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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智者交待一些事情离开后,靳长恭才有闲心感觉被割破的手指刺痛,奇怪地看到那根刚才割伤的手指,竟然还在流血,上面那层随便绑的布带都染红湿透了。
“陛下,怎么样了?”花公公待智者一走,打来一盘水,赶紧急步抓起她的手。
靳长恭看他端来的水,与着急的样子,笑笑道:“没事,只是一个小口。”
“不,不只是一个小口!”花公公神色严肃,拉着她的手在水中清洗一下,然后看着那艳绯的血珠再度浸上一,犹豫了一下,他倏地将靳长恭还在冒血的手含进了口中。
那湿润柔软的触感让靳长恭一傻,感觉那蠕动的软香裹着她的指尖,她感觉那一截在他口中的手指简直就已经像烧红的铁一样热了。
“放、放开,不用这么夸张!”靳长恭想将手指抢回来,可是却被他紧紧抓住。
“等一下。”花公公吐出她的手指,从怀中取出一瓶药粉洒在上面,再拿出丝帕撕成一条绑在她手上,叮嘱道:“不能碰水,绝对不能碰,陛下记住了吗?”
靳长恭看到他郑重的表情,嘀咕道:“我以前一直觉得你娘娘腔的,怎么一下子变得还挺像一个男人了。”
花公公耳朵有多利啊,他可能没有听见吗?他暗啐,这小祖宗真是不识好歹,甩了甩破了一截的丝帕,他哀怨地嗔了她一眼道:“陛下,真是坏死了~”
噗~靳长恭顿时雷得外焦内酥,真心扛不住了!
她错了,明明他最近才稍微正常一点,她偏偏要拿壶不开提那壶,现在他又要恢复人妖模式,她这不是自作孽啊~
这树屋拢共只有两间小房子,所以除了靳长恭私人一间外,剩下一间只有两人一起住,但是花公公这人有怪癖,不喜欢跟男人一张床,于是契只有很悲催地被赶回他原来的住处。(契是不敢违抗花公公的决定的。)
这时靳长恭才想起来,契好像自从回到商族就从来没有提过他的家人,也没有一次提过要回去他原来的住处,这不是很奇怪吗?
于是,一伙人在用晚膳时,她就直接问了:“契,你是不是已经是一个孤儿了?”
正在喝汤的契猝不及防一口汤水喷了出来,他擦了擦嘴边油渍,哭丧着脸道:“我的陛下哎,你又是从哪里听来的传言啊,我可是上有父母还有爷,下有弟弟几个。”
靳长恭嫌弃地看着那被他糟蹋过的汤,花公公立即将他刚盛起的汤放在她手边,换走了那碗正中契污染的烫,靳长恭这才脸色好看一点,端起来喝了两口,道:“不是听说,而是推断,你不是从来没有提过吗?”
契笑得干干地将那碗有着他唾液的汤放回在自己面前,解释道:“我们家其实也是共妻家族,我娘有五个丈夫,生了八个孩子,所以啊,家里一贯多我一个不算多,少我一个不算少。所以自从我当了凤诣士开始,就很少跟家里人往来了,或者说他们对我开始顾及了,每次见面不太像一家人,更像是上位者见下位者,所以我既不想给自己找不自在,也不想给他们找不自在,就这样大家分开过吧,可能还好些。”
听完他的话,靳长恭第一反应就是点头:“没错,单身万岁,你们家人太多又吵,而且你娘五个男子,每天房子里传出嗯嗯啊啊的声音,也非常影响睡眠不是?”
契与花公公闻言,一个看她就像看外星生物一样,一个笑眯了眼睛,眸光盈满的光彩流转。“我这话说过给几个人听,他们每一个不是一脸同情,就是劝东劝西,陛下,你真乃神人也。”契对她非常正红地坚起大拇指,一说完,就捧起碗使劲刨饭,掩住眸中掩不住的喜悦神色。
靳长恭挑挑眉,看他吃得香,也起筷却看到碗中已放了一菜,看了一眼花公公笑意盈盈的模样,然后笑得僵硬,果断夹起放在契的碗中:“别光吃饭,来吃点菜。”
契嗯嗯点头,虽然他不喜欢吃韭菜,但是陛下夹的他都爱。
靳长恭又准备吃饭,突兀地看见碗里又出现一个令她头痛的东西,花公公依旧一副蛋定的模样,她看了眼契,再次柔声道:“契,别光吃菜,肉也吃点。”
契看到碗中那一个死不瞑目的鸡头,差点没噎着,他看了一眼靳长恭那“鼓励”的目光,他咬一牙,吃了!
