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值此时,小区的私人车库内缓缓开来一辆轿车,却被倒在路中央的自行车挡住了去路;车上的人下来正是要发问,却一眼看见了颜森与裴珏。
“四少爷,真是巧呐,咱又见面了……”南君露出晃花人眼的一笑。
颜森看见此人,顿时想起自己挖坑埋猫时的情景,这下可糟了,哥哥也在这里,若是被他知道小贱的腿是怎么瘸的,那自己今晚就甭想碰哥哥一根手指头了——关乎性福大事,颜森很是谨慎,丝毫没给南君好脸看。
南君碰了钉子,却又看见颜森旁边站着的乃是裴珏,总裁大人的摇钱树呐!他正想同这位也招呼一声时,眼角余光才瞥见旁边的喷泉池里站着一个人,南君瞬时做出悲愤的表情,对着男人哀叫道:“宝贝儿,你怎么在水里呢?”
后来南君立马意识到自己又说了废话,旁边的车都翻了,显见是发生了意外,不然自家宝贝儿那个性格也不可能在光天化日之下跳进水里嬉戏……
“宝贝儿,别怕,我这就来救你!”
只听南君说完这句,颜森和裴珏就看见他英勇无匹的纵身一跃,跳进了池中准备救人。
而他要救的人却是从喷泉池的另一边轻松上岸……
121 星途之始
裴珏看见男人上了岸,连忙过去点头哈腰的说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撞你的,我我……”
男人有一张很清丽的面庞,人看上去有点孤高,这落水事故本像闹剧一样,他不责怪,当然也不会因为被人撞到水里去而高兴,他略微有点不悦,本想就此离去,可裴珏却很没有眼力劲的站在了他的跟前。
颜森想起这就是南君那天凌晨追逐的人,当时觉得眼熟,现在依旧是眼熟,就是想不起在什么地方见过。
男人感觉裴珏天真的带了点傻气,居然有点不习惯,不过倒是并不厌恶,他脸上挂着浅薄的笑意,说道:“不怪你。”
裴珏得到了宽恕,这才抬头对男人灿烂一笑,然而在看到男人的脸后,笑容却是渐渐褪去,转而换上了一副惊中带喜的表情:“是……你是!”
裴珏伸手指着男人的脸,一兴奋又开始犯结巴,你了半天才蹦出结果来:“你……你是辛驰?”
男人似乎是习惯了震惊别人,所以对裴珏的异样并没有很上心,仍旧是不咸不淡的说道:“嗯,我是。”
“我我我……我好喜欢听你唱歌啊!呃……”裴珏紧张的没了下文,他左右看看,像是在寻找什么。团团转了半分钟,才想起来:“签名,给我签个名吧——纸、笔、啊,弟弟快点!”
颜森不明所以的跟着裴珏忙活,在身上找了半天,哪里来的纸和笔?最终只掏出一包烟,裴珏夺过去当初把烟拆了,吧香烟通通丢掉,留下包装盒摊成一张纸,献上去等被叫做辛驰的男人签名——结果却是没有笔。
“等等啊,我去拿!”颜森转身向物业大楼跑去拿纸和笔,生怕那位走了哥哥要怪罪自己,于是匆匆拿起一本杂志和一支彩笔,这是颜森才看见杂志上的封面人物正是那个落水的男人。
辛驰!当红的巨星,风光无两啊……而对于颜森这种不关注娱乐圈的人来说,也就混了个眼熟。
颜森一拍脑门儿,怪不得总觉得得哪儿见过,原来是个大明星!哥哥随便起个自行车就能把大明星撞到,这算不算是走运呢?
颜森拿着杂志和笔又赶到了喷泉池那儿,湿淋淋的辛驰果然还等在原地不曾离去,颜森分外积极的上前把签名的物件给他。
其实颜森并没有多么兴奋,关键是裴珏喜欢追星;现在的哥哥完全就成了个花痴,痴痴傻傻的盯着辛驰,几乎快要流出口水来,颜森看在眼里,心中不禁就有些吃味。
“宝贝儿,辛驰!!救我啊!”
