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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唐门毒圣1-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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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风默默地点了点头。
    夜歌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拍了拍夜风的肩膀,说道:“你放心去干,大哥支持你。夜鹰这混帐,就交给我了,我一定会为父亲这个仇!外面的事,你不用多去操心,先把内务整顿好,边境上地军务,我帮你处理好。好好干,你是夜家未来的主人,夜家的希望就寄托在你身上了。我们夜家世代都让世人崇敬,希望你不会堕落我们夜家的声名。”
    夜歌说着,拿出了一个檀木盒,从里面拿出了一个玄色的上面刻有一只飞豹地戒指,这戒指做工极为精细,无法假冒。
    夜歌把这只戒指戴在夜风地手指上,说道:“这是我们夜家家主的信物,也是我们夜家爵位世袭地信物,世代相传!当日父亲派安普把这戒指交给我,要我把这戒指交给夜家的未来主人,今天,我把这戒指交给你,从此刻起,你就是夜家的主人!”说着,深深地向夜风一鞠身,以作为夜家弟子对家主的认同。
    夜风忙是扶起夜歌。
    无疑,从此刻起,夜风就是夜家的主人!
    “虽然我没有见到父亲,不过,他老人家在信上对你褒奖有加,希望你别让父亲失望,也别让大家失望。”夜歌沉声认真地说道。
    此时,夜风已经无法避免这个事实,他只能继承夜玄的遗言,不得不担当起夜家家主这个重任,他点头说道:“我会的。”
    夜歌握着夜风的手,点头说道:“整顿好红河边郡,一切就绪之后,就让陛下宣布你合法继承夜家公爵之位。”
    此时,红河边郡还没有安顿好,一旦腾夜皇宣布夜风继承公爵,最坏的打算,就是夜鹰作乱红河边郡,所以,夜风在上位之前,必须做好抵抗夜鹰军队的攻打!
    “我明白。”夜风点头说道。
    夜歌点了点头,拍了拍夜风的肩膀。
    他们兄弟俩人再谈了一些军政事务,最后,军务缠身的夜歌匆匆告别。
    在临走的时候,夜歌还笑着对夜风说道:“有空你来大哥家里坐坐,你的侄儿都已经五岁了,已经会叫叔叔了,他长这么大,还没有见过叔叔,见到你,他一定会很高兴的。”


    夜风对自己这个大哥一见投缘,此时也一口答应,笑着说道:“回去告诉他,现在他叔叔正穷着,等他叔叔把他的礼物钱赚够了,一定会买个体面的礼物去见见他。”
    最后,他们兄弟两个人是相视一笑,拱手分别。
    第八卷 帝国骤变卷 
第六章螳螂捕蝉
    送别了夜歌之后,夜风就整装去见阮子爵的领地见阮子爵。
    这一次前往,夜风带上了二十个从军队中挑出来的最精税士兵,并带上了二千两的黄金。
    既然要向人家购买装备武器,至少也要带上订金。夜风在心里打算向阮子爵订购五千套的武器装备。
    按和阮子爵的约定,夜风一行低调前往,他是化妆为商人,而士兵则是化妆为苦力,扮着商队的模样,押着三辆马车向阮子爵的领地出发。
    阮子爵的领地和红河边郡接壤,在红河边郡的东南,其领地面积甚小,大约只有红河边郡的五分之一,甚至少小。
    在风华帝国,拥有领地的贵族并不多,不是权势薰天的大贵族就是一些古老的老贵族,像阮子爵这样的贵族就是属于古老而势力又小的贵族。
    像这样的贵族,只能是蜗居一角,对于帝国没有多少的影响力,很多时候是要看皇族的脸色行事。
    红河城前往阮子爵的领地并不是太远,只有三天的路程。这一次夜风和阮子爵约定是在阮子爵领地的主城帕卡斯城相见。
    前两天还没有事,然而,到了第三天,却出事了。
