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与爱同眠》作者:蓝岩
属性分类:古代/宫廷江湖/强攻弱受
关键字:伏夜 柳絮 伏昼 逐流 莫寒
当你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爱,所以我告诉你,我也爱你。
当你第二次说爱我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已经十五岁,已经懂得这是怎么一回事,所以我给了你一个耳光。
当你第三次说爱我时,手里却提了一个人头,血淋淋的,她是我的未婚妻,所以我给了你一剑。
从此,杀戮便开始了。
有一天我终于明白了你口中的爱情,可是……
第一节 我是阶下囚
不知不觉间,春天又到了,池塘边的柳树抽出一条条翠绿的芽子,转眼就绿成了荫。在灯火和月光的照射下,映照出一片斑驳的阴影。
到这里算算也有五个年头了。还记得娘亲曾说,在及冠那年,一定给我举行一次大典,将江湖朋友都请过来,告诉天下人,她的宝贝儿子终於可以独挡一面了……
摇摇头,这些往事都随风散了吧。当日的绿柳山庄早不复存在,那里的柳条儿再也发不出新芽。倒是这里,每年都会抽出如烟的新绿来,竟然跟当年的绿柳山庄有几分相似。不过也就这一点相似而已。魔教总坛,也就这个花园还像样,所以没事的时候,我宁愿整日整夜呆在花园里。
“柳絮,教主等著呢,别发呆了。”
小丫头声音甜甜的,十五六岁的模样,跟我当时进魔教时,几乎同龄。年少容易气盛,此刻她的模样还有点盛气凌人。
我看了看手里提著的食盒,这里装著他爱吃的糕点。从我们认识到现在,这些年,这个习惯一直没变过。记得刚来的时候,我还会异想天开地在糕点里面动点手脚,可是总逃不过他的眼睛。被罚了几次之後,学乖了,也学聪明了,也弄明白了,要找他报仇,就凭我那点伎俩,根本就是天方夜谭。
我在这里做了五年的糕点,五年的味道都是一成不变的,连糕点的大小也几乎一模一样。他每次不痛不痒地吃著,没有半句多余的话……
“你不能走快点吗?亏你曾经还算得上是武林高手,现在怎麽走个路还敌不过我一个小丫头?”
武林高手?这小丫头知道的还真的挺多的。那都是多少年前的事情了?当手筋脚筋都被挑断的时候,我就知道,自己已经跟这四个字无缘了。娘亲地下有灵,怕是会哭得死去活来吧……幸好现在我还能做他爱吃的点心,要不,真的一点利用价值都没有了。
可他吃点心的时间还真是随性,有些时候是凌晨,有些时候会是午时,也有些时候会在半夜。比如现在,子时刚过。只要他想吃,我就必须爬起来做,不能有分毫的违逆。每次他给的时间都是一个时辰,超出就会受罚。他是一个暴戾的人,往往有很多令人想不到的法子,磨掉你最後一点反抗意志,下次绝不敢再犯。
“你在这里等一下,我去通报一声。”小丫头不放心地看著我,把我拖到一个角落里,看看周围没什麽人,这才放心地钻进他的房间。
其实何必这麽小心,就算你把我藏得再隐蔽,这里藏匿的眼睛终究还是会找到我。
等小丫头转身没了影子,两个人影就从另一个角落冲了过来,抓起我的头发,摁在墙上,拳头就朝著我的肚子和腰背猛打。
他们的打法很有技巧,绝对不打他看得到的地方,所以我的脸和四肢都完好无损。可是,腰腹间的疼痛却让我不停地抽著凉气。
听见脚步声,两人又很快蹿得没影了。小丫头从屋子里出来,冲我招了招手。
临进门前,小丫头不忘提醒一句,“教主今天心情似乎不太好,你自己小心。”
其实,她还是蛮有善心的。我笑著点了点头。
推开朱红大门,里面亮亮堂堂的,完全没有夜晚的感觉。
他叫伏夜,总觉得这个名字很适合他。
今晚,伏夜依然坐在他的大椅子上,一面翻看著书卷,一面任由两个小童侍候著。
他的身材是我见过的最好的,硬朗健硕,天生就有习武之人的矫健敏捷。所以,他的剑术天下第一,没有人敢不服从的。
把点心整齐地摆放在他面前,按照他的习惯,给他倒好茶水,一切准备完毕,收拾好食盒,我就可以回去继续睡觉了。
“慢著!”
