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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的下半学期,穆灿他们班来了一个转校生,名叫陆轩。因为穆灿的同桌刚好厌烦了他,不想跟他这个“差生”坐在一块,换到别的座位上去了,剩下他独自一个,所以陆轩就成了穆灿的新同桌。
陆轩的个子很高,才初一就已经接近一米七了,这在一群根本还像个小孩子一样的初一生中是非常突出的,何况他还长得十分帅气,有点类似混血儿,不仅有着西方人棱角分明的脸庞,还有着东方人儒雅谦和的气质,属于走在一群学生中,一眼就能被认出来的极品帅哥级人物。
只是一个上午,初一一班转来一个超级帅哥的消息就传遍了整座校园,不断有人过来看他,其中又以女生为主──当然,都只是远远地看看,98年的孩子还是很含蓄、很害羞的。
就这样,几乎不费吹灰之力,陆轩就成了学校无人不识的风云人物,虽然他也是转校生,但是他这个转校生跟当年穆灿比起来受到的待遇简直天壤之别,他几乎具有与生俱来的领导才能,很快就收服了班上大部分男生,还成为了校篮球队的一员,又成了全校女生心中帅哥排行榜上的第一名。
更令男生们嫉妒的是,陆轩不但人长得高帅,连成绩都好得令人发指,第一个月的摸底考,他就挤掉了上一个学期的年级第一,成了老师眼里名副其实的新宠儿。
初一刚好大家都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喜欢的人也基本出现惊人的类似,男生一般都喜欢长得清纯漂亮的乖乖牌女生,而女生则不是喜欢班级里那几个成绩优异的男生,就是暗恋球场上大出风头的帅气男生。
陆轩恰好两者都占全了,所以他理所当然地成为了全班所有女生暗恋的对象,风头之劲、实力之强,令人完全连嫉妒的心都免了。
另根据从老师那里传出来的消息,那个早就定居美国的华侨陆凌风可能就是陆轩的父亲,当然,只是可能。毕竟问当事人的时候,他只是笑而不语。
就是这样一个天之轿子却成了“沉默寡言、孤僻傲慢、不受欢迎”的穆灿同学的同桌。
陆轩是一个笑起来眼神里有阳光的少年,兴趣爱好十分广泛,可是穆灿除了看小说和睡觉之外几乎没有别的爱好,实在是个乏善可陈的人。
刚开始两个月的同桌生涯总是陆轩一头热地找穆灿说话,穆灿冷冷淡淡地回应几句,有时候甚至根本不回应。
陆轩根本不在意穆灿的冷漠和孤僻,也不在意穆灿经常让他自说自话的尴尬,更不在意的他身上的“差生”标签,他摆出了一副铁了心要进入穆灿生活的姿态,令穆灿由最初刺猬一般的防备,到渐渐地接受了他在自己的耳边嗡嗡说话。
如果说周老师是第一个把穆灿从阴郁里拉出来的人的话,那么陆轩就是第二个。
某次自由活动课,穆灿本来已经一如往常地拿出了一本武侠小说准备看了,却被陆轩一把夺过,死拉硬拽地拉去了篮球场。
“篮球是很有意思的运动,你会爱上它的。”陆轩笃定地对着他笑。
穆灿不置可否地低头走路。
“嘿,我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位是我们的新队员,穆灿。”陆轩拍手集合了几个经常打球的玩伴。
穆灿面无表情地望着众人,半分也没有要跟大家打招呼的意思。
大家伙望着他面面相觑了一会,有的已经撇起了嘴,对于这个一脸臭屁傲慢的小孩很不待见,但因为他是陆轩拉来的,大家自然不能不给面子,所以稀稀落落象征性地说了几句欢迎的话。
“他也是我们班的吧?”一个已经跟穆灿同学了一年却仍然记不得他名字的男生喊了起来。
陆轩大约也猜到了穆灿不会理会这个问题,笑着替他回答:“是啊,他也是我们初一一班的,来吧,现在开始打球。”
一群青春少年就这样在运动中开始真正结识彼此。
穆灿的个子在初一生中也算略矮,不过毕竟小时候“野”过一阵子,身手很是灵活敏捷,初时的生涩和拘谨去除之后,他居然打得还不错,仿佛很有篮球天赋的样子。原本有些排斥他的少年们在看到他的表现之后,也收起了偏见之心,用无言的传球承认了他的存在。
陆轩说的没错,篮球真的是一项很有意思的运动,只打了一次,穆灿就发现自己好像喜欢上了它。其实内心深处,穆灿自己都不知道,他喜欢的到底是篮球,还是打篮球时大家仿佛都是好兄弟的那种感觉。
从这次起,陆轩每次打球都不忘喊上他,甚至还把他拉进了校篮球队。穆灿一如既往的面瘫加沉默寡言,可是这半点也不妨碍他球技的突飞猛进。
他跟陆轩本来应该是完全两个世界的人,不应该有任何交集,就像他以前的所有同桌一样,读一学期都不该说超过五句的话,但这一切都被陆轩的热情和阳光打破了,陆轩由此也成为了穆灿自二年级以后交上的第一个朋友。
穆灿爱看书,除了语文课,他几乎在所有的课上看书,有次陆轩忍不住好奇问他在看什么,他就默默地把书递了过去,陆轩一看,书名是《蜀山奇侠传》,作者是还珠楼主,他翻看了几页之后不以为然地还给了穆灿,说:“我房里有好多书,你要不要看?给你拿一些过来。”
穆灿当然同意了,他去图书馆借书每本每天五角钱,而且他看书的速度很快,一天起码能看3本左右,所以就是一块五,这对他而言其实是一笔不菲的支出,导致的结果就是他的伙食很差,能免费看书,自然也没有什么不好。
第二天陆轩果然拿来了一套书,书名是《基度山伯爵》,陆轩简短地介绍道:“这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一本经典作品,主要讲述了十九世纪一位名叫爱德蒙.邓蒂斯的人受到陷害后的悲惨遭遇以及他得到财富后以基度山伯爵身份成功复仇的故事。给你的是蒋学模的翻译版本,英译的,我觉得很不错,比之法文原版也毫不逊色,你可以看看。”
穆灿点点头,接了过来就看。
☆、第三章 开学第一天(1)
第二天早自习,当穆灿把书还给陆轩的时候,陆轩非常吃惊,忍不住问道:“不好看吗?”
