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句话问的也是多余的。
一个男人只要在一个地方待上一夜,就可能会有一个秘密的情人了,无论什么样的男人都一样,就连柳乘风都不例外。
问题是,他的情人是谁呢?是不是那个谁都可以勾结上的杂货店的老板娘?
陆小凤心里忽然觉得有点不太舒服,如果他早就想到这一点,就算用一把刀架在他的左颈后的大血管上,他也决不会碰她一根寒毛的。
沙大老居然也像是变得跟他差不多了。
——这是不是因为他和那位风骚老板娘也曾经有过什么纠缠?
想到这一点,陆小凤的心里更不舒服了,因为他已经发觉他的表兄弟远比他想象中的要多得多。
有关柳乘风的死,他所发掘到的线索远比他期望中的少得多了。
他本来觉得每个人都有一点嫌疑的,从任何—个的身上都很有希望追查到真凶。
可是每一个人的嫌疑都被自己否定了。
他到这个偏僻的小镇上来,第一个见到的就是小叫化。
小化的姓不详,名不详,武功不详。一脸鬼鬼祟祟的样子,总是在偷偷摸摸的做一些偷鸡摸狗的事。有时候,甚至会钻到陆小凤的床底下去,也不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
陆小凤到这里来之后,第一个看到的人就是他,第一个发现柳乘风尸体的人也是他。
他的嫌疑本来是很大的,就算不是主凶,也应该是帮凶。
但他却又偏偏是和陆小凤关系最密切的丐帮嫡系弟子。
柳乘风的尸体在棺材铺里,杀死他的凶器也在棺材铺里。
棺材铺的老板怎么会没有嫌疑?
可是凶器已经不见,想杀他灭口的他的表情看来也决不像是杀人的人。
老板娘见人就想去勾搭,人人都可以把她勾搭上,可是偷人并不是杀人。
她的腿也不是那双腿。
王大眼其实只不过是个睁眼瞎子而已,连自己的老婆去偷人都看不见。
如果说这个人能够迎面一刀杀死柳乘风,那才真的是怪事了。
沙大老板是够资格杀柳乘风的人,他有钱,有武功,也有肯替他卖命的人,杀人的凶器也在他那里。
只可惜他还有一点大老板的大爷脾气。
最重要的一点是,这些人都是士生士长在这里的,和柳乘风非但没有丝毫恩怨,根本就连一点关系都没有,更没有要杀死他的动机和理由。不幸的是,柳乘风却偏偏死在这里杀他的人是谁?是为了什么?
陆小凤知道这其中必定有一个任何人都无法想象得到的神秘关键。
隐藏在人类思想的某一个死角中。
他的想法没有错。
只可惜他的思想进入这个死角,找到这个关键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陆小凤怎么会死?
第六章
春日迟迟,春天虽然还被留在江南,也不知要过多久才会到这里,可是大地间,多少已经有了一点春意。
从沙大户的庄院回到老王的杂货铺,要走一段很长的黄土路。溶雪使沙土变成了泥泞,人走在上面,走一步就是—脚泥。
这种感觉是令人非常不愉快的。
陆小凤又不愿施展轻功。他很想领略一下这种略带凄凉的荒漠春色,这种清冷的空气,对他的思想也很有帮助。
他很快的就想出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找两根比较粗的树枝,用匕首削成两根长短一样的木棍,绑在脚上,当作高趾,就可以愉快的在泥泞上行走了。
这是他第一次用这一把匕首。
现在大概是午时左右,风吹在身上居然好像有点暖意,陆小凤心里虽然很多伺题不能解决,还是觉得很舒服。
他绝不是那种时时刻刻都要把钱财守住不放的人,也绝不会把烦恼守住不放。
他常说:“烦恼就像是钱财,散得越快越好。”
一阵风吹过,路旁那一排还没有发出新芽来的枯树梢头,蔌蔌在响。
陆小凤并没有停下来抬头去看,只唤了声。
“金七两。”
“陆小凤。”
金七两就在树梢下,看来真的就好像七两棉花。
他低着头看着陆小凤,吃吃直笑。
“其实我不该叫你陆小凤的,你看起来根本不像一只鸟:”金七两说:“你看起来,简直就像只小鸡。”
陆小凤也笑了。
他自己也觉得自己脚下踩着的那两根木棍,实在很像是鸡脚。
“金七两,你来干什么?是不是来追我的?”陆小凤带着笑问。
“我要追,至少也要追一只母鸡,来追你这只小公鸡干什么?”金七两说:“我是没法子,是被逼得非跑出来不可。”
“谁逼你?”
“人逼不走我,只有气才逼得走我。”
“谁的气?”“当然是大老板的气。”金七两说:“也只有大老板的气才能逼人。”
“大老板在生气?”“不但生气,而且气得要命。”
“他在生谁的气?”
“今然是在生你的气。”金七两说:“他早就已经关照厨房,把酒菜准备好,你却死也不肯留下来吃饭,如果你是他。”我不气。“陆小凤说:”非但不气,而且还开心得要命。“
“开心?”
“我没有留在他那里吃饭,他的酒也省了一点,菜也省了一点,为什么不开心中为什么要生气?”
金七两苦笑:“大概就因为你不是他,所以才会说这种活,我们这位大老板是个死要面子的人,陆小凤既然已经来到他的地盘,居然不肯在他家里吃一顿饭,这对他说来,简直是奇耻大辱,简直比偷了他老婆还要让他生气,所以这顿饭我也吃不下去了。”
“所以你就只好偷偷的溜出来找我?”陆小凤说:“你是不是想要我请你咆一顿?”