伏夜挥开伺候他的两个小童,他就那样敞开著衣服,高傲而倔强地坐在他的教主之位上,定定地看著我。
他不需要多说,那意思很明白。
第二节 我是哑巴
放下食盒,我别无选择,接替了娈童的位置,跪在他面前,将他的利器含入嘴里。他抓住我的头发,如控制提线木偶一把控制著我。头皮很疼,喉咙也被冲撞得好疼,我告诉自己,忍忍就好,很快就过去了。
不到一刻锺,他终於喷吐出来了,滚烫的液体冲进咽喉,没有比这更恶心的事情了。
“全部给我吞下去。”
尽管努力了,但还是漏了些在地板上。他很生气,按住我的头,冷冷地命令道,“舔干净了。”
他的话,我已经习惯於服从,并没有任何违抗便俯下身子,伸出舌头……
“你还是不肯说话,就算被如此凌辱虐待?”
这下他更生气了,放弃了让我添地板的惩罚,转而一把将我提上他的椅子,拔下裤子,就用他刚发泄完的利器挺了进来。
他的长发依然柔软,跌落在被他禁锢的手心上,痒痒的;他的脸也跟以前一样英俊,秀挺的鼻子,英气的剑眉,还有那双如晨星的眸子,闪闪的……
记得,当他第一次说爱我的时候,那个时候我还不懂什麽是爱,所以我告诉他,我也爱他。
当他第二次说爱我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已经十五岁,已经懂得这是怎麽一回事,所以我打了他一顿。当时,他只是笑笑,说会等我。我告诉他,我已经有婚约了,对方是门当户对的千石山庄的千金小姐。
当他第三次说爱我时,手里提了一个人头,那是在第二次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那个时候,千石山庄已经开始悬榜追杀他。
那个时候我觉得他真是一个恶魔,所以毫不犹豫地给了他一剑,并将他交给了千石山庄。
後来我才知道,他确实是一只恶魔。他是魔教的教主,很快千石山庄跟绿柳山庄便遭了灭顶之灾。不止如此,还牵带进了其他或有交往或有姻亲的门派。魔教在几十年前就已经是江湖第一大派,所以他们的杀戮犹如风卷残云,这些小门小派,很快就销声匿迹了。
伏夜是一个懂得掌控人心的人。他用自己的方法在重建这些门派,让他们从此臣服於他。这五年来,我看著他如何一步步走到今天,是呀,绿柳山庄也重建了,在那片废墟上,但不再有柳家。可还残留著帮中的兄弟,莫名其妙地,时隔几年之後,我又成了绿柳山庄的庄主,但只是匍匐在他脚下苟延残喘的一庄之主而已。
他或许想用这种方法,打击我残存的一点尊严。其实我想告诉他,这点尊严早就没了,他不用白费苦心。
如今对伏夜的侵犯连痛感都没了,但当从地上爬起来时,还是没办法正常走路。
一步一挨回到住处,已经不知道时辰。月亮早过了柳梢头,花园只剩得一片寂静。
我的住处就在花园的一个角落地,靠近这片如荫的柳树。简单的一间房子,很像当年我们在山中邂逅的那间草屋。只是这间屋子更牢固一些,不至於被山风掀倒。还记得那个时候雨很大,一个人偷偷跑出来玩的孩子在山路上摔破了腿,是他帮我包扎的。
伏夜原本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自那之後就常常陪在我身边,陪我游山玩水,也会陪我练剑,他的笑容总是可以包容犯下一切过错的我,也是唯一一件不用武力就可以让我乖乖听话的工具。他的剑术向来很高明,唯一一次赢过他就是在他提著人头来向我告白的时候。
