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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炷心香(又名自别后遥山隐隐)-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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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周之后,三甲评审顺利结束。而好消息也在下一个工作日公布出来,我们医院顺利保持着三级甲等医院的位置。全院上下都很高兴,每个医生的奖金为此多出一千元。
  
  最高兴的当属赫连意,这是他上任后的第一个重大任务,而他也出色的完成,这不仅完善了他在众人心中的形象,更巩固了他在医院的地位。当然,比赫连意更高兴的,还属窦院长。寻了一个黄道吉日,窦院长设宴,款待了院里的高层领导。
  
  陪赫连意出席,着实见识了各位大神的风采。身为一个女人,窦院果然是功盖天下,能言能做,能吃能喝。几个溜须拍马的领导左右陪酒,几圈下来把窦院哄得兴高采烈。
  
  我与金皙还有院里的护士长们坐在副桌,也喝得不亦乐乎。作为本桌唯一一个男性,众姐姐们果然是当仁不让,被调戏、被灌酒自不在话下。
  
  “身为院长的学生,不能光知道学习啊!”一个大姐举起酒杯,“金皙,唐棣,来,咱么走一个!”
  
  “就是就是,你看你们两个,风华正茂,男才女貌,同为院长的学生,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不如结合结合算了!”一个大姐又说。
  
  我和金皙尴尬地举着酒杯,想驳斥,却不敢开口。这样重要的场合,还是少说话的好。
  
  金皙暗地里推推我的手臂,小声说道:“唐棣,我们是不是该到领导那桌敬酒啊?!”
  
  我抬头看看金皙:“你说得对!我怎么把这事忘了。”
  
  我们走到领导桌前,他们见我们两个站在一旁,其中的一个主任便说道:“哎呀,院长们的爱徒来敬酒了!快,先敬恩师!”
  
  众人们面向我们,都认真地等待我们敬酒。金皙率先举起酒杯,对窦院展开一个甜美可人的笑容,继而说道:“感谢我的导师,感谢老师收我为徒,能跟随老师学习研究,是我最大的荣幸!祝老师永远年轻美丽!”
  
  窦院笑得合不拢嘴,站起身,一手举杯,一手抚摸着金皙的长发,开口说道:“我们金皙不光是一等一的美人,更是一等一的学霸,认真刻苦,懂礼貌。你们这些主任院长的,手里有优秀的小伙子可要给我们介绍啊!”
  
  “哈哈哈!院长吩咐的事我们一定能办到啊!”
  
  “哎!优秀的小伙子不就近在眼前吗?!”有人打趣道。
  
  我倍感无语,偷偷看向赫连意,见他浅笑盈盈,仰头温柔地注视着我,全然不见吃醋与难过的表情。切~人家在这里顾虑着你的感受,你却一副事不关己的姿态!
  
  窦院突然想起我也在,便说道:“小唐,跟你师傅说几句!”
  
  “哦~”我抓抓头,却不想这个动作引发哄堂大笑。
  
  赫连意站起身,眉展眼笑,举起酒杯向我示意。
  
  “老师…”我看着他仪表堂堂,落落大方的形象,竟喜爱得移不开眼睛,“老师…”
  
  他那明亮的眸光隔着镜片映射到我身上,端着的杯子轻轻碰上我的酒杯,说道:“还是我先感谢小唐吧!谢谢你成为我的开门弟子,谢谢你一直以来的追随与帮助!”
  
  我盯着他的眼睛,那双会说话,会读人心的眼睛,听着他发自内心的感谢,心里激动得难以平复:“老师…我会成长为你期望的好医生,一定不负所望!”
  
  “哈哈哈哈!”又是一阵哄堂大笑,“早就听说赫连院长对自己的学生宠爱有加,也一直听说唐棣是个毛手毛脚却有真性情的男生,现在看来,传闻果然是真实的!”
  
  我的满腔热忱瞬间冷却,敢情,我在绯闻里竟是一个“泼猴”!
  
