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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倒霉,刚才天气还好好的,怎么会一下了下起雨来,不会是霉运已经越过太平洋了到达美国了吧!陈可长叹一声:“倒霉。”她慢慢蹲下来,靠在书报亭边上。
“倒霉什么?”
一双鞋子出现在她的视线中,她慢慢往上看,看到沾着泥点的裤腿,上衣,肩。他撑着一把伞,遮到她的头挡住雨。
“江总。”陈可无可奈何地笑了笑,“对不起,我又跟住。”
“别让我听到你再道歉!”江凌宵拿出手机打了一个电话,“是我,我找到她了,我看我还是先回旅馆去,你准备好,我们明天就回去。”说完之后他挂了电话,伸出手,“你走不走。”
陈可拉住江凌宵手:“走的。”
江凌宵撑着伞,示意陈可可以靠得进一点近。陈可就往他身边靠了靠,江凌宵很自然地伸手搂住她的肩:“别让雨淋到。”
“嗯。”陈可点点头,“江总,你们去哪了。”
江凌宵没说,只是从口袋里拿出一个竖形小盒子:“送你的。”
“什么?”陈可拿到手里,看样子,应该是,“口红。”她不明白为什么江凌宵要送她口红,她打开盒子,拧出来。口红的颜色很漂亮,是玫瑰红色,不是很鲜艳。闻着有花香味。“谢谢。”
“向你道歉。”
“哪次?”陈可想也不想,要知道她认为江凌宵该向她道歉的事多勒去了。
江凌宵差点要吼了,他深吸一口气才说:“你撕我记录本那次,我骂你骂得很凶。”
什么呀,原来是那次。她早就忘了,没想到他还记在心上。这个人,有时还蛮可爱的。“江总,我收下了。”可,陈可仍有一个疑虑,要道歉送什么不好,为什么要送口红,是嫌她的嘴唇没有血色,很难看吗?陈可这个小妮子,误会了江凌宵的用意。陈可舔了舔自己的嘴唇,很干很难看吗?
就是她这个不经意的动作,让江凌宵看得气血上冲。她的舌头尖粉粉的,很温润的样子。不行,可是很想——“陈可。”江凌宵突然停住脚步,陈可跟着也停下来,她还没有想到他会说什么。他的脸就凑到她的眼前,那么的真切,随即她的嘴唇感到一股柔软的东西贴了上来。
什么,这是什么?陈可瞪大了眼睛,江凌宵吻了她。货真价实得吻了她。
唔,怎么办,要不要闭上眼睛。手呢,手要往哪里放。还是这样,算了吧陈可闭上眼睛,随江凌宵想怎么吻就怎么吻。嘴里软的甜的腻味在一起,连心都快被融化。“江总”好不容易陈可才能说上一句话,“为什么”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晕眩,脚软得站不住,只好双手搭在他的肩上,他一手搂着她的腰,另一只撑着伞。
雨中只听到他说了句:“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仍闭着眼睛,久久不愿离开她的嘴唇,他喜欢,他留恋,想拥有。
这个让她窒息的吻,才是她此次美国之行最大收获。
回来时,陈可没有坐在头等舱,而是坐在经济舱中间的位子。伴着波音747起飞时发出的巨大哄鸣声,再低头看一眼这座神奇的座市,灯光渐渐远去,该和这里的一切说再见了吧。她能带着最美好的回忆离开,不失为一件喜好,没想到她这个灾星也能遇到喜事。
当然,有件事得除外。
陈可看眼了身边这个叽叽呱呱正说着蹩脚中文的白人小伙子。他说他叫吉姆。陈可想,她竟然能听得懂他叫什么,大概是他的中文只是发音还算准吧。这位叫吉姆的小伙子,太热情了。或者说他对自己说的中文感到很自信,从飞机起飞之后就一直说个不停。他说他去中国是为了旅行,他为此特地打了半年的工,还学了中文。陈可怀疑他是不是一个绕舌歌手,不然他怎么能讲那么多。
“嗨,你知道吗,可,你喜欢MJ吗?”
