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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有一个愿望,那就是昨天救她的那个男人能同太阳一起,出现在她的面前——
所以,她早早的梳洗完毕,站在别墅的大门前。
一位年近四十的司机默默的走到她的身后,“小姐,早上是一天中最冷的时候,您还是上车等吧。”
林宛瑜回头给了司机一个淡淡的笑容,“王叔,我不怕冷,辛苦你啦。”
司机老王张了张嘴,想要再劝几句,但最终还是化成了一声叹息。他为林总夫妇开了二十年的车,这次听说大小姐突然回国,急忙连夜赶回了别墅,整装待命。他是看着林宛瑜一点点长大的,心里就像是疼亲生女儿一样亲,可毕竟身份有别,有些话他还是不能说出口的。
他挪到林宛瑜的侧面,替她挡住了风口。
一个身躯并不能遮挡多少寒意,可林宛瑜的心里却感觉到暖呼呼的。“谢谢你,王叔。”她没有拒绝老王的行为,因为她知道那会伤了他的心。
罗邺骑着他自行车,慢慢悠悠的出现在林宛瑜的视野当中。
“来了!”林宛瑜激动的像是个追星的少女,“他终于来了!”
司机老王谨慎的将罗邺打量了一遍,军人出身的他对任何人都抱有警惕的心态,尤其是看到罗邺只是个年纪轻轻、一脸惺忪的小伙子之后,他的警惕心提的更高了。
他挡在林宛瑜前面,一把拽住了罗邺的自行车把,“小子,听说你是林总雇佣的保镖?”这句话充斥着不信任感,说话的同时,他的手在罗邺的车把上暗暗用劲,将坚硬的钢材生生的扭出一个弧度。
罗邺微微一笑,从兜里掏出早就准备好的委托书,“你自己看吧。”
老王接过委托书时,罗邺轻轻的在车把上抹了一下,扭曲的车把立刻恢复如初。
虽然还没有看到委托书的内容,单是刚刚露的那一手,就让老王改变了最初对他的看法。
林宛瑜接过委托书,“原来你叫罗邺——”当她看到委托书的签名时,眼泪不由自主的从眼角流下,“没错,是我爸爸的笔迹。可是,我爸爸为什么要委托你,他当时是不是遇到了什么危险?”
罗邺耸了耸肩,避重就轻的说:“你吃早饭了吗?”
林宛瑜哪里有心思吃早饭?自从她得知父母的噩耗后,一直还没吃过东西。
“上车吧,”罗邺拍了拍自行车后座,坏坏的一笑:“我带你去吃早饭。”
林宛瑜犹豫了一下,她从小都是坐汽车,从来没坐过自行车。
司机老王急切的说:“小姐,这样太危险了,您不能跟他走——再说,您不是还要去公司总部召开临时董事会吗?”
危险?!昨天那种场面才是危险,可眼前的这个男人却没有让飞刀偏离分毫——她愿意信任他。她的生活本来就充斥着危险,但只要罗邺在,就必然会化险为夷。
王叔的话让林宛瑜鼓起了坐上自行车后座的勇气。她抓住罗邺的腰,柔软的手指隔着衣服触碰到他腹部隆起的肌肉,那些肌肉的坚硬度让她差点惊叫起来。她强按住心脏的狂跳,侧坐在冰凉的车座上,回头对忧心忡忡的老王说:“就让那帮董事等着好了,当是为我父母默哀。”
说完之后,她合上了眼睛,并且惊讶的发现,她内心涤荡着难以置信的平静。
第十六章打屁股
罗邺准备载着林宛瑜离开去吃早饭,司机老王却再次伸手抓住了车把。
“小子,”老王紧锁着眉头,声音低沉的说:“我就跟在你后面,别想耍什么花招!”
