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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回城的车上,陶旻仔细回忆了一番,才想起来,两、三周之前,她在图书馆自习时还看了那本书的,临近闭馆的时候,她不知道抽了什么疯,又去翻了那篇不该翻的文章,手一贱,还点开了个不该看的网页,然后就决定一疯到底,出了学校又奔着酒吧去买醉了。
后来的记忆已经非常模糊了,陶旻只是依稀记得她喝了些酒,喝得多了,就有些晕。她意识里想着要抛开一切烦恼,打道回府,睡个好觉,但实则做了什么事却没了印象,唯独忆起,稍许清醒时,眼前浮现出了楚恒的面容,他那双亮堂的眼睛盯着她看,看得她内心不由骚动了起来,便主动亲了他。
这一亲就一发不可收拾了。那男人技术极佳,循循善诱,渐入佳境,让她如今回想起来都不由面红心跳。
美酒加美男,这种诱惑陶旻始终无法抵挡。于是,后来的事对于两个独身的成年男女,便是水到渠成,顺理成章了。
那本书自那之后,就许久没有出现在陶旻的视线里了,如此推测,多半是忘在楚恒家了。
陶旻本不想在和那男人再有什么瓜葛,不过是露水情缘,即便以后江湖再见,微微一笑便是很好,把它定位为平淡生活的插曲是再合适不过的。只是现在却不得已,还要再去找他一趟,提及那件本该湮灭的破事儿。陶旻想到这里,不由泄了口气,刚刚逃出牢笼的好心情也随之烟消云散。
☆、第3章 招灾惹祸(三)
十里洋场,灯红酒绿,弥散其间的是青春的躁动。
陶旻从京郊坐着大巴回来,出现在“红旗飘飘”时,已是晚上九点多的光景了,酒吧里刚刚有了些人气。
楚恒这会儿正坐在台上的高脚椅上,黑T恤,牛仔裤,低着头拨弄着吉他,弹唱着一首静默的老歌,显得纯情又文艺。台下的小姑娘们支着下巴聚精会神地望着他,头跟着他的旋律有规则地晃动着,那股认真劲儿简直比在课堂上听老师讲课还要专注。
陶旻觉得不屑,在后排找了个空位坐了下来,点了杯威士忌。她不爱听这种昏昏欲睡的陈词滥调,便翻出手机,不停地刷着朋友圈。
那天,陶旻穿了件军绿色的长袖外套,衬着肤色白皙,下身依旧是一条短裤,露着修长的双腿,整个人显得干练又不乏性感,让人不由想要多看两眼。
楚恒一首歌唱完,抬头的时候正好瞥见了远处角落里的女人,她两腿往一边偏着,交叠着坐在那里,右脚脚尖还似有似无地勾住左脚的脚腕。她不听歌,也不往台上看,一手拿着手机对着屏幕看得认真,另一手从桌上摸过酒杯,心不在焉地喝了一口。就连喝酒的间隙,眼睛都未曾离开过手机。
那种被蔑视的感觉又在楚恒的心里泛滥起来。他堂堂“楚公子”,纵横B大酒吧街少说也有三、四年,还从未见过如此女人,竟是对他不理不睬,连他这磁性和激情幷具的歌喉都不能打动她。
楚恒心里骂着脏字,想着,手机真他妈不是好东西!
越想越来气,他也就没心思接着唱了。一首歌唱完,楚恒挥了挥手,对着身后的DJ Devin比了个手势。Devin看着他,会意一笑,随即便改换成了热闹的舞曲,酒吧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变得不一样了。
楚恒下了台,开了瓶啤酒,倚在吧台边,摆了个帅气的姿势,若无其事地盯着来来往往里的美女。
高手过招,切忌心急。欲擒故纵,谁不会?
果不其然,《孙子兵法》诚不我欺。
陶旻低头玩着手机,听到曲风一变,便知道楚恒下了台。她抬起头四下里张望了一圈,看见他倚在吧台边,手里端了瓶啤酒,身子跟着快节奏的音乐有规律地摇摆着,整个人却透出一种懒洋洋的感觉。
陶旻收拾好东西,端着半杯酒走到楚恒身边。
“嗨!”陶旻跟他打了个招呼。
楚恒这会儿开始装模作样起来,看见陶旻,假装露出一副惊讶的表情,却仍不忘跟着韵律摇摆。“你怎么来了?”