金七两笑了。
“本来是我想请你的,可是如果你一定要请我,我也不会太不给人面子。”
陆小凤也笑了:“本来我是真的想请你的,只可惜这里连个饭馆都没有,我就算想清你也没有法子请。”
金七两立刻抢着说:“有办法,只要你肯花钱,我就有办法,如果连别人的钱我都花不出去,我就不是金七两,而是金士狗了。
办法果然是有的。
把十两银子交给王大眼,不到—个时辰,酒菜就摆在陆小凤屋里的桌子上了。(三)
酒虽然不大怎么样,几样菜却做得非常好,尤其是—样红烧鸡,烧得鲜嫩而入味,连一向非常挑嘴的陆小凤都很满意。“想不到老板娘居然有这么好的手艺。”“这不是老板娘的手艺,是王老板的手艺。”
金七两作一种很暖昧的眼神看着陆小凤:“而且他好像什么都吃。”
陆小凤只有把眼睛盯着鸡了。
金七两看着他,本来好像已经快要笑下出来,却偏偏故意叹了口气。
“别人在他店里,偷他一个鸡蛋他都看得清清楚楚,偷他老婆他却看不见:”金七两说:“你知不知道这个镇上有一句很流行的俏皮话?”
陆小凤虽然想暂时变成个聋子,却又不能不搭腔。
“什么话?”
“赵瞎子有一双什么都能看得见的贼眼,王大眼却是个睁眼瞎子。”
金七两又故意大笑,就好像他刚刚说的是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只可惜,他没有笑多久就笑不出来了,因为陆小凤已经用一只鸡腿堵住了他的嘴巴。
只要一谈到老板娘,陆小凤就希望能赶快改变话题,想不到这次把话题转开的却不是他,而是金七两。
“陆小凤,我老实告诉你,我们见面的次数虽然不多,可是我二直把你当作我的朋友:”金七两说:“就算你不把我当朋友,我也要把你当朋友。”
他的酒量好像并不太高明,喝了几杯酒之后,仿佛已经有了一点酒意。
“我知道你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我为什么会逃亡到这里来。”金七两说:“天下之大,我金七两什么地方不可以去,什么地方没有把我当作贵宾一样看待的大阔佬,我为什么要到这里来投奔那个狂妄自大、死要面子的活土狗?”
几杯老酒下肚,一股豪气上涌,大老板忽然间就变成了活士狗,这种话陆小凤也听得多厂,这种事陆小凤也看得多可是对金七两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所以他忍不佳要问:“那么你为什么要到这里来?”
“为了一条蛇,一条比赤练蛇还要毒一百倍的毒蛇。”金七两说。
这条蛇虽然不会真的是一条蛇,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任何一种毒蛇,能比赤练蛇毒一百倍,所以陆小凤立刻就想到了:“你说的这条蛇,大概不是一条蛇,而是一个人。”陆小凤说:“你说的这个人,大概就是蛇郎君。”
蛇郎君的年纪应该不小了,二十五年前,南七北六十三省联营镖局的总镖头“稳如泰山”孔泰山就已经发出武林帖追捕他,而且“格杀无论”。
这件事是江湖中每个人都知道的。
大家都不知道的是孔老总为什么会对一个当时还是刚出道的年轻人如此发火?
可是大家都相信像孔老总这样的人,做事绝不会没有理由的,不管谁能做到“老总”做事都一定有他的理由,他要杀蛇朗君,一定是因为蛇郎君该死极了。
“这个人不但比蛇还毒,而且比蛇还滑,我钉他已经钉了七、八个月,直到最近才听人说他在这条路上出现过。”金七两说:“我也听说这地方有位沙大老板,只要是在江湖上有点名头的朋友,只要到这里来了,不管他身上背着多大的案子,沙大老板都一概收留。”“所以你就认定那条蛇一定躲在沙大户那里避仇。”
“无论谁都会这么想的。”金七两说:“你大概也会认为,你要我的那一男一女,—定都是沙大老板收留的亡命客。”
“不错。”
“可是你错了。”
陆小凤立刻问:“你怎么知道我错了,你怎么知道我要找的人不在那些亡命客之中?”
“因为他们都认为我真的杀了小小田,都认为田八太爷非要我的命不可,所以什么事都不避我。”金七两说:“他们已经把我看成他们的同类,谁也没想到那只不过是个幌子而已。”
“你要杀的人是王八,就得把自己先变成王八,你要混入一堆乌龟里去刺探他们的秘密,当然也得把自己先变成乌龟。”
“沙大老板总是喜欢很神秘的告诉别人,他家里窝藏着多少个亡命江湖的大盗,偶然还会假装不小心的透露出几个名字来。”金七两说:“他说出来的名字,的确都是轰动过—时的。
他说:“看见别人听到这些名字之后的反应,沙大老板总是会觉得愉快的。”
陆小凤笑了。
“能够把几个声名赫赫的江洋大盗,窝藏在家里,倒真的是件很过痛的事。”陆小凤说:“不但他自己觉得过瘾,别人也会觉得他很有面子。”
金七两叹了口气:“大老板都是要面子的,只不过这位沙大老板要得太过分了一点。”
“怎么样过分?”
“他要面子,要的快要没有面子了。”
“为什么?”
“因为他窝藏的那些大名鼎鼎的巨盗,全是冒牌货。”金七两说:“这些人知道大老板的脾气,所以就投其所好,有的自称为横行江淮间的某某某、有的打着杀人如麻的某某某的旗号”其实呢?“
金七两苦笑:“其实他们全都只不过是些下三流的小贼而已,非但没有蛇郎君那一号人物,连个像样的角都没有。”
他问陆小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