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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情伤风-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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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右森有些紧张地看着她。「妳还好吧?」

她当然不好,她最怕血了。从小到大,她每跌必晕,不是撞到头,就是擦破皮,一旦出血,她就要睡上一个小时。

现在她受不了了,又要晕啦!

「你……自己看着办!」她拖着摇摇晃晃的身子往家里爬,得快回家,她要昏了。

「什么?」看着柳琳落荒而逃的背影,王右森骇得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

他不怕血,但是……他怕女人啊!

那一团东西……不管她是什么,一条大蟒蛇、甚至外星人他都救,但女人……他畏缩地再退两步。

「不行!」他不要接近女人,他不想死。

逃吧!他转身往外跑。

王右森来到公车站牌下,不到三分钟,又一班公车到来。

这就是住大城市的优点,尖峰时间,几乎十分钟就有一班车,绝对不怕没车坐。

他刚刚错过了一班,他得坐上这一班才能赶上婚友社的上班时间。

今天他有八对男女得带看。

他很怕女人,但非常乐意帮全天下的女人作媒,最好她们通通都找到归宿,不会再对着他那张脸流口水,喊着:来,让姊姊抱一抱,或者婶婶亲一口,再不然阿姨搂一下……该死的,他是人,不是动物园里的无尾熊宝宝。他有人权的,不想随随便便被吃豆腐。

但现实是,他比无尾熊还不如。人家无尾熊受到完善的保护,还不准人们动手动脚呢!

王右森回家了。

他有奶严重的恐女症,宁死都不肯碰女人一下。

但很不幸,他同样也有良心,做不到见死不救。

所以他虽然上了公车,却在下一站跳下来,跑回家。

他站在那个女人身边看了一会儿,她似乎伤得颇重,躺在那里一动也不动,看不出来还有没有在呼吸,因为她那一身衣服太累赘,几乎把她的身形全遮住了。

她头上还戴着白纱,别在旁边的花冠有些歪了,露出一道巴掌大的伤口。

他无法判断她是死是活。也因此不能决定是该打电话叫救护车或者直接报警。

他更努力地观察她,半晌。「该死!」他诅咒,惊觉地上的女人身上穿的是一件新娘礼服。

一个新娘子晕倒在他家里,摆明了是个麻烦。

他几乎又想落跑了。

但如果她现在还没死呢?如果放她在这里流血,她百分之百会死。

等他晚上下班回来,她就不再是一个具有威胁性的女人,而是一具尸体了。

倘若他够狠心,他会这样做,可是……

他只有拳头硬,心却不够硬。

他蹲下身,抖着手探向她的鼻端,有呼吸就表示她活着,该叫救护车,反之,准备报警吧!

手指探到她的鼻端前一公分处,他发现自己的手指已经出现了点点红斑,连手掌、手背、手腕……都是。

他过敏了,可怕的女人。

他不敢真的碰到她,否则全身都会长红斑,只能靠着指尖的肌肤感觉她有没有气息。

大概三分钟,也不知道这算幸还是不幸,他确认她还活着,立刻打电话叫救护车。

在等救护车的这段时间,他跳离她最少一公尺远,用左手死命地抓着右手发痒的红斑。该死,不过五分钟,他的右手已经肿得像猪蹄。

看来待会儿他也得上救护车才行,他要去打针止痒。

「混帐。」救护车真慢,他已经把手抓破皮了。

就在以为救护车不会到来之际,呜咿呜咿~~救护车来了,还有警车?

怎么回事,他没有报警啊!

两名管区走过来,全是熟人,王右森在这里住了十几年,彼此都认识。

年纪比较大的周管区一进来就跟王右森打招呼。「王先生,我们接到报案,你家里倒了一个女人,嗯……」他看见墙角的身影。「是她吗?」

王右森傻傻地点头,想了一下。「有人报警……柳琳?」

周管区点点头。

王右森撇撇唇角。「那她一定是说我家发生凶杀案。」他太了解柳琳了,一个专爱大惊小怪的女人。

周管区嗤笑一声。「她是这么说,不过我们没相信。」显然他们也很熟悉柳琳的个性,随便一件菜市场的摊贩争执到她口里都会变成帮派斗殴,这种人的话怎么能信?