    夜风一行经过叫安车谷的地方之时,他就远远看到谷口前面拦着一个人。
    只见此人一身黑色紧衣,背着长剑,一脸的肃杀。气势冷厉。
    一脸肃杀的人拦住了去路,跟夜风而来地二十个精兵顿起警惕,暗暗地摸向放在车辕上的刀剑,只要有半点的不妥,他们立即就动手。
    而当夜风看到此人之时,不由为之苦笑,揉了揉鼻子,看来。他这一次是逃不了了。
    “今天在这里,不是你死,便是我亡!”丁晓玉粉脸冷厉,沉声地说道。
    丁晓玉这么一出,二十个精兵立即抽刀剑。只要夜风一声令下,他们就动手。
    夜风制止住他们,摆手,说道:“你们行走,我会很快赶上,如果我没有赶上,你们继续走,到了帕卡斯城会见。”
    “少爷。”小队长一惊。
    夜风摆手说道:“快走,这是命令。”其实。他们留下也没有用,根本就不是丁晓玉的对手,他们留在他身边,反而是碍手碍脚。
    小队长没有办法,只好是一招手,带着其他的士兵,押着黄金。继续上路。
    夜风深深地呼吸一口气,走近,望着丁晓玉,苦笑地说道:“晓玉姐。看来你还是要来取我的性命。”
    听到“晓玉姐”这个称呼,丁晓玉芳心不由为之一颤,如一种梦魇一般。丁晓玉忙是深深地呼吸一口气,武装起自己,她是杀手。她是丁家的继承人。她必须做出选择。
    “不错。”丁晓玉冷漠地望着夜风,神态间露出腾腾的杀意。
    夜风苦笑一下。厚着脸皮,说道:“我们是一回生,二回熟,我也算是你们银月杀手集团老主顾了,有人向你银月杀手集团买我地头颅也不是
第一回了。要不,我们打个商量,对方出什么样的价格,我就出什么样的价格,大家扯平怎么样?”
    “这个价格你出不起,并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丁晓玉冷漠地说道。
    夜风只好苦笑,说道:“看来,我们之间不得不有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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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晓玉沉冷地说道:“不错,不是你死,就是我亡,这一次,我也不伏击你,给你一个公平的机会,如果是我死了,那一切都一笔勾销,如果是你死了,只怪你自己学艺不精。”
    走到这一步,丁晓玉也没有办法,这个任务她是一拖再拖,在内心底里,她不见得愿意杀夜风,但,她不得不做出选择,谁叫她是生在丁家。
    “那我就多谢晓玉姐了。”夜风能是这样说道。
    丁晓玉缓缓地抽出自己地佩剑,她剑出鞘,顿时是杀气昂然,四周的树木萧杀,凌厉的杀气惊得四周的飞禽走兽惊慌而逃。
    “看剑!”丁晓玉沉冷一喝,长剑顿聚光,一刺破空,一剑干净利索,没有半点的花架子,速度极快。
    夜风不退反进,一跃而前,切身而入,躲过丁晓玉刺来一剑,一指点向丁晓玉的“檀中|穴”,指劲破空。
    丁晓玉已经可以挤身于当今高手之列,修为只怕不见得会弱于小剑圣,她换剑极快,只见长剑横斩而来,切向夜风的手臂。
    夜风一凛,手指一曲,弹指重重地击于丁晓玉的剑脊之上,使之一滞,然后他贴地倒飞而出。
    两个人你来我往,战在了一起,贴身近战。斗气喷发,掌风指劲四逸,使得四周是飞沙走石,草断树折。
    夜风是没有拿出看家本事,而丁晓玉也一时下不了手,双方是你来我往,一时间双方是战得难分难解。
    “啪”的一声,夜风双掌如山岳一般一拍,重重地夹住了丁晓玉刺秋地长剑。
    此时,两个人僵住了,双双是盯着彼此,丁晓玉的下一剑没有刺出,夜风的暗器也没有出手,此时此刻,好像是时间僵在了这一刻上。
    丁晓玉下不了手,夜风也不愿出手,气氛变得怪异,彼此相视,彼此的眼中,都不免有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一种感觉,在彼此的心里面漫延。