穆灿面无表情地说:“好看。”
陆轩已经习惯了他的冷淡,也不以为意,继续问他:“那你为什么不看了?”
穆灿淡定地说:“我已经看完了。”
“什么?你已经看完了?难道你昨天晚上没睡觉?”陆轩的嘴巴张成了O型,不得不吃惊了,要知道他当初看《基度山伯爵》的时候断断续续地少说也看了二、三天啊,怎么穆灿居然一天就看完了?
他却不知道因为钱少的缘故,穆灿很早以前开始就学会了一目十行的看书方法,这样再厚的书他也很快就能看完,就不必多付一天的费用。
人的大脑是很神奇的,只要你训练它、压榨它、逼迫它,你就会发现原来它还可以做到这个程度。穆灿就是活例子。
“你还有书吗?”不理会陆轩的惊讶,穆灿直接转开了话题。
陆轩这个天才做出一副大受打击的样子,对着穆灿伸出大么指道:“你厉害!我还有书,不过没想到你看的这么快,今天没带,明天再给你拿来。”
穆灿点点头,因为书看完了,没事可做他便趴在了桌子上开始睡觉。
此后,陆轩每天给穆灿带两本书过来,有时候是中外著名小说,有时候是《资治通鉴》、《三国志》这类史书,五花八门,什么都有。
一次他睡觉睡过头,走得急,错拿了一本《唐诗三百首》,他以为穆灿必然会不喜欢,谁知道穆灿居然连《唐诗三百首》都看得津津有味。
陆轩好奇问:“这是没有注释版的《唐诗》,你也看得进?”
穆灿冷冰冰地回:“诗本来就不需要注释。”
陆轩搔了搔头,他自小在美国,最近才回到国内的,虽然家里专门请了家教对他进行严格的中文教育,但对于唐诗这种古文类他还是并不十分了解,能在语文考试中取得数一数二的成绩,除了靠研究考试的模式和语文教学的特点之外,基本上全靠他那高智商的脑袋。
他读古诗向来都需要借助注释才会弄懂其意,而现在,穆灿竟然说诗本来就不需要注释,这令他好奇心空前大涨,连忙追问:“为什么会这么说?”
穆灿难得地说了一句较长的话:“除非里面引用了典故,不然诗只要记住就可以了,在适当的情景下,自然会明白其中的意思。”
陆轩震惊了,他默默看了穆灿一会,笑道:“其实你真是个聪明的孩子。”
这是除了语文老师周老师之外第二个夸他聪明的人,穆灿忍不住转头看了陆轩一眼,想从这个被人称为天才的少年眼中看到客套的神情,但,对方的眼神真诚地令人感动。
穆灿其实是个外冷内热的人,冷漠傲慢的外表之下掩藏的是他简单热情的心灵。就像周老师对他好,他就拼命学好语文以不辜负她的教导,陆轩对他好,他就拼命打篮球以不失去他这个唯一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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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轩跟穆灿一样,是属于上课不听讲自己做自己事情的人,区别在于,陆轩他做的通常也是跟学习有关的事情,比如数学课做数学作业,英语课做英语作业,而穆灿基本就是看书,要么就是睡觉。这也是导致两人成绩天差地别的原因之一。
初一很快地结束了,陆轩一如既往地拿着年级第一,而穆灿除了语文之外,其他科目都掉下了及格线,勉勉强强排在了班级三十五名。两人的共同点就是都对成绩不怎么在意。
暑假陆轩要回美国,而穆灿自然最期盼回外公外婆家。
虽然父母离婚了,可是他每年暑假回外公外婆家的习惯从来没有变过。他的父亲大约也没有管他的心思,他要去外公外婆家自然不会反对。
整整一个暑假他都是在外公外婆家,有时候帮着他们做做农活,有时候帮舅舅看看小店、跟店里的人下下棋,一直到开学的前一天,他才回到父亲的那个家。
他现在跟父亲几乎不讲话,后母在他读初中以后也没有什么机会虐待他,妹妹更是抓不到他的人影,他好像真的已经彻底地从他们那个家里擦掉了自己的痕迹。
是的,是他们的家,不是他的家。
他划分得很清楚。
父亲每次看到他都是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但他从不给他机会说出什么话。
不,没有必要。他一个人这样长大,也很好。
母亲没有改嫁,但是回到了外公外婆的那个城市,在他还小的时候来看过他两三次。对于那个走的时候甚至都没有跟他告别的母亲,他也没有太多的念想了,以同样的沉默待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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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的第一天,一个暑假没见的陆轩给了穆灿一个美国式的拥抱,弄得面冷的穆灿险些闹了个大红脸。
穆灿的感情是含蓄的,他还不习惯这样奔放热情的打招呼方式。
这个暑假,班级里的男孩子都大了一圈,最夸张的就是陆轩和穆灿两人,他们一个一下子长到了一米八,一个长到了一米七四。穆灿之所以夸张,那是因为他之前才一米六三都不到。
陆轩望了穆灿好一会后,突然笑道:“小子,居然长高了这么多,幸好我也没耽搁,不然就要被你鄙视了。”
听着陆轩兄弟一般毫无作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