陈可托着下巴,敢情他把她当成一个发音练习对象。“呃,还好吧。我听过惠特妮,知道吗?《保镖》。”陈可无心说话。
“噢——”然后是叽哩咕噜一长串英文,吉姆激动地说,“我有她的签名”
陈可叹气,怎么不管说什么都能引起他的话题。问题是她已经很困了,可是他还要滔滔不绝地讲个不停。陈可都不好意思打个哈欠。
这时一个人走到小伙子身边,讲了一串英文之后,小伙子却用中文说:“你可以讲肿文,我听的东。”
“能用我的头等舱位子和你交换吗?”他很客气地说。
“OH,NO~”小伙子怪叫,“我布邀。”
陈可摇摇头:“听着,吉姆,你还是听他的话吧。OK?”她抬头看着那位,江凌宵先生。他的脸色可不怎么好看,如果这个吉姆再说下去,极有可能会导致飞机迫降。“那边有一位先生,很愿意和你谈天说地。你懂这个词的意思吗,就是说你可能和他说任何事。”
吉姆这才同意和江凌宵换了一个位子。江凌宵坐下之后一声不吭,陈可却忍着不笑。她终于明白了,这个说话难听的家伙,其实内心的感情并不如表现上看到的那么冰冷。至少她能感受到,他的热情如火,但他不善于表达。
☆、马桶问题
回到祖国的土地,陈可感到好极了,还有那个家伙——陈可偷偷看了眼江凌宵。他正和张博衍说着什么,陈可看他时,他也看到了陈可,看了眼之后他马上转过头。
出来时,陈可又遇到了吉姆,这次吉姆很干脆,要了陈可的电话,说:“你们中国有句话,在家靠腐木,处门靠盆友。嗨,盆友!”他伸手与陈可激了个掌,看样子,他把陈可当成了在中国的朋友。
陈可心想应该不会再有机会见到吉姆了吧。
**
天再次见到天悦时陈可有种亲切感。糟了,她这才想起来,什么也没给孙尧带,他知道了会不会说她没情没意。不过当务之急,她需要先回家休息,把时差倒过来。
江凌宵准了她的假,让她回家倒时差。
外面再好,也没有自己家好。虽然在美国住的是五星的威斯汀,但她是个睡沙发的料,沙发再大,也没有床睡着舒服。陈可回家洗衣了个澡,身子一沾到床单就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因为时差的原因让她睡了很久,醒来之后已是晚上了,她迷糊地想着这是几月几号的晚上呢就听到外面传一阵敲门声。难道又是上次那个疯子?陈可突然惊醒,前段时间就有一个人,不知为什么隔几天就会深更半夜来敲门。陈可没给他开过门,他说他要找他的女朋友。陈可说这里没有他的朋友,她想想可能是以前住在这里的人,现在应该搬走了吧。
那个人不死心,经常会在半夜里来敲门。你说他来就来,为什么一定要在半夜敲门,还让不让人睡觉了。这次陈可睡眠充足,人底气也足。气乎乎的她冲到门前,咣一下拉开门,当然外面还有一扇防盗门铁栏门。她要骂口大骂:“你神经病啊,每次都这个时候来敲门,都告诉你,你的女朋友没住在这里,你怎么就是不信——”陈可骂完才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张博衍。
“对不起,你,怎么会——在这里。我的意思是,我家——你怎么会,知道的?”陈可惊讶万分,“我的意思是,你怎么会,知道我家在这里?”
张博衍笑着说:“慢慢说,你总会想起你要说的话。”他又站了一会儿,“不给我开门吗?”
“请,请进。”陈可打开门,“我这里很小,别见怪。”
“不会见怪。”张博衍进门一眼就看到一样在风水上很不好的东西,放在房间东南角的位子,怪不得江凌宵也说她是个倒霉,这样放能不倒霉吗?
陈可倒了杯茶:“我这里,只有白开水,没什么好招待的。”她有些手足无措的说,“你怎么会找到这里的,不是和江总在一起吗?”
“凌宵那个家伙,见色忘义。”
这话是什么意思?陈可不明白:“那你为什么要到我这里来。”
“他请我来,竟然想让我住在天悦。你知道吗,我不喜欢住宾馆。我说我能自己找个家,当然,是在风水最好的地方,钱我不在乎。”陈可忘了张博衍这个家伙是个精通风水的人,不管是找个地方住还是其他什么,都有一定的讲究。“我为什么在华尔街,因为那里是全美国风水最好的地方。”
“你不会说我这里的风水很好,你想住在这里吧?”
“当然不是,我只是找人一起吃饭,你有空吗?”张博衍说话做事很直接,是美国人的作风。“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你们是不是把这个时间叫做吃夜宵。我对这里还不熟,你能推荐一个好地方吗?”
陈可点点头,正好她感到饿了。
两个正要出门时,张博衍叫住她:“你考虑重新找个地方住吗?”
“我正在考虑,可是这里的房租不是一般的贵,就这间也是好不容易才找到。”陈可说。
“下次你找房子时,记得千万不要找一间开门看到马桶的房间。在风水上很这忌讳,很不吉利。可以说的霉运皆因此而起。”张博衍说着神乎奇神,陈可听着一愣一愣的,虽然她进门看到马桶总归不怎么好看,可是她家平时也没太在意。“你不信,要知道我给人看风水,可是按字数收费的。”
“那好吧,谢谢你的提点,今天的饭我请了。大师。”陈可正要关上防盗门,听到楼递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她一回头,看到孙尧出现在她面前。
孙尧喘着气说:“你这个人,这几天跑到哪去了,我找你电话你都打不通。怎么了,你是出国去环游世界了吗?”
“我去了一趟美国。出差,和——江总。”
“江总?”孙尧的目光慢慢聚集到一边的张博衍身上,他认为这个人,是陈可的老板,天悦的总裁,江不知道什么人来着的人。“是你吗?”孙尧很不客气地靠近张博衍。这两个人相比起来,还是孙尧比较有优势,至少在身高和体形上。他对江什么总没有任何好感,只因听陈可说了太多关于江什么总的抱怨话。
陈可知道孙尧是误会了,连忙上前阻止:“不是,孙尧,你误会了,他是我的一个朋友,他叫张博衍。他是个很有名的——”陈可看了眼自信满满的张博衍,“他是个风水师,你有没有看过他写的书《听大师说风水》,说不定你可以请他去你家看看风水呢。”陈可半开玩笑地说着,可她看孙尧一点也没表现出好笑的样子,“我们正要出去吃夜宵,一起去吗?”
孙尧用凌利的目光打量着张博衍,而张博衍则轻昂着下巴,高贵的接受孙尧带着敌意的审视目光。半晌之后孙尧才说:“去哪?”
最后去的地方,还是孙尧指定的地方,因为他有车。
孙尧的车子停在一家经营夜宵生意的餐馆边,三个人在进去之前,孙尧问了张博衍。因为陈可说张博衍是从美国来的华人,孙尧说:“华人?”
于是三个人来到这餐川菜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