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现在回想起来,
都是那么美好,
那么可贵。
他文笔很渣,我兼职是个网上写手,他总喜欢问我,说写东西那么难,你为什么喜欢?
然后我就能一本正经地盯着他好久。
当他期待我说出个什么好理由的时候,我就能突然高声大唱“因为爱,所以爱,温柔经不起安排。”
我从来就没有告诉他,写文的原因,是想写一封真正优美表达我心意的情书给他,把当年那封写得特别渣的情书换回来。
当年那封渣的情书内容如下:
那啥,这封信给你没什么目的,就是想给你而已。然后,我想问你,你喜欢什么?想和我在一起吗?我比较想听到的答案是想。
嗯……就是这样,没了。
这封情书,对于他这样的文渣渣,是看得懂的。
但是对我来说,是我一生的污点。
前几天收拾他的东西时,我发现了我以前给他的那封情书,正夹在他画我的那本最厚的画册里,在情书的末尾,他画了一个大大的爱心,后面写着:在这个大概为5。1亿平方公里的地球上,全球那么多人口,我居然遇上了你,真幸运!
一句微不足道的话,却让我如此感动。
夏尘,我居然也遇上了你。
我真幸运。
就像我之前看到的一句话:我用了毕生所有好的运气去遇见你,真好。
我还记得,他为了买新出的的限量版照相机为我去排队抢买,回来衣服好多都被人扯破了却保护着一个崭新的照相机。
我永远也不会忘,在他鼻青脸肿的脸上,是温柔的笑容,把照相机推给我,说:“送给你,生日礼物。”
那个照相机,是我一生收过最好的礼物,我最心爱的。
不过照相机换回来的是要陪他去逛街买衣服,他很邋遢,衣服好多都破了,连唯一像样的衣服,也在抢照相机的时候被扯破了。
他其实长得很清秀,而且,比我更像是受,我真是不知道我为什么会被攻了。
但是在秀气的外表下,藏着的,是一颗猥琐的心。
他偶尔喜欢开开黄腔,然后就被附近的妹子说了一顿,还跑到我这来投诉。
他长得很好,就算再过分妹子们还是原谅她的。
可是我就纳闷了,为什么没有妹子陪我开开黄腔呢!
但是,最初让我迷到他的,是他的笑容。
永远都是那么阳光,那么无所畏惧。
就连死之前对我承诺那时,笑得还是那么无所畏惧。
第六章 茶叶蛋
时间:第六天
地点:家里
他平生最喜欢吃的就是茶叶蛋,他说茶叶蛋是世界上最至高无上的好东西。
而可能是托他的福吧,茶叶蛋真的火了一把。
可惜茶叶蛋火的那时,他却没法看到自己心爱的食物火了。
总喜欢去买一颗一块五的茶叶蛋,慢慢慢慢地剥壳,然后就在我面前嘚瑟一把,就猛地咬了一口。
吃东西总像个小孩子,咬了一口之后嘴边全是蛋黄渣。
他告诉过我,他吃茶叶蛋吃得最多的一天是一天吃了十四颗茶叶蛋。
一个令人震惊的数字。
每当我提醒他有蛋黄渣的时候,他总喜欢很猥琐地对我说:“你看,你吃冰淇淋的时候吃相不好,嘴边都是一圈冰淇淋,我都很细心地帮你舔去。现在我嘴边有蛋黄渣了,是不是该……”
然后就露出猥琐的笑容。
真是在秀气的外表下,有一颗强大且猥琐的心啊!
我一般当这种话是玩笑话。
可是每次,总被他拉过来狠狠地亲上一口。
虽然很讨厌他这样强硬,
但是,好像还不错呢!
(其实就是傲娇)
大学的生活总是很美好,那么的,令人怀念,那么值得令人追忆。
可是如今,有的时候梦到他,被惊醒后,
看着床边熟悉的人不在了,在空荡地房间里,喊着他的名字,没有人会迷迷糊糊地回我一句“嗯?”
只有我一个人,
在黑暗中,
沉默不语,
思念某人。
我们相处了快七年,回忆是回忆不尽的,我相信这点,因为我会反复回忆,不会忘记,而会更加深刻。
会在我的脑海里,
挥之不去。
荒废的半张空床,苦涩的半杯清茶,残缺的一堆遗物。
可销毁一件衬衫一盏吊灯,
可烧毁一封情信一本破书,
可清空一个电脑几张照片,
可毁灭一份遗物一件礼物,
可是无论如何,
就算我的世界没人提起你,
没有关于你的任何东西,
你仍然在我心里,
我不会忘记你。
生命有限,但我们的爱无限,
可跨越有限的生命。
我们一定会永远永远在一起,
至少,
我坚信。
即使,
这不是事实。
将手里买来的茶叶蛋咬一口,
原来,是这种味道,
原来……
手中的茶叶蛋散发出诱人的香味,
可我尝到的却是,
苦涩的味道,
像我们的爱,
那么苦涩,
却没有结果,
没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落寞的感觉,接下来每一天都会存在,
而我,需要适应这种感觉,
然后,只能沉默,
我没有那种能力和上帝反抗。
可我却是那么不甘心,
不甘心我们无言,无缘。
夏尘,
你希望我不爱你重新开始,
可是,
你要我怎么说我不爱你?
