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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可望着包装好像大米的狗粮,然后是上面的价格:“330一包?”就在她说话间,老板娘和江凌宵已经一人抱着一包狗粮搬到他车子的后备箱里去了。好贵,好贵,比大米还要贵,这么一来,养条狗比养一个人还贵。“江,江总,好贵噢。”
“不然你给它吃什么。”江凌宵关上后车盖。
陈可说:“不喂饭吗?我们那边都是喂狗吃的东西都是我们吃剩下的饭菜。”她没想到这种狗狗还那么精贵。“像那样——”她指着车子里的大丹犬正在啃食的东西。咦?陈可一看,那不是从外婆家打包出来的饭菜吗?罗比正吃着的东西,是红烧肉!“啊——”她惨叫一声,江凌宵的车子成罗比的餐桌,那场面真是惨不人睹。
最后只好把车子开到洗车场去洗车。
☆、温暖的口袋
洗车场营业到晚上十点,两个人到这里差不多九点。车子外面要洗,里面的垫子也要换。车里面坐不住,只好到外面来。还好离洗车场不远处有家便利店,两个人,一条狗慢慢腾腾走了过去。陈可肚子还饿着,而罗比大概是吃饱了一声不吭跟在陈可后面走。
冬日夜晚显的清冷,陈可吸了吸鼻子。她穿得不够暖和,看了眼江凌宵,那个人的呢大衣看过去很保暖。看到他的双手放在口袋里,她也很想放进去取暖。可又不好意思主动。只好跟在他身后,他进了便利店,她站在外面。出来时,他手里多了两个热乎乎的肉粽子和一瓶饮料。
罗比又把头搁在陈可的腿上,大概是它觉得这样暖和。陈可就坐在江凌宵身边,吃着粽子喝着饮料。
“我以前养过一条哈士奇,很听话。”
陈可愣愣地看了眼江凌宵,虽然和他也长谈过,但不管谈什么,他都不会涉及他的家和他的过去。陈可只知道他是一家酒店的总裁,有一个很严厉的妈妈,他的爸爸已经过世。今天他是怎么样了,突然想讲讲过去。陈可低下头,继续吃粽子,大概是粽子里的肉香让罗比闻到了,它抬着头可怜巴巴地望着陈可。陈可把肉抠下来给了罗比吃。
“我爸爸也很喜欢,可是我妈妈很反对。”
这一点倒是可以想象,陈可联想到当江凌宵的母亲穿着华贵的皮草大衣抱着一条哈士奇会是什么样子。顿时让她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也许吉娃娃才适合江凌宵的母亲。“江总,我觉你得妈妈好像是个很严格的人。是不是很不喜欢小动物之类的。比起小动物,花草,更喜欢珠宝首饰之类的东西。”
“她——”
陈可听到江凌宵说那个“她”字,顿时明白了,那个严厉的女人应该不是——
“不是我亲生母亲。”江凌宵苦笑着,“她是我爸爸的续弦。我不明白为什么爸还要再娶她。再说那时我已经不小了,我很不喜欢,无法和她相处,就跑到美国去读书,认识了麒麟。后来我知道了原因,那个时间应该是酒店出了什么事情,迫使爸爸必需娶那个女人。”江凌宵对着陈可淡淡地笑了笑,替她拿掉嘴角上的米粒。
陈可不好意思地笑笑:“谢谢江总。”
“谢什么。”
陈可示意了一下手中的东西。
“不客气。”江凌宵说着摸了摸陈可的头,“我发现跟你在一起时很轻松,很舒服。就想跟你讲讲办公室之外的事情。”
这样的江凌宵,陈可还是第一次见到。此时的他,不是她的老板,也不是那个高高在上,肩负着领导一个酒店重任的人。此时的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不能再平凡的男人。会为生活所为生活所累。遇到困难时,想找一个人倾述。
“江,江总。”陈可站起来,罗比抬着头看她。“我一定努力成为江总的坚实后盾。只是,江总,跟我着肯定会倒霉的。谁叫我是一定灾星呢。”陈可努力给江凌宵展现出一个宽慰的笑容,她想说如果他累了至少还有她可以依靠。
“谢谢。”江凌宵突然站起来,抱住陈可,亲了亲她的脸颊。
罗比看这两个人抱在一起,也要来凑热闹,直接扑起来把两爪子按在陈可的肩上,陈可受力向前冲,差点撞到江凌宵。她的心开始狂跳,觉得这个气氛好极了,应该会——如她所想,江凌宵吻了她的嘴唇。刚喝过橙子味的饮料,嘴里还是橙子的味道,甜得腻人。只有罗比摇着尾巴呜呜叫的同时眼巴巴地看着那两个人。
陈可觉得她和江凌宵之间的关系有了飞跃,虽然他仍未表明心意,仍未说出喜欢之类的话。但她觉得,她可以感到他的好意。也许,他是一个不善于表达自己情感的家伙,也许他认为与其说,还不如用行动表示。
两个人并排走向洗车场时,江凌宵拉起她的手一同放在大衣口袋中。如陈可所想的,他的口袋里很暖和。罗比高兴地摇着尾巴跟在陈可身边。他口袋中的温度会把连她的心都给融化。
江凌宵的车子还没有洗好,只好再等等。陈可看着洗车工正在清洁车子的内部,其中一个人正吃力的拿着吸尘气吸尘。不知道那个人是不是新来的,动作很不利索,还差点被吸尘器的吸管给绊倒。看着那个人要摔倒的样子,陈可觉得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这个身形,稍稍有点肥,头发有点秃顶,动作不利索。“啊!老板!”陈可指着那个人说。江凌宵看了她一眼,她的老板不是他吗?