罗邺对他笑了笑,“别紧张嘛,只是吃个早饭,又不是去宾馆开房——”
坐在车后座上的林宛瑜脸色一红,心里觉得有些不自在,这些话明明就是在说笑,可是以她保守的性格仍觉得有些不好意思。她轻声的催促说:“快走吧。”
“大小姐,”罗邺说:“不是我不想走,是这位大叔抓住车把不让走哇。”
“王叔!”林宛瑜的口气先是严厉,但很快就缓和了下来,“不要担心,只是吃个早饭而已。”
司机老王幽幽叹了口气,松开了手。
“走喽——”罗邺随意一蹬,自行车歪歪扭扭的行动了起来。
林宛瑜一颗心悬到嗓子眼里了,大气都不敢喘,生怕这架两个轮子的车子会突然失去平衡,摔倒在地。她紧紧的抓住罗邺,等稍微稳当了之后才反应过来,自己手里抓的正是他腹部上的一块肌肉。
“对、对不起。”林宛瑜缩了缩手指,但随着自行车的一阵颠簸,她急忙又更用力的抓住了那块结实的腹肌。
“没关系,”罗邺懒洋洋的说:“你只要别往下抓就行了——那就真的会翻车了。”
林宛瑜红着脸说:“我会小心的。”
一颗颗杨树在林荫大道上投下了一溜斜着的阴影,这些阴影的轮廓,要比她儿时记忆中的清晰分明。树影的颜色很浅,超出了应有的程度,阴影之下,什么都藏不住。宽敞明亮的林荫路似乎在这个寒冬的早上显得够温和宜人的了,但她还是没有觉得宽慰,没有一丝回家的感觉。然而躲在罗邺的背后,抓住他腹部的一块肌肉,却让她感到无比的安全。她甚至开始担心将来自己会不会留恋那种握留在指缝的感觉……
就这样,罗邺骑着他售价二十元的破自行车,载着这位身价二百亿的林家大小姐,晃晃悠悠的来到了下区的一座高架桥下。
司机老王开着劳斯莱斯豪车,亦步亦趋的跟在他们后面,生怕罗邺把大小姐拐到什么阴暗的角落里——
林宛瑜从车后座跳了下来,她的腿都已经快被冻麻了,一落脚,差点摔倒在地。好在罗邺反应快的扶了她一下,这才勉强站了起来。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桥洞下有几家简易板搭成的棚子,周围全是杂乱的废弃物。“这里是什么地方?”
“早餐店呀。”罗邺放好车子,指着一座冒着热气的简易棚屋说道。
“这里也能算的上早餐店?!”林宛瑜瞪圆了惊恐的眼睛。她透过塑料布做成的窗户向里面望去,小小的棚屋里挤满了衣着粗陋、行为粗鄙的客人。她是千金小姐,无论多豪华的酒店她都见识过,虽然她没有指望罗邺会带她去“蒂凡尼”那样档次的餐厅吃早餐,但搭在高架桥下面的路边小摊这也太——
“能吃早餐的地方,可不就是早餐店嘛。”罗邺笑着说:“想吃好早餐也行,你请我呗。”
“没想到你比我还抠门。”林宛瑜有些哭笑不得。以她对金钱的一贯算计,才不会平白无故的请别人吃饭呢。
罗邺摇了摇头,认真的说:“我早餐一般不超过两块钱,今天请你吃已经是破例了。”
他拉开棚屋的门,“别愣着,赶紧进来吧。”说着,自顾自的走了进去,大大咧咧的坐到一条泛着油光的长凳上。
林宛瑜开始后悔不该跟着罗邺,她跟罗邺的差距不是二十块和二百亿这么简单,他们的文化背景、社交圈子全都是格格不入的,完全就像是两个不同星球的人,她怎么能跟这样陌路的人坐在同一条板凳上,用没有消过毒的碗筷吃饭呢?现在转头似乎还来得及——正当她皱着鼻子犹豫不决时,一个坐在门口的家伙冲她嚷道:“想冻死老子啊,关上门!”
林宛瑜被那人凶神恶煞的表情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走进来,把门关上,然后快速的溜到罗邺身边——潜意识里,罗邺就是能保护她安全的人。不过,在她的成长过程中,还没有人对她那样大嚷过,她吃的早饭也都是牛奶麦片起司奶酪之类的东西,哪里受过这样的委屈?坐下之后,她垂着头,眼泪在眼眶中打转。
罗邺只是托着下巴看着她,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的意思,眼睛里甚至还有些幸灾乐祸的意味。“现在还是觉得我是个好人吗?”
