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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因为我不会跟她唱反调。你啊,就是太有个性!”
“算了!不提这事。”我发动引擎。“我先走了,明天见!”
驶开风速九十,我尚回头望了一眼。公车来得凑巧,思诗早已不在那里。
这就像我跟她的关系一样。每一回,不管怎样狂欢浪荡,曲终了,我们还是各回各的地方。思诗也许不知道,每次和她道别后,我的寂寞更深。
不过,我只是迷惘;尤其每回深夜经过城中心那座向天削瘦成塔的百货大厦时,我就觉得自己像无主的游魂,在茫茫的人海,浪浪荡荡。
也许就像阿诺说的,我们这迷惘的一代,在后后现代的迷离世界中,如夸父追日,追索着生存的价值与意义。
阿诺的话,总是很哲学的让我听不懂。
风速九十俐落地跃上山坡,整座城市被我抛丢在身后。巴比伦,夜眠了。
我停妥车子,轻悄地跑上楼顶。
房东一家住三楼,二楼半他们摆放祖宗牌位和各路神明,隔着水塔的另外一半则被我占了。如此和神鬼比邻而居,每晚我经过天堂和地狱共存的世界时,心里就生出一种荒谬感。
“回来喽!”我打开门,太保朝我扑过来,喵了一声。
太保是一只杂种的波斯猫,深灰色的皮毛,两只湛蓝的眼睛骨溜溜,暗着灯时看来阴森森的,又皮又坏,相当惹人嫌。
白毛的波斯就文静多了,高雅的风度,十足的贵族猫。波斯是纯种的血统,皮毛透白,美丽澄蓝的眼睛,身价不凡。好多人抢着买走它,我还在三心二意当中。
“肚子饿了?”我给太保和波斯一人挖一大汤匙的猫食。
太保三两口就把粮食吃光,贪心地过来抢波斯的东西。我打开罐头,另外挖一汤匙给它。
太保是猫如其名,一贯的太保作风。太保本来不是这么坏的,在宠物店看到它时,它尚挨着脸被欺负。我想它是学乖了——人跟动物一样,太温驯了只会让人瞧不起,甚至被欺负。
波斯总是好风度地让着太保,太保偏偏又霸又坏,常惹得我打,它才喵一声跳开,远远地窝在墙角,两只湛蓝的眼睛不安分地瞅着我,像在抱怨我的偏心不公平。
其实我心里比较偏爱太保。人对所有的生命是无法有相同的尊重和感情,总是有所偏执;而将心比心毕竟又是件困难的事,更何况抉择本身就万分令人为难不已。
波斯似乎看透我的心思,用澄蓝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对它抱歉地笑了笑,它轻轻喵了一声,谅解似地趴下身子。
太保仍窝在墙角,张大眼睛瞅着我。我瞪了它一眼,指指它的“地盘”说:“睡觉了!”