“上次去你家,忘了样东西。”陶旻态度大方,仿佛上次过去不过是寻常作客,“一本书,《Cognitive Psychology》。”
酒吧里音乐声开始变得嘈杂,陶旻见楚恒一脸茫然,便凑到他耳边吼了一句:“一本英文原版书。”
“哦,是吗?”楚恒大声回应,却没去看她,仰着脖灌了口啤酒。陶旻说的那本书,他之前依稀见过,可又记不清在哪里见过了,总之逃不出他的那一亩三分地。人都说才子佳人以书为媒,一借一还才有后文。楚恒自知在陶旻面前算不得才子,但好歹也算得上帅哥,帅哥配才女,倒是没多大差别。他的眼神在五光十色的流转下慢慢放空,心里开始盘算,怎么在这事儿上做些文章,挫一挫这才女的锐气。
可陶旻这边看了楚恒一副爱搭不理的样子,不由皱眉。这算什么态度?难不成这家伙以为自己在创造机会接近他?陶旻心里有些不悦,脸上也不自主挂了相。她白了一眼楚恒,“你回去找找,找到了告诉我一声,我明、后天再过来。”
酒吧里灯光效果闪动,照得人没个正形,楚恒自然是没看见陶旻的白眼,但听她的语气也察觉了她的不悦。楚恒心里有些慌张,想着自己恐怕是把欲擒故纵的这套把戏玩得有些过了,可别还没挫败对方,先弄了个一拍两散的结局。
曲风回转,这会儿台下又有人开始喊“楚公子”了。
陶旻闷头把杯子里的酒喝干净,准备走人。楚恒却一把拉住她,塞了串钥匙在她手里:“你要是急,就自己去找找,我真不记得见过什么书了。”
楚恒说罢,放下酒瓶就往台上去了,还不忘回过头来问陶旻:“我家住哪儿,你知道的,对吧?”问完还故意冲着她眨了眨右眼。
陶旻凭着两、三周前残留下的记忆,围着楚恒家的小区绕了几圈,才摸着黑把门打开。
楚恒家离B大挺近,小区位置也好,就在环线边上,除去晚上车来车往、嬉笑怒骂的嘈杂声,可以算得上是北京城里不错的楼盘了。
陶旻拿钥匙开了门,进屋伸手把灯打开。
楚恒家里有点乱,客厅的地上毫无章法地堆了几摞音乐杂志,歪歪倒倒,摇摇欲坠。茶几上摊放着几张曲谱,曲谱旁边还有几团揉成了球的废纸,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一幅作曲家创作时抓耳挠腮的画面。
陶旻原先在英国留学时,也去过几次男生家里,无一不是又脏又乱,脏衣服臭袜子随地乱扔,弄得她不愿意多驻足一秒钟。相比之下,楚恒这里倒算是不错的了,除去那些不和谐的因素,整个房子还算得上窗明几净。
为了尽快找到那本书,陶旻不得已,脑子里使劲回想着两、三周前醉酒后经历的细节。她依稀记得,一开始她还是躺在沙发上的,中间被楚恒灌了杯温开水,后来不知道发了什么颠,看着他透亮透亮的眼睛,就不自觉吻了过去。再后来的事,她只知道多半是在卧室里发生的了。
陶旻围着沙发找了一圈,连茶几肚下,沙发缝隙这种犄角旮旯的地方都不曾放过,却还是没有那本书的影子。
她横下心,进了卧室。
绕床一周,趴在地上看了半天,最终才在床头柜下的缝隙里摸到了那本书。
陶旻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灰,正沉浸在可以远离这是非之地的欢喜中时,楚恒那边恰到好处地打来了电话,生生把她的欢喜扼杀住了:“书找到了?我就一把钥匙,你走了我进不了门,等我回去再走。”
陶旻刚想追一句“我把钥匙给你送回去”,那边就已忙不迭地挂了电话。再打过去,却换了酒吧的伙计接了电话:“老大这会儿忙,找他什么事儿?”
