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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宛瑜尖叫着,想要上前驱赶那些可恶的匪徒,曹成却一把将她拦住,“林小姐,听你表哥的话,快跑,去找罗先生,找到他,你就安全了。”
“可你们怎么办?!”林宛瑜不忍心让所有的人为了她而被匪徒抓起来。
“不要管我们,我们已经走不掉了,但至少还能保一个人逃走!”凌鼎亿一边大声的喊,一边将最后几只弩箭射出。射光之后,他抡起单手弩,狠狠的砸向最先冲过来的匪徒,但更多的匪徒冲了上来,将他打倒在地,鼻梁上的眼镜也甩了出去,被踩成了碎片。
“快走!”曹成将林宛瑜推了出去,回手一箭正中一名匪徒的咽喉。
几个匪徒将枪口抵住李逸风和凌鼎亿的脖子,还有几名抓住了王新麦——他被爆头而死的匪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放下武器,不然我们就杀掉你的朋友!”匪徒中一个领头的人揪起王新麦的脖领,用锋利的小刀在他的脖颈上轻轻划开了一个口子。
曹成冷静的注视着他们,缓缓的将手中的反曲弓垂下。
“这就对了。”那名小头目狞笑着,“还有你身后的那个小妞,统统放老实点!”
林宛瑜全身麻木,脑子好像变成了糖浆。
曹成冷笑一声,突然高高举起了反曲弓,朝着斜上的天空连发三箭。
匪徒们都紧张的端起了枪口,这群人中他们最忌惮的就是曹成。已经死掉的四名同伴中,有三人是被曹成射死的,这种不慌不忙的杀人手段,一看就是老手。但是当他们看到曹成的箭射向天空时,全都大笑起来。
“准头也太差了吧!”
“回你妈肚子里好好练练吧!”
正说着,只听头顶上一阵响动,就像是雪崩的声音。匪徒们惊恐的抬起头,看到一根粗壮如腰的树干直愣愣的从半空中摔了下来,上面厚厚的积雪如水银般倾泻而下,树干和积雪一起砸向他们的脑袋——
匪徒们顿时惊慌起来,大叫着跑开。曹成拉满了反曲弓弓弦,再次回头朝林宛瑜大吼道:“跑!别回头——”
林宛瑜如梦初醒,撇开拐杖,顺着一闪一闪定位针的红光,朝跟罗邺分开的地方跑去。
在恐惧之下,脚踝的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
第九十六章我是死神
林宛瑜将所有的力量全部集中在两条大腿上,拼命的在黑暗中飞奔。
身后,先是传来几声并不熟悉的惨叫,那应该是被曹成射中的匪徒,但紧接着就是ak47的空洞响声,再接下来就是王新麦撕心裂肺的尖叫,以及匪徒们的拳打脚踢的声音。
林宛瑜不知道曹成究竟怎么样了,她只希望曹成不要太过于反抗,而让自己受更严重的伤。
她听到之前说话的那个首领高喊道:“你们两个,去追那个女的!”
