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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光是洪涛他们来早了,此时门口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大部分男人都穿着笔挺的西装,女人也多数穿着礼服,就连小孩穿戴的都很整齐,脸上的表情基本都很兴奋。
洪涛属于是打酱油的,无法融入这种气氛中,周大江两口子去排队了,他一个人靠在电线杆上,冷眼旁观。
看了一会,洪涛发现在这30多名排队的人里,三口之家特别多,几乎占了70%以上,而且他们的家庭成员组成很特别,母亲和孩子一方基本都是中国人,父亲一方都是白人。
这些外国父亲和孩子玩的挺开心,一点看不出隔阂,而母亲则在一边幸福的看着他们。很明显,这些白人都是陪着自己妻子和孩子来宣誓的。
还有一个特别让洪涛纳闷的现象,在这些三口之家中,好几对夫妻,女方明显比男方的年纪要大,而且也不是风韵犹存的那种,甚至都谈不上普通长相。但是这些白人却好像很在意她们,像个宝贝似得百般呵护。
洪涛是那种眼里不揉沙子的主儿,心里有疑问必须想方设法的搞清楚,于是他把周大江的妻子从队伍里叫了出来,稍微走到离人群远一点的地方,然后把心里的疑问说了出来。
“呵呵呵……看来不是我一个人有这种感觉,老实说吧,我刚来的时候也发现这个问题了,后来问了好多同事,才搞明白。”周大江的妻子听完洪涛的问题,也笑了起来。
“到底是怎么回事?”洪涛一听,有门,问对人了。
经过周大江妻子的一番讲解,再加上洪涛自己的理解,他终于弄明白这些老外为什么口味这么独特了,主要的原因就是生活习惯和生活环境造成的审美观点不同。很多我们觉得丑的相貌,在他们眼里却是极美,另外,他们对外貌并不是很看重,他们真正看重的是女人的身材。
这点从队伍中那些母亲的身上就可以看出来,她们大多是那种长得一般甚至偏下,但是身材很纤细很苗条的女人。可能是由于欧美女性的骨架都比较大,虽然看上去前挺后撅挺有味道,但那是用我们的眼光来看,估计在他们眼中,更喜欢东亚女性那种小巧玲珑的身材。俗话说的好,缺什么喜欢什么。
对于这些老外的审美观点,洪涛深表赞同,他们的审美体现出来他们的实用主义精神,长得再漂亮,晚上一黑灯也看不见了,但是身材好,那就不一样了,不管白天还是晚上,都可以带给人一种美的感受,这些老外真尼玛贼,这都能想出来!
另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那就是孩子,这点也和我们中国不太一样。在中国,如果一个女人离婚了,还带着一个孩子,再婚的难度就比单身高很多。可是在这里,最受当地人欢迎的就是带着孩子的单身母亲,如果你能带着3孩子,那恭喜你,天天会有人给你介绍男朋友。
这里的本地白人非常喜欢小孩,喜欢到什么程度呢?他们不在乎血缘关系,是不是自己孩子都无所谓,多多益善,反正他们的工资都高,而且养几个孩子还会得到政府的补贴,即使你没有高收入,养几个孩子也不会有太大的经济压力。在他们看来,孩子能够带给家庭很大的快乐。
这些中国女人很多都是一家子来加拿大闯天下的,但是刚到这里的时候,由于语言、文化方面的原因,工作难找,家庭的经济状况也不好,这就造成了离婚的危机,实际上,移民到加拿大的中国夫妻离婚率非常高。
第二百一十章 誓词
当地的白人这下高兴了,在他们看来,这些带着孩子的女人不是包袱,而是家庭的乐趣,他们占了大便宜了,既不用伺候女人做月子,又得到了可爱的小孩,绝对得偷着乐。
加拿大或者美国的男人有个特点,尤其是白人,他们在结婚之前四处留情,炮友无数。可是一旦结婚之后,对家庭就很忠诚了,离婚率很低,包二奶这种事情在白人中很难想象。
