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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奕,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连我的声音都听不出来了?”
他一时无语。
我在他身旁坐下,要了一瓶50度Stolovaya。
他沉默地一杯杯喝完,速度快得让我直了眼睛。
我们谈着学校的事,过往的欢愉与悲伤却已被淡忘,同学劳燕分飞,风流云散。
“我记得你那个时候总是很跩地不理人哎,要不是我主动拉近关系你现在连我的名字都记不住吧!”
“不,至少我记得你很爱臭美,比女生还爱用保养品。”
“别说了,天啊,少不更事,少不更事……”
找着话题,却无话可谈的尴尬。
我们实在分开太多年了。
“你当年把我骂得那么狼狈,结果居然在这里碰见。”
他注视着手中的酒杯,眼里却没有焦点。“我很喜欢你!你知道的吧!是你让我变成了同性恋。”
“嗯?”他现在醉了,我确定。
太过突兀。刘奕,你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冲动?想将十三年的时间全都瞬间填充到这一秒?
终于忍不住伸出手来按住他,我仍是心软。
当初我被家里赶出来,住进宿舍,第一块纸巾是他递给我的,第一盒饭也是他帮我打的。我早说过,他细心得不像个男人。
然后我就喜欢上了。
世界上有什么所谓一见钟情?哪里来的无缘故的爱恋?只是恋上的并非他的脸,才更加伤人而绵远。
家人曾经视我为怪物,变态,初三的暑假他们发现了我的秘密却妄想改变我的性向。那时的我除了所谓的家无钱也无处容身,只好在他们一次又一次小声提及时摔碗回房。黑暗的房子里寂静无声,外面却是继父与母亲相互的指责吵闹,玻璃破裂的声音。
忍不住地捂住耳朵,更多的时候只能用锋利的钢笔一次次划开手腕,感受到的痛苦真实而带着扭曲的快感——我一度想象他们看见我尸体的样子。
母亲第一次发现我的自虐行为时几乎吓晕,却固执地不肯改变自己的想法。之后一次次将我送进医院,直到继父与她再也忍受不了邻居怪异而同情的眼光,他们将我赶出家门,送入寄宿学校。
之后便是与刘奕睡临铺的两年半。
我以为我终于解脱,却陷入另一场痛苦。太过年轻的人总是青涩而执着,暑假的三个月却让我与其他人更为不同。
我用碎玻璃在手腕上刻下他的名字,却又故意模糊了一些,加上原本纵横交错的疤痕。自己去医院输血,包扎,再若无其事地回来,套上男生都有的护腕。
只是暗暗发誓这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想闻到医院的味道。
再后来便是他的离开,他的破口大骂。
十三年,他已完全变样。
他的眼睛渐渐染上红色。声音却变得低沉黯然。“我很喜欢你。你也喜欢我对不对?可是我那时候太年轻了,觉得自己很不正常。因为突然觉得很害怕,家里又碰巧出事,所以就干脆休学了。我一直跟同寝打听你的消息,那时候很希望你能考砸,真的,这样你就能留在那座城市了。结果听说你学习一直进步,突然变成班里的积极分子,高考考得很好,我彻底绝望,才打了一通电话去泄愤。很蠢吧。”
我无言以对。要说些什么?
回忆这些年的点滴,然后重头再来?
三言两语,颠倒沧桑。
刘奕,当初你已知我心意却连句话都不肯说出口,我被家人赶出来住进宿舍,假使你有一点表现我都会欣喜若狂。
我们都太自私,容不得自己为一句喜欢将所谓自尊全部抛弃。所以算了吧,我需要的是一个同类,而不是随时都可能厌弃或被厌弃的直男。
我以为自己难免伤怀,然而时间却将我的以为全部冲散。我不得不承认自己的淡漠,曾经的最爱变成次爱,最后甚或塞进自己也厌于眷顾的角落。
我看着右手的袖口,里面隐约露出白色的伤疤,突兀而扭曲,除我自己,再没有人能看得分明。
刘奕也不会,尽管他仍是个细心的男人,敏感的心思却早被生活磨光。
我以为再次见面时会对他说的话,现在却让我觉得无聊无力。
十三年,到如今。
手腕上还刻着他的名字,我却已决定舍弃。
所谓断腕,未必大痛。至少于我而言,已非最痛。
“为什么不说是曾经?曾经喜欢过我。”
“我现在还是……”
“你不知道吧。我有洁癖。”
“如果一边说着喜欢一边和别人□,我会吐。”
他突然跳起身来吼叫:“你他妈的别得寸进尺!老子还不能说喜欢你么!谁他妈欠了谁的!”
下一秒,我手里握着已经破碎的玻璃杯,看着鲜血从他的额头上流下来。
“我他妈的早就想这样做了。我让你变成同性恋?那也是你让我变成了这样。自作自受。”
我说得道貌岸然,底气却完全不足。其实我当初并非完全未察觉他看我的眼光。
只是,我在他面前永远不会示弱。不论是十三年前说不出口的表白还是如今遮掩着的伤疤。
因为我的执拗,也因为他不值得。
即使是在那样轻狂的少时,我已清楚他不值得。
“刘奕,你欠了我的。帮我付酒钱,我们就算扯清了。”
他冲过来拽住我的手,却又立即按住胃部。
我却再无心疼的感觉。“刘奕,你还记得自己最喜欢说的话么”
他仿佛再也忍不住地蹲□去痛哭。
他说,爱情不是出租车。
爱情不是出租车。纵使腰缠万贯,谁能召之即来挥之即去?