陶旻觉得这事儿不好解释,应付了两句,挂了电话。手里拿着书,环视了一圈屋子,站也不是,坐也不是,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屋里气闷,她索性上了阳台。
阳台连着卧室,方向朝东,正对着行色匆匆的环线。
陶旻望着环线上的车流发了会儿呆,见身后放了把木质躺椅,椅座看着软绵绵的,便一屁股坐了下来。
这人倒真是会享受,要是阳光正好的清晨,一杯茶,一本书,对着浮华尘世,倒真有些坐看云起云落的洒脱。
陶旻把书仍在躺椅边的小桌上,手里闲不住,开始把玩着小桌上的事物。香烟、打火机、烟缸,除此之外,别无它物。似乎有些浪费了这样的景致。
陶旻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拿过打火机点燃。香烟发出微弱亮光,晚风一吹,似乎还能听到“撕拉”的燃烧声。陶旻把烟凑到嘴边吸了一口,烟味太重,有些呛人。
她咳嗽了几声,却还是再度把烟递到了嘴边。
一阵风吹过,烟头上的光亮闪了闪。陶旻弹了弹烟灰,刚刚落入烟缸的烟灰却被秋风吹起,散进了夜空中。
陶旻抬着头,盯着夜空中的半轮明月发呆。直到门口传来了敲门声,她才蓦然回过神来,丢掉烟头,走去客厅开门。
楚恒出现在门口时,陶旻倒觉得有些奇怪。都说混酒吧的人昼伏夜出,这还在午夜之前,他就回来了。
陶旻开了门,转身又回到阳台,拿起小桌上的书,再度转身时,恰好看见楚恒盯着烟灰缸里冒着袅袅轻烟的烟头发怔。
“闲得没事儿,借支烟。”陶旻看了他一眼,又晃了晃手里的书,“书找到了,我先回去了。”
楚恒跟着陶旻往屋外走,快走到门口时,她又折了回去:“忘记拿包了。”
陶旻从沙发上拿起包,经过楚恒身边时,那男人不知怎地,碰了一下她的手臂,书没拿稳,砸到了楚恒的脚上,接着又滑到了地上。
楚恒脚趾被书砸得生疼,这才从迷茫中回了神。他看见陶旻弯腰去捡他脚边的书,只觉得这一幕如同深埋在他记忆深处,此时被秋夜里的凉风吹拂过,渐渐露出了端倪。
女人,短发,煞白的皮肤,低头一掠,不经意间展现出细腻的脖颈和盈盈一握的细腰,说不出地让人心动。
楚恒未及细思,跟着弯下了腰。两人同时抓住了书,手指无意间触碰上。
陶旻抬头时,不偏不倚,正巧看到了楚恒细碎刘海背后的那双眼睛,而那双眼睛也正死死盯着自己。那么一瞬,四目交接,陶旻心里没来由,又毛又躁。
这一回,轮到男人主动了。他捏着那本书的手没有放,轻轻一拽,把陶旻拉到了跟前,还没等她反应过来,便猛地低头吻住她的双唇。
陶旻脑子里像是过了电,但仅仅是出于对这出乎意料举动的惊诧。
这男人技术一流,突如其来的吻倒是不那么令人生厌,反而还把她撩拨得心里有些痒痒的……
一声清脆的鸟叫,陶旻包里传来的短信声音打破了屋里浮躁的暧昧气息,她脑中尚存清明,一手隔在了两人之间,另一手向包里探去,摸出手机,看了一眼短信。短信是陈慧君发来的,问她是否已经到了宿舍。
楚恒被她推开,此时有些尴尬,看着她收起手机,又凑了过去,想要继续刚才被打断的事情。陶旻却侧着脸躲开了,“我还有事。”说着挣脱他双臂的禁锢,走到玄关处,弯腰穿鞋。
楚恒跟在她身后来到玄关处,停在了离她一臂远的地方,正巧从后边看到她那双修长又笔直的双腿,精虫上脑般问了句:“那改天?”
陶旻的动作顿了顿,直起身来回头看了他一眼,继而露出浅浅一笑,说了句:“再见。”
楚恒跟在她身后,见她上了电梯,这才回屋关上门。脑子里回味着她刚才的那个笑容,却越想越不对劲。她笑得一点都不温存,也不暧昧,倒有几分鄙夷和不屑。还有那句“再见”也值得玩味,是在回应他的那句“改天”的邀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