她拼命的奔跑,不敢回头。
头脑里一小片残从的理智告诉她,她必须找到罗邺。这一小片理智反复的重复这一事实,林宛瑜不想思考眼前的景象,不想知道南山庄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只想快一点回到罗邺的身边。
定位针一闪一闪的,像是飞机着陆时的导航灯,林宛瑜始终沿着导航灯狂奔,她从来没有这样拼命的奔跑过,就连呼吸都感觉到全所未有的刺痛。
两个匪徒的脚步在身后穷追不舍,并且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喘息声。
她意识到定位针能帮助她找到跟罗邺分开的那块岩石,但同时也能让匪徒知道她是朝哪个方向逃跑的。她冷静下来,一边跑一边将定位针从树干上拔掉。
这样显然减慢了她逃跑的速度,但身后追逐的声音也渐渐变弱了。
在这种风雪天气里,迷失在山林中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林宛瑜一边暗暗祈祷那两个匪徒会放弃,一边继续拔掉定位针,朝前方奔跑。
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她终于再也跑不动了,肺部就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她躲进旁边的树林里,爬到一人多高的枝桠上,尽量的不发出声响。
身边的一切都那么寒冷、尖锐、雪白,树桠在身下瑟瑟发抖,她希望自己能安然的躲过这场浩劫,但雪地上的脚步声正越来越近。
很显然,那两名匪徒并没有放弃。
借着夜视眼镜,林宛瑜看到这两个人的大概相貌。两个男人都穿着雪地迷彩服挎着枪,一个高高瘦瘦,脸颊上有浓浓的络腮胡茬,另一个头上光光亮亮,一根头发都没有。
他们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枪械保养的牛油味。当然,这也意味着,他们也可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林宛瑜本身对这种味道并没有太大的喜好,但这件冲锋衣是从胡继瑶哪里穿来的,胡继瑶的衣柜里,几乎所有的衣服都被熏染上了薰衣草的味道。
林宛瑜现在只希望这两个匪徒不知道薰衣草是不可能在冬天开放的。
两个匪徒慢了下来,其中个高的那个抽了抽鼻子,但是却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另一个秃头的匪徒则盯着林宛瑜藏身的那片山林,离林宛瑜最多只有十几米的光景。在夜视眼镜的作用下,林宛瑜看到他的眼睛像山羊一样黑,没有虹膜和瞳仁。
“他吗的!”高个子匪徒一口浓痰淬在雪地上,怒骂道:“那小妞跑的真快,我们跟丢了!”
秃头匪徒眯着眼睛,向着林宛瑜藏身的树桠走了几步,然后放松下来,垂下枪口微笑着,露出了完美的象牙色牙齿——这是只有在林宛瑜噩梦中才能见到的表情。
她闭住呼吸,惊恐的感觉犹如厚毯般包裹着,令她伏不敢睁眼,只能一动不动的伏在树枝上。
秃头匪徒说:“看啊,一只趴在树枝上的小兔子。”他用调侃的语气补充道:“还是一只桃红色的小兔子。”
林宛瑜险些尖叫起来,她怎么能忘记这件冲锋衣是桃红色的呢?在皑皑的白雪堆了,这简直就像是一块醒目的广告牌!
高个匪徒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小兔子?兔子根本就不会爬树,而且也没有桃红色的——”
秃头匪徒没有理会他的同伴,继续朝林宛瑜说道:“小兔子是乖乖自己爬下来,还是要等我的大个子朋友把你拖下来?提醒你一下,他可是相当粗暴的哦。”
林宛瑜咬了咬牙,拿出浑身最后一点力气,又朝上爬了一段。
这时候,高个子匪徒也发现了林宛瑜的身影。“哈,”他瘦长的脸上写满了得意的笑容,“这可不是兔子,这是咱们追的那个小妞!喂,小美女,下来吧,让哥哥好好疼疼你!”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更加拼命的往树上爬。
秃头匪徒叹了口气,对他的同伴抱怨说:“你看你,把她吓成那样,她才不会下来呢。我有恐高症,才不会爬上去抓她呢。”
“没关系,”高个子匪徒残忍的笑了笑,打开ak47的保险,“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好主意呢?”
