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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冠禽兽 作者:尘花如桐-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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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终究是不明白,自己那么那么喜欢的顾廷末为什么会做出这么过分的事情。

每一个字都要努力压抑着快要决堤的悲伤,努力的瞪着眼睛,大概只有这样紧绷着才不会丢脸的哭出来。

“如果当初我恶心到你了,那么我给你道歉。”唐宋埋下脑袋,“对不起,真的对不起,但求你别再这样了……别这样……好不好……就算是我求你……”

到底还是无法控制,说到最后捂着脸低声啜泣着,夺眶而出的泪水穿透指缝,重重的砸在地板上。

连自己都要看不起自己,就算嘴上再倔强,就算怨念再深,唐宋却是很清楚自己的感觉,越是如此越是难过。

为什么被践踏成那种模样还是忍不住的去喜欢,为什么过了这么多年当初的感情还是一点也没有改变。

在顾廷末面前,唐宋就是个死心塌地的胆小鬼。

安静的屋子,只余下唐宋隐忍的啜泣,压抑的哭声如同受伤的小猫,单薄的身体一抖一抖,似乎再也无法承受更多。

终于还是说出来了。

大概会被更过分的嘲笑吧。

唐宋抹干眼泪抬起头,无论要面对的是什么也不想再去逃避,不想再折磨自己又一个五年。

设想过顾廷末的数种反应,却在对上顾廷末的视线那一瞬间整个人都怔住了,从来没有想象过,也从来没有见过顾廷末这种表情。

紧蹙着的眉头似乎在努力回忆着什么,眼中的疑惑一点点转化成惊讶,这大概是唐宋第一次看到顾廷末说话居然有点畏缩的结巴,他说:“你……你当时是认真的?”

“现在才想起来确认这些?”嘴角勾起一抹悲凉的笑意,唐宋的身子微微有些颤抖,“我当然是认真的,从我见到你的第一面开始,认真到连我自己都有些吃惊。认真的喜欢着你,认真的期待每一次和你见面,认真的珍惜每一刻你一起的时间,认真的记住你的每一个表情,每一种爱好……这样,够了么?你如果想嘲笑,一起嘲笑个够吧。”

顾廷末的眼睛,微微有些睁大,垂下的手在身侧握成拳,紧紧抿着嘴唇,太阳穴突突跳动着,牵扯着眼部的皮肤,眼角止不住的一抽一抽……

简单的形容一下,大抵就是那种被毁了三观的赶脚。

每个字都艰难得如同便秘:“你……你……你那时候喜欢的不是王倩楠?”

“王倩楠?”沉浸在自个悲伤中的唐宋总算有点发现顾廷末的状况外,也被这个问题问得一头雾水,脑袋空白了片刻才把名字和人对上好,忍不住脱口而出,“这种假设比梁昊是我男朋友还要扯。”

顾廷末吸了口气,沉默了片刻,眼睛直直的看向唐宋。

“那天晚上,我看到了。”

“啊?什么?”唐宋被他这么一搅合,眼泪花花都给止住了。

“你跟她告白。”顾廷末说完,抿着唇,脸色有些温怒。

“胡扯!”唐宋破口而出,片刻之后忽然突兀的闭嘴,热气一下袭上莲蓬,别过脸去支支吾吾地说,“你……你怎么看到了!”

说完之后又觉得哪里不对,结合一下顾廷末反常的行为,一种让人想要抓狂的假设浮上心头,抽搐着嘴角弱弱的问:“莫非……你……”

顾廷末憋出一副便秘了七天快要堵到嗓子眼的模样,眼角的跳动已经肉眼可见,大有一种风雨欲来的感觉,每个字都好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一样:“你觉得呢?”

