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聚奇塔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阖家欢喜-第12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儿子走神了,被老八一嚷嚷,就失了仪,请皇阿玛恕罪。”四四忙起身谢罪。
“四哥,我要当阿玛了,哈哈,我要当阿玛了!”老八真是快哭出来了,他吃了这么久的素,终于有回报了。
“是啊,你和茉儿都长大了。”四四轻轻的笑着抚摸了一下老八光光的额头。
“唉,真不容易,总算没白瞎了那么些布施。”老三长叹了一声。这话说了,老爷子的眉毛不自觉地挑了一下。
“怎么才知道,没有请脉吗?”太子皱眉,老八不会是出来,连规矩都没有了。
“就是啊,真是气死臣弟了。皇阿玛,您说气不气人,我庄子养了三个供奉,都号称名医呢,妈的,连喜脉都号不出来,儿子回去就全部打出去!皇阿玛、皇阿玛……”老八开始扯康熙的袖子了。
“要太医?”老爷子波澜不惊的看着这个没事就跟自己耍赖的儿子,怎么跟自己爹开口,他一点都不知道脸红呢?
“皇阿玛圣明,您想啊,这是儿子的嫡长子,您的宝贝乖皇孙呢!您不能不管儿子。”老八扯得更起劲了,怎么让人觉得,就他生的是儿子,别人生的都是畜生了,几位阿哥们的眉毛开始跳了起来。
“生孩子太医也没用吧?要不打个让你嫂子给你弄几个好产婆?”老大还挺高兴的,老八媳妇终于有了,估计惠妃也不会再发疯了,自己过会就能进去请安了。老太太心情一定不错。
“热河是苦寒之地,老八想找几个好的太医,倒也是实在是没法了,请皇阿玛恩准。”四四定定神,笑着站在了老八的身后。
“回京不是更好?大家伙的照应,八嫂生十个、八个的也不怕了。”老十三笑道。
“又胡说八道,当你八嫂是什么?”老三假斥着,话里话外的却在说,啥东西一生就十个八个。
“十三弟还小,哪里懂这些事。皇阿玛。茉儿这是头胎,她年纪又还小,八弟急切些,也是对的。此时,万不敢乱说乱动的,听八弟说来,他府上的几个供奉只怕真的指望不上,还是请皇阿玛开恩,留下几位太医。等茉儿生了,再准其回京可好?”太子把老三、老十三一起骂进去了,在跟老爷子说道。
“太子还是老成些。”康熙点点头,太医可以留下借给老八,但不是给老八,只是给时间老八去找新人回来,毕竟不是在京里,在八爷府里养太医,不是那话给别人说吗?
看了老三和老十三一眼,对李德全说道:
“八福晋有喜,按规矩赏,把这串珠子也带去,说朕说的,让她圈在手上,好生养胎,朕儿子是指不上了,等着她给朕生个乖皇孙了。”老爷子取下一直圈在自己左手的紫檀手珠,放在了铺着黄缎的托盘上。说晚了还瞪了老八一眼,“现在高兴吧?等着,十八年后,再有一块烧肉气死你!”
