起走出了房门。
客厅里,一团乱……
【这至我的!】【乱讲!才至我的!哥哥,哥哥,~~哇~~哇~~】【我也要专新衣湖啊~~哇~~】
【好了好了,乖乖都乖乖的喔~~嘘~不哭~~】清风抱着两岁的娃儿拍着四岁娃儿的背说。
【你穿不下嘛,是哥哥了嘛,不哭不哭…喔乖…】云熙则安抚着五岁娃儿。
【这是谁的尺寸嘛,简直是买给云熙的,就云熙个头大点,是吧清风哥?】凌青拿着一条长裤比照着说。
一场吵闹当中,就一个三岁的娃儿眉开眼笑地站在餐桌正中央,穿着剪裁适中,米白色的羽绒夹克,腰间扎实的宽厚皮带,把他衬托的像个皇子出巡似的,他舔着棒棒糖,得意地摇晃着身驱。
因为纸袋就跟糖果一起摆在桌上,倾浦也没说衣服不能动,没有脾气的赫云也没人怕他生气,衣服打开自行试穿也就非常自然了。现在L尺寸的夹克、毛衣、长裤就这么全摊开在餐桌上,可容纳十个人的长型餐桌,干净整洁,宽度也大,是孩子们吃饭做功课的地方。
赫云盯着眼前的一切,哑口无言。他就知道会有这样的情形发生,所以坚持不让倾浦把东西拿过来。
【哥哥。】清风说,【你真的是买给云熙的啊?只有他可以穿呢。】
孩子们刚才的对话,加上现在清风这么一问,憋得赫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说驼鸟也好,说没种也罢,他就是不敢承认。
眼神晃动了一下,额头冒了点汗,最后连脸也红了。
一阵沉默,三个大男孩可不是傻瓜,立马看出了其中的尴尬。【脱掉!】凌青一把扯过桌上那个梦游中的『皇子』,气急败坏地把他的夹克扯下来。当然,又惹来一阵哭声,一阵『我的我的』的相抢声。
【不是你们的,爸爸根本不是买给你们的!】凌青用埋怨的声音提醒,【爸爸从来都不会买衣服给我们的,别做梦了!】
【凌青!】清风出声阻止,这一幕惹得赫云一阵鼻酸,他低下了头,想道歉,在外面认识了寒雨、夏阳,想给他们买件衣服过年,不能为六个孩子都买也是因为他的私心,夏阳每天都穿同一件棉袄,寒雨每天在地里穿着粗糙的衣服,连件暖和的秋衣秋裤都没有……。
凌青一件一件地将散落的衣服折迭起来放进纸袋里。他和清风都明白,他们实在是没有资格再对赫云要求什么,他已给的太多了,但是自私的心、占有的欲望谁没有呢?尤其是像赫云这么好的『爸爸』,谁都休想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