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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冷得发抖,在阳台上拼命地拍打门窗,男人不应,一边看电视一边喝酒。她觉得自己几乎就要冻死,拿了阳台上的铁杆砸破了门玻璃,自己开门进——男人早就醉得不省人事,躺在破沙发上睡着了,屋内电视的声音大得惊人。她扑过去关掉,陡然就是死亡一般的寂静。她忽然真的愿意就此死去,这样应该是最好。
叶青进厨房拿起菜刀,对折自己的手腕想要切下去,另一只手却一直抖,下不了手,又或许是对生活还不够绝望。她只崩溃哭泣,把刀扔在了一边——还是活着吧,还是活着。
等到她最终忍受不了想要离开黑龙江回老家时,人却走不动了。尿毒症已经严重,无钱医治,男人也不管她。她恶化得太迅速,很快就死了。
我的母亲告诉我这个消息,让我暂时不要转告叶知秋——我心里却想,想转告她都没办法,我根本找不到她人。
知秋还在那个圈子挣扎,二龙腻烦了就抛弃了她,她又只能回到给手下的小姐租住的房子落脚。进门的时候,几个手下的小姐还没有穿戴,半裸着懒懒躺在床上,她一进门,房间里便安静了一瞬。
彼此目光相照,心知肚明——从这里走出的女子不论有过多么耀眼的荣华一日,终究都会回来。世界其实根本就没有她们的一席之地。只是如梦一场的机会落到了自己身上,谁都还是愿意去相信一次。哪怕明知必会醒来,看见自己仍旧一无所得。
阿兰也换了酒吧继续做她的事,只是不怎么联系——那是没有人情的地方,转身说不定就是生死相隔,何来挂念。只有阿美一直跟着她,或许是因为感到知秋可以依傍。
手里还有一点点赚来的钱,知秋不得不又重新开始一心扑到皮肉生意上来。天天拉客,买卖BD,也卖四号HLY。给她来货的是好色之徒,做他的常客,随时来都可点姿色上等的台,免费服务,因此那男人便给她九十五分的货,她出手兑成八十分再转手,关系不硬的兑成七十分六十分,一层层传下去,也赚了不少钱。
这样她也总算忘记了以明,在辗转一个有一个冰冷的间隙,她从身到心都是空白。究竟应该怎样才可以回到正常的世界来?她还不知道学校早就给她开出了退学通知………旷课这样多,脸期末考试都根本找不到人影。可她太久不回学校,连被退学了都不知道。等到她有天突然空闲,回学校看看,进宿舍女孩子们都乖乖的看着她,她问怎么了,一个同学才扭扭捏捏地说,你不是被退学了吗。不知道?
她去教务处询问,带着墨镜,浓妆未卸,主任以为她是家长,说,你孩子哪个系的?她摘下墨镜说,就是我自己。
她学籍都被除掉了,为时已晚。她轻轻地笑笑:这书不读也罢。她当即去财务处要学费住宿费的退款。第二天她特意回寝室搬走了一些东西,利利落落便离开了学校。走出门去,回头望了一眼:那么多的年轻孩子还在这象牙塔里欢欢喜喜单纯生活—看书,自习,看电影,买廉价的裙子,恋爱,聚会……这一切竟然离她有前世一般遥远。又或者她从来就没有得到过。
这个天地不属于她。于是她转身离开,再无一丝眷恋。
5
爱后余生力这么多的男子。有过心的,没有过心的。高的矮的,穷的富的,老的年轻的。二龙,小高,韩老板,张叔……还有什么男人她没有见过。她只是最终记不起任何一张脸。
