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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做不到这些,所以故意提出来,让他知难而退!
想到这儿,他又苦涩的开了口:“薇儿,你是为了不嫁我,才特意提出这些不切实际的要求的吗?”
采薇笑了起来,清澈的目光定定的看着他,语气平缓、认真。
“不是,南宫逸,这三个条件,是我永远都坚守不变的原则,此生不可逾越的底线,不管到了什么时候,哪怕有一天我以人老珠黄,哪怕是我已经成了耄耋老妇,我都绝不会改变初衷。
采薇的话,轻柔、缓慢,如淙淙的小溪缓缓流过,没有一丝波澜,却让南宫逸震惊到无以复加,他神色复杂的看着榻上那个娇小的女孩儿,想象不到她小小的年纪,竟会竟会有这么骄傲的一颗心。
心口像被重石压着,压得他喘不过气来。
他苍白的一笑,说出了几句毫无说服力的话来,妄图挽回:“想不到,你竟会是一个在意名分那种虚名的女子,须知,若无丈夫的宠爱,就算是做了正妻又如何?即便不是正妻,有了丈夫的宠爱,丈夫又怎会让她过得比正妻差?”
采薇说:“你说对了,我就是那种在意虚名的女子,不仅在意那些虚名,而且善嫉成性,洁癖严重。我的丈夫,只能是我一个人的,无论是名义上还是身体上,若是跟别的女人有了一次沾染,我都断不会再要他,正如你说,嫌脏!恶心!”
窗外,夜风阵阵,呼啸着,刮得窗屉子嘎达嘎达作响。
男人的心,随着那窗屉子的响动,一寸寸的沉了下来,那张风流俊美的脸上,难的带着几分的灰败,他深深的望着采薇,知道自己已经注定无法得到她,眼神中带着浓浓失望和不舍。
忽然,他怨恨起自己的出身来,若他没有生在帝王家,肩上没有那些沉重的责任,是不是,他就可以高高兴兴的去她家提亲,乐乐呵呵的把她娶回家,然后像她期待的那样,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平淡快乐的度过此生……
那样平静安逸的生活,朝饮木兰之坠露,夕餐秋菊之落英,该有多美好,却,终究不能实现了。。。。。。
临走前,他解开了她的穴道,苦笑着,慵懒的嗓音中竟带了一丝的沙哑:“呵,你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不会再来纠缠你,但是薇儿,若有朝一日,被我发现你是在阴奉阳违的糊弄我,我不会对你客气的。”
男人说完,头也不回的向门外去了,那笔挺颀长的背影,分外落寞!
终于摆脱他了,采薇坐起身来,长长的吁了一口气,如释重负般,心情瞬间明媚起来。
第九十九章 回青云镇
男人走后,采薇起身,找了一身替换的亵衣穿上,将那身被烂了的亵衣亵裤带进了空间,埋在了地里,直接让它们化成了泥土。
这些东西是万万留不得的,要是被娘看到她的亵衣亵裤成了这样,不崩溃的疯掉才怪呢!
处理完,她舒舒服服的在温泉里泡了个澡,在水中又做了一会儿的胸部按摩。出来后就躺在温泉旁边儿的小床上睡着了。
外面,再有两个时辰天就亮了,而空间里的时间要比外面的时间长三倍,外面的两个时辰,在这里就是六个,足够采薇美美的睡个美容觉,好好的歇歇乏了。
她睡得很香,没有了妖孽男人的纠缠羁绊,她心头一下子轻松了许多,赶明儿,她再收拾了天机子那可恶的妖道,就没什么烦心事儿都没有了,那时,她就可以带着她亲爱的家人们搬到京城里,在京城的商海中一展身手了!