  金皙掩嘴窃喜,又推推我说道:“敬酒啊!”
  
  “对对对!”我一拍脑门,“千言万语,融在酒里,敬我的恩师,赫连意院长!”
  
  当晚酒过三巡,众人皆酩酊大醉,除了赫连意,或许大家多少都知道他体不胜酒。窦院长是第二个清醒的人,不是说她喝得不多,却是她实力雄厚,与一群男人拼酒,竟胜出三分,千杯不醉。
  
  窦院与赫连意缓缓走出酒店时,赫连意开口说道:“窦院长,我赫连意很少开口求人…”
  
  我与窦院双双抬起头看向赫连意,不明所以。
  
  “我从玉树回来,领养了一个义女,今年12岁。”赫连意推推眼镜,“我发现她有先天室缺,打算下个月给她做封堵术。可是,她现在没有户口,就没办法入院。”
  
  “办一个领养手续,户口的事不就解决了?!”窦院严肃认真地分析。
  
  “问题就出在领养手续的事情上。法律规定,没有配偶的男性,收养义女的话,两人的年龄需要相差40岁。可是,您看我这个情况…”
  
  “哦!原来如此!”窦院恍然大悟,“不过,你跟我说这事,我能帮什么忙呢?!”
  
  “我去民政局时,那有个领导似乎认识窦院您。我想,您是不是能帮我说上话,能不能帮我走走后门?!”
  
  “赫连意,都说你是个憨实守规矩的人,”窦院长睨笑,“依我看,你赫连意是个再精明不过的人!”
  
  赫连意低头含笑,说道:“希望窦院能帮上忙,赫连意感激不尽!”
  
  “容我再考虑一下。”窦院长挥手叫了辆出租车,“明天给你回答。”
  
  目送窦院离开,赫连意渐渐收敛笑容,抬手也叫了辆出租车。上车后,我问他:“干嘛非要窦院帮忙?老白那里不是也可以?!”
  
  “你不知道,”赫连意松开领带,疲倦地靠在椅背上,“我听说过,窦院的爱人年轻时为了发展出了国,两个人便因此离婚。后来她爱人在国外混得不好,便回国做了个领导。他再三乞求窦院与他复婚,可是窦院始终没有同意。”
  
  “然后呢?”
  
  “我那天去民政局,见到一个领导,与其他人不同,他总是对我旁敲侧击,反复打听窦院的消息。最后,他按耐不住,跟我说了实话,他说他知道我是医大附院的副院长,也知道我是个善人,便希望我能撮合他们两个。他说,如果我能把事情办成,卓玛的收养手续也会万无一失。”
                          
作者有话要说:  




☆、意出象外,痛心绝气

  夏日来临,雨水丰润。在这个温度适宜的季节,最不适合生病住院,于是乎,心内科迎来了今年的淡季。三甲过后,赫连意总算不若前些日子那样日理万机,每天查房、查病历的时间也颇为短暂,做手术的人也不多。而我呢,被他勒令在家里守护卓玛。
  
  某天下午,我窝在家里陪着小不点。听着窗外淅沥沥的雨声,举着遥控器胡乱地调着频道。卓玛和我并肩坐在沙发里,捧着半个西瓜吃得欢快。
  
  “下雨天闷在家里实在是浪费,”我侧头看看卓玛,“喂~小不点~要不出去玩玩吧~”
  
  “外面在下雨啊~~”卓玛昂起头,莫名其妙地看看我,继而又闷下头继续与西瓜奋战,“赫连叔说了,下雨天不能出去玩。”
  
  我用手指推搡了一下她的头,鄙于不屑:“傻丫头!他又不在家,出去玩一会儿能怎么样!”
  
  “反正赫连叔嘱咐过我,还说回来向他汇报今天都做了什么!”
  
  “切~~真是的~~”我趴在窗前向外眺望,看雨势渐衰,空气清新,灵机一动,“卓玛,你不是说你们小朋友要举办唱歌比赛吗?!不如哥带你去看演唱会?”
  