我转过头,不看他的脸色。一出门,酒吧的暖气被寒风吹散,酒意全无。
总算了结了一件事。
对于我这种懒人来说,拖了十三年的事情却也仅此一件。
仿佛再不解决就亏欠了谁一般。
50度的Stolovaya,餐桌,伏特加。
那是我当年在他离开后最常喝的酒。为了提醒自己,只不过一场宴席而已,餐桌上盛宴再好,依旧要杯盘狼藉,各自归家。
我相信刘奕现在已经懂得,尽管当年他连伏特加的名字都不熟悉。
我忽然觉得有点冷,然后开始想念家里二十四小时开着的空调。
作者有话要说:餐桌。
5
5、章五 。。。
打开门我叹了口气,快累垮了。
开灯的时候才发现凔濂坐在沙发上瞪着我。
他说,回来了?
我说是,今天去外面透透气。
“为什么不开手机?”
我差点笑出声来。我已经多久没碰过手机了?也许它现在在床底下躺着吧!
几乎无论何时,凔濂只要想找我,只要打家里的固定电话一定有人接。
而我想要联络他的时候却发现自己忘记了他的手机号码。
我觉得我们连普通的室友都比不上。
他盯着我,很久,久到我开始慌张。
然后他起身去衣帽间拿了衣服又回来,说,去洗澡。
我松了口气。
我想我已渐渐不会再为他的冷静自持而失落。
一切都会淡漠,然后我的生活会渐渐好起来。
浴室里。
我看着手臂上的那一行名字傻笑。我知道自己是疤痕体,这道疤再过十年也依然有痕迹,何况当年刘奕离开后我在上面一次又一次地用玻璃划开口子,自虐地拣着那几道划痕反复割开。
那时候太傻了,傻到以为刻在皮肤上的东西就永远都不会忘记,也不愿忘记,全然忘了所谓爱情就如蔷薇,开得再美,不被呵护也就刹那老去凋黄。
我打碎杯子,握着那片玻璃,沿着当年的伤口磨,宁愿留一片更大的伤疤也不想再看见当年的蠢样。
血越流越多,我有些慌乱地发现自己的眩晕,我想喊凔濂,可居然喊不出口。
醒来的时候我看见的是专属医院的白,白色里面缠着蓝色条纹,我迷迷糊糊地想着自己穿蓝色从来没有好看过,然后睁开眼睛看到凔濂的脸。
我有一瞬间以为自己来到了太平间。他颧骨高高地突起,原本柔和的线条现在显得突兀恐怖,眼睛里的血丝满布眼白,胡茬——啊,这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胡子长这么长。
思维漫无边际地游荡,以致我一开头没有听见什么声音,直到他的声音大到接近嘶吼,然后蹲□子开始大口地喘气和剧烈地咳嗽。
旁边床位的病人急忙按铃叫来了护士,两个小女孩大概是实习生,看到他的样子吓坏了,又拖了男医生来把他架到一边去。
我是那么恶劣地高兴着,原来他可以是这个样子,为了我。
之后我跟凔濂回了家,手上缠着的纱布也终于卸了下来。
手上的疤居然很浅,浅得近乎于无。
他握着我的手腕说,你看,这片疤大得很,你手上的血管都看不到了。你觉得不显眼,是太久没晒太阳,白得不健康。
他还是如此直白,近于无理的直白。
我怕他再生气。我居然会怕他生气。
然后不由自主地讨好说,只是突然觉得留着这些不值得。挺傻的。
他说你是傻瓜吗?可以去做个刺青啊,肉色的刺青。听说有人背上刺了mylover,无论再换几任情人也可通用。
我说你准备换情人了啊?晚了!都三十岁的老男人了,谁要啊。
他突然认真地说,我除了你谁也不要。
想了想又说,那个女人丑死了,是她自己贴过来的,拍的照片只是错位而已。
好吧,我承认,我一直希望他说一些好听的话。
那叠照片发到我的邮箱里时我以为我们终于该到了分手的时候,他终于忍受不了我。
那时候第一反应居然觉得无所谓。
一起过去的十年,这个时间太长,以至我惊心于自己的漠然。
以前我便常常想,他太过沉默寡言,而我需要听,需要确认,需要很多尽管真真假假分辨不清却足够好听让我安心的话。
可是等到他真的说出口,我却浑身不舒服。不是因为他说得太生硬笨拙。相反,就如同从不撒谎的人说的话都像是实话一般,他说的情话从来都不像油嘴滑舌的打情骂俏。有人曾说他的眼神认真起来能让冰人情动。
他的冷静自持与现在的样子反差太大,让我无所适从。
一年也见不到几次,他这样的眼神。
我为何希望这样的他多说些什么?
突然觉得安慰。
我们都变了,时光荏苒,年华老去,然而我们身上有些特质还是未变,有些东西还在原地。难道要我自己将它们连根拔起?
凔濂。
我默念这个名字,嘲笑自己的愚蠢。
冷,溪。
什么样的父母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还把他养成了这样理智过头的人。
少年不识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以前读着这些诗句,空空自寻烦忧,以为无法可解的心病其实早成了庸人自扰。
算了,就这样过下去,留一年是一年。
我那时的确是这样想的。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头一次认真地想了,不只是过去与现在,还有将来。
我并不期待他会把我当成此生唯一,也不觉得我们能够长久。
我打算在他结婚的时候离开。
很多东西都被我打算到了,很多事情我也翻来覆去地考虑。我以为我已足够认真。
却从未想过居然是我先生出离开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