为什么都没有区别。人人都一模一样。好似生就是为了死一般,相聚便是为了相散。不知道为什么要在一起:她没有情欲—总是因为她性冷淡所以男人与她分手;她没有想要钱—该走的时候把男人买给的钻石戒指,金项链,奢侈品成衣一一奉还,两不相欠,一无所得。她尚且还是一个不贪便宜的女子,记忆亦太冗赘,一钱不值,没有必要留下。是否还是想要感情和爱—可是以明走后,她想她再也没有爱了。
人群中像她这样平常的小女子一抓就是一大把了:随潮流烫头发,做指甲,买地摊上脸颊的首饰,化妆,粘假睫毛,贴假双眼皮,带假发,穿假胸衣……把自己打扮成一个十足的假人。她又开始热衷打耳洞—她的左耳上足足有九个耳洞,有的化脓流血,戴上耳钉仍旧是亮晶晶的满目疮痍。
最后一次她心血来潮做了纹身,她纹了以明二字,在胸口的地方。她只不过是想要纪念—以明走后,她只有爱后余生的感觉。
剃光头的小马哥是拿了美国籍的世家子弟。家中长辈都很显赫,坐甲A牌照车。他追她,用尽的不过是俗常的伎俩。鲜花,高档餐厅,钻石,奢侈品牌衣裙。她不为所动—这样的人见多了,她都学会了待价而沽。
相识两个星期之后,他又带她去吃饭,津城最高档的海鲜餐厅,不设大堂,只有八个雅间,客坐满便恕不相迎,七八千块只是最低消费,不上一万自己都无脸结账出门。男子在餐桌对面对她说,哎,你可真像一个人。
这老把戏真是叫她不厌其烦,她冷笑又叹气:男人怎么都这么笨,献媚的话没有丝毫新意,她懒懒地无奈问道,像谁啊。
小马哥看着她说,你像我孩子他妈。
她心里一动,又有淡淡温热。这话叫她莫名动情,于是抬起了头看他。男人趁机赶紧给她戒指,说,我们订婚吧。你不要再在新区那里的夜场做事了,跟我回市区,就在家里呆着。晚上你若想去酒吧做营销经理挣点闲钱也未尝不可。
她接过戒指,静静地沉默了一会儿,眼泪都快掉了,只道:你可真算是个好人……
女子总归是女子,活得再铜墙铁壁都是漏洞百出的—硕大的钻石起码有十克拉,在灯光下这样灿烂夺目,绚丽好似漫长的幻觉:如同诺言一般的幻觉。
她看着这四射的光芒,心里忽然好似有了久违的渴望和光明—这么久以来她都没有渴望和光明,那不是她应该有的东西,有了只会是劫难,可她这一次惊觉到自己的渴望:原来她想结婚。她需要结婚。
这句话终于把她钓到了手—但她又错了,她不知道这句话不是婚姻承诺,只不过是追求手段之一:略有新意的那种。
又跟这个男人荣华富贵了一些时日,出门一趟两个小时便可以花销三十万。她带了他的戒指,又可以做奔驰穿古奇,脚上蹬着香奈儿的高跟鞋,卡帝亚钻石手链在臂腕上晃着,步态妖娆娇矜,陪他出入各类场所,活脱一个贵家小姐—原来人靠衣装果然是真的。下午男子下班了便接她吃一顿饭,然后开车送她去市中心的高级夜总会上班。这样的有面子,她连走路都能多抬头了。
过去小马哥见她,都是夜总会等场所,知秋浓妆艳抹,倒是还非常入眼,第一回过夜之后,小马哥躺在床上歇息,她进了酒店房间的卫生间关上门洗澡洗脸,彻底卸了妆,等到她出来的时候,男子张大嘴巴直愣愣地从床上坐了起来—吃惊得口无遮拦,情不自禁就问,我的天,你没化妆怎么是这样的?!