  卓玛猛然抬起头,眼神璀璨,疾声询问:“哪里有演唱会?!”
  
  哼~~上道了!
  
  “那你要不要和我出去啊?!”我笑呵呵地对她挤眉弄眼。
  
  以前她在孤儿院,哪见过什么世面。现在来到大城市,无论什么东西于她而言都是光鲜亮丽的。她到了这里,先是拘束,后是适应,然后就是学习。学习新鲜事物,赫连意教她如何使用电器,如何煮面,以便我们不在家时她不会饿肚子,还教她如何与邻里的小伙伴沟通。
  
  小丫头受不住诱惑,把西瓜乖乖放回厨房,洗了手跑到我面前,笑靥如花:“哥哥,我们走吧!”
  
  “呵~~真麻利~”
  
  带着野丫头,我们顶着雨等待公交车,坐了十几站到了海洋商场。我拎着卓玛走入五层的梦海酒吧,找了个工作人员问:“凌云在吗?!”
  
  服务生朝里面指了指,说道:“唱台上。”
  
  凌云是我本科时的室友,据说大学毕业以后与朋友合伙开了酒吧。由于酷爱音乐,大学期间曾和社团的同学们一起组织过乐队。看来如今他已经把自己的兴趣发展为事业了。
  
  我挤过人群,寻到唱台,见要找的人在台子上调试吉他。我在下面大喊一声:“凌云!”
  
  凌云抬起头循声看来,见到是我喜笑颜开,忙把吉他放在座位上,从唱台上跳下来,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是你小子!唐棣!你不够意思!毕业都一年多了,你才来给我捧场!”
  
  “我这不来了嘛!”我拍拍他的肩,也是很高兴见到他,“专门来听你唱歌的!”
  
  “好小子!”凌云用拳头垂了我一下,转而看向我身边的卓玛,“还带对象来了啊?!”
  
  “什么眼神啊?!”我满头黑线,“这是我妹妹,没见着年龄差了十来岁呢吗!”
  
  “呵呵,早看出来了,开你玩笑而已!”凌云笑笑,“在下面找个好位子,演唱马上开始!”
  
  我望着他返回唱台,那一身流行时尚的装扮,与学生时代的他判若两人。
  
  琴弦被拨弄两下,下面立即安静下来。凌云坐在台上,聚光灯映照在他身上,他说道:“今天我的大学室友在场,我首先要献给他一首《朋友》。”
  
  音乐响起来,凌云豪劲的嗓音萦绕在酒吧中。唱到□□时,看台下的群众也跟着一起唱起来。场面被带动得很有活力,很动人心,连卓玛也跟着打起节拍。
  
  “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我激动万分,往日的大学生活历历在目,叫人无尽怀念。我问卓玛唱歌的大哥帅不帅,卓玛使劲点点头,欢喜无比。
  
  “感谢我的大学室友,感谢你陪我渡过的每一天!” 歌毕,凌云握住话筒,动情地说着,“下面,有请我的搭档上场。”
  
  随着一阵热烈的掌声,一位冰清玉洁、眉目如画的女子款款而出,聚光灯把她笼罩在唱台时,我瞬间目瞪口呆,失声惊呼:“金皙!”
  
  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凝视台上那个碧玉羞花、百媚丛生的金皙,再听她与凌云深情对唱《广岛之恋》,难以置信,这样一个美貌与智慧并存的女生,竟然拥有如此娓娓动听的歌喉。但是更令我费解的是,金皙每天跟在窦院身旁,哪里有时间跑到离医院这么远的海洋商场来唱歌?
  
  怕被认出来,我顾不上卓玛当前有多高的热情,拽着她便逃离了现场。一路上卓玛都在抱怨,我的心思却全在金皙身上。
  
  酒吧是什么场合?寻欢作乐、任性恣情的娱乐场所。身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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