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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妖的金色城堡-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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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不是一直陪着他吗?”优诺由衷地说,“麦医生,你很让人敬佩。”
    “是的,我爱他。”麦子毫不辟讳地说,“我爱他多年,那一年,他带着骨折的七七来医院,我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人的眼光,可以那么温柔和体贴。后来我才知道,七七不是她亲生的女儿,他是一个懂得爱的人,可惜,有很多人不懂得他。”
    “有你一个知已就够了。”优诺说。“他还有多久?”
    “如果用钱买生命的话,也最多不过三个月。”麦子说,“这个时候,钱是最无用的东西。”
    “麦医生。”优诺握住她放在桌面上的手说,“也许事情会比你想像中的好,你要坚强。”
    可是谁也没想到,麦子还是乐观了。
    林涣之没有等到三个月,一个月后,他就离开了。
    他消瘦得很快,化疗除了给他增加痛苦,没有任何的作用。那些天优诺每天去一次医院,给他读故事,琴·韦伯斯特的《长腿叔叔》。林涣之努力地笑着问:“到哪里找来这么好的故事?”
    “是你买给七七的。”优诺微笑,“我只是借用。”
    林涣之说:“我犹记得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却没料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她离开是对的。”林涣之说,“距离让我们看清彼此。”
    “有样东西想给你看一下。”优诺从包里掏出一张旧巴巴的纸展开来,上面是一幅小孩的画,有太阳,有山,有一个画得不太像样的男人的侧影,旁边是一行歪歪扭扭的彩色铅笔写的字:BB,我爱你。
    “我在七七的书里找到它。”优诺说,“所以,你不要有遗憾。”
    林涣之笑了:“我这一生,最大的遗憾,你猜是什么?”
    “我猜不着。”优诺说,“您对我而言,一直像个谜。”
    “猜不着也好。”林涣之伸出手来,像是要抚摸一下优诺的脸,但是,他的手很快就无力地垂了下去,眼睛闭了,像是睡着了。
    优诺没有喊叫,她奔出病房,颤抖地抱住了一直在外面的麦子。她不停地抖不停地抖,倒是麦子比较平静,她拍着优诺的背说:“林先生留了一笔资金给一家网络公司,他们会终生维护你的网站,提供一切技术上的支持。”
    “我想到Sam那里去一下,可以吗?”优诺问。
    “你需要他?”
    “不是。”优诺说,“我好累,我只是想到七七睡过的地方,去好好地睡上一觉。”
    Sam那里有个供病人休息的沙发,优诺躺下,看Sam替他把窗帘拉起来,听Sam回头对她说:“节哀,人生有很多的失去,我们唯一能做的,是勇敢。”
    “Sam。”优诺在闭上眼睛前问,“你说,七七会在哪里,她到底会不会回来?”
    “不知道。”Sam说。
    “你是专家,也猜不到吗?”
    “每个人的内心,都有属于自己的城堡。”Sam说,“我比别人厉害之处,不过是偶尔能进去造访一下而已。”
    “我会等她回来。”睡着前,优诺肯定地说。这是七七躺过的地方,优诺清晰地闻到她特殊的气息,那个喜欢紧抿双唇眼神孤傲的女生,她们早就在彼此的生命里刻下深深的烙印,无论是近是远,心里的牵挂和依恋都会如春天的青草蓬勃生长,永割不断。
    不肯停留的是时光,转眼间,新年就来了。优诺背着她的大包从市中心经过,新华书店的门口挂着一个醒目的广告牌:著名青春派作家暴暴蓝即将来我店签售。
    有女中生经过,尖叫着说:“就是写《小妖的金色城堡》的那个呃,我从来都没有看过那么好看的小说哦。”
    暴暴蓝的新书《小妖的金色城堡》一经出版就狂销不止,短短三个月竟然突破了五十万的销量。她在全国各地巡回签售,到处都是她的书迷。
    小妖的金色城堡,也因此成了一个访问量剧增的网站。有很多人提供关于七七的信息,优诺和暴暴蓝因此在全国奔波,但可惜,都没有一个是真的。
    广告牌巨大,除了书的宣传画,旁边还印有一张暴暴蓝的照片,模糊的样子,就能看清她那双眼睛,有着和七七极为相似的眼神。就在优诺盯着它看时,忽然接到暴暴蓝的电话,她在那边喘着气语无伦次地对优诺说:“我想,我看到七七了。是七七,一定是她!”
    “她在哪里?”