也是—男人大都是一位女人的脸长得就是化完妆之后的样子罢。此刻她再无遮掩,脸上全无妆容:这样苍白瘦削,皮肤因为常年着妆而非常粗糙,没了假睫毛假双眼皮和浓重眼线,眼睛不过是小小的单眼皮,眉毛粗淡,胸部平坦如同小小男童,不过还是个瘦瘦的孩子—她的确是面目全非了。
小马哥当即有受骗上当的感觉,原来贪恋的是个假人。他顿了顿,只是说:以后你在我面前还都是化妆吧。
她也觉得失落,没有做声。
他渐渐只与她再夜总会相见—那时她才是浓妆艳抹之后的美色女子。未婚妻是无所谓的,而未婚妻的床上义务可不是所谓的。两人之间只剩下了性:她吃了那么多次避孕药,忍不住傻傻地问:你不是想要孩子吗,我们生一个吧,为何还要我吃药。我很想有一个孩子……
男子楞了半天才说,现在还不是时候,等我们结婚再说。
我知道知秋一直都很喜欢孩子—在很多年之后她仍然对别人手里牵着的陌生小孩充满急切而外露的喜爱:甚至包括一切的动物—我见过她与我在晚上逛夜市的时候,遇到白天贩卖剩余的杂种小猫被丢弃,在街上喵喵叫着流量,她当即就把其抱过来,拢在怀里,顿时眼泪唰唰唰地掉,吓了我一跳。
她抱着猫用脸蹭它们的毛(而我恐惧是否有跳蚤和虱子),一直哭着喃喃道:怎么这样,她们这么小就没了妈妈……你们的妈妈呢……
我瞠目结舌—那个时候我也大都知道了知秋的经历—我不相信她为何在有些时刻还能这般天真善良若天使。
后来这样的场景数次出现我也就不足为奇,只是每次她与动物呆在一起的时候,我还是很难将她一旦抱着动物时那副慈爱天真的形象与她的经历和性情联系起来。
知秋不喜欢人。大约是人心的狡诈黑暗,她是在是见得太多,因此对人常常没有情分。唯独动物天真无知,一派柔弱动人,所以她又太多怜悯,这又如同于她在内心深处怜悯自己。
跟了小马哥之后,她自知要做有身份的人,鸡头毒贩都不是有脸面的事情,她决定洗手不干,渐渐把手上的客户和手下的小姐等等交给阿美。阿美这么聪明世故,甜甜地叫,听您吩咐,放心吧,苏琴姐。阿美果然也事事都接手得很好,每个月如数上交利润,知秋慢慢不再操心,任由她去。
等到小马哥带着她出现在自家的时候,对方父母目光落在知秋身上,来回上下冷冷打量了几番,一言不发。客厅里早就坐着父母给儿子安排好要结婚的门当户对的千金小姐,儿子自己带回来的寻欢女人他们根本无法接受。一对夫妇只顾与千金小姐热情寒暄,知秋尴尬万分地站在那里—不知有多少像她这样的女子被带回过家了。过了好一会儿,父母才背对着知秋说话,可是开口就问她出身,工作,年龄,奈何这些连知秋自己都说不出口。
其实小马哥也走啊就自知不会与知秋结婚,求婚不过是想把她钓到手的伎俩。见识了她真面目之后便更加没有兴趣。
可怜了知秋,一心想着可以结婚,做一个贵夫人,安安逸逸过相夫教子的日子,早就狠心放了手里的生计,各色各样的客户再来找她,她只是利利落落地说,“对不住大哥,现在不做了,准备结婚。有事找阿美。”弄得很是得罪。
她那时还未学会要留后路。
家里的保姆在饭厅的桌上摆好了大桌饭菜,低声说,夫人可以开饭了。小马哥的父母当着知秋的面,拉着千金小姐和儿子的手,非要他们肩并肩坐在一起吃饭,父母不停地找话塞住小马哥的嘴,不让他关照知秋—全家人把知秋晾在一边,视若不见,硬是连句请坐都不说。
待他们都坐下了,知秋孤伶伶站了一会儿,顿觉一场梦寒,气得颤抖,索性撒泼道:你这个王八羔子,什么订婚戒指,求我我都不要,还你!
多么烂俗的桥段—她摘下戒指扔了就转身走,小马哥追也不是,不追也不是。父母的脸色狠狠地压着他,又有千金小姐瞪着,他只得乖乖坐下来吃饭。这段闹剧又告了终。
又一次泡了汤—总不能穿着一身古奇戴着钻石手链在破烂的月租房进进出出,平日骑自行车罢。她脱得干干净净,把昂贵的衣服首饰全都打包扔了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