而靳长恭脸却沉下来,这货真愚不可及,明明她都给他使了眼神,让他改反抗时就反抗,咋还愣头愣头地“啃”了呢?
他不反抗,她怎么有机会跟那个蛋定的家伙吼,别再夹菜了,也不看看自己啥鉴赏水平,全是她讨厌的食物,谁爱吃鸡头!谁爱吃韭菜!
这顿饭,两个人吃得郁闷且憋气,此刻靳长恭终于明白,花公公要整的人根本就不是她,而是那个可怜像小媳妇一样的契。
他知道她肯定不会吃的,也不会扔掉,凭他对她的了解,柿子都挑软的捏,绝对会转移。于是受害者就只有那个好欺负的契。
契,你要恨就恨那个腹黑的花公公吧,陛下她也很无奈,真的很无奈啊!
(契的心声:骗人,后面明明知道了,还不是一样使劲给他夹,根本就是跟花公公狼狈为奸,助纣为虐~~~)
太阳下山后,契就被花公公赶走了,而靳长恭则一直待在房中思考怎么才能好好洗一个澡。
今天中午花公公就严重警告过她,不能碰水,她不想理他,可是他很认真,少见的认真,于是这让靳长恭很纠结。
她其实多少猜测到原因了,她练了浴血魔功后,体质比较特殊,是一种伤口极难愈合的体质,而且一个不注意,可能会血流不止,毕竟那么一个小伤口,她都无法自动止血,难怪花公公不愿意她割伤。
他知道的还真多啊~靳长恭叹息一声,这种致命的秘密,她相信前身永乐帝肯定没有告诉他,然而他却都知道,还有商族的事情他也了如指掌。
他……到底谁,为什么要一直陪在她身边?
对了,她突然想到一件事情,就是靳长恭被刺杀的时候,对别人来说可能只是一个小伤,却最终让她死了,但是当她醒来后,伤口已经渐渐痊愈,不再流血,这怎么可能呢?
蓦地,她脑中闪过一物,便从怀中一包香囊里取出她以前经常佩戴的血钻,因为怕被人一眼认出身份,所以她将它收起来了,记得当时花公公就极力反对过,却被她忽略罢了。
血钻在橘幻色的烛火中,红得妖异而惑人,这让靳长恭莫名其妙想起了花公公那一身红衣。
抱着试探的态度,她将它重新戴着额头,然后撕开包着的手,将药粉洗掉,再观察半晌果然没有再流血,甚至还感觉伤口麻麻痒痒,像要快要愈合的感宝贝儿。
“以前我一直以为是靳长恭的身体太变态,有什么伤都能很快痊愈,原来真正是靠它的功劳啊,这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宝贝啊?”
、第二卷 第六十二章 太监不是男人
“以前我一直以为是靳长恭练浴血魔功将身体练得太变态了,才能有什么伤都最快速度痊愈,原来真正的原因是靠它的功劳啊,这到底是一件什么样的宝贝啊?”
