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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浓翠欲滴,在等光的照射下呈半透明状,极为通透,是翡翠中的龙种,价值连城的极品。
秦芷柔是个识货的行家,当即就将盒子盖上,肃容道:“姑父,这我可不能收。也太贵重了!”
“就当是送给你肚子里的孩子的见面礼。”容锦城笑着又把盒子推了回去。
“都是下面人孝敬给你姑父的。我嫌它个头太大了,做成戒指戴在手上,麻将都打不动。与其闲搁着,还不如送给你。”秦勤也掩唇一笑:“送你你就拿着。你姑父去年跟南洋的珠宝商搭上了线,今年至少赚了这个数!”她对着秦芷柔伸出几根手指。“送你一块儿翡翠又怎么了,你现在就是要天上的星星,你姑父也给你买回来。”
秦芷柔也就不再推辞。冲着容锦城甜甜地一笑:“那我就谢过姑父了。”
此时,程骄的脸上简直是火辣辣的。
这南洋珠宝商的项目,原本一直是他在跟进的!当年他没日没夜地跑了大半年,好不容易把上上下下都打点好,结果在最后关头,被容锦城截了胡,竟然抢先一步与那边合作了!可怜程骄一番辛苦,殚精竭虑,都为他人做了嫁衣!此番提起,他心中怎能不气?
更何况容锦城送给秦芷柔的这翡翠,正是当时他为了打点关系花天价买来给人送的礼!
正在这时,钟声想起,舞会开始了。
秦耀湘没有正式娶妻,故而每年的第一支舞,都是秦勤与他跳的。今年也不例外。她吻别了容锦城,就花蝴蝶似的飘进舞池,在众人的喝彩声中,跳完了第一支舞。
在第二支舞曲即将响起之前,容锦城对着秦芷柔微微一笑:“看秦勤这意犹未尽的样子,想来一时半会儿是舍不得回来了。不知我有没有幸,请你跳一支舞呢?”
秦芷柔刚收了他的大礼,此时哪里说得出拒绝的话。当即就说:“能跟姑父跳舞,当然是我极大的荣幸了。”
于是,容锦城便别有深意地看了程骄一眼:“侄女婿,看来我少不了要借你的女伴一用了。你不会介意吧?”
程骄心中已是怒火万丈,脸上却仍然笑意盎然:“当然不会。只是芷柔已有身孕,姑父可不要……”他话还没有说完,舞曲就要响起,容锦城牵着秦芷柔滑进舞池去了,徒留程骄和他那就未说完的话,“……累坏了她。”
程骄一张俊脸霎时间黑如锅底。
他深吸了一口气,心想,再在这里待下去,我怕是要被活活气死。猛地转身,却又碰翻了恰巧从他身边经过的侍者手中的托盘!
红酒香槟,哗啦啦地撒了他一身。
他这一身白,恰好成了天然的画布,任由酒水在上流淌成一幅印象派的水彩画。
程骄反手就抽了那个倒霉的侍者一耳光:“你是怎么走路的?!眼睛若是没有用,我就替你挖了!”