林宛瑜重重的摇了摇头,但却没有说话。她有点怨恨罗邺,但却始终坚信罗邺不是坏人,他只是把“坏”字写在脸上,想让所有人敬而远之。
周围的人全都很不礼貌的盯着林宛瑜看。她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拥有与生俱来的大小姐气质,再加上身上那套几十万美元的衣服,在整个拥挤的棚房内显得格外的扎眼。面对那些赤裸裸的眼神,林宛瑜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被展览的动物一样。这让她忍不住向罗邺的身侧挪了挪。
顿时间,这些不加掩饰的目光全都转移到罗邺身上,充满了羡慕嫉妒恨。
罗邺得意的一笑,丝毫不把别人的目光放在眼里。他借势揽住林宛瑜的芊芊细腰,“鱼碗啊,你想吃点什么?”
林宛瑜脸烧的通红,在沃顿商学院里,一家国际软件公司总裁的儿子追求了她一年多,连手都不敢跟她牵,生怕哪一步做错了就惹得她这位豪门千金摔手而去。可身边这个吃路边摊的男人却一点也不担心,林宛瑜甚至怀疑罗邺知不知道她已经是身价上百亿了,他对待她,简直就像是对待一个普通人一样——
这让她既感到恼火,又觉得兴奋。
她还是第一次被同龄的异性揽住腰肢,一时间不知所措。她想挣脱罗邺的手臂,但又怕动作太大引起别人的注意,只能咬着牙轻声的说:“我叫林宛瑜,不是鱼碗!”
“好吧,林碗鱼。”罗邺继续问道:“你想吃点什么?”
“我不知道……”林宛瑜试探性的说:“牛奶有吗?”她看到整屋人投来的嘲讽眼神,立刻就明白这个问题有多么蠢了。
“没有牛奶,不过我身上有跟牛奶差不多东西,要不要吃?”罗邺一脸坏笑的说:“当然你得会吸才能搞出来。”
林宛瑜疑惑的望着他,她完全听不懂罗邺在说什么,但她已经预感到从那张咧开的嘴唇里说出来的肯定又是什么调戏的话。“还是不要了吧,你吃什么我就跟着吃什么好了。”这无疑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回答。
罗邺略感惊异的眨了眨眼,“看来,你比我想象的要聪明。”他转头对老板喊道:“来两个馍饼,两碗羊杂汤,多搁杂!”
“好嘞!”老板热情的应了一声,很快就将热气腾腾的羊杂汤端了上来。
“好香啊。”林宛瑜从来没吃过羊杂,再加上确实饿了很久,一看到白白的羊汤,口水都要流出来了。但她毕竟是大家闺秀,越是想吃,就表现的越矜持。
她捏起一把不锈钢汤勺,慢条斯理的搅了一下羊杂汤。看着汤里的动物内脏显露出来,林宛瑜吓的差点尖叫了起来。“这、这是什么?!”
“羊杂汤嘛,当然是羊杂了。”罗邺吸溜了一口汤。
“羊杂究竟是羊的什么部位啊?”林宛瑜长这么大,羊肉倒是没少吃过,但从来没听说过“羊杂”这个部位。
“杂就是杂七杂八的意思。”罗邺解释说:“有羊肉、羊肝、羊心、羊肾、羊鞭什么的——滋阴壮阳,快吃吧。”
林宛瑜瞪着羊杂汤发呆,胃部一阵阵的痉挛。“我……”她实在没有勇气,“还是算了吧。”
罗邺脸色一沉,抬手在她屁股上打了一下。“啪”的一声,力量并不大,但却让毫无防备的林宛瑜半边屁股一麻。
“你!”这突如其来的动作让林宛瑜脸红到脖子根了,“你干什么!”
“你爸说了,你要是不听话,我就可以打你屁股。”罗邺一脸严肃的说:“乖乖的,把羊杂汤喝光,敢浪费的话,小心我把你屁股打成两瓣。”
林宛瑜还想反驳一下,但罗邺的眼神丝毫不容置疑。某一瞬间,她突然觉得罗邺很像她的爸爸。她垂下头,重新拿起汤勺,低声嘟囔道:“本来就是两瓣嘛……”
她舀了一点点羊杂汤,然后闭上眼睛,皱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