它不理我,蜷着尾巴继续窝在墙角。波斯爬起来,喵一声,慢慢走到太保身旁,靠着它的肚子躺下;太保则伸出一只脚搁在波斯的背上。
我轻轻一笑,关掉厅中的电灯。
第四章
当我摸黑走进台大体育馆时,演唱会已经快开始。整个体育馆到处是人,黑压压的一片,而且吵得不得了,各种声音杂烩在一块,震耳欲聋。
灯光太暗了,我找不到大鸟他们。
昨天晚上大鸟还打电话给我“再确认”,我的回答仍然充满令他咬牙切齿的意兴阑珊。事实上,我是半个小时前听着楼下房东家第四台的餐厅秀那些无聊的说笑声,一直如同魔音传脑般地干扰我的耳朵,而且似乎是死不罢休时,我实在是受不了,才临时下定决心出走。
本来我是想到学校上课,可是骑车时不知怎么拐的,拐上了新生南路。于是我当下就决定从海洋馆那侧门进去,穿过操场到体育馆。
灯光一闪一闪的,什么颜色都有,气氛闹烘烘乱糟糟。人实在太多了,看样子都是台大学生。大学生实在真幸福,吃饱没事干就等着听演唱会。
我还是找不到大鸟他们。
演唱会已经开始,我匆匆在边角找个位置站好。
舞台布置得算华丽,灯影七彩,流丽地旋来转去。歌手们一个个上台表演,穿着朴实,就像台下的学生一样。
现在流行返璞归真,尤其这种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强调自然率真。校园演唱会,说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销旗下歌星的伎俩手段。
当第二个歌手上台演唱时,我已经开始打哈欠;等到第三个穿圆裙、梳公主头的女歌手一开口唱歌时,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转身想离开,然而那一道道结实疯狂的人墙,却着实考验我的体力和冲锋陷阵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几两重后,放弃了“突围”的打算,打着大哈欠,继续忍耐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旋律的噪音。
但周围那些狂热的面孔和没理性的热赞声实在令我疑惑、纳闷不已。我常常不懂那些人崇拜偶像的心理。在我感觉,所谓明星、偶像,都不过是他们在舞台上的形象,台面下的真实,其实如你我一样平常。
但虽然如此,我仍得承认,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们,还是很耀眼的。
其实,不独是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个人都一样。人,要在特定的场合,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时,才显得出不凡的价值,才会发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么时候已换了一位男歌手,简单的白衬衫、牛仔裤。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木讷的神态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话。
这是直接的印象问题,与欣赏、好坏、感觉无关。
我开始觉得,跑来听演唱会是个绝大的错误。我回头朝人墙看了一眼,决定等台上歌手这首歌表演完后,突破重围离开。
可是当歌手呐喊着“你要我等你多久?十个春天够不够?”时,极突然地,我竟打从心底泛起一股抖颤,两行热泪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并不知道我流泪了,只是觉得有种热热烫烫像水一样的液体滑过脸庞。后来我知道,那是从我眼眶泛滥出来的泪,我伸手拭掉它。
就在我拭泪的同时,我突然发现,就在我身后,更边角、更避光的角落,有个人靠着墙,静静地看着我。
看到那个人时,我心头像受电殛似地猛烈一震,只觉得四周突然寂暗下来,只剩他站的角落在发光。
我看着那个人,怔忡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选择在角落的理由。他穿了一身和演唱会完全不搭调的品味风格;虽然年轻,但看来不应该是会来听这种校园演唱会的模样。
我看着他,淡咖啡和暗青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淡棕色的长背心,灰黑色的休闲外套及风衣,配上亮灰的打褶裤、棕咖啡色皮带,和黑色鹿皮休闲鞋。
然后我看看自己,立领白衬衫,李维牛仔裤,磨皮的腰带,一双二百五十元开边拉链的系带白布鞋。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有这种举动,下意识在比较什么似的。那是一个气质非常独特的男人,不笑的脸隐着冷漠忧郁的孤独,可是却让人猜不透心思。
音乐突然轰然一响,猛地震醒了我,我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忙转头。然而一旦注意到那个人的存在,就无法再漠视,心里、眼角余光都不自觉地梗着这个异影。
我转身想突破人墙离开,人群却一直朝前挤来。几乎所有的人,都陶醉浸淫在音乐的狂热之中,我拼命想挤出去,却像海水退潮一样,节节败退下来。
好几次我差点被挤倒,整个人被包围在疯狂的涛啸声中。最后我绝望地想退回角落,有堆人挤来撞去,台风角扫到我,狠狠撞了我一下,我一个重心不稳,朝墙上直摔过去。
完了!我绝望的闭上眼。
我想着自己就要像一只烂老鼠一样撞上墙时,一只强劲的手抓住了我。那感觉像电殛一样震撼着我,我张开眼,接触到一双清澈冷漠的眼睛。
他没有说话,默默放开我。灯光暗下来,歌手婉转唱着抒情的歌。我很庆幸灯光恰好暗了,没人会看得清我脸上此时的表情——不!我不是害怕,我只是不相信——
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神话,离奇、甜蜜,或者不可思议。爱情神话是最美的,可是我不相信。
只是那么一眼……我不相信!不可能的!