岸上的三人同时将目光转向喷泉池里,只见刚才跳下去救人的南君还在水里扑腾,也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的不晓得水浅,以他的个头想淹死在里面都难。
辛驰视水中人如蝼蚁,又转过身来把杂志和笔交给裴珏:“好了。”
裴珏看着杂志上龙飞凤舞的花式签名,用一个灿烂得不能再灿烂的笑脸表达自己的心花怒放。
“你唱歌好好听!”
“谢谢。”辛驰处于礼貌,冷淡的点了点头,显然对这样的夸赞已经麻木了:“我回去换身衣服,失陪了。”
裴珏略显失望的“哦”了一声,就眼看着辛驰转身离去了,继而他想起自己手中还要签名,于是又心满意足的快乐起来。
而仍然在水中垂死挣扎的南君看见他的辛驰宝贝儿走后,嗖的一下就站了起来,很矫捷的爬上了岸,一路滴着水追了上去,边追边喊:“辛驰,等等我啊!”
看着那两只落汤鸡走了,颜森凑过去看了看裴珏手中带着签名的杂志,酸溜溜的问道:“哥哥喜欢那个人?”
裴珏不假思索的答道:“嗯嗯,喜欢,我以前和爸爸住的房子里还有他的唱片,可是我们出来的时候忘了带,弟弟在给我买好不好?”
颜森很不屑的翻了个白眼:“能有我唱的好听?”
裴珏低下头,竟是被颜森这句话勾起了委屈心事,他想了想,然后说道:“当时爸爸打了你,你就走了;你唱的最好听,可我又听不到,有什么用?”裴珏边说边用脚划拉着用五彩的细小鹅卵石鋪就的地面。
颜森的愧疚心又被裴珏在不经意间勾起,这回他不敢再吃飞醋,举手投降道:“好了好了,都是我的错,以后我天天都给哥哥唱,再也不离开,好吗?”
裴珏微微一笑,算是原谅了颜森当初的抛弃;颜森把倒地的自行车起来,裴珏抱着杂志跟他在身后回了家。
可是刚刚坐下没多久,连被晒出的汗水都还没干透,家中却是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颜修很不客气快用手腕一档,门没能成功关上,颜修借着那条缝隙死不要脸的挤了进来,对于颜森的恶劣态度,他恍若无睹般,大摇大摆的便来到了客厅,然后自行坐了下来。
“呀!是修啊。”裴珏对颜修的到来感到很意外,因为这个三弟自从上次来和颜幕办理财产转移的合同后,便再也没有见过了。
“嗯,哥哥想我没?”颜修弯起半侧嘴角,邪笑这问道。
“谁蛋疼了才想你!”颜森抢先答道。
裴珏也不好去当那蛋疼的人,不知该如何回答才好,于是嘻嘻一笑,转身朝冰箱跑去。
“你来干嘛?”颜森知道夜猫子进宅无事不来,所以很是警觉。
颜修显然是只顾风度不顾温度,无论天凉还是天热都一个样,那一头瀑布似地长发披散着,也不肯束起来;颜森一看就感同身受的觉得自己长了满身的痱子,而颜修那样的确是热得快冒烟了,也不回答颜森的质问,而是在尽情的享受了片刻冷气之后,才重获新生般吁了口气。
这是,裴珏端着一大杯冰镇咖啡跑了过来,“雪中送炭”似地递给了颜修。
“还是哥哥最贴心啊!”颜修奖励似地挑起裴珏的下巴,在他的嘴巴上亲了一口。
“你——”颜森看到此举,猛然从沙发上弹起来,眼睛里燃烧着怒火。
“森,别……”被吃了豆腐的裴珏退后了两步,赶紧过去摁住了颜森,然后两人在颜修的对面坐了下来,这点审时度势的能力裴珏还是有的,他时刻防止着两个弟弟打起来。
颜修喝完了那杯冰咖啡,仿佛喝得是仙药,喝完以后就立即神清气爽起来,他将杯子放在透明矮桌上,然后重又靠回沙发上,说道:“老四啊,前阵子是不是有人来找过你签约?”