六个时辰的时间,放在采薇的时代,就是十二个小时,而她只睡了八个小时就醒了。
养足精神后,她跑到自己的练功房里,吐纳养气,练了一会儿内功,经过这几天的修炼,她自觉身子轻灵了许多,动作的速度也提升了不少,可见,内功果然是一种了不起的功法,值得她继续修炼下去。
练完后,她在温泉里洗了个澡,将身上的汗液和内功逼出体外的身体垃圾洗掉后,就优哉游哉的到处去游逛了。
空间里的温度是常年的恒温二十五度,气候湿润,空气清新,到处都飘散着花草树木的清香,她信步走着,吃一个又甜又脆的鲜果,喝几口清冽的灵溪水,在空气清新的田边做一会儿瑜伽,真是惬意极了!
若不是牵挂家人,她真想一直住在这里,安逸自在的做个避世的高人!
田里,长眉已经按照采薇的吩咐,将成熟的蔬菜水果都收割起来,存放进库里,空间具有神奇的保鲜功能,就算最容易变质腐烂的青菜水果,放在这里,也可以永远如刚摘下来的一样新鲜。
重新播种下的,都是各种粮食的种子,稻米、高粱、小麦、玉米……零零总总,十几种之多,种子昨天种下去的,今天就已经发了芽,正生机勃勃的长着,一大片的嫩绿,很是惹眼。
前几日采薇吩咐长眉种下的水果种子也生根发芽,香蕉树和椰子树已经窜到一尺多高,浅绿色的幼苗在微风中随风摇曳,沙沙的作响。
采薇兴味盎然的看了一会儿,忽然一只野兔跑过,噌的钻进田里不见了。
“兔子!”
采薇精神一震,她正想吃香喷喷的烤兔肉呢,可巧就有兔子送上门来了。她岂能放过?拔腿向兔子消失的方向跑去。
自从开始修炼内功,她的速度比以往迅速了许多,动作也更加灵敏了,饶是兔子跑得飞快,依然被她给轻松逮到了。
“哈哈哈……”
她得意的大笑,杀死了兔子,收拾好后,取出上次存放在空间的炭火、调料,将那兔子烤了起来,一边烤,一连刷油、撒调料,不多时,就烤得金黄喷香,令人垂涎的香味儿就随着她的扇子飘了出来。
采薇一面烤着,一面默念:“十、九、八,七……三、二……”
“主人!”
“主人!”
不出意料的,十个数内,鹦哥和长眉出现了,两个家伙看着烤得金黄冒油的兔子,闻着烤兔肉特有的香味儿,馋的直流口水,围着采薇软硬兼施,各种的殷勤讨好。
“主人,我已经把您要的孜然收割磨好了,粮食也种完了,还需要我再去种什么吗?我马上去!”长眉目光炯炯的看着采薇,脸上无限的虔诚。
“主人,人家今天好可怜,被那个妖女给迷晕了,差点被那群俗人给当宠物抓了去,主人,求安慰,呜呜呜…。”鹦哥打起了同情牌,对着采薇呜呜呜的诉苦,把它今日在试衣阁的遭遇描述了一遍,絮絮叨叨,跟祥林嫂似的。
采薇明白它们的目的,其实,不用它们讨要,采薇也会主动把烤兔肉跟它们分享,这两天,长眉忙着收割庄稼,重新播种,已经给忙坏了。
还有鹦哥,据它说自己在昏迷时被一个衙役捡了去,送给了自己相好的,那相好的儿子顽皮,拔了它几根羽毛扎毽子,生生的把昏睡中的鹦哥给疼醒的,逃出来后,用意念跟采薇哭诉了好久。
这种情况下,采薇理当奖励和安抚它们,自然也乐得跟它们分享自己的烤兔子,她只给自己留了两个兔腿,把剩下的兔肉都给了它们,两个没节操的家伙得到喷香扑鼻的兔肉,顾不上讨好和委屈,立刻埋头大吃起来…。
采薇吃完烤得喷香的兔腿儿,回到小院里,喝了一杯花茶解腻,吃饱喝足后,才心满意足的从空间里出来,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这会儿,外面的天已经大亮,采薇穿上那件浅粉绣红色菊花交领褙子,心里有说不出的别扭,身上的衣服还是昨天妖孽给她的,是她目前唯一的一套冬衣,她的衣服太少了,赶明儿得多添置一些才行,免得有了什么事儿,连件儿换洗的衣裳都没有!