洪涛看了看自己的身材,应该也属于比较苗条的类型,当然了,这是和哈里森那种牛仔、帕维那种大胖子相比。
就在洪涛暗自琢磨自己变成女人,到底有没有吸引力的时候,大门终于开了,他赶紧进入队伍中,随着大家一起走了进去。
主持这个仪式的是一位老法官,而这座建筑物也是一座法庭。此时又来了不少人,那位老法官稍微等了几分钟,清点了一边人数,然后仪式就开始了。
首先是老法官讲话,他是这么说的:
“今天来此宣誓的总共有55个人,他们来自11个国家,为什么有这么多人移民到加拿大来?因为加拿大不是一个强大的国家确实一个美好的国家。为什么说它是一个美好的国家?不是因为它美丽,当然它很美;也不是因为它富有,当然它很富裕。
说它是一个美好的国家,因为它首先是一个安全的国家,不管什么肤色、头发,什么信仰、语言,只要你能做到2点,那么你可以做任何你想做的事情,崇拜任何你想崇拜的……
这2点非常简单,简单到你都不用去学习。一,你要尊重别人;二,你要遵守法律。”
听到这里,洪涛有点意外,他以为这个入籍得多麻烦呢,原来就这么2个要求,不过这两个要求涵盖的内容可是不少。
老法官接着又说:
“今天你们就要成为加拿大公民了,只要你们做到我说的两点,那么加拿大就还能继续成为一个美好的国家。加拿大之所以仍然把英女王作为国家的象征,是因为加拿大人尊重这一段历史,没有这段历史,就没有加拿大这个国家。”
接下来大家按照老法官的要求,举起右手,跟着他用英法两种语言念誓词,然后一起唱一遍加拿大国歌,这个仪式就算完成了,前后总共也不到20分钟,还没有在外面排队的时间长。
最后,老法官挨个和每个新公民握手祝贺,并把每个人的公民证交给他本人,此时很多人都会和这位老法官合影留念。
“怎么样,加拿大的周大江同志。”随着人流走出法庭大门后,洪涛用胳膊肘捅了捅周大江,这个家伙刚才一直都没怎么说话,就连唱国歌的时候都没张嘴。
“我以为得听领导讲个2小时呢,没想到这么简单,唉,就这么几分钟时间,咱俩就成外国人了。”周大江拍了拍手里的公民证。
“别得瑟啊,既然是外国人了,那你就是这里的主人了,表示一下你们这个美丽国家的热情吧,中午饭你请了。”洪涛拿过那个公民证翻了翻。
“让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啊,我请就我请,这就不算事儿。”周大江一把从洪涛手里把公民证抢了回去,交给他妻子收到包里,他嘴上说不在意,其实还是挺在意的。
吃午饭的时候,周大江给周大姐打了个电话,说自己下午不去店里了,他要给自己放一天假,怎么说入籍也算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不庆祝庆祝岂不太冤了。
洪涛举双手双脚赞成周大江的这个决定,他妻子是个工作狂,吃完了午饭就赶回实验室里继续加班去了,没有她在,洪涛和周大江两个人就有点不安生了,俩人嘀咕了一会,做出了一个决定,要去尝试尝试多伦多的夜生活。
周大江和洪涛一样,自从来到这座城市,除了商场、超市之外,还没完整体验过这里的全部生活。现在周大江已经正式成为这里的主人了,哪能不去体验一下自己生活和工作着的这座城市的特殊魅力呢。
不过俩人还算是头脑清醒,没有贸然去问出租司机或者路人。因为他们知道,凡是这种夜店,都是容易招惹是非的地方,搞不好还有更麻烦的事情,所以必须找个知根知底的熟人去打听清楚,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能去。
至于这个知根知底的熟人,洪涛已经想好了,老盖尔当仁不让的获得了这份信任。事实证明,洪涛还是有识人之明的,当他们两个来到老盖尔的家里,把想去体验体验多伦多的夜生活的构思一表露,立刻就遭到了老盖尔的大力支持和鼓励,并且自告奋勇,要当他们俩的带路人,天一擦黑就出发!