我凑身挤进人墙,寻着空隙慢慢地穿出一道一道的封锁。穿出最后一道墙时,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突然停下来,回头望了一眼。
后面是层层的人潮,像浪一样。
天啊!我到底在期待什么?
我奋力挤出最后一道墙,轨黑暗的运动场快步跑起来。才四月初,春寒料峭,风吹得很冷,我却觉得全身仿佛着了火。发丝飞扬,像火焰,然而我却抓不住飘荡的那些光——
不!我绝对不相信!这座城市充斥着太多的神话,泛滥着过度的繁华,我绝对不相信爱情神话,成人的世界里怎么可能还会有童话——
但是……
我停下来,缓缓回头看着体育馆迷惑的灯光。黑暗的运动场像荒漠,四望无际,全是黑暗。
风冷冷地吹,我的长发打斜地拂过我的脸颊。
这是际遇吗?我却不知道风是在哪一个方向吹。
我不相信爱情神话,成人的世界里不可能会有童话的!我绝对不相信!
但是……
但是,我遇见了他。
※※※
第五章
春假即将结束的周末,我还在赶着那一套“追梦系列”的译稿润饰工作。雷婆给我下了一道最后通牒,这星期以前稿子再赶不出来的话,她就要呈报社长“看着办”。
看着办就看着办吧!她真当我是神出世,什么都会,什么都万能。那个八爪女,吃饱撑着,什么都要管,什么都想揽。
“日向,”思诗悄悄坐到我身边。“今天下班后你有没有空?”
“有啊!干嘛?”我没有抬头。今天是截稿的死期,我还有一大本的译稿还没润饰好。
“是这样的,你……我……晚上我们一起去吃个饭,我想介绍你认识一个人。”思诗吞吐了半天,好不容易一鼓作气把话说完。
我抬起头看她,她微微一笑,笑得又腼腆又羞赧,俏脸红扑扑的,看起来更像洋娃娃。
看她脸红的那模样,我再呆也猜得出来。我放下笔,敲敲桌子想了想,问道:“思诗,你该不会是要介绍我认识你的‘男朋友’吧?”
“叫我美花吧!”思诗甜蜜羞涩地笑说:“他都这样叫我,说这个名字已经很好听,‘思诗’太做作了。”
“是吗?”我淡淡一笑。
爱情的力量可真是伟大!嫌弃自己名字二十一年八个月,一直抱怨名字又土又俗气的施美花,仅仅因为喜欢的男人的一句话,就这么否定自己呕心沥血才创造出的别名,而肯定、喜欢起那一向被自己嫌弃是老土、没气质的名字!
但这都还是其次,我暗惊的是,我原以为美花和我一样,质疑爱情的神话,什么时候她却已那般无声无息地坠入情网?
“思——美花,”我叫着这被我遗忘已久的名字。当初我并不觉得它“土”,但她坚持只许叫她别名,日子一久,这名字给我的感觉都生疏了,像在叫陌生人。
“美花,”我又叫了一声,以确定熟悉的感觉。“你真的有喜欢的人了?什么时候认识的?”
“快半个月了。我跟他是在唱片行认识的,他那时跟我买了同样一张CD——”美花的表情很陶醉,但当她接触到我的视线时,突然收起甜笑,歉疚地说:“对不起,现在才告诉你。你不会生气吧?”
“怎么会!他是怎样一个人?”我笑笑地。
我笑得有些勉强。不仅是因为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还有,我必须承认,她甜蜜陶醉的笑留在在牵痛着我内心潜在的孤单感。
我无法形容那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