洗漱梳妆好后,她推门走出房间,一径到了客栈的小厨房,去给爹煎药、熬参汤。
老乌龟的药很有效,爹爹吃了两日,精精气神儿明显比前两天好了许多,脸色也不似刚见面是那般灰黄颓败了,多少有了点儿血色,想必再调养些时日,就能恢复到从前的身强体健了吧!
煎好药,熬好参汤,她盛在碗里,放在托盘上,小心翼翼的端了出来。
一进屋,却发现大房的爷几个来了,正坐在屋里跟爹娘说话,不知说了些什么?惹得爹娘一脸的为难。
见到采薇,穆连奎和穆仲礼都忘了昨天对采薇那股恨不能啖其肉、寝其皮的痛恨,堆着笑,打起招呼来。
采薇对他们淡淡的点了点头,算是打了招呼,就不再理会了,端着托盘想爹爹走去。
穆连奎见采薇态度冷淡,连个笑脸儿都没给他们,气得老脸通红,差点跳起来骂人,但又一想到自家目前的处境,想要最大化的从二房儿捞到好处,就不能跟这死丫头闹僵。
所以,他忍了又忍,等情绪平复下来后,才堆着笑脸儿,慈祥的跟采薇寒暄:“薇丫头,这一大早的,手里端的是什么呀?”
采薇冷冷的说:“是我爹的药和参汤。”
穆仲礼听了,笑道:“老二家的日子果然是发达了,都能喝得起参汤了,哪像我们这些穷人,连人参长什么样都没见过呢!”
穆仲卿解释说:“是孩子们看我病着,身体太虚,才咬牙买了两棵小参来为我补身的,并不是平白享用这么好的东西!”
对于大伯不咸不淡的风凉话,采薇并未理会,像没听到似的,端着托盘走到爹面前,把药碗端出来,递给了爹。
穆仲卿接过药碗,欣慰的看了女儿一眼,蹙着眉一口气儿饮了进去,苦的脸都皱起来了,采薇忙又把那碗参汤递过去给他解味儿,虽然参汤的味道也不好,但和黄连为药引子的汤药比起来,简直就是天上地下了。
用完参汤,穆仲卿皱着的脸好了许多,杜氏因有公爹大伯和子侄在,不好给穆仲卿递帕子擦嘴,以免被看做是轻佻,就用眼神暗示采薇给穆仲卿拿条帕子。
采薇会意,从袖中取出一条干净柔软的细棉布帕子来,递给了爹爹,穆仲卿接过来,擦了嘴,又把帕子放回到女儿的托盘中,才又转过眼去,继续跟他们说话。
这一连窜的过程,看在穆仲礼的眼里,让他又是嫉妒,又是气恨。
老二这迂腐的穷酸秀才,竟养出了这样一个好闺女,不仅孝顺,又能赚钱,原本他们一家落魄的都快去讨饭了,就因为有了这丫头,竟然能呼奴唤婢,连参汤都喝上了。真是眼红死他了
想着,就酸溜溜的说:“还是老二有福气,养出了薇姐这样的好闺女,有个病痛的,就有参汤喝,像我养的这些不成器的,慢说是参汤,就是肉汤,也没得喝啊!”
一旁的穆连奎听了,意有所指的说:“哎!正是这理儿,若养出不争气的孩子,那里还敢指望借他的光?像我似的,活了一辈子,都还不知那参汤是甜是苦,是酸是辣呢。”
老头子这句话,听着像是在喟叹自己的命运,实则却是在敲打穆仲卿,他有一个好闺女,能让他喝上参汤,可他的老子连参汤是什么滋味儿都没尝过呢?
穆仲卿的脸上一僵,看向女儿,生怕女儿生气,作出什么极端的事儿来。
没想到,采薇竟毫不在意的说:“老爷子想和参汤,这个容易,等我们过年回去时,一定给您带上一根上好的人参!”
穆连奎一听,登时乐得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