本来太子和阿哥们听说儿子指不上,指乖孙时,脸色都变了,结果听到老爷子后一句,一起笑了。
第一七一章 改变(上)
老十在预定时间回到了行宫,当然还带着自己的未来的岳父和未婚妻,一副志得意满的样子。
这些小半年可不是白去的,虽说没有像早初夏茉他们想的那样,把蒙古各旗转个遍,忽悠人家买奢侈品,但成果却比老八和夏茉想象中的丰硕的多。
当然老十开始时,真的按计划准备忽悠着那些土老财们过些有品位的生活,让他们明白抱着金子睡觉,是没有前途的,要把金子变成享受。
老八他们的计划是,光忽悠当然是不行了,得让他们看见。比如,老十自己就带着自己的家伙事去的,喝奶茶,用细细的黑色镏金釉下彩单耳杯,(就是欧式的咖啡杯)下面还有个小盘子托着,趁衬着就是那么有派;吃烤羊肉时,老十用上了刀叉,显得就是那么的优雅。。。。。。
当然这一切,夏茉可是家里没少训练他,以夏茉的想法就是,想推销产品就得改变人家的生活方式,就像现代的广告,如果说不告诉人家什么是错的,怎么让人知道什么是对的?所以改变了生活方式,很多东西就变得不能忍受了。在现代时,夏茉可没少被广告忽悠的去乱买东西,现在决定让老十身先士卒。
老十做完了,马上引来一群人的反感,首当其冲就是其其格,老十的做派是让其其格恨不得就此悔婚不嫁了。
一个男人,弄得跟娘娘腔一样,让他这个从小以雄壮为美的蒙古小辣椒很是不爽,而后来再看到老十天天洗澡,还用从中原带来的香氛去除帐篷里的异味时,其其格愤怒了,觉得这是老十对自己民族的不尊重。
老十倒也没惊慌,他早料到了,他们从小就被康熙带着来参加秋狝,老爷子自己都是为了尊重蒙古的习惯,也是用手抓羊肉,用大碗和酥油茶的,就怕蒙古王爷们一个自尊心受伤,引来风波,所以当老八想着怎么让蒙古改变生活习惯时,夏茉就有了用杯子代替金碗的想法。
当然这也是夏茉自己不喜欢用盖碗喝茶,早就想让人烧写杯子给她,又不敢说,现在找到机会了,自然就顺便了。
图纸一出,瓷器作坊就传回话来,人家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西式的玩意,夏茉这才知道,原来从明朝时,中国就有了为海外代工的先例,人家出样子,有他们负责烧制,再原封原样的给人用海船运回去,咱们中原人还真不稀罕这破玩意。

()好看的txt电子书
窘得夏茉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才好,被人当文盲了,不过这也省了麻烦,直接拿了人家的图纸,改出口转内销了。
人家是专业的,做的自然更好。当然外形一样,绘的图就改成了蒙古喜欢的图样,让他们更有亲切感。
老十对拿刀叉比对辈子的接受度要好点,毕竟都是满人出身,从小身边就有一把小匕首用来割肉的,康熙也是这么教他们不能背祖忘宗,但用叉子哪有用手方便?
夏茉马上说了一通,手摸了这个、那个,再去拿肉。。。。。。全是皇子,一个比一个爱干净,想想夏茉说的,前几天吃的都吐出来了,以后再拿叉子就没那么抗拒了,稍微练习一下,就成了。夏茉有了杯子的教训之后,马上就说这也是西洋人的餐具。。。。。。
当然没说完,被老八、老十、老十一三人一齐鄙视。老八最厚道,因为夏茉是他媳妇。老八很好心的告诉他,康熙早年的上书房里曾有两位著名的师傅,一位叫汤若望,一个叫南怀仁!
夏茉不做声了,她想哭!
小说不带这么就误导人的,人家穿越了,什么都能拿出来显摆一下,自己好容易出点新招,还被人鄙视了,吐一口血,望天长叹,“穿越作者们,你们能不能教人点好?”
