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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找来抱大腿,那些抱大腿的都将是她暂时的小弟。
有叶皓城在的云琅矿脉可不如以往一般平静,会有一些状况发生、都和打打杀杀有关,她一个人没法解决,需要小弟在旁帮忙,她这几日装比行为不光是为了得瑟爽,更有提前收小弟的意思。
和人斗智斗勇一天很累了,她直接回去五十七号石屋修炼,修炼能让修士一扫疲惫,练过之后再炼丹。
人怕出名猪怕壮!
“猪”徊璃在云琅矿脉成了热门,每每被人提及,后面总要加上个五千灵石,明嘲暗讽的。有人说她自大;有人说她愚蠢;有人说她实力不错,虽然打不过窦德远。可窦德远的实力在整个云琅矿脉是数的上数的,打不过他很正常。
热门的猪徊璃不论走到哪里避不开被人指指点点,成了“名人”之后她为了不被不怀好意的人惦记,除了挖灵石的时间,除了修炼、炼丹的时间,其他外出时间她都跟在窦德远屁股后,让这个发过心魔誓的家伙充当自己贴身保镖。
窦德远真是有苦说不出,碍于心魔誓他不得不保护跟在身边的朱徊璃,那些有意打劫她的人惧于他,根本就不敢出手,以至于让她活蹦乱跳活下来一个月。
活蹦乱跳朱徊璃,在一个月之后被众人正式更名为“朱五千”,而随着时间推移,很多人对她也不再那么好奇,都该干嘛干嘛去,对她不再那么关注。
一个月时间能够炼很多丹药,童筝把炼好的丹药收进玉瓶,放进一袖乾坤,准备去流临镇和约好的采歌碰面,重新买一批活灵草来练手。她炼丹的成功率不怎么高,目前也就只能炼些低级丹药,低级丹药丹方简单,丹方上的药草也便宜,很适合初学者。
去见采歌,毫无意外会碰上血丝,童筝做好碰面准备,甚至做好被要灰色玉简的准备,不属于她的东西,早晚要被拿回去。
叶皓城同样与采歌约好今日进城、今日碰面。
童筝摸下巴,她跟在主角身后可以免于被心怀不轨的人盯上,她要搭主角的顺风车。
主角的顺风车是那么容易搭的么?至少叶皓城是不乐意让自己讨厌的人跟在屁股后面捡方便,他辛辛苦苦在前面打倒抢劫的,朱徊璃凭啥轻轻松松跟着?
被主角识破跟踪的童筝,听主角对她冷言冷语道:“不想死的话就滚!”
依照童筝厚脸皮,她是完全可以赖上去的,但她不敢拿自己的小命去和杀伐果断的叶皓城赌,万一真被咔嚓了,她连悔青肠子的机会都没有。她一点不承认自己很挫,但她真的在点头哈腰朝后退,边退边说:“您老走好,别忘了朝西走!”
流临镇正好在西边她不会说!
叶皓城冷笑一声,他此刻真的动了杀意,但直觉告诉她,这个女人,不会那么轻易就死,他最好不要随便出手。
从来都相信直觉的叶皓城,转身继续走,这会儿他继续隐藏实力,不随便施展御剑术。
童筝被叶皓城骂滚了,她嘴上不敢说什么,心里已然咒骂开辣,每日不停地吐槽叶大主角素她的习惯!
小气的叶大主角若是造采歌同时卖他们两人大量活灵草,那他的表情一定会极好看。
绛栖发现朱五千面对其他人尚且能挺一挺腰板,逞一逞威风,但面对叶皓城她就窝囊,至少不敢太过得罪,她对叶皓城的特别已然到了让它无法忽视的程度。
严肃脸的绛栖大人掐指算一算哈,叶皓城的命路线果然不一般,太旺盛,旺盛到它下不去手,只能从旁窥看,它能看出来,叶皓城和很多个女修有关联,其中就包括采歌。
没错,它晓得采歌日后会成为一名修士,更会在今年遇到贵人,却没料到这个贵人会是叶皓城,这个叶皓城显然不是一个特别好的修士,对待女修态度过分随便,不过这是采歌的命,谁都无法改变。
采歌的贵人既然已经出现,那么血丝也快要功成身退了,在不久之后,采歌就不再需要血丝的日日照顾。
话说绛栖和采歌有什么不得不说的故事?
