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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叫错我的名字了,队长。”
诺恩停下脚步,看了看刚刚被自己命令前往市中心的花园广场巡视的部下。
“巴尔德。”
“是巴德。真是的,我都怀疑你针对我了,不过发薪饷的时候你从来没搞错过,这真奇怪——这句是开玩笑的。我先过去了。”
金发的年轻人说着,一边向诺恩挥挥手,一边小跑步离开了。这个活泼开朗的年轻人人缘颇好,几个小贩看到他跑过去都笑着和他打起了招呼。
这个背影确实和记忆中的某个人很相似。
诺恩不得不抬头看了看天空,确认是否是阳光让自己在目眩之余走神。然而三月中旬的温暖阳光无论如何都不会引发这种程度的眩晕。
他苦笑了一下,继续自己的巡逻。
诺恩并不是本地人,而是出生于距这座城市千里之遥的王国首都伯里纳。他的父亲是内务部的一名小职员,母亲则是一户破落贵族家的小女儿。这是在首都很常见的小户人家,虽然生活不算富裕,但衣食无忧。诺恩平凡温馨的生活持续了十九年,直到去年秋天告一段落。当时,他父母乘坐的马车遇到了桥梁崩塌的意外,不幸去世。这起事故不仅让诺恩成为了孤儿,也在首都引发了一场不大不小的政治风暴。不少在桥梁建造中贪污受贿的官员被一一揪出,直到牵涉实在太广,调查才告一段落。作为补偿,在平民士官学校学习的诺恩提前毕业,并且得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去外省的斯佛兰市担任警卫队队长。诺恩猜测这不仅是赔偿,也是一种变相的封口,毕竟被发配到遥远的斯佛兰之后,他不太有回到已经没有亲人的首都的机会。
由于直接负责建造那座桥梁的建筑商和官员已经因为自己的恶行上了绞架,诺恩最后接受了这样的安排。三个月前,在处理好父母的后事和房产之后,他搭上了前往斯佛兰的马车。
斯佛兰市在西斯勒王国的西南面,是一座人口在五万左右的小型城市。这座城市的治安良好,在整个王国都颇有名气。诺恩上任之后花了两天的时间阅读警卫队的卷宗,发现他们为老奶奶寻找走丢的宠物猫的机会要比直面流氓的多得多。这让诺恩苦笑不得之余,又想到那起事故之前自己的平静生活,不由有些惆怅起来。
警卫队总共有一百人,分为两个小分队,由队长统领。前任队长据说是当地一位德高望重的剑士,正好是在去年的秋天退休。如果不是这个时间上的巧合,也许处理那起事故的官员会为了如何妥善安置诺恩犯愁。
诺恩本来对自己这样的来自首都的队长可以让队员们服帖并不抱希望,也没有期待,然而他的部下们只是对这位个子不高,因为娃娃脸而显得格外年轻的队长的年纪表示了一定的惊讶,然后很快接纳了他。
就这样,一眨眼的功夫,诺恩在斯佛兰市度过自己在外省的第一个冬天,然后迎来了春暖花开的三月。
经过三个月的时间,商贩们都和这位从首都调来的治安队队长熟悉了起来。虽然他们和他打招呼是出于对他职务的敬畏,而不是像和巴德打招呼一样出于喜爱,诺恩还是微笑着向他们点头还礼。
一开始诺恩对这样的礼尚往来很不习惯,但是巴德告诉他,他的前任罗姆斯先生是个和气的老头,虽然剑术超群,但在他担任队长的二十年里,从来都是用他修剪得漂漂亮亮的胡须在微笑时候的弧度来联络他和商贩以及市民们的感情。
“虽然你还没有长出几根胡子,不过学习罗姆斯先生的笑容还是可以的。真不敢相信你是首都人,不是说那座艺术之都的每个人从出生起就面带笑容的吗?”