夏茉就不再说啥了,老实的教老十他们用餐具和杯子,当然老八他们也不傻,夏茉可是从小在宫里生活,自己们虽然知道,却还真不会用,
夏茉不搭理他们,当然,因为她也不知道应该怎么编下去,基本上现在她的心灵已经被打击得很脆弱了,编也得叫人信不是。
她不说话不代表老八他们不会想,但出于对夏茉的了解与信任,他们兄弟三个自行脑补成功,一齐认定是苏麻教的。
因为太皇太后当年重病以为没救时,为汤若望所救,后一直尊汤老爷子为父,顺治帝也就顺理成章的脚汤若望为汤玛法的。
康熙初年,汤若望还在,举荐的南怀仁也是很受康熙的重视,跟他学了好几年几何、算术的。所以洋人基本上在宫廷里还算是受到礼遇,当然后来康熙与罗马教廷决裂后,很多事才不同了。
但在太皇太后时代,因为老太太信教,教堂在北京城里还是挺受爱戴的,老太太也常带着苏麻去教堂,所以想想苏麻会这些西洋的东西也就不足为奇。
想是苏麻后来把夏茉关在慈宁宫大佛堂时,教过一些给她。想到这个,老八他们连证实都懒得跟苏麻证实了,直接就认为是了,主要是认为不是什么大事,于是不放在心上罢了。
老十学会了用刀叉,再去拿杯子喝茶时,也就没那么难受了。其实用杯子上就有把儿是很科学的,因为不烫手啊!盖碗下面的碟子和上面的盖子,说白了,就是因为直接拿茶碗烫手才想出来的办法。
但用盖碗的人家都是那有钱有闲的,想啊,一套盖碗,分三段,一个不小心,就能碎成八瓣,还得被人鄙视一下没规矩!洋人直接弄个像茶壶的耳朵上去,又不烫了,还安稳。下面放个碟子托着,透着就文气。
待老十跟其其格解释清楚之后,并且大方的送了一套茶具和餐具给其其格之后,其其格开始自己在帐篷里试用。
当然回到自己的帐篷,她第一次感到了不适,在老十的帐篷里待久了,习惯了帐篷里熏香的味道后,再闻自己帐篷的味道就有些难受了。忙让人点上檀香,心里变得满不是滋味起来。
再试着用有把的杯子喝滚滚的酥油茶时,马上就爱上了被子的好处了。再想想,到时天冷时,杯子的高度可比茶碗更适合捂手。
有了味道和杯子的认知之后,其其格不敢再试刀叉了,其其格并不是那种没有见识的小女子,他们的部落也接待过罗刹国的洋人,他们也会用刀叉吃饭,那时她没多大的感觉,可是现在回想起来,那些人看自己的父兄大碗喝酒,拿大块肉啃的表情是带着不屑的,老十带来洋人的东西送给自己,是什么用意?
晚上在父亲的帐外举行大宴时,其其格第一次注意到老十和父兄们的区别,他也跟大家一样用金碗大口的喝酒,却只是用匕首把肉切成小块的,还是用匕首一小块一小块的放到嘴里,其其格有点感动了,觉得老十在自己吼过之后,开始学会尊重自己的族人了,当然父兄的粗鲁形象就此被确定下来了。
再后来,其其格就没法不用杯子喝茶;没有熏香之前,她也没法进帐篷。。。。。。一切就如夏茉他们计划那样顺利的进行着。
只是夏茉根本就没正经跟蒙古人交往过,所以很多事她根本就不知道,比如蒙古人很豪爽,在他们看来老十来给岳父送礼是理所当然的事,所以他们根本就没想过,这些东西将来时要用钱买的,更没想过,老十可能是来推销的。
所以在其其格看来,老十就是来玩的,那些奢侈品在他们看来很漂亮,好用,却真的没引起注意,但在老十最随意的一件事却引来了其其格的注意。
其其格最开始最烦老十的就是老十爱洗澡,出去骑马回来要洗,睡觉之前还要再洗,部落里的男人们洗澡都是往小河里一跳就完了,可是老十却非要洗热水,泡在放了还要用一种叫澡豆的玩意,真是比女人还爱干净。
可是跟老十呆久了,闻到老十身上干净清爽的气味,再让她跟族人靠近,哪怕是自己的父兄,她觉得都无法忍受了,甚至于她都觉得自己身上都味道了,谁不想在心上人面前展现最好的一面,,其其格生怕自己被老十比下去,也开始了天天泡澡的日子,并且从此也爱上了洗澡。
其其格是部落里最受宠爱的小公主,又要嫁到京城里去,在部落里地位是有些超然的,大家都以为是因为其其格美丽引得京城里的贵人都看上她了,于是她的一言一行备受其他贵族女子的关注与模仿。
部落的女人们也就跟着改变起来,除了因为女人比较善变之外,更重要的是,女人谁不爱美?谁不想更加优雅?
于是在老十还不知道的情况下,从此部落和新生活运动就此展开了,在一片叫苦不迭之中,女人们争先开始学习优雅的生活方式,由此也就更嫌弃男人们身上的味道。
一个、两个也就算了,毕竟来说,这里还是男权至上的,慢慢的当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