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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洛尔在短短几秒里想了若干种不会刺激到诺恩的回答,但最后还是决定实话实说。
“想要刺激约瑟夫。”
“听起来有点蠢。”
“我的衬衣是他送的。”
佛洛尔把手伸进外套里,抚摸着自己撕开衬衣时造成的毛边,说。
“我知道他看到我把他送给我的东西撕下来给你做绷带的时候一定会有想法,然后我就想,如果再刺激他一下,他会不会妒忌?会不会想起我们在一起的日子。”
“蠢透了。”
“……”
“我小时候见过一个三流剧团的演员表演过这种戏码。只此一次。母亲说真落伍。”
“……真的有那么傻吗?”
“是啊——长得人高马大,结果还只是个小孩子而已。”
“我不是小孩子!”
佛洛尔索性转过身去,和诺恩面对面说话。
这是诺恩第一次在他身上找到和他不同的地方。
这种被人评价不成熟就马上瞪大眼睛气鼓鼓地反驳的样子,和他一点也不像。
不过如果他有过这样的年纪,说不定也正是如此。
他不由微笑起来。
这个表情变化让佛洛尔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为什么要笑。”
“喜欢一个人不是应该想着让他过得更加幸福吗?”
“是呀……”
“为了引起他的注意不惜做让他生气的事,这不是小孩子表达喜欢的方式吗。”
被一个娃娃脸的小个子评价像是小孩子让佛洛尔愤懑不平起来,但是他不得不承认,诺恩说得有道理。
“我不明白。”
“恩?”
“我在首都曾经是个声名狼藉的花花公子。”
“恩。”
对此诺恩倒不怀疑。
那吻技就很老练的样子。
“但是约瑟夫不一样。我是真的爱他。”
佛洛尔并没有像他习惯的那样,用华丽的辞藻配合悠扬动听的音乐来渲染自己对爱情的真挚。他站在原地,认真地看着自己认识仅仅一天的倾诉对象。那一惯的轻浮表情从他的脸上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认真严肃的凝视。
诺恩的眼神一瞬间飘忽了一下。
“然后呢。”
他问。
“没什么然后。他告诉我说‘你不爱我’,然后离开了我。”
佛洛尔大声说。
这句话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甚至是罗宾。
对,不是“我不爱你”,而是“你不爱我”。
当那个下午,约瑟夫站在他的面前,平静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存在一下子被否定了。
“我想要和他在一起。他不希望我做的事我绝对不会去做,他希望我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就会努力成为什么样的人。即使有一天他告诉我他不再喜欢我唱歌了,为此放弃音乐也没有关系。他就是我的全部。那么为什么他还要说‘我不爱他’?为什么?”
佛洛尔索性抓住诺恩的肩膀,冲着他一通大吼。到最后,他吼出的声音已经不成调了。
佛洛尔演奏歌唱的时候从不走调,而这走调的说话声原本远得像是在另一个世界一样。
“发泄过了是不是会舒服一些。”
“别说的你好像从来没有发泄过一样。顶着这样一张乖宝宝的面孔去酒吧是不是很过瘾?”
“没去过。”
“……你真是个首都人中的异类。”
“是啊。”
他们两个对视了一会,都笑了起来。
隔阂又奇妙地消失了。
“呼……确实轻松了很多。”
佛洛尔故作潇洒地甩了甩披风。
这不是安慰他自己或是诺恩的话,而是他确确实实地感到轻松了。虽然那道伤痕还远未到愈合的程度,但是他还是感到心里有一块石头落地一样。
“你习惯对陌生人说心底事?”
“怎么可能。有过共同抗敌的经验之后,我们也不能算一般的陌生人吧?好了,接下来去哪里?”
在诺恩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佛洛尔自己也心头一惊。
对陌生人倾诉也不是什么稀奇事,面对一个和自己过去没有交集将来也不会有交集的人,很多人反而会更放得开。但他似乎并不是因此才放心地袒露心声。
佛洛尔不喜欢在这种问题上纠结。
“去市政厅。刚才发生的事情需要汇报。”
诺恩回答。
虽然来到斯佛兰不过三个月,但因为他有些死板的个性,诺恩把自己的工作看得很重。
“走路都走不稳了,还去?伤口都裂开了。”
“一定要及时报告。”
“那么先去我暂住的地方?我的朋友,你下午见过的罗宾在市长面前肯定比你说得上话,由他把消息上报会效率一些。”
佛洛尔发现诺恩如果不明确对某事表示反对,那么就是赞同。
“还有,你脚上的伤口真的开裂了,我……”
“不要。”
“用背的,可以了吧。”
佛洛尔从背上取下竖琴,半蹲在地,说。
他等待的时候觉得实在尴尬,但是终于,诺恩爬到了他的背上。
他的身材虽然有些瘦小,不过和柔软之类的的形容词完全无法联系在一起,就像他的性格一样。又在某些奇怪的地方异常温柔。
“让人知道我背着一个长相不怎么样的男人赶路,你会声名大噪,我大概要丢脸丢到家了。”
“恩……”
“刚才我和你说的东西,就连我最好的朋友也没有告诉过他。真是奇怪,我居然都告诉你了。更奇怪的是……一点也不讨厌。今天下午的反应来看,你是不是在哪里见过我?我也觉得……”
“……”
“喂?”