诺恩虽然没有试图扭转巴德对首都的一些误会,不过最后接受了他的建议。他也认识到,在斯佛兰市,微笑是最有效的交际手段。
斯佛兰市毗邻西斯勒王国三大祈福地之一,附近还有一片在冒险家中十分有名的森林,因此每年在此进进出出的奇形怪状的人士不胜枚举,这不仅开拓了市民的眼界、锻炼了他们的胆量,也让他们普遍信奉一条在冒险家中十分流行的俗语——对你微笑的人没有恶意。诺恩觉得市民们对这一俗语的理解和冒险者们显然有很大的偏差,但是其深远的影响已经延伸到这座城市的各个方面。诺恩并不是标新立异的那类人,相反,他老实沉稳,更像是斯佛兰而不是首都那样的城市成长起来的人。所以他很快毫无障碍地接受了这里的一切。
在他接纳斯佛兰的时候,斯佛兰也在接纳他。
诺恩经过一家布店的时候,女主人主动叫住了他。
“诺恩队长,这些新来的花布你喜欢吗?”
“谢谢你,玛娅夫人,不过我对布匹没什么研究。”
“虽然你没什么研究,不过艾丽在这方面可是行家——我听说上周末你和她走得很近?”
“只是流言而已。”
“哦?那说明朱迪丝还有机会?”
“请别取笑我了。”
这家布店的女主人玛雅夫人是个热情的老太太,诺恩和她的关系不错,不仅因为她的笑容最为诚挚,也因为她朴实温柔的样子唤起了他心底的某些回忆。
“喂喂!那边有热闹可看!杰夫和鲍德,还有一个外乡人在前面打起来了。”
这时候,一个红发的小伙子大呼小叫着跑过来,诺恩认识他,这个年轻人是附近一家裁缝铺的伙计伯顿。
伯顿看到诺恩愣了一下。年轻人想到自己在警卫队队长的面前大肆宣扬而不是试图阻止一场斗殴事件,不免有些不安起来。察觉到这一点,诺恩只能继续吸取巴德的微笑理论,笑脸相待。
他的娃娃脸虽然在他新官上任的时候给他惹了点麻烦,但在现在,挂上笑容的时候却也足够让人安心。
“有人斗殴?在哪里?”
“三号街的街角,我带你过去。”
伯顿在将功折罪和看热闹的双重心理下,显得十分积极。
三号街的街角离开玛娅夫人的布店只有百来米,他们没走出几步路,就看到了拥在那里看热闹的人们在街角围成一圈。
斯佛兰这样平静的城市长久以来培养了市民们爱好和平的性格。不过也许是打架斗殴事件在这座城市太不常见了,一旦发生,总能引来大量的市民围观。
“让一让,让一让,警卫队队长在这儿。”
伯顿围了向诺恩示好,卖力地在人群中为诺恩开辟出一条道路来。有几个人听到声音转过头来,认出了诺恩,自觉地侧过身体,让他通过。他们迫不及待回转脑袋顶着中间那一小块空地看的样子有些滑稽,但是从他们的表情,诺恩知道今天发生的事不寻常。这座城市的居民虽然喜好热闹,但绝不是大惊小怪之辈。
杰夫和鲍里这两个名字他也有所耳闻。他们是罗姆斯先生卸任到他上任之间的真空期窜出头的地痞流氓,靠敲诈勒索那些没有店铺的流动商贩为生。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诺恩不介意把他们两个关进监狱。但他们最近一段时间相当收敛,让他抓不到一点把柄。
这两个人都是身高超过两米的彪形大汉,诺恩还在人群外,就看到了他们俩头发糟乱的脑袋。
“我是警卫队队长诺恩,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走到人群中间,他问。
背对着他的两个流氓一动不动,像是没有听见他说话一样。
诺恩看得出他们很紧张。
为了彰显自己持有的武力,杰夫和鲍里像是其他所有生活在不太寒冷地区的流氓一样,很早就穿上了敞开衣襟的薄外套,让虬然的肌肉凸显在衣料之下。因此,以诺恩不怎么样的眼力,也看得出这两个家伙全身的肌肉绷得紧紧的,像是他们才是被人威胁袭击的一方。
他的视线好奇地跳过他们,落在了和他们对持的人身上。
那是一个游吟诗人。
虽然他的衣着稍嫌不够花哨,但除了游吟诗人,没有什么人会戴这种有着宽大帽檐,装饰着翠鸟羽毛的毡帽。
更何况他的左手还拿着一把竖琴。
这个游吟诗人是个身材修长匀称的高个子,从体格而言,看不出是会让那两个流氓那么紧张的厉害人物。
“哟,看来有个管事的人来了,两位,还要继续吗?”
