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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早就说了嘛,你就是庸人自扰。”樊希插嘴道。
“被人踩脚很疼的。”胖墩儿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
“傻子都知道。”樊希翻了个漂亮的白眼回答。
胖墩儿没回答她,站起来走到她身边,樊希骇的赶紧捂着脸,以为胖墩儿因为被说傻子要打她呢。
结果胖墩儿朝着她脚背狠狠的踩了一脚还在上面碾了几下,在樊希杀猪般的嚎叫声中,胖墩儿施施然回到座位道:“看到了吧,给你说被踩到会疼,是人肯定都知道,但是也肯定不甚在意,只会回答一声‘哦,傻子都知道’,但是只有真正的把你踩了,你才会知道,哦,原来被踩一脚是这样疼的,懂了吗?”
“懂你个蛋,你让我踩一脚我就懂了。”樊希泪眼朦胧的吼道。
“我的蛋不需要你懂。”胖墩儿慢悠悠的吃着扇贝。
看着樊希气得要朝他扑过去了,夏花赶紧拉住樊希,饶有兴趣得问胖墩儿:“后来呢,那么多天你干嘛去了?”
“后来,我和我爸妈他们转悠了拉萨的很多景点,一次机缘巧合之下遇到了一队驴友,在我爸妈他们回来以后,我就跟着他们,又开始了在西藏周边转悠,走了很多地方,最后我们成功穿越了羌塘无人区,回到了拉萨。
“我们开着车在广袤的草原上追逐藏原羚,在几千米海拔的地方忍着胸口刺痛跑步,在这一路上看到的美景我就不说了,真正震撼人心的是那种神秘。
“没有人烟,荒凉的冻土,都是盐碱水的湖泊,只有蓝天和大地的强烈色彩对比,这种粗狂的美让人的*和野性在瞬间得到最大的满足,仿佛这还是人类初始的源头,我就站在了源头上,望着一望无际的荒原思考如何生活繁洐下去,就在那么一瞬间,我彻底的顿悟了,追根溯源,人类还真就是活着繁殖下去!至于如何活着如何繁殖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就好比我现在站在这片属于我的荒原上,你可以建一座华丽无比气派非常的城堡,也可以建一炊烟袅绕恬静安然的小村庄,一切不过随心而已。”
“所以你大彻大悟的回来以后,就彻底沦入滚滚红尘了?”樊希还没疼过劲,呲牙咧嘴讽刺道。
“给你这种俗人说不清楚,这么说吧,我们同在滚滚红尘里,但我知道这红尘从何而来将去何处,我心自明。而你却只是那随波逐流的一条小鱼,仅仅只是随着波浪机械摆着尾巴前进而已。”胖墩儿难得有耐心的对樊希解释道。
“那又怎么啦?你知道又怎么样?我们不还是一路游着走吗?”樊希不解道。
胖墩儿对着她一副朽木不可雕的样子无语半天,转头对夏花道:“花儿你跟她解释下。”
夏花看看樊希,见她不是在讽刺,而是真没懂,也就替她翻译道:“胖墩儿的意思是,他心自明,则他心也坚。比如说一个浪头来了,把你们都打的冲离了原来的方向,你可能就会恐慌无助,找不到回去的路了,而他去能镇定自如,因为他心里明白,这样的浪头还不少,所以他能从容的应对,然后很快的回到正确的路上继续前进。再比如一个寒流把你们冲回了原地,你可能就会失望沮丧,再也提不起力气重新起航了,但是他能在寒流退去后,稍作歇息,重新背起行囊继续上路,不改初衷。就这意思。”
“哦,看来确实有点不一样啊?”樊希总算若有所思,但不过一瞬就说道:“那胖墩儿你能说说你是怎么我心自明的吗?我也学着点”
“这是学不来的,只有你自己动心里真正的彻悟了,才会明白,反正就那意思,我也说不清楚。你们知道还有一件很震撼我的是什么吗?就是在藏区,很多飞鸟和野生动物对人类都不是很戒备,它们能到距离我们不到一尺的地方觅食,有的甚至跳到了我们脚边,伸手可捉,但是我们都控制住了自己的动作,我想这才该是人与动物最初的和谐共处,同时被信任真得是一种幸福。所以那一瞬我把那两段感情也是彻底放下,也想清楚了一切事。至此我就是真正的一身轻了,我从那时起才真正全身心的投入到了那美到让人窒息的景色里去了。”胖墩儿对夏花的解释居然露出了一丝赞许。
艾玛,看得夏花只哆嗦,尽管你一副大彻大悟的样子,但你不要cos佛祖好么?
