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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公有难-第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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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分不清是责任还是感情了,只是当我意识到的时候,笑笑已经长大了,成了我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还是习惯小心翼翼地看着她,怕太后伤她性命,也想过她和阿斗感情好,或许让他们在一起,我死之后,太后也可以看在阿斗的面子上不杀她。”
  “她无心之下,似乎将我当成了义父,我将错就错,认她做了义女……”他摇了摇头,似乎觉得有些荒谬,笑了笑。
  “她小时候,与我不亲近,但借着这一层关系,她愿意亲近我,我才知道,自己待她,终究还是感情多过了责任。只可惜我时日无多,不能再陪着她,只能为她的将来做一些筹谋打算,可看到她时,却难以狠下心肠推开,反而让她也犯了和我一样的错……”
  “赵拓,你年轻,敢作敢为,而我终究有太多的顾虑。我知道自己配不上她,年纪、身份、性格,我们都不合适,太过亲近,只会害了她。我相信你能比我更好的照顾她,所以最后我仍是将她托付给你。”
  赵拓说:“你有没有想过,她要的不是我,一辈子都不会快乐。”
  “她要的,当时我给不起,我剩下的时间,只能数着天过,而她还那么年轻。”
  赵拓问:“那现在呢?”
  “现在……”闻人非闭上眼,“我续命成功,也只得一纪,一纪,是十二年,十二年后,笑笑二十九。此后漫长岁月,我不愿她活在回忆之中。”
  “我愿意……”我轻声说。
  赵拓看了我一眼,重重叹了口气,大步走了出去。
  闻人非抬起眼,静静地“看”着我。
  我走到他身前,握住他的手,牵着他抱住我,然后伏在他胸口,轻声说:“闻人非,如果我说,我愿意呢?”
  他低下头,细细吻着我的发心,收紧了抱着的双臂。“你现在还不明白那种感觉,我不能留你一人活在孤独的回忆之中。你还有漫长的岁月,四十年,五十年的孤独,你一个人怎么承受?”
  我轻轻笑了一声,泪水从眼角滑下,抱紧了他:“你怎么不明白呢?如果你现在离我而去,那不会让我从此快乐,只会让我的孤独,多增加十二年而已。”
  他的胸口一震,心跳乱了。
  我仰起脸,认真地看着他说:“以前,我以为你不喜欢我,心里很难过,现在,知道你心里也有我,我便满足了。你算得透天机,算不透人心,你不懂的,我来教你。感情不需要那么多的计算的,只要我们彼此喜欢,就排除万难在一起,哪怕只剩下一天。”我踮起脚尖,轻吻上他的嘴角,“而且,你也没得选了,现在是我要你,容不得你说不了。”
  以前,都是我听你的。
  从现在开始,我要你听我的。
  我问闻人非,从什么时候开始知道我的身份。
  他说,那天晚上,他喝醉了酒,抱着我的时候,想起了那熟悉的感觉。近在咫尺的那一卦,没有算错。
  我又问他,那第二天算的那一卦,又是什么?
  他说,他算了姻缘,知道自己续命成功,不是避过了死劫,而是陷进了情劫。闻人非已经为蜀国死了,新生的他,是为了一个叫刘笑的姑娘活着的。
  这一卦桃花,他知道躲不过去了。
  子虚城临着东海,是吴国境内一个小城。
  小城里一件多小的事都可以传得满城皆知,一件夸张点的事就足以流传很多年。
  子虚城最传奇的一个人某过于曾经的城中首富,那人是个女子,而且是个相貌奇丑的女子。但是她却有一个俊美得让全城女子单相思的夫婿,而且,那还是个入赘的夫婿。
  城中传言是男子是被逼良为娼,强抢为夫的。可怜他双目失明,不知道自己的妻子貌若无盐,不幸也是大幸了。但是男子最看重的莫过于尊严,堂堂男儿居然被迫改了姓氏从妻姓,因妻子名刘笑,他便取名刘是,简直是男人的耻辱!
  长得帅也不能给男人抹黑啊!
