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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阳扭过头没有看金胜,其实他挺反感这种场面的,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必要这么折磨呢,用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说,就是他还只是个孩子。
蒲阳做梦都想杀了金胜,这没错,可当他真的看到金胜被一根一根的砍断指头,哭的死爹死妈的可怜样子的时候,他又于心不忍了。
“你现在知道求饶了?你也知道下跪了?可你派人撞死我妈的时候,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吗?做坏事是要遭报应的,金胜,这就是你的报应!”于冰怨毒的盯着金胜,冷冷的说道,眼中竟是闪烁着些许兴奋的神芒,心中弥漫着一种报复的快感。
“冰姐,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饶了我。”金胜已经疼的有点儿神志不清了,除了开口求饶,什么都不知道。
“成哥,让我来!”眼看着高学成又准备动刀砍金胜的手指,于冰跃跃欲试的说道。
“你敢!”蒲阳突然暴喝一声,扭脸过来,一把把于冰拽到身后,与此同时,高学成好像料到了蒲阳会爆发,毫不迟疑的出刀,又砍掉了金胜一根手指。
“出去,去找大头和力子他们,在其他房间里待着,别进来!”蒲阳指着门口说道。
“我偏不!我就是要眼睁睁看着这个狗日的被活生生的折磨死!你一个大男人,你怎么这么怂啊,你他吗是不是还会晕血啊?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你就是个怂比!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有什么不对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没听说过吗?亏你成绩那么好,你书都白读了!”于冰很少见的坚决的违抗了蒲阳的命令,倔强的咬牙盯着蒲阳,破口大骂,身子一动不动。
“死的是我妈,不是你妈。”说完,于冰蹲下身子,抱着膝盖,开始低声的抽泣,哭的梨花带雨。
蒲阳愣住了,他没想到于冰的反应会这么激烈,蒲阳突然发现其实一直以来,他对于冰都挺专制,挺蛮横的,他说什么,于冰就必须要做什么,而且一般情况下,于冰都不会去违抗他的意思,在他面前永远都是一副大大咧咧,笑嘻嘻的模样,以至于他都忽略了其实于冰自己是有感情的。
也许于冰说的是对的,死的是我妈,不是你妈,人和人之间,永远不可能感同身受,如果换做是有人杀了蒲建国,那蒲阳也会像疯子一样的,把那个人千刀万剐吧,而不是在这里大发慈悲,动恻隐之心。
蒲阳蹲下身子,将于冰搂到了自己怀里,于冰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顺从的把头靠在蒲阳的肩膀上,默默的流泪。
和蒲阳结实的身板比起来,于冰要弱小的多了,十六岁的她,发育还没有健全,楚楚可怜,令人心疼。
“你说过要帮我杀了他的,可他现在只不过是掉了几根手指头,流了点血,你就受不了了,开始大发慈悲了,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今天不把他彻底的治死,等他有了翻身的机会,倒霉就是我们了,如果换个角色,现在被绑架的是我们,你觉得金胜会对我们仁慈吗?坏人是不讲人性的,他们只知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你胸膛再热,热到能孵化鸡蛋,可你暖不热一颗石头的,石头永远是石头。”于冰呜咽着说道。
“我知道了,你说得对,刚才是我错了,我不该时时处处都替你做主,我太霸道太蛮横了,对不起。”蒲阳向于冰道歉道。
“我不怕你对我霸道,不怕你对我蛮横,我真的不怕,我喜欢你替我做主,从我爸爸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替我做主了,你是第一个,我喜欢你替我做主,真的。
可你别凶我,金胜和他爹是杀人犯,是地痞流氓,他们死有余辜,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同情心不应该乱用,你别凶我。”于冰把脑袋靠在蒲阳胸膛上一蹭一蹭的,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蒲阳感慨万千。
蒲阳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四个字:妇人之仁,浮现出了一个名字:西楚霸王,项羽。
对敌人的妇人之仁,最后很可能会伤透了自己人的心,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的立场,坚定不移的立场,亲就是亲,敌就是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如果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中庸持重的态度,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古往今来,妇人之仁从来只会被人诟病,被人耻笑,绝不会被人讴歌,被人赞颂。
高学成饶有兴致的看着蒲阳和于冰二人,他是过来人了,对于蒲阳和于冰的表现他都能理解,没有谁天生就是杀人狂魔,没有谁会无缘无故的冷血无情,凡是都有个成长的过程。
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绝对的对,或者绝对的错,就拿杀人来说吧,杀人犯会杀人,而那些负责执行枪决的当兵的每天也在杀人。