但夏花看着胖墩儿发自内心直达眼底的笑意,还是真心为他开心的。
‘看得轻,活得明白’这话很多人都知道,但对他们来说,也就是一碗心灵鸡汤而已,喝下去排出来,没几个人真正的能做到,包括自己,但是胖墩儿经历这一遭,却能真正的看清,看轻,那他以后肯定能越活越明白。
“那你以后还会去吗?”夏花有点担心的问道。
因为听说征服自然,穿越无人区这些是很容易上瘾的,人总喜欢挑战自然,感受不一样的风光。
但是风光与险境那毕竟是并存的,那么多无人区,什么罗布泊、阿尔金山、可可西里等等,都一一去尝试过来,一般人都不能想象。
记得以前还看到过一个帖子,有一个牛人孤身一人推着自行车驮着200斤的物资历时77天成功穿越了羌塘无人区,对众多网友来说是惊叹,是佩服,是羡慕,是向往。
可夏花想,对于他的家人还有在乎他的朋友来说,那肯定是77天无时无刻的担忧。
胖墩儿明白夏花意思,他干脆的回道:“不去了,有些经历一次足矣,而我想要想清的都已想清。我不需要再去证明什么?当时回到拉萨时,看到几位画师在为一栋藏式小楼画门脸,看着他们怡然自得的侧脸,行云流水般的走笔,我还生出过留在那里的念头,开一间小旅馆或者早餐铺又或者去学习画唐卡加入他们的行列,但也仅是想想而已,我还有太多的挂念,太多的牵绊,所以红尘才是属于我的。”
难怪你烟火味儿越来越重,你果然是属于红尘的,夏花在心里想。
第三十九章
分开时,胖墩儿又一次的对夏花提醒说:“你最好把手钏也带上。”
还对樊希说,如果她和苏岩是真爱,那就一定要坚持。
樊希一直追问,是什么意思?难道他真遇到了活佛,是活佛说过什么吗?
胖墩儿只说,事在坚持,方得圆满嘛。
夏花却是在胖墩儿三翻两次的提醒中咯噔了下,不是她迷信,而是从小听爷爷讲过不少离奇的故事,尽管她一直找不到任何科学依据作为支撑,但是自己不知道并不代表就不存在,有的在很久以前也都以为是迷信的东西,再经过科学的发展终于发现其奥妙了,也终于摘下了迷信的帽子。
但是还有那么多未知的呢?今天也许还是还未解之谜,但几千年几万年以后呢,那时的科学也许就会解开那层神秘面纱了。
科学与神学本来就是一步之遥,解释通了就是科学,解释不了,就是神学。
但是,别忘了科学是在慢慢进步的,暂时是跟不上神学脚步的,所以夏花对一切存在着但是自己又不了解的事情都怀着敬畏之心,不敢有任何亵渎。
那天晚上她真就把胖墩儿送给她的两样东西仔细的带上了,万一呢?是吧,就为求一个心理安慰也是好的,首先这本就是漂亮的首饰,胖墩儿的眼光还是很值得肯定的。
都说任何时候都要把自己打扮的美美的,哪怕就是下楼倒趟垃圾或者取个快递,都要敷粉描眉涂口红,因为你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就遇到了你心中的男神。
当然还有个原因就是你不知道你什么时候就会遇到你的前男友,你想想你一副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样子被前男友看到,特别是前男友旁边还站着现女友,那简直给被男神看到是一样一样的。
因为他们的内心独白只会有一点不同,男神会想:卧槽,这才是她真面目!幸好我还没上她贼船!