顾廷末的记性,好得出奇。

说不上过目不忘,一篇又长又臭的文言文,只要读顺了两遍,便能背个大概。

毕业晚会的事,他自然是记得的,连自己也会吃惊,唐宋究竟是什么时候如此根深蒂固的存在在他的记忆之中。每一个细节,每一个表情,包括KTV里闪烁得让人心烦的霓虹灯。

顾廷末并不是唐宋想象中那种冷清得不解风情的人,甚至可以说对于感情他比唐宋要敏感上百倍。

本喜欢独处,却开始习惯身边有个总是脸红红貌似永远害羞不够的他。

本有轻微的洁癖,却喜欢看他从自己的餐盘中夹走所有讨厌的蔬菜,似乎不太喜欢也会吃个干干净净。

本讨厌麻烦,却在他开口要借教材的时候主动邀请到自己家中来。

……

便是这种强烈的反差,让顾廷末意识到,似乎除了甜食都是一脸嫌弃的模样在看到唐宋的时候会意外的温暖。

课间的时候偶尔抬起头便会看到唐宋假装从门口路过,朝着这边张望,莫名的好心情。

见不到他的时候也会开始想念,想念那个想法设法出现在自己身边的笨拙身影。

顾廷末也不是一个习惯忍耐的人,尤其是,他们之间即将要有两年的空白,他居然有些迫不及待想要把这份感情确定下来,到底还是有些心神不宁,一个晚上大半时间目光都放在安静坐在自己身边的唐宋身上,要从哪里开口才不会吓到他?

他怎么可以坐的如此规矩而乖巧,如同小学生一般和光怪陆离的环境半点也不搭腔。

长长的睫毛投影在眼睑上,剪辑着斑驳的光点,忽闪忽闪。

有种压抑不住想要将他揽入怀亲吻他脸颊的冲动。

顾廷末抿着唇,仰头干了半杯啤酒,将那禽兽的心思稍微压制了片刻。

唐宋似乎也不太适合这种气氛,中途说想要上厕所便神色匆匆的低头出去。

顾廷末等了片刻,一个人无聊的丢色子打发时间,身边没有唐宋忽然觉得这里的环境嘈杂得无法忍受,蹙着眉起身想到外面去透透气,却意外的在内院的小花园中看到了大概应该在上厕所的唐宋。

从这个方向,刚好能看清他的半张侧脸,低着头咬着下唇,就算光线很暗也能知道定是涨红了脸。

这种表情,顾廷末再熟悉不过了,大多时候唐宋在他面前,都是这副模样。

而现在,站在唐宋对面的是唐宋的同班同学,以前三好学生颁奖的时候因为念到唐宋的班级所以多留意了一下,结果第一个念到的名字却是王倩楠,所以有些印象,也不知道应了谁的邀请来参加高三年级的毕业狂欢。

唐宋的手指几乎把衣角搅破,似乎下了很大的决心,这才轻轻开口。

“那……那个……我……我喜欢你!我知道你肯定很难接受,但是我决定了!就算被你讨厌我也要说出来,我喜欢你!从第一次见到你就开始喜欢你……”

这样的语调在安静的庭院中听得无比真切,一个字一个字,根本无法躲避,直击心房最柔软的位置。


 15第十五章

【这世上最伤人的并不是暗恋无果,而是自作多情】

顾廷末的世界中,鲜少会有过激的情绪。

他从来便是个很少让人操心的孩子,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理智得一点也不像个小孩。

记忆中有一次,大概是除了甜食第一次对别的东西有了类似喜欢的感觉,那是父亲出差从日本带回的原版EVA零号机手办,精致到手指都能活动的地步,这应该也是顾爸爸在给儿子玩具的时候第一次看到他的脸上露出属于这个年龄的孩子收到玩具该有的表情。

而这种难得的喜欢最终终止在了一次争吵之中。

那时候顾廷末还不太懂,隐约听到些类似“医疗纠纷”“为什么要这么拼命”“你想过这个家”之类的词语,一向温柔的母亲对着沉默不语的父亲咆哮着,顺手掀翻了茶几上的所有东西。

顾廷末的视线定格在那个随着茶杯茶壶盆栽一起飞出去的零号机身上,零号机在空中帅气的翻了个身,就如同动漫中和使徒打斗一般炫目,可惜结局却不同于故事中的大获全胜,“嘭”一声撞在坚硬的大理石地板上,碎成一片。