    “我在签书,读者排成长龙。”暴暴蓝说,“我看到一个女生,戴和我一样的手镯,我跟她签完,她冲我微笑,那笑容让我觉得陌名的熟悉。可是人实在是太多了,等我反应过来,她已经消失不见。”
    “她消失不见。”暴暴蓝哭起来,“你瞧她多狠心,不肯理我们。”
    “也许不是她呢。要知道,那种手镯并不止两个。”
    “可我多么希望是她。”暴暴蓝说,“我多么希望。”
    人潮拥挤的街头,优诺挂了电话,眼泪流下来。
    很多的岁月都已经过去,不管关于七七的任何消息是真是假,她都执意相信,七七不会消失。她一定会在某一地的某一个角落,用她那双不同寻常的眼睛,关注着她愿意关注的一切。
    她不会消失。
    消失的,不过是时间。
    而消失的时间,会让曾经的伤口,开出洁白而盛大的花朵,站成最纯洁的姿势,成为我们彼此温暖过存在过的最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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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一:原谅我们的十七岁


    我只想说,七七,请左手握着幸福,右手握着回忆,花开不败。
    拜托。
    妖精七七,这是我的名字。我跟别人说自己的时候就说。妖精七七。妖精的妖,妖精的精,一二三四五六七的七。
    最初是在“花衣裳”网站看到了这篇小说,雪漫用了这个名字做主角的名字,她对我说,谢谢你。
    现在,我要对她说:谢谢你。
    因为怕眼睛疼,很少在电脑上看文章,阳光明媚的时候,我听着打印机吱吱的声音,把这三个小妖在金色城堡里的故事打了出来,我抚摸它们,那是安静纯净的灵魂,想起一些在我生命中出现或出现过的人,他们的影子在里面浮现着,我只是记住他们,然后怀念,让他们一直出现着。
    我是这样一个多愁善感的人,有时候一些温暖会让我感动很久,很久。
    也许是因为名字的缘故,这个故事里,最喜欢的人物是七七,我看着这个闪耀着叛逆青春的女孩,她像是有用不完的力量,无穷的力量来看着这个并不怎么美丽的世界。我甚至惊讶于雪漫写出了这样让我心动的文字,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整本书的。七七,这个成长在充裕又甜蜜光环下的孩子,她的心其实一直在远方,她期望可以去另一个远方看看,看看那美丽的外面的世界。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打心里怜爱她。
    外面起风了,很大,我把领子束了起来,好暖的。路上的地湿湿的,行人都打着花花绿绿的伞,像美丽的风景。我的步子轻快了起来,原来外面的风景是这样的美丽。我们在长大,也在快乐,快乐的模糊但是真实。也许已经渐渐明白,很多很多是必然的结果,只是希望以后在怀念和憧憬的天平时不要因为一些过往而倾斜,然后颓废的倒下。
    七七这个内心有很多古怪想法的女孩子。她那么美丽那么孤独。我想,七七,你就是一个骑着彩色铅笔飞翔的小女巫。如果某一天蔚蓝的天空和灿烂的阳光下,你可以想起这个三月里,你的眼睛有过一点点的停留,那是因为你想要回去看一看。只是,你已走的太远。找不到回来的路了。幸福临近,却如此轻易地被抽掉。我们仍旧继续,没有停留。
    看完小说,一个人出门。站在黄色的电话机旁,听着身边和我一般大的孩子打电话,吃吃地笑。我还是看着,消瘦的背影。原来,我只是在这个太阳下模糊了眼睛。手里还拿着矿泉水的瓶子。它们渐渐融化的水在我的指缝里干枯。我抿了抿疼痛的嘴唇。然后拿着瓶子。不回头,向远处走去。我想要笑一笑,于是咧了一下嘴,于是嘴唇就破了。
    雪漫问我,这个结局是否太残忍。我摇头。那是本该属于七七的结局,她是一枚迫不及待成长而又美好的果实,她是一个精灵而又邪恶的小魔鬼,她是一只坠入深海下落不明的蝴蝶,可她本就是一个脆弱的纯白小孩子。我爱的七七,我心里的这个小女孩啊,如果我有魔法,我一定要把你变回纯白。我们总在不断的重复的为爱而走,我想起七七手腕上的伤口,她说,那是两条粉红色的丑陋的虫,盘踞着。我看着这两句的时候,一直愣着神,我只是想保护这个需要怜爱的孩子。她手腕上那两朵洁白的花朵,盛开然后迅速枯萎,以温柔的飞翔的姿势。
    林涣之收养她时,七七只问了一句话,有公主裙穿吗?他说有,她就跟着他走了。
    注定了七七是要走了,她为了条纯白的美丽的公主裙,她是干净世界的孩子,她只想拥有一条属于自己的公主裙。我想起自己睡觉的样子,双手抱着肩膀,是婴儿睡姿,我同七七一样,只是一个寂寞的孩子。所以我写字,不停止地写,它似我的血液,能带我去更远的地方飞翔。
    从这一点来说,我又和暴暴蓝极为相似。
    外面的天又黑了,我看完了这个故事,在阳春三月就要热起来的时候,心里没有寒冷。是一丝丝的暖暖的味道。一个吃饭狼吞虎咽,睡觉双手抱紧,走路迅速,说话大声,就连眼神都是盛满远方的七七,我爱你,真的爱你。面对着她的时候,我只一个观望者,我看着她,看着这一切。七七说话总像吵架,顶着别人。我想她只是为了坚守自己心中的那片向日葵。她是故意这样的。
    花开一次就成熟,我却错过。可就是这样的成长,残酷和美好都让我嫉妒。
    雪漫说,这是她写了十来年最让自己心痛的文字。我看的时候没有哭,看完之后却在流泪,眼泪掉下来,我为七七落泪。这个美丽世界的孤儿,我爱她,我爱她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想法。可她还只是个小孩子,那么小小的乖巧的好姑娘。
    故事的结尾,林涣之对优诺说:我那一天在孤儿院见到她,她小小的身子,眼睛里充满了愤怒和不屑,我当时就想,这是我要的孩子,我可以给她幸福。没想到,这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
    优诺说:七七终会懂你。
    看这段的时候,我的心抽搐地疼了起来,我想好好看看这个美丽又带着遗憾的世界,谁会爱着谁,谁会懂得谁。
    外面风特别大了,春天的风刮的人脸都疼,我出门的时候,脸上起了碎碎的碎屑。我想起自己曾在手腕留下的伤痕,小小的细碎的粉色的伤痕。曾固执的以为,有了血,就没有害怕和悲伤,
    七七选择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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