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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间的诗总有两三句
作者:萧咒
chapter 1
回国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听从母亲的建议,上街走走。
然而刚拐过两条既陌生又熟悉的街后,我看见了他。或许该说,是他的背影。另有一道娇小窈窕的身影偎在他的身侧,两人时不时地接耳交谈,走走停停,说说笑笑。
是他吗?真的是他?
那一刻,我竟有一瞬的怀疑,想想已离曾经过去了五年,世事变幻,岁月恍惚,这点惊疑不算突兀。
是啊,都五年了,我以为自己早已不认得他了,没想到在遇见那一刻,就算思维一滞,但目光还是牢牢地锁住了他的身影,无法挪开。
我着了魔似的跟了他好几条街,远远地站在街角,静静地看着他。他多体贴,帮女朋友拎下所有的购物袋;他多温柔,在女朋友娇嗔时为她去买街边的奶茶;他多耐心,陪着女朋友逛商店,不皱一下眉头。
他变了好多,但他很幸福,现在。那个女人更幸福。
我想啊,原来他这么幸福,五年的光阴磨去了他叛逆尖锐的棱角,岁月沉淀了他的浮躁,把他刻画成现在这般的成熟,他有结实坚强的臂弯,刀削斧砍般的面容,他还有一位漂亮的女朋友。
呵,他理所当然应该这么幸福。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尖,笑了笑,后退,后退,悄无声息地从街角退场,结束这场偷窥。
回到家已临近中午,母亲在厨房忙碌,一股油炸的香味飘了出来,她这几日一直乐此不疲地做菜,每晚临睡前要来敲我的房门,隔着门问我想吃什么。这场景像是回到了高中时候,她也总是这么做。
不过当我说出“糖醋排骨”、“红烧鲫鱼”时,她的口气竟有些温婉而哀伤,她说:“你怎么还是喜欢吃这些?国外不能经常吃到吧?真苦了你了……”
我安慰她别那么伤怀,就算在国外再怎么辛苦,也熬过了五年,算不得什么。倒是要我一直留在这片土地,日日见他,才是真正的煎熬吧?
饭桌上两人面对面坐着,端着饭碗,隔着一片白茫茫的热气。
母亲忽然问我:“工作怎么样了?”
我说:“正在安排,不急。”
“那……”她小心翼翼地试探,“女朋友找了吗?”
我一愣,随即笑着摇了摇头,“工作都没踏实,哪个女孩子肯要我?这事儿急不得。”
她神情黯然,身子像是漏气般地缩了回去,瘫在靠背上,像是自言自语:“你都二十七了啊,怎么不急……都这样,你们都这样……”
我想问“你们”是指谁,但张张嘴始终没问出口。五年的留美生活,除了学习还是学习,我故意将学业填满自己的每个日夜,不让自己有空闲去想些本就虚妄到缥缈的事。
二十二岁那年出的国,机场无人送行,旅行箱滚轮发出的寂寞的咕噜声,陪了我一路;二十七岁回的国,依旧无人守候的机场。差别不大,真的,因为是我先放了手。
母亲开始唠叨,她说:“再不找个女孩子就要来不及啦,小区里好几个小伙子二十四五岁就结婚了,孩子都会打酱油啦。你们先结婚,再生个娃,孩子我给你们领着,保准儿好好的……”
我打断她,“妈,您身体不好。”
但她摆摆手,瞪着眼装成不服老的样子,“我好着呢,身子骨再折腾几年没问题,倒是你,再不找对象,妈可就——”
“妈——”我有些不忍地打断她,“……对不起,妈。”
她瞬间哑然,仿佛凝固了一般,嘴唇颤抖着,说不出话,眼睛也不眨一下,她呆住了。半晌,她颓然地倒在靠背上,哀戚的神情一下子让她老了好多岁。
“儿子……”她忽的哭了出来,“你竟然还忘不掉他……”
“对不起,妈。”
五年前,我决定出国进修。母亲劝了许久,我仍是执意要走。登机前一夜,母亲摸进我的房间,昏黄的橘色灯光下,她显得格外沧桑,她问我:“儿子啊,你为啥一定要走?”