  这刘笑一家是蜀国被灭的第二年到的子虚城,靠着资本和经商的手段,很快成了城中首富,为人极其低调,从来不参加各种商会,众人纷纷猜测是因为刘笑长得太过丑陋不好意思出来吓人。
  但因为刘家开善堂收养战争遗孤行善不少,城中之人多半还是佩服的,只是觉得刘笑此人虽然贪财好色,但大节上总算还不错,比那些奸商好许多。毁誉参半的人才更有争议,更远近闻名,更流传千古。
  “果然,民间传言不可尽信。”客栈中的蓝衫少年眉头紧锁,摇头叹气。
  “坊间书籍也尽是垃圾。”坐在他对面的另一个少年身着青衫,与对面的少年眉目间有四五分相像,此刻同样痛心疾首、目不忍视。
  “怎么了?”
  “刚刚我去兰陵书肆买书,有人卖给我的,说是子虚城近十年来长销不衰的名著。没想到长辈们口中民风淳朴的子虚城竟然都卖这种乱七八糟的书!”
  蓝衫少年从他手中接过书,一看书名,顿时眉梢眼角一起抽搐了起来。
  《我与闻人非不得不说二三事》
  《闻人非秘史》
  《三国外传之闻人非》
  《闻人非与魔法石》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
  绿衫少年更是用各种贬义词来形容这堆渣滓。“尤其是兰陵笑笑生写的《我与闻人非不得不说二三事》!简直是伤风败俗、无耻下流!”
  蓝衫少年沉默了半晌。
  “我隐约记得,这个是娘的曾用名……这本书是她刚到子虚城不久写的,很快就红了……”
  事实上,那阵子写闻人非的都红了,她还不是最早写的。
  绿衫少年也沉默了。
  “娘这么写,爹没意见吗?”
  蓝衫少年望了望窗外的蓝天:“好像娘说,反正别人也写,她不写白不写,有本事爹把坊间所有的书都买来烧了。”
  “然后爹就办了书肆专门买书来烧。”
  “娘就把书肆改名叫兰陵书肆,买来的书全用来卖。”
  “爹很生气,娘就说,出了子虚城,每个城市都在卖这些书,有本事爹把每个城市的书都烧了。”
  “后来呢……”弟弟看着哥哥。
  哥哥一摊手:“后来爹就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地让娘有了咱们俩。”
  说书人还在说着刘笑的故事,只是这个故事并不能说多长,因为他们仅仅在子虚城呆了十年,十年后,一家人便乘船离开了子虚城,出了东海,再没有人见过。
  “赵叔叔!”两个少年欣喜地看着走进客栈的男子。
  男子看起来已过了而立之年,英俊的脸庞上带着些许玩世不恭的笑意,这让他看起来更显得年轻。这样一个男子走到哪里都是很容易惹来女人侧目的,不过在看到他那张俊脸的同时,也会看到他空荡荡的左臂袖管。
  他扬起右手,朝二楼的两个少年打了个招呼。
  看表情,显然两个少年都很崇拜这个赵叔叔。
  “赵叔叔,我娘终于同意我们跟你行走江湖了!”少年们仰视着高大伟岸的男子。
  男人摸了摸鼻子苦笑。
  你们的娘同意,就不用问问大爷我同不同意啊,带两个小麻烦行走江湖,还怎么寻花问柳啊……
  这个赵叔叔是每个少年在某个年龄段都会崇拜的大英雄,他武功高强、仗义豪爽,在江湖上行走几乎每到一个城市都有数不清的朋友,男人跟他称兄道弟,女人对他投怀送抱,他到现在却都还没有成家,据他自己说的,单着,奇货可居。
  单着,奇货可居。这句话成了两个少年的座右铭。
  “赵叔叔,我们要先行走哪个江湖啊?”
  弟弟走在赵叔叔左边,哥哥走在赵叔叔右边,一路往北方走。
  “嗯……”赵叔叔摸了摸下巴,“要先去洛阳送点东西。”
  他们立刻知道,是去给那个和娘一个姓氏的小舅舅送东西了。
  那个总也不会老的小舅舅很可爱,他长得漂亮,性格又好,却喜欢养着一只又肥又花俏的鸡,那只鸡已经很老了,还凶神恶煞地活着。
  小舅舅说,那只鸡叫凤凤,凤凤是一只不死鸟。
  小舅舅又说,其实没有什么是不会死的,这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望。
  但是,爱能长生。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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