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一个是犯法,一个是执法,可从这个事情本身,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夺取了他人的生命。
当金胜的左手已经变得光秃秃,浑身已经被汗水浸湿,变成个落汤鸡的时候,高学成的电话终于响了。
“成哥,金占财的车已经过路口了,还有三分钟就会到宾馆门前,五辆桑塔纳,车胎都压扁了,估计起码不下五十人。”陈默冷静的说道。
“好,我知道了,你别进来了,就在外面守着,见机行事。”高学成挂了电话。
宾馆门口,金占财从一辆奔驰车上下来,担任司机的,正是开车撞死红姨的那个染了红色头发的长毛。
五辆桑塔纳面包车的车门齐齐打开,从车里呼啦啦涌出来几十号人,西装革履的,手里都拿着钢管和刀具。
“八大金刚跟我来,其他人在门外守着,十分钟之内我要是还不出来,你们就冲进去,给我砸了这家宾馆!草他妈了个比的夜猫子,敢跟老子玩这手,老子今天非劈了他不可!”金占财凶神恶煞的说道。
金胜手下的旺财帮,也被人称为“财神狗”,其中最猛的就是八大金刚,而那红毛子,就是八大金刚之首,外号就叫红毛。
“妈了个比的夜猫子,老子已经到地方了,我儿子人呢?你给老子滚出来!”金占财拨通了高学成的电话,鬼吼道。
“金老大总共用了十七分钟,哦不,已经十八分钟了,进门朝右,我在最里面那个房间,别耍花样。”高学成话还没说完呢,金胜左手的大拇指又被砍了下来,只可惜,现在的金胜已经叫不出声来了。
高学成不慌不忙的把金胜从地上扶起来,连同椅子一块儿,拖到靠后墙的地方,两手握着开山刀拄在身前,脚下不丁不八的站在金胜身旁,蒲阳和于冰也从地上站起身来,站到了金胜的另一侧,三个人都没有说话,死死的盯着房门。
楼道内,金占财扬了扬手:“你们七个守在楼道里,红毛跟我进去就行了。”
八大金刚的另外七人齐齐点了点头,分散开来,将整个楼道把守住,金占财和红毛二人看似轻松的在房门前停下了脚步。
与此同时,一楼右边楼道所有的房间基本上都有天阳的人,听到金占财的声音后,大家下意识的全部屏住了呼吸,握紧了手中的钢管和开山刀,很多人脸上都见了汗,却不敢抬手去擦,生怕弄出什么动静来,第一次参与这种社会火拼,还是和成年人干架,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除了害怕之外,兴奋的情绪也有不少。
“妈了个比的,连个守门的都没有。”金占财左右看了看,鄙视的说道,严重怀疑高学成的专业水准。
咣!
红毛一脚就踹开了房门,手里也是提着一把开山刀,紧紧的护在金占财身边,哪怕现在有人当头甩给金占财一颗子弹,红毛也有绝对的把握替金占财挡下这一枪。
房门打开,金占财目光所及之处,只见地上断指乱丢,鲜血成滩,好似一副人间地狱,而与他正对着的方向,金胜半死不活的被捆绑在椅子上,脑袋歪歪的耷拉着,浑身的衣服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胸前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肉呼呼的右手已经变得光秃秃的,高学成、蒲阳、于冰分立在金胜两侧。
“我草你妈了个比的夜猫子,你敢动我儿子,老子要你偿命!”金占财瞳孔瞬间放大,厉声吼道。
第三十三章 于冰出手
“金老大,欢迎光临宁安宾馆,你儿子就在这里,有本事就来抢吧。”高学成的动作改为单手持刀垂在身侧,已经做好了干架的准备。
“夜猫子,你这是在找死!就领了两个小娃娃,也敢实施绑架?你这是在侮辱老子啊!”看到蒲阳和于冰,金占财简直要气笑了,这是黑白无常还是金童玉女?现在绑架流行童男童女辟邪气?
“爸,救我,救我啊。”金胜眼中现出一丝希冀,气息微弱的说道。
“夜猫子,在这座宾馆里都藏了多少人,现在就亮出来吧!今天老子要你的命!”听到金胜呼救,金占财的心就跟被猫爪子挠着一般,疼的不得了,从后腰里抽出一把唐刀,直指高学成。
唐刀和开山刀不一样,刀身狭直,小镡,长柄,其实更像是一把剑,要是想象不出来,你就把它当成是日本的武士刀,反正武士刀就是从唐刀改造而来的。
小混混打架都用开山刀,有身份地位的人,就很少用这玩意儿了,以唐刀居多,开山刀是用来砍人的,但唐刀的用法就比较多样,可刺可挑,高端多了。
“老大,夜猫子交给我就行了,你对付那两个小鬼。”红毛挡在金占财身前,和高学成做出了同样的动作,两人同是睁大了眼睛,怒目而视。
“夜猫子,今天你得死!”黄毛说道。
“红毛,今天你也得死!”高学成紧接着说道。
“杀!”两人齐喝一声,挥着刀就冲了上去,叮叮咣咣的战在了一起。
“两个小畜生,老子杀了你们!”高学成被红毛挡住,金占财腾出手来,就把目光瞄准了蒲阳和于冰,手中唐刀熠熠生辉,散发着森然的寒光,朝着二人一步一步逼近。
“蒲阳,于冰,金占财这货是个纸老虎,手里那把唐刀也是吓唬人的,你们要是害怕,包里还有一把刀,拿出来和他砍,他打不过你们!”一边和红毛对拼,高学成还在给蒲阳和于冰加油打气,怕的是蒲阳和于冰不明真相,被金占财的气势给镇住。
“八大金刚,进来帮忙啊!”金占财的底细被高学成一语道破,面色一阵尴尬,干脆喊人过来帮忙。
要说他年轻的时候,倒也还真挺能打的,人称“肥猫太子”,但是现在不行了,人也老了,身材也更加走样了,又整天灯红酒绿,声色犬马的,身子早就被掏空了,早已没有了当年的威风。
高学成没见过蒲阳出手,但是从金胜被绑来的时候身上那个惨样,他也知道蒲阳这人下手挺狠,于冰就更加放心了,于择时的女儿,又是从小就跟着于择时练过武,两人合力对付一个金占财,绰绰有余了。
正是因为考虑到这一点,高学成才敢放心的把金占财留给蒲阳和于冰,但是他害怕蒲阳和于冰被金占财给吓住了,输了气势,不敢动手,所以还得给二人加油打气。
“大头!别让外面的人进来!”蒲阳大声喊了一句。
“知道了!”大头在隔壁房间应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