颜森也并不一味的敌对颜修,首先这人来的确是有事,虽然不知道到底是有何贵干,不过万一和哥哥有关系呢,于是颜森有所保留的说道:“前阵子,那一阵子?有话就直说好了,说完赶紧滚蛋!”
颜修补那么热的暴跳了,于是又好整以暇起来:“我是说唱片公司,你现在不是在那个什么PUB唱歌么?赏识你才华的人不少啊。”
“有是有,可我怎么知道你说的是谁!?”
“不管是谁,都不要签;对方有可能是笑绕的人,总之你最近小心为妙。”
颜森不动神色的记下了这个信息,但嘴上还是不饶人:“这不都是你惹来的祸事么!还他妈到处连累人。”
颜修深以为然的点点头:“就是,谁让你上赶这投胎做了我弟呢?”
“你就是为了说这个的么?我知道了,现在请滚蛋吧。”颜森果断的下了逐客令。
“我当然还有别飞事要说,况且这又不是你的房子!你不欢迎,哥哥欢迎啊,对吧哥哥?”颜修嬉皮笑脸的问裴珏,裴珏茫然的点了点头,他的双手一直圈在颜森的腰上面,好时时托住他,免得又一个不注意冲上去和颜修大干一场。
可是裴珏的良苦用心在颜修看来却满不是那么回事儿,那更像是亲密无间的依赖与拥抱;事实上确实有这个成分存在。
“感情不错哈?”颜修笑问。
颜森立即呛了回去:“要你管?”
颜修笑的暧昧,傻瓜的确很美味,可惜他最近很忙,没有那个口福,不然怎能让老四一个人独占他呢?等过完最近这紧要关口,他势必要来将这个美味的哥哥分一杯羹。
因为颜森的态度没有留给颜修多少调侃的余地,于是颜修言归正传道:“既然有唱片公司找你签约,那你不如做我公司的艺人好了,我保准指派一流的团队把你打造成偶像巨星!让全国的人都做你的听众,总比你在那个PUB做驻唱强一万倍!”
122 不速之客
颜修的样子确实是在谈正事,不过他嘴角总噙着那么点笑意,让人觉得充满了阴谋与不正经的意味;没办法,这是颜修投进骨子里的习惯,他改不掉。
颜森看颜修的时候,多少有点仇人眼里出东施的感觉,所以无论颜修说什么,颜森一概是嗤之以鼻的:“要当你当好了,我没兴趣。”
颜修双腿交叠,有点久坐不离的意思,看来并不想就此放弃。
他大热的天专程来此一趟,差点在路上被太阳烤熟,自然不能空手而归。
颜修比颜森大了五岁,所以颜森为裴珏变得多才多艺的那个阶段,正是颜修与父亲闹翻的那段,他从此不再回家,自然也就不知道颜森的多才多艺;颜森会唱歌,而且唱的极好,还是南君在PUB听过后才向他提及的,当时颜修还有点小小的吃惊。
后来颜修当真悄悄的去见识过,颜森的歌喉是绝对的具备实力,再论外形,颜修自认为风神俊秀,那他的弟弟当然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总而言之,颜森绝对是一块钻石原石,只要稍加打磨,定能耀眼夺目,成为明日巨星;颜修的眼光是值得肯定的,他在挖掘新人这方面还不曾看错过。
另一个诱因则是因为萧氏旗下的唱片公司曾经找过颜森签约,不成则以,如果他们成了,他颜修正与萧绕敌对者,自己的弟弟却与对方签约,传出去是多么的丢人呢?简直就是落人下风!
肥水不留外人田,这是万年不变的真理!况且搞不好萧绕这一举动是有什么猫腻在里头。
不过颜修当然知道自家老四是个油盐不进的料子,他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的,于是专挑人家的内部下手,他转而对这裴珏:“哥哥,让颜森当明星好不好?”
颜森狠狠的瞪了颜修一眼,可裴珏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