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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门儿一开,熏然刺鼻的酒气扑面而来。迟颜的眸子不禁又冷了几分,只是因为碍着有周彦在场,必须得给时经纬留点儿面子,这才没立时发难,只是安安静静的开着车,把周彦和薄弘分别送回来家。
车里只剩下迟颜和时经纬两个人的时候,时经纬借着酒劲儿便缠了上来,湿漉漉的舌头灵巧轻柔的沿着耳廓和脖颈的线条,一下一下的舔舐旋转。迟颜心里有气,真心巴不得这扒在自己身上的臭烘烘的男人赶紧滚到八丈远去,于是一会儿伸手推,一会儿用胳膊肘捅,脑袋转来转去拼命躲闪,语气也有些不耐:“你起开啊!下次再让我干这事儿就去请代驾公司,反正你们几个又不是没钱!”
时经纬钻到迟颜的怀里,脸贴着胸口,蹭了蹭,只觉得一片软绵,像抱着大抱枕一样舒服而享受。迟颜在心里暗自冷哼一声——装吧!你再给我装!能清醒的指挥她从哪条路哪个胡同口儿找到周彦和薄弘的家,现在还能连个坐直了的精神都没有?于是便把手指头悄悄伸到时经纬的咯吱窝那儿,转着手腕儿便捅了过去。
时经纬顿时笑得破了功,双手高举,乖乖投降:“不敢了不敢了!小姑奶奶!别闹了!”
迟颜得意洋洋的撇撇嘴:“还不是你自己先要闹的!”
时经纬把迟颜圈进怀里,没再说话。迟颜伸手去推,想要发动车子,他却突然把车钥匙飞快的拔了出来,往口袋里一塞,无赖的笑了笑,“再呆一会儿,不急。”
迟颜的心里本来就很乱,现在两人独处,所有的戒备防范尽褪,她眼圈一酸,声音颤了颤,带出几分沙哑:“有件事跟你说”
“怎么?”时经纬看出迟颜的神情有些不寻常,笑容渐渐散去,伸出手捏了捏她的脸。
很凉,几乎感觉不到温度。
“你冷?”时经纬开始脱外套。
迟颜摇着头,按住他的动作,“没事。就是今天下午,医院来了通知给我,说是配型成功了。”
“真的?!”时经纬很惊讶,原本,配型成功的几率就是微乎其微,亲生父母和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之间都不算多数,更不要说是只有一半的血缘。
“嗯。”迟颜低下头,双手紧扣在膝上,垂下眼帘,敛住狼狈的情绪,“我很矛盾,我会捐,可是我怕我爸不同意。”
“其实我也不怎么同意的。”时经纬的手臂下意识的紧了紧。
迟颜抬起头,目光迥然,轻声问道:“为什么?”
“心疼你呗,那可是从你身上活生生的抽血出来,谁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什么的”
迟颜心里暖暖的,像是寒冬冷夜独自前行时被人往怀里塞了个冒着热气的暖水袋似的。但心里感动,嘴皮子上仍逞着强:“没事的,骨髓移植手术已经很成熟了,造血干细胞的再生能力很强,很快就能恢复正常水平。”
“反正你决定了的事,别人就是拖来八头大象也拉不回你去,尤其是我。”时经纬撇撇嘴,一脸哀怨。他的话搁迟颜这儿一贯没分量,只有被压制的份儿,这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
“好了我这儿够烦的了,你就别跟着瞎添乱了,咱俩得保持统一战线,对不对?”迟颜跟时经纬鼻子尖儿对鼻子尖儿,眨了眨水汪汪的眼睛,一看就是故意卖萌。
偏偏时经纬就吃这一套,登时就五迷三道的,什么节‘操什么原则统统都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屁颠屁颠的揽过腰,又开始辗转反侧黏黏糊糊的亲起来。
春节期间,迟颜有10天的长假,手术便就安排在这段期间。她对父亲迟兆海撒了个谎,说是公司组织集体去欧洲玩10天,费用五五开,她觉得机会难得很合算,就报了名,为了不让父亲形单影只的过年,便把他送回到了乡下老家去。
从G市市区到乡下,要在高速公路上开大约三个小时,迟颜叫时经纬和自己一起开车去送,其实是有意让他见见家长。时经纬一身西装笔挺,举止斯文有礼,笑容温煦谦和,自然极得迟兆海的心意。一路上,两个大男人闲聊起来,话题层出不穷。临快到时,迟兆海有些困倦,时经纬细心的将椅子调低,又把自己的西装外套递过去,让准岳父盖上当被子。迟兆海睡着之后,鼾声如雷,迟颜跟时经纬通过后视镜目光一触,同时笑了出来。
迟颜说:“时总,这么会演戏,怎么不考虑当个职业演员?假以时日,捧个小金人儿回来也不是梦啊!”
