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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密令老婆-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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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翁岳天只是轻轻摸摸她小巧可爱的肚脐,然后就将手拿开了……文菁鼻头一酸,心里默念:宝宝啊……刚刚你爸爸在摸你呢,你们离得好近啊……

翁岳天刚一缩回手,他的电话响了……

“少爷……那个……林先生和马先生已经等了快一个小时了。”是翁岳天的司机。

翁岳天沉默了几秒,眼角的余光瞥了瞥文菁,褪去深眸里那一丝挣扎,沉声说:“嗯,告诉他们,我马上就来。”

翁岳天起身穿衣服,清亮的瞳眸里,早已经没有适才的之色,有的只是一片深沉冷冽。

林先生马先生,是翁岳天这一次收购计划的关键人物。他策划已久,前段时间是因为种种原因而耽搁了,现在他从京城翁家回来的本市的第一件事就是此次收购计划。

他承认,在听见文菁肚子呱呱叫的时候,他曾有一点想要带她出去吃东西,这就好像是以前跟她在一起的时候,那种自然反应。可他在意识到自己的想法时,立刻清醒过来,看着床上的她,眉目含着盈盈泪光,似哀怨,似不舍,似愤恨……

他的心在紧紧揪着,他知道自己不能心软,一旦开始想要留她在身边,她便再也无处可逃,她或许只能做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因为,一旦他下决心要留她,那就意味着,她成了他的人,即使不能成为他的妻子,他也不会放开手。他想要趁自己还没有陷进那漩涡的时候,全身而退,为了她好,也是为他自己。

何必害了她呢?今天是他不对,不该一时失控要了她。翁岳天拧眉,俊美绝伦的面孔上浮现出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潇洒地扬扬下巴:“我先走了,你轻便。”

在他转身打开门走出去之后,笑意渐渐凝结在嘴角,变成自嘲和苦笑……她此刻肯定很生气,甚至会恨他这么一走了之吧。要恨就恨,总比忘记他要好,如果不能用“爱”的方式记着,那就用恨来铭刻吧……他暗暗告诫自己,以后不能再像今天这样了。明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远离,自律,这才是最好的办法。

只是他忽略了,为什么他会想到“爱”这个字眼?只是他此时此刻不知道,他曾经距离自己的亲骨肉有多近……

文菁坐在床上,气呼呼地瞪着房间门,心里那个气恼啊……他把她当什么呢!稀里糊涂被他吃了一顿,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哼哼,以后再也不要被你吃!你要是再敢碰我……我为了宝宝也要跟你……跟你拼了!

 第三十四章

翁岳天最近真有够忙得够呛,一边计划收购的事,一边还要往梁宇琛那里跑。这一次是梁宇琛想要向翁岳天求证一件事,确切地说,是求证一个人的真实身份!

梁宇琛在调查一宗旧案时发现,七年前的某个案子的一枚神秘指纹,跟七年后朱浩那件案子里所出现的一枚指纹相同,也就是将翁岳天牵扯进去的那案子。关于这一点,他早就告诉翁岳天了。

一代大亨文启华七年前在自己家中自杀。当时这案子轰动一时,因为文启华不但是超级富豪,他还有一个更强悍的身份就是……神偷!据传闻,他有一个私人宝库,里面全是价值连城的宝物,大部分是他早年盗墓而来。还有一部分是他在国外一些博物馆偷回来的,原本是我们国家的文物。他偷回来之后就自己私藏起来。

文启华是一个传奇人物,他的财富到底有多少,根本不是金钱数字可以衡量的,随意从他的宝库里拿出一件东西去拍卖都能让人一夜之间暴富!