它一个至宝能和一个普通少女有啥关系?它顶多和采歌的老祖宗有那么一丝渊源,不好意思,采歌的老祖宗,就是它其中的一任主人!
说到采歌的老祖宗,绛栖禁不住一叹,那位主人的尸骨大概烂在什么鸟不拉屎的角落,时间久远到它有些忘记那是什么秘境,知道的秘境太多也不是好事。
十几年前绛栖偶然经过那位主人的故乡,捡到被丢弃草丛的采歌,绛栖为她算命,晓得采歌会在十四岁那年遇上贵人,从此她的人生出现转折,大放异彩,比跟着它走跟着它修炼更好。
毕竟它那会儿仍旧被封印在道符宗的赶月峰后山,它只能控制元神短暂地出来溜达一下,实在不方便带个婴儿。不过既然捡到了就是有缘,它特意留下一只血丝傀儡照顾采歌,将采歌养大,赔她一起等贵人。
所以说,血丝你就快要被绛栖卸磨杀驴鸟尽弓藏了。
绕过采歌和其他几位不认识的女修,绛栖继续掐着手指从旁窥看,终于看到朱徊璃的影子,朱五千果然和叶皓城有点关系,至于是何等关系,它目前没看出来,但能感觉到很复杂。
忽然记起朱徊璃曾说过的话:
“没错,我对你隐瞒了一部分,但我防备的的确是他,还记得我说过有位高人曾为我算过,让我远离某个人会运气好一些,其实,我要远离的不单单是一个人,是好几个人,其中就包括了方雾。”
如果把方雾的名字换成叶皓城的,会怎么样?
朱徊璃说要远离的不单单是一个人,其中难保不会有叶皓城。
绛栖觉得自己抓住了某条线,顺着这条线下去,或许它能窥探到朱徊璃的内心,哦不,是秘密。朱徊璃似乎有着一大堆的秘密,等着它一点点去挖掘。
怀揣着一大堆秘密的童筝打个哆嗦,刚才不造哪里吹来一股怪风,吹得她汗毛直竖,感觉被神马东西盯上。
她被神马东西盯上了?
绛栖就不说自己不是东西这种话了,不去跟着乱入了。
一身皂色的衣袍,血丝整个人面部表情木讷的很,“主人,你终于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
☆、血丝前辈
血丝!
这是一个让人听了之后有些忧桑的名字!
童筝早做好见到血丝的准备,灰色玉简她都打算还回去了,毕竟上面的功法被复制下来,就不霸占属于别人的原装货了,完璧归赵吧,但谁来告诉她,血丝为啥出城迎接她?还很期盼的对她说“主人终于来了”……
原来血丝脑子进水还没好,仍旧需要治疗。那,介个,灰色玉简是不是暂时还要寄存在童筝这里?
“血丝呀,你找我什么事?”努力尽职的她,很配合地扮演一个不知何方神圣的“主人”。
“功法还来。”血丝按照绛栖要求,朝朱徊璃伸手。
麻痹的!
刚才还以为能又一次把原版功法占为己有,原来都素错觉。
童筝干咳两声,很痛快地把灰色玉简递过去,不忘说一句,“功法不错,下次有好的再拿来。”
血丝唇角一僵,用它并不活跃的大脑想,主人就在你胸口趴着,你有事完全可以求它,何必舍近求远。
朱徊璃你还真是贪心呐,身在福中不知福!
绛栖摇摇头,继续给血丝下达指令。
血丝无神的眸子瞬间一亮,整个人仿佛被赐予一股力量,很精神,口齿清晰道:“主人惹人不高兴,好的东西不给了。”
奴隶想要翻身把歌唱?血丝你辣么不听话,你家主人造么?
“啥时候当奴隶的,也知道闹情绪了?你酱紫,让当主人的我也很惆怅啊!”
血丝唇角一僵,用它并不活跃的大脑想,求你别拿着鸡毛当令箭。
绛栖大人被说成是奴隶,绛栖大人被骂成奴隶,这对绛栖大人是一种侮辱,绛栖大人很生气,想发火,它继续给血丝下命令。
“主人很窝囊。”
咦咦咦?血丝你嫌弃的姿势不对!