我知道她的不舍,毕竟我是她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二十二年的光阴,我们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彼此扶持着走了过来。
但如今,我有一个不得不走的自私的理由,一个不容于世的理由。
“妈,”我站得笔直,很庄重地将心底那个黑色的秘密告诉她,“我爱上了廖成。”
母亲倏地睁大了眼,不敢相信地问:“你、你说什么?”
我口齿清晰,脑袋清明,再重复一遍,“妈,我爱廖成。”
她显然受不住打击,踉跄地往后一退,瘫坐在床沿上,“你……你爱男人?”
我点点头,事情其实很简单,我爱上了廖成,他不知道。廖成不是gay,我不能拖他下水,可日日见他,那种难耐的苦只有吞进自己的肚子自己知晓。爱不了啊,不如,走吧。
母亲那夜哭着入睡,不知是在为我说的理由感到伤心,还是单纯的难舍。第二日,我静悄悄地拉起旅行箱,奔赴机场,上了飞机,告别了这座育我二十多年的城市。
chapter 2
母亲默默地收拾了碗筷,我见她红着眼角闪进了自己的卧室,便追过去,岂料母亲手脚倒快,猛地一关房门,把我阻在了外面。
我知她在生气,她有怒气时总一个人隐忍着,掉泪难过也不让任何人瞧见。
“妈,你别气,你看开点,这样憋着气会伤身体,妈,你开个门,听我说。”我自知理亏,在门外敲门很久的门,希望母亲可以听我说几句。
“妈……”
底气越来越虚,我都不知该怎么办,心里十分担心母亲,也不知她怎样了。曾经我也试想过,要是顺着母亲的意,找个女朋友,谈两三年恋爱,然后结婚,生子,平淡地过上一辈子,做个称职的丈夫,慈爱的父亲,孝顺的儿子。一切都在正轨上,我循规蹈矩,我妄图拭去年少时的悸动与轻狂,试图改变一个我喜欢男人的事实。
可是,我扪心自问,我甘心么?
答案自然是摇头苦笑。若要问我当初离开有无不甘,我说有,我其实很想告诉廖成我爱他,爱他很久了,久到我自己也无法察觉。可我不能,因为说出一句喜欢,付出的代价将会是天崩地裂。
在我陷入往事的泥沼中难以自拔时,门倒是主动开了,母亲露出一张憔悴的脸,松弛的眼皮下藏着一双水漉漉的眼,她的眼得过病,眼球带着淡灰色的浑浊。
“儿子……”
“妈,你没事吧?”
“没事,妈挺得住,妈其实早就知道你的意思了。”母亲深切地看着我,说,“这些年问你有没有女朋友,你总推说工作忙,没空谈,其实妈心底清清楚楚,你忘不了小成吧?他也是个好孩子,你们原来关系那么好,只是没想到、没想到你会对他有这种感情……”
我被她越说越愧疚,如果当初我没有冒然坦白的话,说不定此刻难受的只有我一个而已。
“妈……”
“你别说了,妈不会强迫你做任何事,你不交女朋友,那就不交。但——”母亲说着,嘴角竟绽开一个喜悦的微笑,“总有人需要找对象的。”
“啊?”我一头雾水,“谁找对象?”
这时母亲把她捏在手中许久的一叠纸举了起来,得意洋洋地向我宣告:“你妈我在居委会任了个职,专做红娘。主任孙大爷打算在小区里办个相亲大会,我帮他印了一叠宣传单,现在你,就帮我送到孙大爷家去。”
母亲突然的转变令我哭笑不得,瞧她刚哭过的眼里焕发出熠熠的神采,我也就顺从了她的要求。据母亲说,居委会主任孙大爷虽年近退休,但干劲儿十足,他瞧我们这个老小区还有不少年轻的单身汉,打算学电视台办个相亲大会,当个“红爷”,撮合撮合小辈们。现在正是筹备阶段,孙大爷需要造势,需要满小区皆知他的计划,所以托母亲印了一堆纸,打算挖一个坑播一粒种,针对年轻人宣传。
我接过这叠质感有些糙的玫红色的纸,上头印的字密密麻麻,我一阵眼花,咋感觉像是小广告?