游吟诗人推了推自己的帽子,口气轻佻地说。
随着他的这个动作,人群中发出一片惊叹声。
帽子下面是一张美丽无比的面孔。
这个年轻人的金发碧眼不罕见,但是如此端庄典雅的俊美面容对于这些看热闹的市民来说,确实是第一次见到。有几个商人已经决定等到事情解决之后,一定要邀请这位游吟诗人到自己的宅邸中演出。更有一些年轻姑娘面泛红晕,陶醉在游吟诗人挺拔的身形中。
同时,这也是一张让诺恩血液倒流的面孔。
一个他以为已经不会有机会再提起的名字几乎脱口而出。
“佛洛……”
诺恩咬紧牙关,才没有把这个名字念出来。
游吟诗人显然听到了他口中漏出的音节,蓝眼睛里划过一丝惊讶。这份惊讶没有停留多久,迅速被他用笑容掩盖了。
“我听说丝佛兰新人的警卫队队长是个年轻人,没想到那么年轻。你好,警卫队队长先生,我叫做佛洛尔?泰林,如你所见,是一名初到贵地的游吟诗人。”
他摘下帽子,对诺恩行了一礼,说。
诺恩努力让自己激荡的心情不至于表现在脸上,对他点了点头,然后把目光转向面无人色的杰夫和鲍里。这两个家伙看上去像是烈日曝晒下的冰块,一副马上就要融化的样子。就在他这样想的时候,两个人中看上去更凶悍的鲍里干脆直接跪坐到地上。
“看来他们两个暂时没有办法回答我的问题了。佛洛尔?泰林先生,有人告诉我这里发生了一场冲突,作为斯佛兰市的警卫队队长,我无法坐视这样的事发生。可以请你告诉我发生了什么吗?”
“当然可以,小警卫队队长先生……你叫什么来着?”
“诺恩。”
这么轻浮的语气和他可不像。
回答游吟诗人问题的时候,诺恩稍有些欣慰地想。
“我是一个游吟诗人,浪迹天涯,从各地的民谣中寻找灵感、传诵那些英雄们的事迹是我的天职。”
佛诺尔说着,拨起了手中的竖琴。
他说话的语气在平时实在有些过于轻佻了,但是配合上他手上银色竖琴的琴弦上流淌出来的音乐,就显得感情充沛,悦耳动听。
“这是一首在罗辛那地区流传的民谣,讲述的是千年之前魔导战争时期的勇者的故事,可惜歌词已经失传了。在首都的图书馆,有专门的学者收集这些民谣的曲谱和歌词,但是在王国的更多地方,这些民谣由父亲传唱给儿子、儿子传唱给孙子……孙子死了,故事也消失了。”
人群中爆发出一阵笑声。
“可是游吟诗人先生,我爸爸说关于勇者的故事根本是胡扯。”
一个小男孩从人群中探出头来,奶声奶气地说。
“哦?你的爸爸怎么说?”
“魔导战争中的英雄们的名字现在还在被传唱,而勇者连名字都没有留下。如果真的有这个人,又是拯救了世界的大英雄,为什么他连名字也没有呢?”
“在首都,学识越是渊博的学者,就越不敢轻言勇者的故事只是传说。在魔导战争之后的几十年里,这位勇者的故事被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