那太残忍了,
我快崩溃了,我快承受不了了。
濒临绝望的感觉,心已死的感觉,是那么的明显,把我压得喘不过气来。
一首一首地切着我们以前听过的歌。
耳机我只戴了一边,另一边,是留给他的。
像以前一样,在雪夜拿一张厚毛毯,两人靠在一起,盖上毛毯。
闭着眼睛听歌,
享受着不说话的时光,
享受这只属于我们两个人的时光。
那是我不禁有那种自私的想法:
不看,不说;我们只要这样一辈子都待下去就好了。
但那只是想法,不是现实,
也不可能成为现实。
这只是幻觉,
或者说是一时幻想,
那么的不真实,
却是那么的美好。
对我来说,
最幸福的事,
就是在梦中与你相遇,
然后在梦醒时分和你一起失去。
我贪恋这种感觉,
所以想永远沉睡,
像死了一般,
永远沉睡。
我贪恋睡觉,贪恋能够看到你的时光,
贪恋关于你的一切,
贪恋能和你存在的时光。
沉醉在此,
我无法自拔,
唯有越陷越深。
第七章 前往拉萨
时间:第七天
地点:飞机场
飞机场人来人往,唯有我一人,坐在那里,不发一言。
拉萨,一个遥远的地方,却拥有我们最多回忆的地方。
拉萨的冬天,天寒地冻,散落在雪地上的黑帐篷是避难之地,酥油茶的香味顺着帐篷散发出来,一个神秘的佛地,拉萨。
拉萨,对我来说是如此的遥不可及,可有那么近在眼前。
拉萨,需要先乘飞机到达附近,在坐火车进去。
路程如此遥远,但却又是那么的令我兴致勃勃。
我们最初想去拉萨的地方,是因为他在玩游戏的时候,在他们团队的yy上听到了《回到拉萨》这首歌,他就是那么不正常,因为这首歌,将我从南方地区,带到了西北地区。
路程的颠簸,使我之前一路上都没好好享受从南方地区到拉萨的路程,没有欣赏路上美丽的风景,睡在他的怀里,他那么无微不至地照顾疲劳的我。
这种感觉,让我很安心。
有那种“啊,身边还有这个人可以陪我走一辈子的想法。”
这次在机场大喊他的名字,却没有人很迷糊地回复我一句“嗯?”
只有一大堆人向我投来像是在看疯子的眼神。
我是疯子。
不愿接受事实的疯子。
我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去拉萨,人生地不熟,想找导游,但是不会说藏语,然后他给藏族人乱比划了好久。鸡同鸭讲,最后那个藏族人还无视他,就走了。
他做出的动作,就像是我拍的那只大猩猩求偶的时候做的动作一模一样。
明明是打算他来拉萨画画,我来拉萨拍照的,然后就因为找导游的事情,耽搁了整整一天。
最后还是被好心人看到我们才被带到好心人的帐篷里,不然我们估计就冻死在拉萨了。
当时的想法是:爸爸妈妈啊,你们的儿差点就看不到你们了,要是我死了,一定要找那个夏尘的。
还抱着以后绝对不能跟夏尘去旅游的想法。
明明就不会说藏语,还给我打包票说学过。
拉萨,“日光城”,名城之一,而我们却差点在那里冻死,说出来真会笑死人。
我们去参观了布达拉宫;八角街,大昭寺和色拉寺。
六天我一共迷路了高达八百次之多,
但是,
每一次都能准确地找到我。
我问过他,为什么每次都能那么顺利地找到我。
他回答了我:“因为你每一次迷路我总有想去某一个特定的地方找你的感觉,就像有人给我指明了道路,你在向佛祈祷,祈祷我能找到你,我总能听到。”
心有灵犀大概就是这样的。
我的确每次迷路,都向佛祈祷着,
祈祷着我能被找到。
我只能这样清楚地认识,
没有人再来找我了,所以我不能迷路。
可现实往往与想的完全不一样,我还是不争气地,迷路了。
等了很久,
没人来找我。
心中,
满是落寞与失落。
“你是旅客吗?你会说中文吗?”一个男人拍拍我的肩问道。
我抬起头,一切却令我如此不可置信。
那个男人,和夏尘长得那么像。
可我知道那个男人绝对不是夏尘。
林翊,
你长得那么像夏尘,
你像他,却不是他。
可是我不可否认的是,他真的找到我了。
虽然不是夏尘本人,
但是,林翊,你是那么的像夏尘,
是夏尘令你来找我的吗?
那他现在,
在哪?
我想见他。
我想他。
“你为什么不回答我?听不懂我的话吗?唉……又是藏族人,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个会说中文的啊啊啊!”林翊发牢骚道。
这句话,是那么的似曾相识。
第一次来拉萨时,夏尘在接连找不到会说中文接连碰壁后,发了一句牢骚。
他说了什么?!
好像说了……
“啊啊啊小见,我要疯了!他为什么不回答我啊?听不懂我的话吗?唉……看来又是一个藏族人,我要找到什么时候才能找到一个会说中文的人啊啊啊!”夏尘对我发牢骚道。
对,他说了一模一样的话。
一模一样的。
林翊,为什么你会与夏尘如此相像呢?
连说的话,
都一样。
“念青唐古拉山!你知道在哪吗?从这里要怎么去?坐多久火车?”林翊问道。
“你想去吗?我也想去。”我说道。
“原来会说中文啊……太好了!那你知道去哪里有火车站吗?”林翊问。
“火车站啊……不知道。”我漫不经心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