“快去吧,再晚些,孙大爷要睡下了。”
母亲捞起我的外套塞进我的臂弯里,把我推推搡搡地送出门。
我只好凭着依稀的记忆,去寻孙大爷住的那栋楼。我十几岁时,孙大爷还不是居委会主任,每天早晨我和廖成上学都会碰到他在小区的花园里晨跑,精神矍铄,廖成当时竟还冒出一句感叹:老当益壮啊。我笑了半天。因为这是廖成第一次用对成语。
等我摸到孙大爷家,敲了敲门,等了好久才有人应门,孙大爷端着藏青色裤衩,问我是谁。
“我是骆新啊,您不记得了?”
他摇摇头,狐疑地看着我,“不记得。”
我叹气,把东西递过去,“我妈是叶文慧,我是她儿子。”
“哦?文慧的儿子?你不是在国外吗?”孙大爷真不傻,头脑极度清晰,否则也不会想出相亲大会这等幺蛾子的事。
“刚回国,我妈让我把这纸给您送来。您接好了。”
孙大爷终于系好了绑裤衩的裤绳,蹭蹭手心,接过了宣传单,一副深度老花的样子凑下去看纸上的字,看了半天,又把纸塞回了我的手。
“这是?”
“哦,这纸印的挺好的,文慧办事我就是放心。那就麻烦你啦。”孙大爷咧嘴一笑,几颗黄牙露了出来,“帮我把这些纸啊,分发到小区各家各户去,不急,这礼拜发完就好。一定要敲门,有人拿过这张纸,你才可以走啊。”
我被他说得一愣一愣的,怎么会这样?我怎么就成了发宣传单的。
“不是,我来发这些单子?可是我……”我不是小工啊,没义务干这种苦差事吧?
孙大爷说了一句话,一下子击碎了我的希冀,“刚才文慧打了电话过来,她说我可以随意差遣你,你刚回国,还没工作吧?”
“正、正在等消息……”我回答得结结巴巴,心中却已明白,母亲这是变相和我生气呢。
“那就好,辛苦啦,小伙子。几年没见长得更俊了。”孙大爷赞赏地拍拍我的胳膊,然后将快要石化的我送出了家门。
外边天已黑了,家家户户亮起了灯。这么些年过去,还是有不少人家在用发橘色光的灯泡,厨房半空中悬一枚,就着不明晰的光线炒起了饭菜。
我看着偌大的小区,不禁沮丧,这要发到何年何月?虽然在美国也常做义工,但这次可是在我不甘愿的情况下硬塞给我的任务啊。
我忽的感到疲乏,顺着路旁的一块矮石墩坐了下来。四周黑魆魆一片,我仍能感受到小区翻天覆地的变化。浇了水泥路,拓宽了主道,两旁的梧桐换做了香樟,绿色植被更加多了,一些大婶大妈见缝插针地在一些□的地皮上种上了小葱、青菜什么的,颇为田园。
面朝的这栋筒子楼只亮了两户人家,其余的窗户都黑漆漆的。我将脑袋摆过来晃过去,眯细着眼一直瞧着这栋楼,时间一久,我还以为自己快要睡着了。
突然,我听见有人在哼歌,那轻柔懒散的调子由远及近,好像是首老歌,配着随性的步子,哼得有些断点,却仍可感受到旧黄的时光的皱褶。
那人走来,身上发出一串叮呤当啷的声音,似乎在掏钥匙。我见他踱进对面那栋筒子楼,背影消失在楼道口。随后又在二楼楼梯上看到他一闪而过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