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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门狐疑地看了看他:“有什么事不能当着我的面说?”
“这个……”金有些为难地看着塞门。
“不说算了,我还不稀罕知道呢。”塞门撇了撇嘴,反正也知道不会是什么重要的事,不然金一定会告诉他的。
“东西呢,拿来我看。”塞门伸出手。
金从柜子里拿出那张好像丝绢一样的东西。
塞门展开扫了一眼,认出的确是九公的字迹。金毫不避嫌地也凑了过来,拿准了塞门不会赶他走。
塞门瞥了他一眼,对他的厚脸皮也有些无可奈何,不过他也确实没想过要隐瞒什么。
两个人安静地看着丝绢上的字,看完之后好一会儿,金才发出一声长叹:“唉,怪不是我总觉得你举手投足间有种贵气呢,原来你真是有皇族血统,王子殿下,请原谅小的无礼将你压在身下吧。”
塞门又好气又好笑地瞪了他一眼:“什么王子,你见过像我这么落魄的皇族么,都多少百年前的事了。”停了一下,皱了皱眉,他也叹了一口气,“没想到九公心肠这么好,其实他本来不必管我的。”
“这可能就是江湖侠士的与众不同之处吧。”金侧过头,吻了吻塞门的面颊。
丝绢一样的东西上面,记载的是塞门的身世,以及跟九公的渊源。
原来九公本名郑拓,与塞门的母亲宋宁一同受教于上一代的邓九公。郑拓比宋宁大了十岁,可以说是看着她长大的,日子一久,便对她产生了爱慕之心。那个时候,他们都很年轻、很单纯,宋宁除了郑拓之外,没接触过别的男性,所以也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将来会嫁给他。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因为郑拓继承了上一代九公的衣钵,所以宋宁对学艺的事也就没有了兴趣,于是安心读书,上了大学,结果就在大学里遇到了她这一生最爱的人,也就是塞门的父亲朱洁明。
据家谱记载,朱家是大明朱氏王朝的直系血亲,也是硕果仅存的具有皇室血脉的后裔,至于他们是怎么在那样一个风云飘摇的环境中生存下来的,那就无法考证了。
那时候,朱洁明是宋宁所在大学的讲师,风雅善诗,博古通今,潇洒倜傥,实在比孤僻乖戾的郑拓要强上百倍。宋宁对他一见钟情,两人年龄相当,兴趣相投,花前月下,海誓山盟,爱得死去活来。
郑拓知道了之后,气得发疯,想了很多办法要拆散他们,都没能成功,一气之下,远走他乡。
朱洁明和宋宁结婚之后,不久就生下了唯一的儿子朱涟,也就是现在的塞门。本来他们可以幸福地生活在一起,谁知飞来横祸,在一次开车郊游时,居然发生了车祸,夫妻二人双双毙命,只有两岁的塞门被宋宁在千钧一发之际抱在怀里,才幸免于难,后来便被送进了福利院。
几年之后郑拓返乡,才知道发生了这么大的变故,他本来就恨朱洁明,现在宋宁死了,他更把全部的罪责和愤恨都算到了朱洁明身上,觉得如果当初不是他横刀夺爱,宋宁也不会枉死。现在朱洁明也不在了,他就把账算到了塞门头上,决定就算他饿死在街头,也不会伸手管一下。
可是后来,有一次,郑拓在街头偶然发现了给人打小工的塞门,心里就是一痛,原来塞门长得和宋宁几乎一模一样,像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郑拓本来很恨他,但是看到这副相貌之后,就不由自主地心软了,每隔几天,就会去看看他,仿佛从他身上看到了当年小师妹的影子。