争吵声、杯子碎裂的声响,无论哪一样都足够盖过手办破碎的声音。

紧缩的瞳孔一点点恢复正常大小,在满地狼藉中一点点捡起每一个零件,用黑色熟料袋包好之后扔在了楼梯间的垃圾集中堆放处,很快被邻居扔下的半袋果皮给覆盖。

大概一个星期之后,顾爸爸才发现异常,问起手办的下落,顾廷末只是淡淡的回了一句“坏掉了”。

顾爸爸说“爸爸下次出差再给问你带一个好不好”。

顾廷末只是摇头。

“不用了,已经不喜欢了。”

就算是喜欢的东西,留下了不喜欢的记忆,那么一切都会变得无法再喜欢起来,就像是在美味的布丁中加了蔬菜一样让人厌烦。

至少在遇到唐宋之前,顾廷末一直是这样觉得的。

唐宋之于顾廷末,似乎就是个意外的存在,从最初的相识便是如此。一开始明明只是好奇“这孩子到底会笨拙到什么地步” ,渐渐的变成了“又是这个时间来打饭,明明已经下课了许久”之类的感叹,再后来也便有了类似“这两天都没故意晃荡过来,是怎么了么”的烦躁。

终于有一天,看到他驻足在自己的水粉画前发呆,居然主动开口向他搭讪。

看到他受宠若惊的脸迅速涨红而后“轰”一下低下头去视线不住闪躲的模样,听着他拽住自己的衣角,反复的念叨“喜欢”两个字,意外的觉得自己这个反常的行为为什么没有早一些反常。

具体的分分秒秒似乎很是漫长,而一年的时间总在回忆的时候显得有些仓皇。

一直等到毕业晚会,笨拙的唐宋还是继续笨拙着,永远红不完的脸大概最大胆的话语便是“学长,假期这么长有些不习惯”这种低端的旁敲侧击。

至少要得到一个约定吧,顾廷末想着,却没有想到,在自己开口之前会看到这么一幕。

那种因为一句话而整颗心脏都揪紧的感觉,让人疼痛得有些窒息。

这个世上最伤人的并不是暗恋无果,而是自作多情。

顾廷末的酒量并不算大,只不过酒品好得出奇,喝多了不吐也不闹,安静地坐着一语不发,比平日还要沉默。唐宋已经“上完厕所”回到了旁边,红扑扑的脸上还有些未消散的红晕,他紧张的时候就习惯折腾自己的手,无论是绞手指还是把握在手中的反复的换手。

啤酒瓶子已经在双手之间颠了三十二次了。

是告白成功之后的兴奋么?紧紧抿着的双唇有些泛白,脑海里却还是不断的回放着之前看到一幕。

当时的思绪似乎有些混乱,只记得那晚很大的雨,满身都是雨水腥腻的味道,握着唐宋的手在雨中奔跑,像是要把什么洗涤干净一样。

压抑了一整晚的感情实在他听到唐宋红着脸说了一句:“我喜欢你,学长!真的真的好喜欢你!”之后彻底爆发的,这么熟悉的神情,和在庭院里看到的一模一样。

是因为毕业狂欢所以开的劣质告白玩笑么?

知道这种玩笑此时此刻多么多么的讽刺么?

想听到什么答案?想看到他无措的表情而后大声的嘲笑么?

喜欢,多简单的两个字,一共就十八画,为什么要这么轻易的说出口?

什么样的程度才叫喜欢。

是可以拥抱着感受对方的心跳,亲吻着宣泄剧烈的欲望,可最后真真正正的占有再也无法逃脱。

……

顾廷末以为,这辈子大概再也不想“唐宋”二字,就像那被蔬菜污了的牛奶一样,无论如何喜欢牛奶的香甜,也无法释怀蔬菜的味道,于是索性都弃之。

高中毕业之后顾廷末考上了A市医科大学,说不上喜欢或者不喜欢,父母都是医生走到这一步似乎都是顺理成章。

然后是大三那年作为交换生到加拿大留学,再回到国内已经是两年以后的事情。

五年的时间,那杯被丢弃的牛奶定然早就变质挥发,成了别的什么再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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