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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情之水-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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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了吗?有没有舒服一点?”他掩不住焦虑的说。

“好多了。”她苍白着脸回答。

“喝些热酒,可以稳定精神。”诺斯说着,很耐心地一口一口喂她。

等暖流回到体内,手脚能灵活自如时,莉琪意有所指地说:“那被吊死的人是私生子,是柯伦同父异母的兄弟。”

“那算什么?为了权利斗争,柯伦连同父同母的亲兄弟都会杀。”诺斯很快地回答,并未听出她的弦外之音。

“私生子是不是很没有社会地位?”她又问。

“通常是的,因为私生子不为教会所承认。不过,也有私生子得到权势和财富的,但那是极少数的例外。”他仍就事论事的说。

“怎么个例外法?”她继续问。

“比如说特别聪明啦!受生父宠爱或生父无子的啦!还有生父是主教啦……”

诺斯眨眨眼,故作神秘状,“你没听说吗?这几年来一直有个流言,大家都说柯伦其实是朱尼士主教的私生子,阿尔卑斯山生出亚本宁山,不是刚刚好吗?”

莉琪知道,再说下去也是自说。她它的个性,又不愿意明讲,毕竟他们相识的时间不算长,私生子的问题或许也操心得太早了,而诺斯是个男人,更不会想到这方面来。

“好一点了没有?”诺斯见她们愁眉不展,于是说:“你的脸色真的很差,我看这样好了,今天也别去找夏贝诺旧农庄了,我们先回旅舍休息,养足精神,明天再出发,如何?”

“不!今天就去,我不想再等了。”她立刻说。

莉琪并不清楚旧农庄的真正位置,只记得它在大湖的旁边。诺斯四处打听,阿帕基城内只有一个夏湖,他们便朝那个方向而去。

他们先穿过许多曲折的小巷弄,经过一大片林野,才看到那映着蓝天的美丽湖泊。莉琪指不出正确的地点,他们只有沿着湖边绕圈子。

湖从每个角度看都不同,也都很陌生。转身看森林,全是苍翠连绵,更无法分辨。莉琪走得极喘极累,偶尔拨开几丛枯黄的芒草,忽然看到一艘系在篙木上的小船,船上无人,船板上积着落叶、鸟粪及污水,似乎被遗弃许久了。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莉琪兴奋地叫着:“我和费罗姆姆就是人这儿逃走的……只是,船已经被我们坐走了,怎么还会有另一艘呢?”

“你确定吗?”诺斯问。

“我确定,因我和维薇常到这儿来划船……”提到姊姊,莉琪的声音又黯然“那么,农庄必然在这一带。”诺斯说。

他们往反方向的森林行去。莉琪走得跌跌撞撞,因为她常举头四望,想找出回忆中的蛛丝马迹。

很久很久,他们都被困在巨树群中,找不到一个出林的方法。

“一定有路的!”莉琪不停地说。

“不要急。”诺斯一直给她打气。

最后,他们看见一些彩色的篷子,十几个服装怪异、口音特殊的人聚在一块儿,他们或者炊煮、或者唱歌,孩子们则用猪的膀胱囊当球踢来踢去。

“吉普赛人。”诺斯对她说:“你在这儿等,我过去问问。”

他的出现,引起那群人的骚动。他边说边比手画脚,后来又取下腰间系的小刀、酒囊、银币分给大家,等身上的财物散尽了,才带着笑容走回来。

“你的侠义心又发作了。”莉琪忍不住说:“怎么了?有没有消息?”

“往西北的方向就对了。”诺斯说:“不过,吉普赛人也警告我们,现在农庄是柯伦的产业,养了许多猎狗,不可以靠太近,免得被咬伤。”

“什么?柯伦竟然吞掉夏贝诺的家?真是人可恶了!”莉琪忿忿地说。

“小夜莺,别激动,这原本就是在我们预期中的,不是吗?”诺斯拥着她说。

无声中,他们拨草前进。当她看到那栋白色的农庄时,定定站立。它比记忆中的小,但更漂亮,那独出一隅的小阁楼还在,是爸爸的秘密书室,右厢房有蓝色窗帘的是她和维薇的房间,她们留多次倚在窗口唱歌及大笑……她的眼睛逐渐被泪水模糊……还有那片绿油油的草坪。她彷佛可以看见,美丽的妈妈坐在树下,编着玫瑰花圈;而有着雾蓝色眼睛和黑亮长发的维薇,拿着小铜铃在跳舞,莲蓬裙像一朵盛开的百合;爸爸呢?一匹骏马奔驰而来,马上的他英姿焕发,带着阳光般的笑容;而小莉琪,正学着马儿唱歌……天呀!如今这些人都哪里去了?