不过,即使是这样,郑拓也没想过要收留塞门,一直到塞门受不了生活的折磨,喝了农药,他才产生了恻隐之心,把塞门收留在身边。
本来他也打算把塞门好好折磨一番的,但看着他那酷似宋宁的相貌,却总是下不了手,加之塞门的性格倔强执拗,跟当年宋宁又是如出一辙,就更让他难以下手,所以对塞门的态度,总是怪怪的,疼也疼不来,伤也伤不得。
不过,时间一久,每当看到塞门,郑拓就总是会想起当初和宋宁一起学艺的情形,所以就想把自己的功夫传给他,可塞门却不愿意学,郑拓一怒之下,发了拗劲,塞门不想学,他就偏逼着学,自己骗自己说,是想用这种方式来报复朱洁明,让他的孩子一辈子也不能做自己喜欢的事,可心底深处,他这样做却是因为喜欢上了塞门。塞门孩子般的纯洁,驱散了他生活里的阴云,让他的后半生有了一种类似于父亲的感觉,所以他才会在自己被抓时,毅然决然地替塞门顶了所有的罪。
第一百七十二章 封印(一)
九公在丝绢上留下的话平铺直叙,没有一点儿文采,而且生硬别扭,一如他的为人,可塞门却在这字里行间中,体会到了九公的无奈和悲伤,还有对自己的从来也不会说出的爱。
“想不到你和九公还有这样的渊源,塞门,九公很爱你的母亲啊。”看完了丝绢上的字,金搂住了塞门的腰,把嘴唇贴在他的耳朵上,轻轻地说。
“嗯,我也没想到,他竟然是一个这么深情的人。”塞门咬着嘴唇,心里酸酸的。
郑拓确实是一个痴情的人,不然也不会终生不娶,也不会把宋宁的儿子收留在自己身边,还把一身的本领都传授给他了,只是他性格太过古怪,不会哄人,也不会照顾人,不然就凭着这一腔深情,很难说宋宁还会不会移情朱洁明。
“金,九公太可怜了,可是他偏偏还要装得那么凶,那么让人难以接近,好像很强似的,其实,恐怕,最寂寞的人,就是他了,是不是?”塞门抬起头,看着金的眼睛。
金在他的嘴唇上蜻蜓点水似地吻了一下,柔声说:“我没跟他接触过,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的为人,我只知道,不会让你步他的后尘,我要想尽办法,让你成为最快乐的人。”
塞门把头靠在金的胸膛上,低声说:“金,跟九公相比,我觉得自己太幸福了,因为我有一个人可以爱,这个人也爱着我,还许诺要给我幸福。可是九公呢,没有人爱他,被他爱的人又早早地走了,现在季兰又背叛他,他的身边,就只剩下我一个人了,可我还一直都在惹他生气,还让他替我坐牢,我是不是很坏啊?”
金吻着他,一边吻一边说:“如果你也算坏,那我岂不是坏得冒尖,你知道我在商场上算计过多少人么,知道有多少人被我算计得倾家荡产么,如果我每一天都背着这些债生活,那就永远都不会快乐了。这就是现实,弱肉强食,适者生存。你以为九公真的是那么好心吗,其实也未必吧,如果不是你天性纯洁善良,恐怕他也不会这样对你的。”
塞门偏了偏头,避开了金的嘴,若有所思地盯着他:“我有些怀疑你是不是有我想象当中那么好了。”
“我在你心目当中很好么,那你怎么不亲口对我说?”金又凑上前,嘴唇轻柔得像羽毛一样,刷过塞门的五官,“放心,我再坏也坏不到哪儿去的,也就是多欺负你几次。”
塞门推着他,又羞又怕,脸上透出红晕。
金吻了吻他的脸颊,贴在他耳边,暧昧一笑:“别怕,我虽然欲求不满,还想再吃你几次,但我也明白,如果以后还想继续吃,就要收敛一点儿。”
塞门满面通红地推开了他,狠狠瞪了他一眼。
金笑了笑,手脚规矩了起来:“这样吧,回头我打听一下,看能不能把九公保出来,万一保释不成,等他出狱了,我们就把他接到身边,让他颐养天年,怎么样?”