文启华为何会突然自杀?奇怪的是,他在那天之前没有立下遗嘱,只在他死的当天,留有一纸遗书,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的遗书里提到,全部财产留给自己的助理,而不是留给他的女儿。文启华的女儿对此不但毫无疑义,还在那之后拜在这位助理名下当了“干女儿”,依旧享受着公主一样的待遇,只不过文家的一切都易主了而已。似乎她并不介意这一点……

文启华还有一个私生女,极少数人知道。遗嘱中也没提及。在他死后,那女孩不知所踪。他的宝库据说至今没有被人发现……

负责办理这桩案子的是梁宇琛的前任警司。但在梁宇琛反复研究关于案件资料之后,总觉得有些地方不对劲,最让人惊奇的是,当时在现场提取到的一枚神秘的指纹,居然跟近期的某个案子有关联,就是在魏浩家中发现的新一枚指纹,属于同一个人,但不知是谁。

七年前文启华自杀现场提取到的指纹竟然会跟七年之后一宗谋杀案里发现的指纹相同,这让梁宇琛焦头烂额,上头催得紧,他也已经尽力了,可凶手到现在还没头绪。其作案手法不但高明,心思也是罕见的细密。虽然翁岳天的罪名洗脱,但凶手依旧逍遥法外。梁宇琛隐隐有个感觉,这次遇到对手了!

这两件案子里的指纹,会是巧合吗?假设文启华不是自杀,那这枚指纹的主人,会是凶手吗?会不会有可能这个人同时也是杀害朱浩的凶手?梁宇琛在诸多问题得不到答案的时候,偶然间知道查到了文启华生前家里的一个佣人,从这佣人的遗物里,他找到了两张照片。说起这照片的事,还真需要找找翁岳天。

梁宇琛办公室里的烟灰缸都快塞满了,可见最近他有多焦虑,那胡子快三天没刮了,乍看之下,有一点像是野人进城了……

“翁少爷,您老人家可算是来了,我等得都快变成稻草人了!”梁宇琛赶紧地将翁岳天拉到椅子上坐下。

“你昨晚又没洗澡?”翁岳天很不客气地甩个鄙视的眼神过去。

梁宇琛脸不红心不跳地说:“昨晚有重要案情嘛,蹲守了一夜,才刚会局子里一会儿,急着叫你过来……我下班再回家洗澡换衣服。”

翁岳天颇有深意地瞄了梁宇琛一眼:“该叫什么呢?快乐单身汉?当真不打算找个女朋友吗?”

梁宇琛撇撇嘴:“这年头,要想找个肯为男人洗衣做饭,并且温柔贤惠的女人,你以为很好找吗?我不急,缘份到了再说。”

“怎么样,对于这两个案子有什么看法?”梁宇琛及时转移话题,说起交女朋友的事就蛋疼不已。

“什么看法?没什么看法。你叫我来,不是有东西给我看吗?”

“对对对,这东西你绝对感兴趣!”梁宇琛俊朗的面容露出兴奋的表情。翁岳天也不禁微微有点好奇,既然连梁宇琛都觉得他会感兴趣的东西,那多半不是普通的……

梁宇琛拿出一张照片,神秘兮兮地递到翁岳天跟前。

翁岳天看了一眼,不由自主地皱起了眉头,深邃的眼眸里流露出一片波澜。

“这是……魏婕小时候跟她生父的合影……”翁岳天接过照片,眉宇间浮现出痛惜之色。魏婕就是他四年前不幸离世的女友。

照片上边有一个中年男人,身边站着一个短发少女,约么十六,十七的样子,出落得如花似玉,只是可惜,她已经香消玉殒了。

“她的本名应该叫文婕吧。”梁宇琛插了一句。

翁岳天点点头。没错,魏婕的原名叫文婕,生父就是一代大亨文启华。干爹就是当年接受文启华名下全部财产的那一位无比幸运的人魏榛。也就是魏雅伦的父亲,就快要成为翁岳天的岳父了……

魏雅伦和魏婕是姐妹,只不过没有血缘关系的那种。

“这照片有什么异常吗?”翁岳天垂下眸子,脑海里有一些他曾与魏婕之间的片段在涌现。佳人已逝,徒留感伤。那种痛苦,即使过了四年,依旧难以磨灭。每一次回想,都是甜蜜和痛苦的纠缠。

梁宇琛饶有兴致地指着照片里一处:“看见了吗?这里站了一个人,一不小心就把自己的手臂露在镜头了,拍照的人就是文启华的佣人,她当时显然没留意。从这个多余的人所站的角度来看,应该是面朝着文启华的,也就是说,这个是文启华认识的人。你再仔细看看,这人的手臂上那颗大大的红痣,你不觉得很眼熟吗?”