女人出门必须捯饬捯饬,男人也不例外,尤其是去过夜生活,虽然没有什么特殊的祈望,但是也得把自己弄得人模狗样一些,运气总是眷顾那些有准备的人,必要的准备还是不能少的。
洪涛和老盖尔都好办,刮刮胡子、梳梳头发、洗个澡、换身自认为能体现出自身魅力的衣服就可以了。周大江就有点麻烦了,他还穿着去参加宣誓入籍仪式的礼服呢,总不能西装革履的去逛夜店吧,这边不像国内,除非有什么重大的活动,否则很少有人穿正装出门。
洪涛的身材比周大江高不少,他的衣服周大江就别想了,只能凑合找了一身老盖尔的旧衣服穿上,所幸现在是冬季,无非就是厚外套、防寒服什么的,样式老点也不那么扎眼。
收拾停当之后,这老中青三代男人借着夜幕的掩护,钻进老盖尔的汽车,一溜烟的向多伦多市区杀去。要说这个老盖尔,别看外表忠厚,其实也是一肚子花花肠子。为了去夜店,他居然没开他那辆大皮卡,而是从车库里又弄出一辆跑车来,他说这辆车是他儿子当年买的,后来一直都放在车库里没人开,不过擦洗保养什么的一次不拉。
洪涛很怀疑老盖尔的说辞,他儿子一直都在军队里,哪儿有功夫回家玩跑车,搞不好这辆车就是老盖尔自己买的,他妻子死了好多年了,难保有个孤单寂寞的时候,开着跑车出去兜兜风也是个乐,尤其是身边再坐个女孩啥的。
老盖尔这辆车是个美国牌子,英文叫MUSTANG,中文名字有点恶心,音译就是“马屎汤”。说马屎汤可能大家不太熟悉,其它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说出来国内爱车一族都应该知道,那就是福特公司的“野马”,MUSTANG这个词来源于印第安语,就是野马的意思。
美国车最大的特点,就是败家子,一点都不讲究经济性。这辆双门四座跑车居然比老盖尔那辆大皮卡的排量还大一点,达到了4。6升,而它的动力更是恐怖,足足够400马力,一般的家用轿车也就100马力左右,它一辆快顶上4辆了。
车是好车,价格却不是很贵,老盖尔这辆是标准版,连车带税一共才20多万人民币,号称是平民的法拉利。至于国内的价格,洪涛也不知道,不过按照一贯的尿性,把这个价格乘5,应该就差不多了。
是男人就都喜欢车,那是他们的大玩具,就算玩具不是自己的,也按捺不住想摸一摸、玩一玩的欲望。洪涛后周大江在这方面也不例外。不过他们两个都没有加拿大的驾照,想过瘾实在是没条件,但是他们都有一颗不屈不挠的心,每次有机会都要锲而不舍的追一追。
第二百一十一章 我爱舞厅
老盖尔今天心情不错,让洪涛和周大江这一通忽悠,终于松了口,答应可以让他们两个轮流过过瘾,不过只能在住宅区到主干道这2公里的路上,每人一公里。
洪涛仗着年轻反应快,在老盖尔话刚出口的时候,就箭一般的窜到了驾驶座上。先开有先开的优势,说所一人1公里,但是路上又没有划标志线啥的,半脚油就出溜过去了,能多过会瘾就多过会瘾,这时候就顾不上什么友情了。
400马力可真不是闹着玩的,洪涛的脚尖刚刚点在油门上,这匹马就吼叫着冲了出去,吓得洪涛赶紧松开油门,略微缓了缓神儿,才再次踩在油门上。
此时洪涛只感觉浑身的血液都向后涌,那个感觉就像坐过山车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