“主人很能装。”
暴发户的心情,你绝壁体验不了。
“主人专门挑软柿子捏。”
踢硬板纯粹找屎。
“主人不识好歹。”
不准攻击智商。
“主人有眼无珠,令明珠暗投。”
有剧情君这个金手指在,从不错过任何好东西。不对等等,血丝乃确定不素在抱怨自己成了一颗明珠、然后落入我这贼人手上了?
“血丝呀,人参攻击是不对的,特别是针对你的主人,你不能造反。”逼宫神马的,血丝不要太叼。
“主人无能。”
意思是能者代劳呗!
“敢情血丝你急切盼望着我的到来,是要对我进行教育呀!”这种被瞧不起、快要被弑主的节奏,不太妙啊,摔!
童筝想要跑路,不想继续“主人奴隶游戏”的扮演,奴隶分分钟要造反简直太可怕,主人玩不起,会被玩坏的!
绛栖太了解朱徊璃了,她一撅屁股,它都知道她要干吗,现在想跑太晚,敢当面直呼它绛栖是奴隶的,还没出生,朱大胆你好大的猪胆。
嘴角牵起一抹古怪的笑,绛栖直接手指掐诀,直接化作一道流光和外面的血丝合为一体。
擦!
童筝眼睁睁看着一道流光不知打哪蹿出,以极致速度钻入血丝天灵盖儿。
被“妖魔鬼怪”附身的血丝,原本呆滞面容瞬间变得不再那么僵硬,它活动一番手脚,仿佛刚刚获得一个新身体的样子。
被夺舍了,血丝绝对被夺舍了。
童筝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不对不对,她吃过猪肉,朱徊璃不就被她顶飞了,不是原装货嘛!
好歹相识一场,用过人家的功法,童筝决定为逝去的血丝报仇,奈何夺舍血丝的人一看就不是好惹的,她先跑路吧,等有机会再来踢板子报仇。
身随意动,她扭头施展御风术,那逃命架势快赶得上叶跑跑了。
绛栖“处理”完血丝,腾出手来准备教训朱徊璃,一把抓住她后衣领道:“你刚才不是挺威风?”
你刚才不是挺威风……话说前辈你刚才在一旁偷窥多久了?偷窥可不是一个好习惯!
“咳咳……前辈,我错了,我差了,不该关公面前耍大刀,前辈你就饶过小的狗命吧!”
“哦?你错在哪里、差在哪里?”
错在技不如人、实力低微,落入你这恶贼手中。
“刚才看到前辈的时候,小的应该恭恭敬敬迎接,给您接风洗尘。”
“你也晓得自己刚才不够恭敬啊。”绛栖感慨口气,深沉脸,“你想如何给我接风洗尘?”
这是朝她伸手要孝敬的节奏啊!
童筝苦逼脸,不想贡献出灵石,这一个月下来她的确没少挖灵石,算的上是一个有灵石的土豪,但并不想乖乖给一个完全不认识的坏人啊,谁造这坏人是哪颗靓葱,万一不是神马厉害人物然后又拿走她的灵石,她多没面子!
乃还造面子的重要姓啊,乃刚才不素狗命狗命的说嘛,这会儿过来拾起节操会不会太晚?
“前辈,小的领你去附近坊市吃顿好的,如何?”
云琅山上有一座小型坊市,平日里聚集了一些道符宗的弟子和其他散修,坊市内不只有卖法器卖丹药的,更有酒楼茶馆,专门做出带着灵气的饭菜供修士品尝,带灵气的饭菜不仅味道鲜美,对修炼方面更有好处,一般稍稍有点灵石的修士都会去吃一下。
童筝有意带这个半路搭上线的“前辈”去吃一顿,哪怕每样菜都点最贵的,也比她直接上供灵石合算,且看着好看。
话说她今日出得云琅矿脉,一方面是为了找采歌买活灵草,一方面是打算去坊市把最近一个月炼的丹药卖掉换成灵石,再搞一把好的攻击型法器,却不想碰上这诸多难以预料的事。
跟踪叶皓城想搭顺风车被发现也就罢了,谁叫叶皓城最擅长识破别人诡计;意外遇上脑袋进水的血丝,被血丝要弑