他曾经说过,要得到一件东西,可以不计一切手段。他终於实践了这句话。
其实住在这件屋子没什麽不好,每天都可以在花香中睡去醒来。冬天可以看到欺霜压雪,夏天可以看到蜂蝶飞舞。
虽然是阶下囚,但三餐总会有专人安排,餐餐都算得上丰盛。最初,对这样的待遇,我会很懊恼,并且掀翻桌子,而现在,我会好好地一口一口吃下去。而前些日子,饭菜的味道稍稍变了,没学过药物的人一定不知道其中含义。
伏夜曾经说过,他得不到的,一定会尽数毁去。对於自己已经得到却又不想要的东西,同样只有这一个方法。或许现在我正是他想要毁去的东西。
看著日子近来,心里反而宽和了。
五年,他威胁我好好活了五年。这五年,他应该已经讨回了他想要的债。能放我这样离去,或许是他唯一的慈悲。
第三节 掩耳不闻
吃过早饭,坐在窗台上,望著池塘边的柳树发一会儿呆。
记得几天前他站到窗口跟我说,他叫人在绿柳山庄重新种植上了柳树,相信明年就会长出嫩嫩的柳条来。
我并不明白他这话的意思,既然已经毁了,种上也不再是原来的那个绿柳山庄。我只定定地看著他,看著他脸色慢慢地变黑,又要发脾气的样子,赶紧转开了脸。
或许我多少对他还是有些畏惧的吧。毕竟曾经在他手上吃过不少苦头。
“絮……”这个声音干净、纯粹,不染一点尘渍。
“你看这花美吗?”转眼伏昼已经来到窗前,撑著窗台,跳进了我的屋子。他脸上始终洋溢著令人羡慕的笑容,温暖而干净。
伏昼把花在书桌上插好,端著花瓶给我炫耀他今天的杰作。我只是笑笑,看著他,捋了捋他额前汗湿的头发。
伏昼今天十八了吧,却还像个小孩子,无忧无虑的,每天在这里晃荡。他是伏夜唯一的弟弟,年纪有七岁之差,所以他们之间总会让人觉得长辈对晚辈的味道来。而我,只比伏昼大两岁,相比之下,他倒更愿意跟我亲近。
炫耀完他的花,伏昼乖巧地坐上窗台,跟我说他的梦,他的烦恼,他的那点点小心事。
“哥哥想让我去打理你的柳绿山庄,你说我该不该去呢?我真不想离开你。”
我揉揉他的头发,这种事情,当然该你自己决定。
“絮,你跟我一起去吧,你应该也想看看你的家变成什麽样了……”
伏昼,那个已经不是我的家了。没有家人的地方,怎麽能算是家呢?
“絮,你跟我说句话好不好?我真的好想听你的声音!”伏昼耍赖地抱上我的脖子,满眼的祈求。
可是伏昼,你忘了吗?莫寒死的时候,我就发誓再也不说话了。
“就算你跟我说话,哥也不会拿我怎麽样的。我是他唯一的弟弟,他一向很疼我的。”
可是莫寒也是他最得力的帮手,他却割去了他一只耳朵,并将他扔进野狼谷,让他死无全尸。
伏昼终究是个孩子,折腾了半天没个结果,无趣地看著我。但他就是不愿意走,直到午饭上来,他又喜笑颜开地要陪我吃饭,我一把将他推下窗台,将窗户紧紧关上。
这厢逐流已经摆好碗筷等我用饭。
逐流是个漂亮的孩子,也是伏夜身边最信任的人之一。他是接替莫寒的最好人选,所以伏夜能够放心地将我交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