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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醉……”程守温柔的呼唤,却还是只有爱人固执的背影,“我爱你。”
固执的背影沉默了很久,才有恨恨的声音传来:“狡猾……”
气呼呼的转过身,“你是故意的!明知道……”明知道,自己无法抗拒这句话;明知道,这句话会勾起他十年的愧疚;明知道,他也是……
“这不是这个时候最应该说的那句话吗?”程守说这句话吃后,纯粹只是打趣,却没料到沈醉安静的望着他,突然说了句:“那你想听吗?”
想!当然想!怎么可能不想?!
突然间的狂喜淹没了声音,但是他的眼神已经足够清楚、足够明了的表明了他的热切。
微微一笑,自己似乎的确让这个人等了太久。
“我爱你。”沈醉淡粉色的唇瓣开合间,没有半点意料中的迟疑。
说出自己的心意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狂喜的心情让程守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够在有生之年听到这三个字!等得太久,等得已经忘了最初的的目的,早就不敢奢望有一天能够从这个别扭的爱人口中听到这三个字,即便事实已经昭然若揭。原来只是无法放手,现在却无比的庆幸自己没有放手……终于等到了!
看着程守完全呆呆愣愣的傻在那里,原本刻意抿紧的唇角也忍不住翘了起来。沈醉温柔的拉过已经处于痴傻状态的爱人的手臂,放在自己肩上固定好,打个哈欠,准备继续补眠。
沈醉本来能睡个好觉的,也许梦里还会笑醒,如果他没有在入睡前下意识的往门上扫了一眼的话。
然而不幸的是,或许也可以说幸运的是,他瞄了。
门没关好,留着一条小缝。本来这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只有两个人的家里,就算不关卧室的门也无所谓。但是沈醉却忘了,他把这里的备用钥匙放在了纹音那里,而纹音……显然将它交给了母亲…………
沈母站在门外,不动声色。
事实上,根本不需要在偷听什么了。两个大男人,赤裸裸的抱在一张床上睡觉,明眼人一看就都明白了。更别说是医生出身的沈母了。
在沈醉急剧冰冷的手脚中,程守终于也意识到了“岳母大人”的存在。
僵持。
事实上,三个人对于这个意料之外的场景,谁都无法做出反应。所以,僵持。
看着程守不自觉护着沈醉的手臂,沈母在心底一时间五味陈杂,面上却依旧不动声色。
平静得说了句:“我在外面等你们。”语毕转身离开,甚至没忘记为两个人带上门。
其实从沈醉看到沈母到沈母关门,其实只有短短的一两分钟时间,却让人觉得仿佛过了一个漫长的寒冬。应该庆幸沈母受过良好的高等教育,没有做出任何一个母亲在这种场景下应该会出现的愤怒和伤心,甚至于连责备都没有出口。但是,寒意还是从心底不可抗拒的升起。
默默穿好衣服,沈醉的脑中一片混乱,原本坚定的心情又因为母亲的意外出现而凌乱不堪。就在手刚刚触上把手的那一刻,一股巨大的力量突然将拉进了一个熟悉的怀抱。讶异的抬头,还来不及表示什么,就被炙热的吻夺取了心智。浓烈,温柔而坚定。混乱的心情在逐渐火热的身体中得到了沉淀。双手不自觉地缠上情人的脖子,微合的眸子漾着诱人的情色。纵容这个突如其来的吻,就像纵容自己爱他的心那样。
“别放弃!”程守紧紧拥着来之不易的爱人,力道之大让沈醉一阵生疼,“算我求你……别放弃……”
程守的声音渐低,手上的力道却不曾放松半分,所有无法出口的请求都放在这个让人窒息的拥抱里。等了整整十年,整整十年的守候才换来的微小幸福啊,才刚刚降临就要远去吗?只是因为爱上的人是同性,就没有幸福的资格吗?想,真的想霸道的命令怀里的笨蛋,不许再退缩、不许再鸵鸟、不许再伤害彼此……然而,自己又有什么资格命令他呢?沈醉不是玉灏,他也不是徐文康,他早就知道,他们早就知道。对于他们而言,爱情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失去了,固然会空空荡荡、行尸走肉,却总还会活下去,面带微笑的活下去。夜半无语时的锥心之痛,不会影响日光下的三十度微笑。
那样的生活,只是想象,就让人骨子里发冷。有勇气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仁慈吧。可惜,他们都太理智,太坚强,仁慈永远不会用在自己身上。
只能恳求,恳求他能对他们的爱情多一点信心、多一点勇气,好不容易走到这一步,不甘心!
低低叹口气,沈醉用力回拥着不安的爱人。
“你老说我是笨蛋,其实你才是傻瓜。如果不是想明白了一切,又怎么会和你走到这一步?我认了,不管怎样的后果,我全认了。”沈醉说着,笑了起来,虽然带着忧郁却是真心地笑了。自己爱上了这个傻瓜呢……真好。
“沈醉……你总是让我惊讶……不过这一次总算不是那种考验我心脏的惊讶了……”得到了爱人的保证,程守也终于有心思开个小玩笑。
“你还在记恨我让你等了十年。”沈醉的语调有些无奈,“不过,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十年的等待,让我有机会回头。”
说着这辈子也不会出口几次的绵绵情话,沈醉虽然说得流畅,心下终归还是有些羞涩难当。
说完,也不等程守有所反映,一把拉开门,就走了出去。
门外的沈母坐在沙发上,神态自若。
神态自若得让两个人浑身冷汗,无论是泼妇骂街还是悲情慈母状,两个商场上打滚多年的人,都能顺利应对。唯独神态自若,却达到了武侠小说中那种无招胜有招的境界。两人除了惊出满头冷汗,竟是半点应对之策也无。
招呼两人坐下,沈母开始发话:“刚才不是我老眼昏花?”