那个侍者满心地委屈。明明是你突然撞上来的,打我做什么呢?可他又不会没有眼色地在人前与客人争辩,只好低三下四地给他道歉。这样一吵,倒把周围人的目光都吸引过来了。
惊奇的,不屑的,看热闹的。程骄仿佛能够感受到身后人的指指戳戳,听到他们的窃窃私语。
他强压着怒火,走出了舞厅。
作者有话要说: 最近看了一下大家关于结局的各种猜想。
剧透一下吧:程小渣攻肯定不会像程大渣攻那样带着情人远走高飞的。
虽然这是大家的心声,但是如果真的这么写,人物的性格就对不上了。
不同的人,对不同事物的认识不同,是因为他们来自不同的生活环境。程大与程二,一个是高富帅,一个是凤凰男。
程骁是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所以才能视金钱如粪土。才会觉得家族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而程骄呢,他的出身是非常低微的,性格又极为骄傲,这种骄傲从某种意义上也是为了掩饰他对自己私生子身份的自卑。他本人又饱受“阶级”之苦,当初就是因为他与千秋不是同一阶层,所以即便千秋对他十分宠爱,也不能与他做成平等的恋人。
对于这样一个人,让他为了爱情抛弃权势,是很艰难的。更何况他们俩都是李煜、宋徽宗的类型,才华横溢却并没有程骁吴优白手起家的能耐。真的净身出户了,就要去喝西北风了。
因此结局绝不会是他们俩私奔哒。
可能要让大家失望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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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家直说不会让他们俩私奔,又没说不是HE,乃们怎么就弃文了!(;°◇°)
☆、青梅酒
幸好秦二少的身材与程骄相仿。佣人们找了一套他的没有拆封的新衣服给程骄换上。
一个女佣捧着程骄换下来的脏掉的的白西装问:“程少,这套衣服我们清洗完毕就送还回贵府可好?”
“不必清洗了。”程骄对着镜子正了正领带,声音中带着一股凛冽的寒意。“直接扔了吧。”
换过了衣服,程骄也没有心思再踏进会场了。有容锦城在,他不论如何努力,都像是在自取其辱了。
索性一个人在秦家的花园里散心。
秦家的老宅据说是旧时的王府,被家道中落的后人贱卖了。刚刚入手的时候满目疮痍,残破不堪。经过秦家几代人的搭理,唤醒了老宅沉睡的灵魂似的,已经逐渐恢复了当年光辉慑人的容貌。廊腰缦回,檐牙高啄,一草一木,都值得人细细赏玩。
程骄原本只是想远远地逃开,可在冬日微凉的风中走了片刻,心中的郁火也熄灭了。步伐由急变缓,走在错落有致的亭台楼阁之中,越走越深,越走越深。渐渐地,四周安静了下来。会场的歌舞之声也被坠着成串的梅花的枝杈不着痕迹地隔开。
忽而觉得脸上一凉,一抬眼,正是几片细碎零星的雪花盘旋着飘下。
再回首,竟沉溺于这落雪红梅之中,已不知自己从何处来,又要到何处去了。
深吸一口气。
缓缓地吐出。
他站在一片火红的梅花之间,初雪纷纷扬扬地落下,落在他的发丝上,睫毛上,肩上的玄色大氅上。这景致,简直可入画了。
程骄扬起头,脸上浮出一丝迷茫的神色。在无人处,他才敢显现出几分脆弱。
误入梅园深处,沉醉不知归路。
程骄深深地叹了一口气。眼眶也就随之酸了。
我早已,不知道自己的前路在何处了。
不知站了有多久,忽然听见身后传来一句嗔怪:
“这样站在雪里,你也不怕受了寒。”
程骄回头,这才发现半个身子都站得僵硬了,此时,猛一回头,脊椎骨都在克拉克拉地响起来。
紫衣女子一手撑着伞,一手拎着一壶新烫的热酒站在梅花之间,与程骄视线相对的一刹那,轻轻地笑了。
她身后的几株含苞待放的花苞,啪地一下绽开了。
简直要让人误以为她是雪中的精灵了。
程骄就这样看着她,一时间竟以为光阴流转,万紫千红尽开遍,少女婷婷地站在他身前。
一眨眼,出水芙蓉似的少女却又变成现在站在他身前的风韵十足的少妇。
莲步轻移。秦勤走到程骄面前,将伞递给他撑着,伸出芊芊玉手轻轻地拂去他肩上的雪花。
“痴人,你傻看着我做什么呢。”秦勤轻推了他一把,“还不快到亭子里去避避雪,喝口热酒暖暖身子吧。”
程骄哎了一声,低头随她进了附近的亭子坐了。
秦勤为他斟酒一杯,一手撩起额间的碎发,慢声说:“这是青梅酒,十年的陈酿。昔日我与故人一起埋下一坛,一直不舍得动,我都在等着哪一日与他重逢时,
再与他共饮。这一等,竟就叫我等了十年。”
程骄端着酒喝了。
乍一入口,十分酸涩。温温地从舌尖滑过,才渐渐觉出其中真味来。
梅子的果香从酒中透出,清爽宜人。
他哑着声音说:“如今你与他重逢了吗?”