靳长恭反复鉴定一遍,属等轴晶系,跟水钻同系的话,那就是由碳—C,同时含有微量元素氮—N、硼—B等组成,这材质跟那奇异的现象完全不吻合,至少她没有听说过谁佩戴着钻石就能跟吃了大量维C一样,加速伤口愈合。舒蝤鴵裻
“浴血魔功的副作用还真像白血病一样,需要吸血供给,也像血友病一样怕有伤口。”她分析了一下浴血魔功,如果将练功产生的副作用当作一种病,是不是意味着可以进行科学而有效地治疗。
白血病是一类造血干细胞异常的克隆性恶性疾病。其克隆中的白血病细胞失去进一步分化成熟的能力而停滞在细胞发育的不同阶段是在骨髓和其他造血组织中白血病细胞大量增生积聚并浸润其他器官和组织,同时使正常造血受抑制,临床表现为贫血、出血、感染及各器官浸润症状。
她的情况与白血病相似却又不尽相同,她不是学医的专业,一时之间还真想不出什么解决的办法,暂时只能将能够克制身体副作用的血钻重新佩戴在额间,至少现在有了它安全还是无虞的。
这个浴血魔功的确霸道犀利,可一想到练它必须每个月圆之夜吸食一名童男的血,还有那不遑多让的副作用,靳长恭都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至少她是穿越在前身永乐帝练成功后的身份,虽然承担了副作用,却不需当“吸血鬼”,魔功已经第九层,不需要再频繁吸血,可如今离第十层却仍旧差了那么一步……
可一想到最后那一步,靳长恭就感到头痛,她怀疑她自己是不是能够练得成!
反正船到桥头自然直,懒得费精神去纠结这些麻烦的事情,靳长恭从包袱里拿出干净衣服,然后走到隔壁花公公的房间敲了敲,过了一会儿一直没有人应门,她这才松了口气,她知道花公公此刻不在房中了。
用过晚膳后,她动了个脑筋暗示他暗地里去帮她打听一下商族的动向,是否背着他们商议别的内容,借此支开他,让她可以放松痛痛快快地洗一个身。
一出树屋,一片静谧,只余一片月色撩人,眺眼一看,夜色中的湖面像一块无瑕的翡翠闪烁着美丽的光泽。
靳长恭抱衣走近,看见月光照在波光细细的湖面上,像给水面铺上了一层闪闪发光的碎银,又像被揉皱了的绿缎,美得更让人沉醉。
她用内力巡探了周围一遍,在确定这一带荒芜人烟没有人靠近后,她才放心地将衣服放在草地上,之前跟契说,入夜后的商族一般不会外出,都在家里休息。而且凭她的武功完全不用担心,会有人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靠近。
抽掉发簪,甩甩头,那一头如瀑布的头发倾泻下来,披散在她的背上,肩上。靳长恭的脸型原本就属于雌雄莫辨的类型,然而在头发放下来时就瞬间柔和了那份少年的戾气,更添了女子的柔媚,特别是眉宇之间那一抹令人矛盾的邪气,让她美得像一只像一个邪恶的天使,引人遐思,迷惑,堕入。
脱了鞋子,踩在草地上,再解开腰带,宽大的衣袍落在脚边,然而是单衣,亵裤。最后是一条束胸的白帛一圈圈松松垮挎地掉落,月光下,那具像妖精一样完美无暇的身体,散发着令人窒息的美丽。
靳长恭肤若凝玉,骨架均匀,腰肢柔韧,已经赤裸的足更是晶莹剔透,引人垂涟,虽然她发育不完全,胸前仅比一般男子稍稍起伏,乍一眼看去亦男亦女,真的像森林的迷人的妖精一样,靡丽动人,有着少年的诱人,亦有少女的纯洁。
“看来这胸真的没救了,要再这么裹下去,真跟男人没有区别了。”靳长恭看向自己胸前的那两颗包子,嘴角抽了抽。
前世她可是三十六D罩杯的“傲人”胸围,虽然那时候被女同事们羡慕嫉妒恨,男同事们笑眯眯色咪咪地盯着,她却从来没有在意过,那时候工作很忙碌,教授们也从来都是女的当男的用,男的当超人用,她哪里有闲心关心这种事情。
可现在看到这对惨不忍赌的包子,她默默失望,什么东西还真的是失去才懂得珍惜吗?
稍微祭奠一下前世的自己(和胸部),靳长恭走到湖边,试探了一下深浅,感觉边沿可探到底,湖水在动荡中,荡漾开一圈圈的涟漪,她已滑入水中。
靳长恭不擅长游泳,或者说她仅会潜水,在水里比旱鸭子好一点而已,夜间的湖水冰凉透骨,但她从来不怕冷,反而觉得湖水包裹着肌肤很舒服。
她撩起覆在背上的头发散开,将备搓操,却发现刚才走得急忘了带一根毛巾。无奈,她只好选择从岸边衣服堆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