秃头匪徒无奈的叹了口气,“东哥吩咐过了,只许活捉——”
高个子匪徒放低枪口,对着树干一顿扫射,震耳欲聋的子弹声在整个山谷中回荡。
一匣子子弹打光之后,树干已经是千疮百孔,摇摇欲坠。高个子匪徒用脚重重的踹了一下树干,整棵大树斜着倾倒下来。
林宛瑜尖叫着,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她重重的摔倒在雪地上,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一样。她支起身体,看到两名匪徒正洋洋得意的朝他走来,那情景,就像是猎人走向猎物一样。
林宛瑜看到了高个子匪徒看她的目光,她的心猛的纠在了一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奔跑。
她已经偏离了定位针所标示的方向了,但这时候根本顾不了那么许多,她绕过一颗老松树,朝更深的树林跑去,轻薄的鞋底在地面的积雪上打着滑,令她摔倒在地。等她再度爬起来奔跑时,她听到了皮靴沉重的脚步声,以及两名匪徒的狞笑。
林宛瑜大口的喘着气,胸口刺痛,寻找着能走的方向,可以躲起来不被发现的地方。她不熟悉山林,即使是在有路标的大城市中,她也很有可能迷路,更别说在这些树木极度相像的山林里。她不敢停下来,她知道停下来就意味着什么。
冰冷的雪砾刺穿了鞋底,脚踝处也传来一阵阵锥心的疼痛,她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但还是强迫自己继续往前跑。
身后的脚步声仍如影随形。
又慌不择路的跑了几分钟后,林宛瑜不得不停了下来,一块巨大的石壁挡住了她的去路,简直就像是世界的尽头。
她咬着牙,沿着石壁向上攀爬,刚爬了一半,一只手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踝,把她拉了下来。
林宛瑜的头撞到覆盖着白雪的硬石头上,她想挣扎起来,但整个世界都在她眼前旋转。那只粗蛮的手拉着她的头发把她提了起来,“小美女,娱乐时间到了。”
林宛瑜睁开眼,看到抓他的人正是那个高个子匪徒,他露出黄黄的牙齿,大口的喘息着,灼热的呼吸喷到林宛瑜的脸上,带着汗味和口臭的味道。
林宛瑜尖叫着,不顾一切的挣扎踢打着,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惊讶,再经历了那么漫长的追逐之后,她居然还有力气。
高个子匪徒粗暴的将林宛瑜按到在雪地上。“不要扫大爷的兴致!我会让你爽翻天的!”
“罗邺不会放过你们的!”林宛瑜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吼叫着什么。
“这么说,罗邺是的男朋友吗?”高个子匪徒的声音里有种可怕的欢欣,“很好,我最喜欢干的就是夺人所爱了——”
林宛瑜的吼叫让秃头匪徒有些听不下去,他用枪头碰了碰高个子匪徒,“算了吧,把她交给东哥处理,有了钱什么样的女人找不到,何必在这种冰天雪地的——”
话还没说完,高个子匪徒猛的端起枪来,恶狠狠的瞪着他,“你他吗的啰嗦什么,本来还想让你也爽爽,这下没你的份了。去给老子按住她的手!”
秃头匪徒看了看高个子匪徒枪上打开的保险。“你没有子弹。”
“我刚换的弹匣。”高个子冷酷的说道:“敢败我的兴致,我就弄死你。”
“你早晚得死在这上面。”秃头匪徒重重的叹了口气,按照高个子匪徒的要求按住林宛瑜的双手。
林宛瑜挣扎叫骂着,可她的力气根本就无法做出反抗。
高个子匪徒得意的解开腰带,正准备褪下裤子时,脸上的笑容突然僵住了。
“怎么?”秃头匪徒仍不住讥笑道:“还没解开裤腰带就射了?”
高个子微微张了张嘴,脸上的笑容完全褪去,取而代之的是诧异的惊恐。他缓缓的垂下头,看着自己胸前的鲜血像泉水一样流淌而出。
雪亮的刀尖兀然出现在胸口和鲜血之间,他连个完整的音节都没有说错,整个人就像倾倒的树木一样,砸到林宛瑜的身上。
林宛瑜尖叫一声,同时看到了一个模糊而熟悉的身影。她恐惧的叫声迅速转为惊喜的叫声——
秃头匪徒这才反应过来,急忙趔趄着后退,同时快速的端起ak47,紧张的瞪视着面前之人。
罗邺拔出满是鲜血的匕首,用怜悯的目光看着压在林宛瑜身上毫无生气的尸体。
“你是什么人!?放下武器,不然我就开枪了!”秃头匪徒紧张的握着ak47。
罗邺抬起头来时,怜悯如破碎的面具般消失的无影无踪,脸上只剩下噩梦般的微笑。
“死神。”
第九十七章惩罚
死神?!这个家伙……居然自称死神!?
肯定是虚张声势!秃头匪徒牙齿在嘴中打颤,握住枪柄的手心中全是汗水,他将枪口死死的锁定罗邺,尽量不去看高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