“那我天天跟些个女演员搂搂亲亲亲亲搂搂的,你不吃醋?”
迟颜一脸不屑的哼了一声:“亲呗,我才没那么闲,反正你以前也没少亲。”
时经纬的脸有点儿挂不住了:“不是说好了,不翻旧账吗?”就他那些糊涂账,真要追究起来,他恐怕真得吃不了兜着走。林静这回玩儿的这么大,这花活儿他也不是没尝过现在他可只想好好过消停儿日子,以往的那些莺莺燕燕的荒唐事儿,统统掀篇儿,甚至恨不得拿块橡皮,全都擦干净才算满意。
“反正你要是敢不老实,我就把你当肿瘤一样麻利儿的一刀切掉。”
“你见过像我这么英俊潇洒的肿瘤嘛?媳妇儿,咱换个称呼,好不?”
迟颜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谁是你媳妇儿!少搁这儿乱认亲戚”
时经纬拍拍身旁空荡荡的副驾驶座位,“过来陪我坐。”
迟颜闹不过时经纬牛皮糖似的纠缠,从后座上直起身子,爬到了前面去。两人一路笑闹,气氛甜蜜而轻松,言语间间或提起手术的事,也没怎么刻意避讳。
谁都没看到后座上的迟兆海,鼾声已渐渐低不可闻,西装下露出来的手已紧握成拳。
正式手术前六天,迟颜住进了医院。
经过了一连串的体检,天色已经渐晚,时经纬一直在走廊里等着,一刻都不曾离开。她从检验室一走出来,他便急急的迎上去,把她搂进怀里。一旁的护士见了,都不免脸红心跳了一阵。这样的男友,简直是传说中的高富帅模板,每个女人在少女时期春心萌动时的梦中情人。
迟颜本来还有些不好意思,偏偏看到那些个女医生女护士桃花眼都时不时的往时经纬的脸上乱瞄,没一个老实的,心里止不住的酸水直冒,于是索性大大咧咧的赖在那怀抱里面装娇弱,把所有来自四面八方的“电眼”,都眯着眼睛毫不留情的犹如风刀霜剑一般的横了回去,绞杀在摇篮之中。
迟颜想去看看隋凌云,你心中却仍有些矛盾忐忑,只因为生怕会在病房里遇到隋光华,仇人相见,分外眼红,让隋凌云和凌素素夹在中间,尴尬无比。时经纬就跟她肚子里的蛔虫似的,一眼就看透了她的小心思,自顾自的说:“我刚才就是从隋凌云那儿下来的,隋光华去美国谈生意去了,他留了话,说是谢谢你。而且他知道你不想见他,所以会知情识趣的消失,不会碍你的眼。”
迟颜眉间的紧骤蓦地一松,点点头,脚下的步子不由自主的加快了些。
她是真的很喜欢隋凌云,那个温柔坚强又懂事的小小少年,散发着和煦又温暖的光芒,像是冬天里的太阳,让她莫名的感动,又隐隐感到一丝熟悉。
或许是她一直以为,隋凌云活得比她要幸福,所以心中一直耿耿于怀,可现在,看到他缠绵病榻,徘徊在生死之间,心中的怜悯自然战胜了那些莫名其妙的嫉妒。
十二岁的她,被迫面对社会的现实以及阶级差别的倾轧,而十二岁的隋凌云,似乎也好不到哪里去。他们是两个同样可怜的人,又血脉相通,自然产生了一种惺惺相惜的感觉。