妈妈、爸爸和维薇十年前就消失了,只有她独自长大,长成另一个人,另一个模样,也不再是从前的小莉琪。

为什么她要活着?为什么要流落在孤儿院?为什么要成为可怜的莉琪,又成为诺斯的情妇?

如果她十年前也死了,虽是残酷,不是更完美吗?那一幅幸福的天伦图就永远留在过去的时空中,不必有人椎心泣血地来悼念,不必有人面对丑陋憾恨的结果,不是吗……她哭出了声,眼泪止不住,像积了千百年般,由内心中隐藏的过往记忆里无止尽地悲嚎不绝,诺斯抱住她,让她俯在他肩上,尽情地发泄痛楚。

她哭着,哭着……两人紧紧相偶的身影良久良久都不动,只有落叶纷纷,飘零了一阵又一阵……

※※※

莉琪推开旅舍的窗,这家店是在阿基帕城内,可以俯瞰整个贝壳广场。

天尚未全亮,雾极浓,蒙蒙似云,飞来又飞去,渗进无端的冷意。

光再强一些,她看清楚了,那吊了一天半的尸身终于取下来了。她的眼角又流出泪水,爸妈是不是也示众如此久呢?

妈妈是个爱美的女人,哪堪她死亡的皮相,一寸寸被人审视?那变白变灰的肌肤,那凸出的眼,狰狞的表情,如破布般随风飘的身躯,甚至腐蚀她死后的尊严,令她如何能瞑目呢?

昨天,她问旅店老板,这些尸首都怎么处理的。

“火焚后再拋到河里呀!”老板回答。

“连个坟墓都没有吗?”她不信地问。

“要什么坟墓?这些罪人,只有撒旦会收容他们!”老板说。

罪人?爸妈都是善良的市民,何罪之有?好,不论欧泽家族加诸在他们身上的是什么,但维薇呢?马修神父说她也被火焚了,连骨灰都没有留下。

一个十岁的小女孩,也要去撒旦那里吗?

莉琪觉得自己一下子在寒冷的冰里,一下子在燃烧的人里,灵魂日夜不得安宁。她不断地自问:我为什么活着?上天为什么要我独活?!

尼尔死了、玛莲死了、维薇死了、费罗姆姆死了,极有可能马修神父也死了;

而她藏在孤儿院内,十年后又回到阿帕基城,一定有神的旨意吧?!

唯一的就是复仇,替所有在地狱中哀嚎悲鸣的亲人们伸冤!

但她没有立即行动。为什么?因为诺斯爱她,不愿她轻举妄动,又给她一个长远的期待;而她爱诺斯,所以选择苟安,当他的情妇,能够享受一日是一日。

但情妇又算什么?依然是阴暗处的老鼠,不比孤儿院的莉琪好到哪里去。记得呵!她是莉琪.夏贝诺,再也不是那个怯懦无所依归的莉琪.费罗,更不该是诺斯当玩物般宠爱的小夜莺呀!

她活着仅有的目的便是复仇,而且是不能等待的、玉石俱焚的、以血还血的。

她要杀掉柯伦,以昭告天下!

她再也顾不了什么石头撞大山,因为再不做,她内心真正的自己会先杀了她!