“……不是。”
“那么说来,我的宝贝儿子真的是个同性恋?”
“是。”
“多久了?”
原本打定主意要一五一十的出柜的沈醉,在听到这个问题后不由呆了一下,这该怎么算?从他们认识开始,还是从十年前未竟的爱语开始?抑或,从那次告白开始?
情,不知所起。
“很久。”沈醉模糊的应对着,偷偷抬眼看母亲。这个小动作却被沈母锐利的抓住了。
“看就看,难不成你喜欢个男人,就连老子娘都不认了?”沈母首次露出了不屑的神情,却是为了这种无聊的小事。
两人只能低头,却不认错。
“哎……你这个孩子究竟像谁呢?”沈家夫妇都是北方人快人快语、敢爱敢恨,偏偏搬到这个南方的城市后,生出来一双儿女一个比一个拖沓,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把他们两个冷眼旁观的老人家活活给憋死。
“算了,我也不和你们打哑谜、也不吓你们了。”
“您……不怪我们?”程守终于开口,三份兴奋,七分多疑。
“怪……怎么不怪……就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让你给拐了去……”说这又是重重一叹,把两人的心都吊到了半空,“可是再大的火气,在肚子里闷了那么多年,也连丝烟都飘不出来了。”两个人之间不对劲,他们老两口从十年前就看出来了,同吃同住,同行同止,连毕业了都要粘在一起。任谁都能瞧出几分不对劲来。可还没来得及挑明就出了玉灏那件事,谁还敢提那个话头?都是学医的,怎么不明白这个不是病?只不过,天下父母心,谁不想给指孩子条顺当的路走?看着孩子一路磕磕绊绊,伤在儿身,疼在娘心啊。
好在那件事,吓怕了的不只他们老两口,这两个小的也给吓到,规规矩矩的守着朋友的本分,让训人的话更找不到机会出口。原以为,就能借此断了这段孽缘,谁知……总之,满腔的怒气硬给捂成了无奈,无奈又变成了心疼,十年韶华,这两个孩子居然一个也没变心,让他们两个除了叹气之外,也只有认了,不认,又能怎样?难道真的要把儿子逼走、逼死才罢休?
罢了!罢了!
天下父母心啊……
“沈妈妈,我们是真心的!”
“我当然知道,不然也不会答应。可是程守,我们家小醉是个死心眼,钻牛角尖起来,谁也拉不住,这样的性子,不招人疼啊。”
“妈!”原本一直低着头准备听怒吼,最后却闹了个大红脸,沈醉手足无措。
“如果沈妈妈是担心我日后变心,我在这里就写下让渡书,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沈醉,再都入了荷兰籍,去那里登记结婚。如果我若有负,让我穷困潦倒而死。”程守说的流畅,一点犹疑也无,看样子是早就有所打算了。
“只要你有这份心。日后两人能相互扶持着过,我也就放心了。还有,怎么现在还叫沈妈妈?”
不叫沈妈妈又该叫什么?今天的意外太多,惊喜太多,被巨大的喜悦早已冲昏了头脑的程守一时竟然真的傻在那里。
沈母也不提醒,只是有趣的望着程守难得一见的呆傻。
半子,还是要傻一些的才放心。
最后还是沈醉忍不住偷偷回头骂了句:“笨蛋!还不叫妈?”
一双儿女情路都多坎坷,女儿恋的虽然是个男子,却决意作了单身母亲,万幸这个儿子还能觅得真爱,虽然也是个男人,又有什么打紧?
今天来,不过就是为了把话说开,他们可不想又等十年,不认那个半子,连那一个儿子都没有办法留住。刚才先去看女儿,说是打算换个城市,那样也好,只是如此一来,老两口难免寂寞。谁叫儿子不贴心呢?今天,就认了这个半子,往后的日子应该不至于太寂寞吧。
“妈!”
听着程守带着几分傻气大声叫妈,沈母终于露出了一丝微笑,做个开明的母亲果然比较省力阿……
至于沈醉和程守,那还用得着说吗?
床头的闹钟在开始工作的前一秒,被无情的按掉。闭着眼拍拍身边的睡得昏天暗地的爱人,“起床了。”
毫无动静。挣扎着睁开眼,用力推了推好梦正酣的程守,沈醉的声音提高了几分:“起床!”
程守的回答只是挪了挪脑袋,准确地从枕头挪到了沈醉的胸膛。
这个家伙!沈醉翻了个白眼,年纪越大越象小孩,连赖床这种不入流的恶习都出现了。
用力推开死沉的脑袋,掰开粘在自己腰上的手臂,最后踢开霸道的卡住自己双脚的大腿。再说一句,不仅赖床,连睡姿也越来越差。
打着哈欠,沈醉走进厨房,把牛奶从冰箱拿出来后,倒进两个杯子,再放进微波炉加热。冷饭加上水丢在炉上熬粥。
“程守,粥正熬呢,你看着。”说着随便批了件衣服,到楼下买了点早点。
再次开门的时候,程守终于清醒了。
把早饭丢在桌上,沈醉走进浴室冲了个澡,当然,顺便刷牙。
神清气爽的走出浴室,程守已经摆好了碗筷,拿好了报纸,正微笑着等他出来一起吃。
这就是幸福吧,脑海中一闪而过的念头很快就让沈醉弃之脑后。
现在,吃饭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