迟颜推开隋凌云病房的房门,凌素素不在,隋凌云一个人躺在床上。已经脱发至光溜溜的小脑袋,戴着一顶深褐色的毛线帽子,衬得脸色更加苍白如纸,丝毫血色都无。他的嘴唇抿得很紧,几乎只剩下薄薄的一条线,下颌的线条因为过度消瘦而变得有些过于棱角分明。这是倔强而不服输的表情,隋凌云虽然年纪很小,平日里说话轻声细语,又爱撒娇,眉清目秀的甚至比女孩子还要漂亮,但其实内心深处却仿佛住着一个力大无穷的巨人。那么痛苦的化疗,一期又一期的加大剂量反复冲击,连成人都难以承受那种入骨入髓的痛苦,他却只是淡笑着,连一滴眼泪都不曾掉过,甚至还会反过来安慰别人。
迟颜轻轻的抚摸着隋凌云的笑脸,神情变得无比柔和,心底仅存的一丝犹豫也完全消失了。
就当我们不认识好了,迟颜轻轻的笑了。抛却前尘,我只是一个单纯的捐献者,你是一个可怜又无辜的孩子。现在,我的血能够救你,而你,能够被我所救,是奇迹,是缘分,更是我必须要做的事。
空气很静,呼吸很轻,似乎所有人都怕惊醒了什么似的。
突然,一直静静站在床边的时经纬,觉得自己的身子被人从后面猛得一推。
那力量并不大,但他猝不及防,所以仍依着惯性,往墙上趔趄了一步。
迟颜和时经纬回过头去,看到的是一张熟悉的,愤怒的,几乎目眦俱裂的苍白发青的脸。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有人在看,可以冒个泡让我知道你们在吗T T
☆、第三十四章:
迟兆海看着一身病号服的女儿坐在隋凌云的病床前,所有的猜测已经不需要多说,都在瞬间得到了证实。
“你在干什么?”他的声音很低沉,像是有愤怒和失望的情绪埋藏在里面,随时等待着喷薄而出的瞬间。
迟颜脸色一白,仓皇的站起身,急急的说:“我们出去说好不好?”
“为什么要出去说?因为这个小孽种要睡觉?”迟兆海的声音突然尖锐的挑了上去。
迟颜从来没见到父亲露出这样冷峻的表情,也从未听过他说过这样刻薄的话语。惊讶,恐慌,难以置信,几种情绪在脸上迅速的变换着。
迟兆海伸出手去,一把拽住迟颜的手腕,力量大得惊人,“走,跟我回家,爸爸当什么事都没发生过”
强硬的语气,含泪的双眸,是威胁,又像是恳求。
迟颜紧紧扣住父亲的手,摇了摇头,眸中透出坚定的光。
她不可能离开,已经做了决定的事,怎么可以现在后悔?给了隋凌云生的希望,然后再将这一切剥夺,将他从云端推入地狱?
她不想,不会,更不能那样做。
迟兆海的眼睛里卷起了滔天的怒火,眸子亮得骇人,额头上的青筋根根爆起,声音轻颤,拼命的压抑着:“你是不是忘了这个孩子姓什么?你是不是忘了过去我们父女俩过的是什么日子?你怎么能这么贱?”言罢,另一只手便高高的扬了起来。
一直站在一旁沉默无语的时经纬突然出手,攥住了迟兆海即将落下巴掌的那只手腕。
迟兆海怒吼道:“你算是什么东西!我要管教我女儿,这是我们迟家的事!与你何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