他还没来得及问,陈可就冲了过去:“老板,终于让我找到你了。”她冲过去,她的大丹犬罗比也跟着冲了过去,虽然没有恶狠狠地吠几声,但它的样子足以把那个人吓得不敢动弹。
“有话好好说,把它牵走,把它牵走。”那人看到罗比很怕,连说话的声音也在颤抖。
江凌宵上前牵起罗比的狗链走到一边。
她猛得揪住那个洗车工的胳膊,“把欠我的工资还给我。你欠我四个月的工资,方老板!”陈可几乎是咬着牙在说话,她面前这个有点发福的男人,正是她以前那位欠了她工资跑路的老板方某。
方某也很意外能在这里看到以前的员工,连忙欠笑着说:“对不起,对不起,等我有钱了,我一定会把工资发给你们。”
“等你有钱要等到什么时候,现在就给。”陈可一时气冲头脑,没看看方某现在的样子,哪还像个老板样子,一身肥大的衣服,乱蓬蓬的头发,嘿嘿傻笑了一下,露出嘴里的黄牙。根本就是穷老鬼一个。
方某很不情愿地掏着裤兜,从里面摸出皱成一团的几张纸币,再加上叮丁零当啷掉在地上的几个零币,加起来绝不会超过三百块。方某追着捡起地上的硬币,捏在手里说:“你看我就这么几个钱,留个烟钱给我。”
看到他的样子,陈可觉得很不舒服,想想当时方某还是挺光鲜的一个人,出入有车,办公室有空调,吃饭也是酒店。现在却在这里给人洗车,出卖苦力。那几个钱也是他辛苦赚来的钱,拿了,她反而觉得心里有愧。可是不拿,又不甘心为他白白做了四个月。拿还是不拿,陈可犹豫着,终于决定,算了。她以为她是最倒霉的人,没想到还有人比她更不幸。“算了,这钱我暂时不要。等你以后那天发达了,一定要记得把我的工资还我!知道吗!”
方某谄笑着把钱塞回到裤子口袋里。“小陈,你把电话给我,等我有钱了,一定会还给你。”
看他说话到是蛮有诚意,可看他的样子,很难想象他还能东山再起。陈可思索片刻说:“算了吧。你把车子弄干净点就好了。”说完,她走回到江凌宵身边。
江凌宵搂了搂她的肩:“做的不错。”
“谢谢。”陈可笑着说,“每个人都有难处,得饶人处且饶人,对不对。”
“对。”江凌宵爱怜地捏了捏她的下巴,“我去付钱。”他把罗比的绳链交给陈可,走到一边把钱给付了。
车子洗过之后,干净了很多。江凌宵发动车子,开出洗车场,陈可原来的老板方某还在挥手说再见。陈可从后视镜中看着方某,轻声叹气。“人失去所有会怎么样。再穷还是要鼓起勇气活下去。像我啦,经常走霉运,但还是好好活着呢。”陈可指了指自己说。
江凌宵只能回以干笑。
*
翌日早晨对陈可,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从办公室里出来去了餐厅,拿了早餐送到江凌宵面前。“江总,早餐。”虽然不是她亲手做的,至少还是她亲手端到他面前的,噢噢,爱心早餐,爱心早餐有木有。陈可灿烂地笑着,等着江凌宵赞她一句,结果却是——
“知道了,出去吧。”
知道了,出去吧。陈可动了动嘴皮子嘟哝了一句没有要走开的意思,江凌宵这才抬头看了她一眼:“还有什么事。”
陈可这次算是厚起脸皮壮起胆子说:“江总,我还有一个请求。”
“说。”
“江总要再请我吃一次饭。上次的被罗比吃掉了,不算。”见江凌宵盯着没有任何表示,陈可只好挤出下面那段练习了一晚上的话,“如果你不满足我,我就把你的名字和手机号码写在墙上,旁边再写两个字:办证。而且一定要请我吃好的,不然我就写:征婚,男女不限。”陈可为自己从网上看来的话而感到得意,没想到江凌宵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好。我同意公布号码,但不能在旁边写字。”江凌宵压根没想笑一下。“我会请你吃饭。”
“嗯。”陈可心满意足地走出去时一股扑鼻的香味窜到她的鼻子里,同时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位衣着华贵的妇人。陈可多看了一眼,看到对方脖子上挂着的珍珠项链,呀,这不是江凌宵的继母吗?她马上转头去看江凌宵。
江凌宵站起来,客气地说:“妈。”
徐维婉姿势甚高地扫视了一遍江凌宵的办公室,从左到右,从上到下,最后把目光落在陈可身上。看她的目光,应该是认出陈可就是那天在她自己儿子家中过夜的那个女孩子。瞬间她的眼中露出鄙夷的目光,她眼光朝上,鼻子哼气,打心眼底里看不起陈可。陈可看得出来自己不被见待,但她仍要礼貌地打招呼。
“你好。”陈可点了一下头,心想母子谈话,应该没她什么事吧,“江总,我先出去了。”
“等等。”徐维婉叫住陈可。“你在这里上班?”
“是,我是江总的助理。”陈可有不好的预感,江凌宵的母亲应该是个很挑剔的人,自认为自己是高人一等的人。她如果想要在鸡蛋里挑骨头,横竖都能挑出个毛病。哪怕是鸡毛蒜皮的小细节,在她眼里也能看得比天还大。江凌宵虽然不是那种完全听母亲话的乖宝宝,但至少还会听几句吧。陈可脑子转得飞快:千万不能说,千万不要说——
☆、调职
下一秒,陈可的眼中一切都成了慢镜头,只见江母红艳艳的嘴巴慢慢张开,白白的牙齿闪过明晃晃的光,(可怀疑她是不是去做过牙齿美白)让陈可睁不开眼睛。“换!掉、她!”吁——陈可长舒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