翁岳天闻言,仔细一看……确实,这手臂明显是一个男人的。那么大一颗红痣,并不多见,长的位置正好在胳膊肘,记忆里,似乎真有那么一个人身上长着这样一颗红痣。

翁岳天闭上眼睛沉默了数秒……

“是魏榛,他身上就有这么一颗红痣……他是文启华当年的助手,出现在这照片里并不奇怪啊。你到底想说什么?”翁岳天也懒得去猜了,料想梁宇琛还有下文。

“哈哈,翁少爷果然精明!”梁宇琛说着,又拿出了一张照片。

“你就不能一次拿出来,一次说完?”翁岳天一记卫生眼扫过去。

“那样多没意思,我最喜欢的就是跟翁少爷讨论问题嘛。”

“这张是……”翁岳天的目光接触到这照片时,神情的波动比刚才还大。以他的心性,冷静沉稳,能够扰乱他心神的事情并不多。

“打住……别说她的名字……事关重大,我可什么都没说啊……”梁宇琛有时不像警司,有点像个无赖。这事儿可不明明是他把翁岳天给拉进来的嘛。

翁岳天沉凝的脸色越来越黑,压抑着胸膛的起伏,一瞬不瞬地紧紧锁住照片上的人……

这一张照片其实跟先前那张差不多,只不过,照片里,文启华的另一侧,多出了一个矮矮小小的身影,她看起来最多不超过十岁,笑起来很可爱,尤其是那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纯净得让人自惭形秽……她脸部的轮廓,还有她秀气的五官,依稀与某一个人有几分相似……这个女孩子明显比站在文启华身边的魏婕要受宠,因为文启华没有牵着魏婕的手,却牵着这个小女孩的手……

翁岳天眼里精光连闪,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心头早已经是掀起了惊涛骇浪!

梁宇琛不自在地咳嗽几声,他预料到了翁岳天的反应,他也犹豫过到底要不要拿这照片给翁岳天看,但是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决定要这么做。诚如他所说,事关重大,瞒着翁岳天的话,将来万一事情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会更难收场。

梁宇琛知道翁岳天的心情定然是万分糟糕,可是两人乃多年至交,都懂,该来的,始终要来。

翁岳天不愧是神一样的头脑,在短暂的激动之后,很快就将乱七八糟的情绪和思路都整理出来,心念电转,睿智的眸光闪烁不停:“从这两张照片上不难看出,这是同一天拍的,传闻文启华有两个女儿,一个是魏婕,这一点,是公众都知道的,但是他的私生女却只有极少数人才知道。我猜想,文启华之所以不公开私生女的身份,并不是因为不爱她,很有可能是为了……保护她。如果照片上的小女孩是我们猜到的那个人,由此推理,她很可能是文启华的私生女,还有……也就是说,魏榛与她,是认识的,可她为什么要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不外乎两种原因,一是她根本不屑那个身份。第二个原因就是……”翁岳天说到这里,抬眸望向梁宇琛,两人异口同声地说了四个字“躲避仇家”!。

 第三十五章

办公室里顿时因这四个字陷入了可怕的沉寂……文启华的仇家?他生前并没有传出他与谁是死敌,到底有多大的仇会至于那小女孩要隐藏自己的身份?魏婕也是文启华的女儿,并且是公开的身份,也不见她害怕什么,没有人前去寻仇。既然是这样,唯一之剩下一种可能……

翁岳天磁性的嗓音在空气里慢慢散开:“文启华当年会把名下所有财产都留给魏榛,这本来就是不符合常理的,他当时有两个女儿可以继承财产,但是他却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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