秦勤摇摇头,又为他斟了一杯。“我与他,不会有再见的时候了。这坛酒,终究是便宜了你了。”
听她这样说,程骄心中一涩。
昔年与她一起埋酒的故人,可不正是少年时的夏商周么。当年他只顾着与夏千秋置气,眼中哪里容得下这红袖煮酒,把梅低嗅?
如今喝到这青梅酒,才渐渐品出酸涩之后的酒香来。只是他明白得太晚,秦勤那一腔少女情怀,终究是错付了。
十年了。再度相逢的,是容夫人和程少爷。
秦勤和夏商周,的确是没有再见的时候了。
两人也不多说话,只是将酒一杯接一杯地喝了。
因为青梅本身具有护肝和清废之功效,所以即便是喝得有点过也不怕太伤身。秦勤喝得满面潮红,眼中似有泪光。一眨眼,却又隐去了。
“当初总觉得会很好喝,今天尝起来,却觉得太涩。”秦勤摇摇头,浅笑,“酸也好,涩也罢。都是我当年亲手酿下的。”
“他……”不知怎地,程骄的话就突然问出口了。“他对你好吗?”
在订婚前夕,他和秦勤让容锦城丢了大丑。据说,秦勤为此整整被关了一年的禁闭。连订婚的日期,都往后延迟了好几个月。
容锦城对这件事是耿耿于怀的,直到如今,都不肯放过程骄。
他这般记仇,相比秦勤在容府的日子,也不会很好过。
那些你侬我侬的恩爱,只怕也是人前装出来的。
“好。他对我,怎么会不好呢。”话虽如此,可是,一提起容锦城,秦勤眼中便隐隐有悲戚之色。“我犯下如此大错,他还肯容我做容家名正言顺的女主人,让我的儿子容嘉做容氏的长房长孙,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这语气其实有些重了。
那意思,竟像是容锦城没让她做了下堂妇便就已经对她有莫大的恩典了似的。
其实,纵然是年轻时胡闹了些,也断然不至于让秦勤说出这样的话。而看她眉宇间的忧色,又是全然不作伪的,只怕十成的委屈也就只说出了三成。
只是,此时程骄也喝得有些熏熏然了,竟然没有听出她话中的蹊跷之处。
秦勤话一出口,便自觉失言,瞥了一眼程骄,发现他神色不变,才心中略定,匆忙地转移了话题:“倒是你,这些年,他与你针锋相对,倒叫你为难了。”
程骄只是苦笑。
败军之将,何以言勇!
秦勤素来是善解人意的解语花,她这句“叫你为难”,说得十分巧妙,倒好像是程骄屡战屡败,不是技不如人,而是顾全着她的面子不肯跟容锦城一般见识似的。程骄知道她这样说是倒不是为了刻意往自己脸上贴金,而是怕伤了他的自尊。也不说破,只是蹙眉正色道:“容先生是人中之龙,如果有别的法子,我也不想与他交恶。说来惭愧,这些年来,我也没有找到化解之法。”
程骄与程大少不同。
程大少烈性如火,用程白驹的话说,他是“滴血之仇,定当灭门相报”。程骄多次刺杀他,还能安安稳稳地活着,无非是因为一来程大少怕弄死了这个弟弟,程家还要重新把他揪回去继承家业;二来他这点本事,实在不足以让程大少把他当做对手。
程骄确实很能隐忍的主儿。当年跟着夏千秋时,明明爱惨了他,却也由着他寻花问柳,不敢露出半分妒忌之色。他知道千秋就是喜欢他这种宠辱不惊的性格,心中哪怕被嫉妒煎熬成一锅血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