但是……

「王先生。」周管区皱着眉头看医护人员将昏迷的女人抬上救护车。「这情形不太妙啊!那女人怎么会出现在你家里?」

「我不知道。」王右森耸耸肩,将今晨发生的事从头说了一遍。

「也就是说,这女人是柳小姐先发现的,她吓得尖叫,你则是听到尖叫声才赶回来的?」

「是的。」王右森颔首。

「我们会找柳小姐确定一下。」周管区说:「现在恐怕得麻烦你一起去趟医院,然后再跟我们回警局做笔录。」

「没问题。」

王右森跟着周管区走向警车,才将车门打开,突然——「周叔叔!」一道稚嫩的娇嗓、伴随着小小的身影扑进王右森怀里,两条手臂完完全全地紧贴住他赤裸的脖子。

王右森浑身一颤,觉得一阵麻痒从脚底板爬上了背脊。

该死的,一个女孩,虽然可能还不满十岁,但仍是女的。她把他抱得好紧,一颗小脑袋拚命往他怀里钻。

王右森骇得心脏都缩起来了,隐隐感觉到自己全身上下开始长红斑了。

「不好意思,囡囡坐好。」周管区一个歉笑,朝女孩喊了一声,对王右森解释:「囡囡是市场卖鱼老金的孙女,常常一个人搭车到市场里找老金玩,但昨天老金在市场跌了一跤,扭到腰住院去了。囡囡找不到爷爷,所以请我们帮忙,我们正准备送她到医院,又接到你这儿的消息,想想,反正顺路嘛!就一起去医院,你不会介意吧?」

王右森不介意人民保母载个迷路的小女孩上医院,但他介意女孩的性别,尤其是他们得搭同一辆车的时候。

「没关系,你们送囡囡上医院吧!我自己搭出租车去。」他几乎是落荒而逃地转身跑走。

另一个刘管区不禁皱起眉头。「他就这么介意我们送囡囡上医院吗?跑得这样快!」他们甚至来不及告诉王右森,要他一起上医院是因为他们想先送女孩去医院找爷爷。既然王右森坚持不肯上警车,他大可自行去警局做笔录,不必多跑一趟医院。

周管区大笑。「不是的,小刘,你才调来一年,你不知道,王先生有一个……嗯……不太好说出口的毛病,他很怕女人。」

刘管区瞪大眼。「囡囡才几岁?」

「那跟年纪无关,只要是母的他都伯。你刚才没注意吗?囡囡一抱他,他整个人从头到脚都红了,他过敏啊!」

刘管区听得目瞪口呆。

至于王右森,他今天可真是倒霉啊!女祸一件接一件,连搭出租车都碰到女司机,搞得他来到医院,整个人已经过敏成一颗红色大肉包了。

他才进急诊室,已先到一步的周管区很高兴地拉着他就跑。

「好消息,那个女人醒了,我想做完笔录你就可以走了。」

「真的?」果真如此顺利,王右森一定备齐三牲素果去酬神。

「我骗你做什么?」周管区拉着他走到一张病床前,才开口:「这位小姐……」

「老公?」床上的女人瞧见王右森,劈头居然丢下两个字。

王右森当场晕死。

第二章

该说王右森是运气好,还是人缘好呢?