前男友会想:卧槽,这才是她真面目!幸好我已经下了她贼船!
尽管是只是前准男友,但夏花还是不愿现在这么一副披头散发,里面睡衣,外面棉衣,手上还拎着一份烤凉皮,脚上履拉着一双毛茸茸大耳朵的兔子鞋出现在梁轩面前,太跌份儿了。
夏花悲愤的憋了眼手里的烤凉皮,都是你的错!(烤凉皮表示这个锅我不背。)
她当时只看到梁起的车停在那,傻傻俩前肢趴车窗沿上,一副兴致勃勃的样子东张西望,梁起是正准备开车门进驾驶室时看到了夏花,扯着嗓子热情地喊道:“夏夏,你这是还没吃饭吗?我们正要去吃饭呢,一起吧。”
“不了,不了,我吃过了,我这是宵夜了,宵夜了。”说完自己都汗颜了,现在才刚刚吃完晚饭的时间,就已经拎着宵夜了。
本不想过去的,但看到傻傻伸着爪子一个劲的给她招手的样子,夏花还是走过去握着它爪子,摇晃着跟它握手道:“呀!傻傻你这是又要去兜风了呀?真幸福!”
傻傻有个特别的爱好就是兜风,那是至从梁起载着它跑了一次机场,它就爱上了。
但城里龟速的前进是肯定不行的,凭着梁起对他的宠爱,还真没事的时候就载着它去来回跑机场,或者去绕城。最近又因为城市的扩张,最外围修了一条六车道的公路,但现在车还很少,梁起时不时带着傻傻去,夏花也去过一次,感觉确实不错。
“可不是,我送我哥他们去机场,它看到行李箱就好像知道是去哪似的,不带它就硬是扒着裤子不让走,只有把它带上了。这还先带着它吃饭去呢,你说哪个饭店会让它进,到时就在车上呆着吧。”梁起没好气的噼里啪啦抱怨了傻傻一大通。
夏花一惊,送他哥?那他哥岂不是就在车上。这么久没见过他,差点都忘了梁起还有个身份就是那谁的弟弟。
随着傻傻的一伸头,夏花还真看到了之前被傻傻身体挡住了的梁轩,好在灯光很暗,互相也看不大清楚,反正夏花只看到他好像对着自己笑了一下,算是打招呼,夏花也扯了下嘴角算是回应。
然后夏花就看到副驾上还坐了一年轻女孩儿,夏花正准备说先回去了时,没想到那女孩儿突然回头,朝着夏花一笑,夏花当时没反应过来,想着既然坐梁起副驾,那应该是梁起女朋友说不定,赶紧也礼貌的朝她笑笑。
赶紧道:“那你们赶紧去吧,还赶飞机,别耽搁了。”
夏花就以这样一幅惨绝人寰的形象在他们面前刷新了一次新纪录,夏花对着镜子挠了挠头,难道真有这么糟糕,糟糕的连梁轩都不愿给自己打个招呼?
之前不也算是一笑泯恩仇了吗?
是的,她觉得今晚的梁轩太不对劲了,首先她没有在夏花过去时就给夏花打招呼,直到夏花看到他了,才笑笑算打招呼连声音都没发出,如果自己没看到他,那他是不是就会一直躲傻傻身后?
然后就是梁起几次邀请自己一起吃饭,他也都没出声,这些都给他平时太不相符了,夏花从来没见过他有这么失礼的时候。
而且那女孩儿为什么会突然对着夏花笑?她们应该从来没见过不认识吧?之前她以为她是梁起女朋友,可现在想起梁起说的原话是‘我送我哥他们去机场’,那就是那女孩儿和梁轩一起去赶飞机,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