广场已有人在放花草、插旗帜,一个大大的、闪亮的狮图族徽就挂在大厦之外。她知道,今天有秋收庆典,柯伦会出现在广大的群众前,接受所有市民及佃农的献礼。

这是暗杀它的机会,千载难逢,绝不能错过。

她关上窗子,轻手轻脚地取下诺斯腰带上的短刀。这还不够,她需要两把,一刀不成,再补一刀,所以她必须再去铁匠那里一趟。

她披上破旧的白色披风,站在床前,愣愣地望着诺斯。她是爱他,也从他身上得到从未有过的爱,但他们毕竟不是同一世界的人,过去不是,永远都不是。

“我只是从十年前来的幽灵,风一吹就散化,你就当我不留存在吧!”她无声地说,眼泪又簌簌地流下。

她悄悄地开门,走下木梯,飘飘的白衣,很快便消失在雾中的拱门外。

※※※

诺斯醒来后,习惯性的闭着眼去闻莉琪颈间淡淡纯纯的少女香气,然后再吻她,吻到她娇懒地轻动,低唤。

然而,他今天却扑了个空,房内弥漫着冷冷的孤单。

奇怪?一大清早,莉琪会去哪里呢?她从来没有不告而别,或者单独留下他。

事实上,从科索开始,他们没有超过一刻钟的分离。

最初,他还耐心等,但情绪愈来愈烦躁,他痛恨看不到她的每个时刻。最后,他下床穿衣,在忙乱之中,才发现莉琪的旧披风及他新买的短刀都不见了。

莉琪去了哪里?为什么不穿新披风?短刀若是她拿的,又是做什么用途?

他三两下套上皮靴,匆匆下楼,抓着正在喂驴子的老板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女伴?呃,莉琪小姐?”

“似乎天没亮就出去了,她还没回来吗?”老板说。

“没有。”诺斯强迫自己冷静,“她有没有说要去哪里?”

“没啊!她看起来挺神秘的,任何人都没瞧一眼。”老板开始好奇了。

上帝保佑,她该不会去做傻事吧?

诺斯由拱门冲出去,在大街小巷里乱撞乱找。

自从由农庄归来后,莉琪一直处在往事的悲伤及心绪的低潮中,不吃不喝,常常茫然的发着呆,眼泪擦了又干。

诺斯一向心软,面对至爱之人的痛苦,他感同身受,除了陪她、劝她之外,他还努力的为她解开心结,除去阴霾。

难道他的爱情和承诺都没有用吗?

他相信她会回来,因为他把心全都给了她,或许她只是要找个地方,独自静一静而已。

然而,放不开的是他。整个上午,他马不停蹄地,如疯子一般走遍广场、教堂、店肆、酒馆,甚至远至农庄和夏湖,但都不见莉琪,连个像她的影子都没有!

随着愈来愈多的人潮,诺斯愈觉事情的不乐观。他昨天才和莉琪说好,在庆典之前就离开阿帕基城。但现在眼见柯伦就要莅临广场,可莉琪还没有一点消息,这不就摆明了她准备要进行复仇行动吗?

真该死!诺斯这一生还未同时像此刻般心焦和愤怒过,就彷佛有什么东西在他的五脏六俯齐绞着,让他每个思绪都是痛。

她为何不信任他?他给了她一切能给的,爱情、金钱、保护、承诺……还不满足,不乖乖地待在他的身旁呢?

钟楼的大钟宏亮地响着,声音回荡过大厦、城墙、森林、山峦,及遥远的天边,按着是鼓手的敲击,正是邦主出来的讯号,大家如潮水般聚向广场。

诺斯不由自主地随着人群,他在左顾右盼之际,遭到不少的咒骂。

莉琪到底在哪里?在这分分秒秒都紧张的时刻,他真的是心急如焚。他为的不是柯伦的生命,而是莉琪的,这个小傻瓜,她若送了命,他绝对无法忍受的!

两匹酸肥的黄须白马出来了,一身红衣红帽的柯伦,胸前挂着黄金的太阳项圈,满脸皮笑肉不笑的模样与民众挥手,而他身旁的女主人,更华丽耀眼,但怎么看,都不像是嫁过来的翠西亚。

翠西亚呢?

但此刻他已顾不了那么多了,仍径自在人缝中钻着找莉琪。突然,他看见那件白披风,正在柯伦的马附近,亦步亦趋地跟着。

到了宫廷前,柯伦先下马,再搀扶那位贵妇,两人站走后,一篇演说就要开始。

诺斯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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