总之,在花了整整八个小时向医生、护士以及警察们解释他和那位头部受伤、昏倒在他家里,一醒来就喊他「老公」的女人彼此间一清二白的关系后,所有人都谅解了。

王右森被「无罪释放」。

柳琳说他前世烧够了好香。

倒是王右森本人觉得自己衰透了,好端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尤其那个女人居然不记得自己的名字,医生说她被打到脑袋,暂时失去记忆。

这活脱脱是一出可笑的肥皂剧,还老套、狗血到了极点。

女人住了一天医院,已经恢复得差不多,能跑能跳了。

医院不可能持续收留她,管区也说想找到她的家人恐怕不容易,最好有人能暂时照顾她,不然只好先送她上收容中心。

柳琳一口替王右森应下,认为他该照顾这个女人,否则让这样一个天真可爱的美少女去住收容中心,身边没个熟悉的人,那多可怜。

王右森拚命喊冤、强硬拒绝,对于那个女人,他也是陌生人好吗》让他照顾她,跟送她去收容中心有什么不同?

可柳琳不听,还伙同几个护士给他压力,说什么那女人一醒来就叫他「老公」,肯定是对他有好感,那么他付出一点点善心收留她,又有什么关系?

反正他家里也养了那么多流浪猫狗,不差那可怜女子一副碗筷。

王右森打小就怕女人,被这么多位女性同胞团团围着讲大道理,他只想挖个地洞把自己活埋了,又怎么有办法违逆她们的意思?

最后,他还是把那女人接回了家里。

他将三合院的东侧房间净空让给她睡,自己则住在远远的西侧,还立了一份住宿公约,严格限定两人间的距离,她绝不能靠近他身边五步的范围内。

当然,他也会离她越远越好。

他租的这座三合院颇大,整体面积有六十多坪,她在东边喊,他睡在西边屋里也不一定听得到。

他们之间的距离是够远了,再加上他那两只近视超过七百度的烂眼睛,只要他愿意,他完全可以把女人当成透明的摆饰,忽略过去。

但偏偏,他只要一想到自己屋檐下睡了一个女人,他就睡不着,在床上翻来滚去,闹得他一起床就开始打喷嚏,眼泪和鼻水像山洪一样窜流不停。

「哈啾、哈啾、哈啾……」在他连打了七、八个惊天动地的大喷嚏后——「咚咚咚。」一阵敲门声响起。

王右森愣了一下,太久没听过敲门声了,他一时忘了这讯号代表什么意思?

基本上,王右森在这座老三合院住了十余年,从来没有锁过门,房东阿附近的大叔、柳琳,甚至是管区有事找他,都是直接走进来。

敲门,那玩意儿早在这里绝种了。

所以他愣了三分钟,没有反应。

敲门声持续着,从第一段的紧张变得激昂,渐渐,它好像疯了一样要炸碎那扇可怜的门板。

王右森猛地跳起来。「别敲了!」

他跑过去打开门,一道人影扑进他怀里。

王右森发现自己的身体又开始发痒。清楚看见自己裸露在空气中的胸膛从白皙变成通红、肿胀。

不必怀疑,他又过敏了。

啊!哪个混帐女人明知他有恐女症还这样整他?

想也不想地,他把怀中人推出去。

呼地,一道身影从门廊的这一边直飞对面墙壁,撞得轰轰烈烈,最后颓然倒下。

「喂!你个王八蛋,居然对女人动手!」柳琳的尖叫声像针一样地刺进他的脑袋里,冲过来看见王右森,呆了一秒钟,仰头大笑。「哈哈哈,你怎么又变成猪头了?」

这是事实。每当王右森因为不小心碰到女人而过敏,全身长满红斑,五官肿成一团的时候,活脱脱像颗大猪头。

他痒得像颗跳豆一样上蹦下窜。

「可恶,是谁偷袭我?」他一向很小心不裸露肌肤去碰触女人,隔着一层衣物他倒可以忍受,所以他总是包成粽子一颗去挤公车。

何况他已经很久没过敏了,长年练武培养出警觉性,总能在危机上门前及时避开。

但这两天不晓得倒了什么邪楣,他居然连续被偷袭成功。

前天的偷袭者是个不满十岁的小女孩,这可以理解;小孩子有一点像小猫小狗,可能是因为单纯吧!

他虽对女人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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