“真的?金,你对我真好,我替九公谢谢你了。”塞门憨憨地笑,伸臂搂住了他,在他脸上响亮地吻了一下。
“傻瓜。”金宠溺地揉了揉塞门的头发,拿起手中的丝绢,问:“这个要怎么处理?”
塞门皱了皱眉:“九公把这个留给我,就是为了要给我看的,已经看过了,就没什么用了,还是毁了吧。”说完伸手接过丝绢,用力地撕扯了起来,可是无论他怎么用力,也扯不破。
金哈哈笑了起来:“才几次啊,你就手软得连这个也撕不动了。”
塞门白了他一眼,红着脸把丝绢扔了过去:“你来。”
金笑着接过,也用力地撕扯了起来,可是没想到,他居然也没扯动。
怎么回事,金愣了愣,凭自己的手劲,鸡蛋粗的铁管也能拗弯了,怎么扯不动这区区一幅丝绢。
不甘示弱地,他又用力地扯了扯,还是扯不动。
塞门在一旁也笑了起来:“还说我呢,你也扯不动啊。”
“不对劲。”金自言自语地说了句,双臂一较力,可是出乎意料的是,丝绢竟然还是没有破。
“怪了,这是什么做的啊,肯定不是普通的丝帛,是不是武侠小说里的那种‘天蚕丝’啊?”金松了劲,翻来覆去地看着手中那像丝绢一样的东西。
“你还读过武侠小说?”塞门打趣着,一脸的不相信,伸手拿过丝绢,也反复看了看,忽然像想起来什么似的,转身把床头柜上装水的玻璃瓶拿过来,往自己嘴里灌了满满一大口,举起丝绢,用力地喷了出来。
“你干什么!”金被塞门的举动吓了一跳。
塞门“嘘”了一声,双眼眨也不眨地盯着手上的丝绢,轻轻地说:“小时候,九公曾经跟我说过,他要发明一种特殊的材料,用水就能擦掉字迹,我想……”他没有说下去,但金也多少有些明白了,挨着他仔细看着。
丝绢湿透了,上面的字迹慢慢地晕染了开来,不过这可不是普通的晕染,而是像积雪融化一样,不一会儿,上面的字迹就都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副极其简单的地图,上面还有几个字。
“英国——欧斯敦大街——大英图书馆——密室。”塞门一边辨认,一边轻轻念着,转回头看了看金,眼里满是惊讶和不可置信。
金也用同样的眼神看着他。两个人看来看去,不约而同地发出了一声呼喊:“藏宝图!”
“天哪!”金重重拍了一下自己的脑门,“原来真的有藏宝图!我明白了,这下全明白了!九公胆子真大,竟然把宝藏藏在闹市区,真应了那句‘大隐隐于市了’。”
金放下手,激动地晃着塞门的肩膀:“怪不得九公逼着你学英语,原来就是为了方便你将来到英国去取出这些宝藏。塞门,你这下子成了大富翁了。”
塞门被他晃得晕头转向,急忙把他的手打掉,面容竟是出乎意料的平静。
“你不高兴吗?”金诧异地问。
“这有什么高兴的,”塞门皱了皱眉,“这又不是我的东西。”
“可这不是九公留给你的吗?”金更诧异了。
“我不要,还是等将来九公出狱了,再还给他好了。”塞门的眉头皱得更紧了,“不,还是不行,我看还是捐出去吧,捐给国家,比留在我们手中有用多了。钱够花就行了,要这么多有什么用呢,用来复辟王朝么,又不是自己挣来的,我不稀罕。如果没有这些,季兰也不会变得丧心病狂。”
金看着塞门,目光渐渐由惊讶转为敬佩,而后又转为欣赏,他搂紧了塞门的腰,在他耳边由衷地说:“塞门,你真是上天赐给我的无价之宝,季兰说的话没错,你本身就是一个宝藏,我就算是开掘一辈子,也开掘不完。有你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