诺恩把脸埋在他的背脊上,看起来已经睡着了。佛洛尔想知道他的睡脸是否安详,但是没有使用魔法,于是猜测他大概睡脸安详。
“真是的,都这样了还逞强。”
他随手在琴弦上拨出几个旋律,让自己的步伐更加轻快平稳。
就在不远的前方,月光映出夜深人静灯火寥寥的城市的剪影。
诺恩在斯佛兰的寓所是一栋有着白色外墙的两层楼房屋。虽然后来成为他部下的那些人对这位年轻得过分的队长的来历颇有一些猜测,市长对他在首都的经历却摸得很透彻,采取了既不特别优待也不冷淡的态度,就像他交给他的位于紫丁香大道的栋房子一样。
这栋小楼被盖起来已经有二十个年头了,原来的主人是一位历史学家,除了几件朴素大方的家具、几本在搬家的时候被落下的书籍,他还给他留下了一个打理得干干净净,种着蔷薇的小院子。
在斯佛兰,富商与贵族居住的街道的名字都取自王国历史上声名显赫的大人物。市长和当地地位最高的贵族托梅斯库伯爵的宅邸位于瓦迪姆大道,这个名字属于四个世纪前一位骁勇善战的公爵。到了一般民众那里,道路的命名却千奇百怪起来,经常有设计师或修缮街道的官员会为了自己的某位祖先谋求和那些大人物的名字并列于城市地图的福利。
而他居住的这条大道,顾名思义,就像其命名的那种香味讨喜但不名贵的植物一样,是中小商人和一些富裕学者的居住地。相比瓦迪姆大道那样有着整日高朋满座的豪华宅邸的地段,这里的大部分房屋都是这样小巧玲珑,带着一个虽然不大却有女主人精心操持的小花园。
诺恩的邻居是是一位上了年纪的炼金术师,稀疏的白发和满是皱纹的皮肤让他看上去像一位百岁老人,至于他的实际年龄,虽然没有那么老,但也差得不远。老炼金术师养了一只脾气暴躁的鹦鹉,除了用它的主人都遗忘了的北方口音骂人,最喜欢做的事是模仿老人实验失败时候的爆炸声。即使是诺恩这样习惯早起练剑,作息时间十分规律的人,也有在早上被那只鹦鹉惟妙惟肖的口技惊醒的时候。
在醒来的时候听到的是悦耳动听的鸟鸣声而不是那只老鹦鹉的聒噪,他反而有些不适应了。
诺恩有些迷糊,半睁着眼睛从床铺上坐起身来。起床的时候,他经常会有不知道自己到底在什么时候什么地方的迷茫感,而现在,他明确地知道他不在自己的房间里。
这张有着柔软床垫和丝绸被褥的大床不是他的、头顶上花纹细腻的白石膏天花板不属于他的卧室、摆放着价格不菲的瓷器花瓶的雕花木桌与椅子当然也不是他的。
他开始在脑海中搜寻记忆在昨天中断的地方。
最后能想起来的是游吟诗人的邀请。
邀请他的人现在正靠在窗台上,脸向着窗外,唱着一首旋律令人怀念的歌曲。也许是沉浸在音乐中的关系,佛洛尔并没有发现他醒来,自顾自在那里于鸟雀的伴奏中高歌。他的脸上并没有挂着他经常在他脸上见到的笑容,被阳光镀上一层柔软金色的面庞在俊美绝伦之余,还流露出一丝平时不易察觉的稚气。蓝眼睛眺望远方的神态,让人看了,就觉得有些寂寞。
这是他又一个不存在于他记忆中的侧面。
佛洛尔唱这首民谣也许经过后世音乐家的加工,比起诺恩听过的,增加了很多修饰的技巧。当他唱完最后一个高音,美妙的音色依然在诺恩的耳边环绕不去,相信那些这歌声吸引过来的小鸟也是同样看法。它们叽叽喳喳地聚集到窗台前,其中一只特别胆大的甚至还跳到了佛洛尔的手上。
“醒啦?睡得好吗?昨天你像只睡死的小猪仔,把你搬回来可费了我不少力气啊。”
“恩。”
这种不咸不淡毫无起伏的回答是诺恩一贯的风格,也提醒了佛洛尔,警卫队队长看上去虽然像个温柔无害的大孩子,但很多地方要比他见过的人中最死板不知变通的人还要难以应付。
“你肚子肯定饿了吧?先吃早饭,趁这个功夫我和你说说罗宾他们昨晚的成果。”
他说着从窗台走回桌椅前。那只有着蓝灰色羽毛和可爱红喙的小鸟看上去已经深深被游吟诗人的歌喉吸引,一直停留在他的手背上没有离去的意思,而佛洛尔也就干脆维持抬着手的动作,尽量让小鸟不被惊动。
诺恩看了看床边柜,一套衣服叠好放在上面,虽然面料不错,但显然不是他原来的那身。
“毕竟近距离接触死灵魔法过,你的衣服我觉得还是烧了比较安全。你的剑我也交给教会的人处理去了。如果你对它没有特别的感情,换一把比较实际。”
诺恩接受了这个说法,跳下床,脱下睡衣就开始换衣服。
他的毫不避讳让佛洛尔都有些惊讶。
也许是在平民士官学校中学习的关系,他想。
罗宾很负责地收集了一些诺恩的资料,其中提到他在学校的成绩不错,和他表现出的剑术相符。佛洛尔所知,那些学校培养的主要是低级的军官,训练的内容也包括实战模拟、野外求生。而贵族军校绝不会有让学员们在泥坑里打滚然后去河边洗澡再一起换衣服的训练,因为那很可能会冒犯贵族少爷们的尊严。
不同的训练造就的结果不同,他见过的同龄人中,说起剑术和沉着冷静,似乎没哪位大少爷可以比得上诺恩。
在他自己也没有发现的情况下,佛洛尔饶有兴致地打量起正在换衣服的诺恩。
警卫队队长的身高虽然在王国的成年男子中偏矮,但还不至于到被人认为是儿童的地步。他身上的童稚气息来自于他那张嫩得像是可以掐出水,又经常带着走神表情的娃娃脸。现在他面前的这幅身体,除了肩膀有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