    时间,就停在了此刻,或者,彼此都愿意时间停在此刻,两个在的心里面。有一点点地灵犀,有一种感觉不用去道明,彼此都能感受得到。
    “呼”的一声,就在这个时候,破空声传来。
    夜风和丁晓玉都是当今高手,不用回头,也都明白有人偷袭了,突然间。他们两个人之间竟有了默契,夜风一松手,而丁晓玉是回剑而击,如盘龙围身。
    “铛”地一声,火星四溅。如黄钟之声,丁晓玉一剑已重是沉如山岳,然而,这飞来之物,却力道巨大无比,但,还是被丁晓玉一剑击落,然,她却被震得后退五步。
    飞斧。又是飞斧。
    “呼”丁晓玉还没有回过神来,又一只飞斧飞劈而来。
    “小心!”夜风向如飞鸿,飞纵而起,一勾住丁晓玉,双双倒在一边,巨斧从他们的鬓稍飞劈而过,差点把他们两个人地头颅给砍下来了。
    当夜风和丁晓玉爬起来之时。只见一个巨人跳出来了,双手持着巨斧,这正是那个拿斧头的巨人。
    “耐卡笛!”丁晓玉为之一凛,轻呼道。
    在月华大陆上。百分之九十的杀手都是出身于银月杀手集团,特别是顶尖的杀手,但,耐卡笛却是个例外。
    耐卡笛是个混血儿,他的父亲是巨人。而他地母亲是矮人。或者是因为混血地关系,使得他天资禀异。才三十多岁,就已经达到了小斧圣的境界,这是许多人一辈子都达不到地境界。
    耐卡笛十六岁开始做杀手,一直都是独来独往,极为擅长追踪术,二十三岁那年,他单枪匹马杀进了语物联盟的一个小国的皇宫,在重重禁军之中,他杀出了一条血路,取下了该国国君地头颅。
    或者是因为他母亲的原因,他和一般的巨人不同,巨人使用的兵器是巨锤,而他使用的却是矮人的双斧。
    耐卡笛沉喝一声,徒步攻击上来,他手中的巨斧如雪花翻飞,向夜风两个人左右翻劈而来,又快又沉,一旦是被劈中,那绝对是拦腰劈断。
    夜风和丁晓玉相视了一眼,两个人竟然心有灵通一般,左右攻了上去。
    丁晓玉是长剑如飞瀑,斗气纵横,一剑狂攻过去,而夜风身如飞雁,纵地而起,在空中连换三种身法,躲过了耐卡笛的斧头,手一扬,铁蒺藜快若流星,力可贯空,射向耐卡笛。
    耐卡笛忙是巨斧一挡,铁蒺藜被强大的力量攻散,分为了十三片,耐卡笛被三片铁片射入了手臂之上。耐卡笛连后退五步,此时,他身中一剑,手臂又中了三片地铁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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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风和丁晓玉联手,他绝对不是对手,那怕他是小斧圣!
    耐卡笛也是个狠角色,竟然把三片铁片生硬的挖了出来。
    “啊”耐卡笛大吼一声,只见两色的斗气冲天而起,一边是赤红色,一边是黄|色,两种颜色的斗气把他整个人包裹起来。因为耐卡笛是混血儿,所以,他体内拥有了巨人的斗气和矮人的斗气。
    与此同时,耐卡笛他身体黄金色如潮水一般覆盖,但,又不是纯黄金色,每一段的黄金色又间着赤红色。如同是一件黄金与赤红相间地战甲穿在身上一样。
    黄金甲!矮人的大斧圣等级才可以爆发的特有技能,而且,黄金甲这个技能是无法越级爆发的,然而,耐卡笛地竟然是爆发了!
    这和耐卡笛的混血儿身份有着一定的关系,他能越级爆发不纯正的黄金甲,这也是耐卡笛的杀手锏之一,他能成为当今大红地杀手,和他这杀手锏脱不了关系。
    巨人是自视很高地种族,他们认为自己才是上天之子,所以他们的帝都取为成载天都。他们认为自己身上地流淌着的是高贵的神子血液,所以,巨人族的人绝对不会和外族的人通婚的,一般情况下,和外族人通婚会被巨人族逐出巨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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